安徽省宣城市林地变股权 林农当股东 收益有分红

2018-11-26 01:24张志国
绿色中国 2018年16期
关键词:宣城市林权林农

安徽省宣城市抓住被列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契机,紧紧围绕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离”、建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制度、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和制度这四项改革试点任务,大胆试验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确权发证面积967万亩,发证率98.7%。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4276个,经营面积215万亩。林权流转面积117万亩,流转金额15.5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0.97亿元,累计贷款35.6亿元。发展林下经济250万亩,收入24.5亿元。预计2017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560亿元。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探索“三权分离”,释放林业发展活力

一是稳定林地承包权。全市共确权发证967万亩,其中确权到户面积866万亩。2017年7月,宣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确实不易拆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经营管理的林地,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推进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试点。二是放活林地经营权。主要采用林地股份化流转和产业联合体流转两种机制。林地股份化流转,即在林农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林农把依法获得的分散的林地经营权整合起来,作为联合资本,交给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公司经营,由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公司对外发包租赁经营,按“保底+递增”的利益分红模式,通过企业化运作,建立起“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林地经营新机制。产业联合体流转,即由林业企业牵头,通过组建林业专业合作,带动基地建设,形成一个新的林业产业联合体的林地流转的机制。三是探索发放经营权流转证。广德县在确保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先行先试,给通过转让、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取得林权的流入方发放经营权林权证。目前,该县已发放单独的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的林权证10本,面积1000余亩。

二、推行社会化服务,提升林业服务水平

宣城市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将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事项,通过市场化方式交由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承担。据统计,目前全市建有林业公共服务机构31个(其中:林权管理服务中心7个)、林业市场化服务机构15个(其中:林业病虫害防治社会服务机构5 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12家、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机构3个、林业电子商务平台305个。

三、突破融资瓶颈,推动金融支持林业

一是建立林权收储中心。旌德县、广德县、宣州区政府分别拿出资本金500、600、1000万元,注册成立了国有性质的林权收储中心,资本金按1∶10放大,同时与有关银行合作开发3~5年期林业贷款业务,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和托底收储。二是完善林权抵押担保政策。宣城市林业局与邮储银行宣城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力推进林权抵押担保。宁国市林业局与农商行联合出台了《农户造林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鼓励发展互助合作担保、第三方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泾县新近出台的《泾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担保实施方案》(劝耕贷),旌德县推行易贷卡等,鼓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和信贷产品。宁国市根据贷款主体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发适应林业发展的信贷产品,抵押的林权由用材林扩展到经济林、竹林、苗木,拓展贷款用途,延长贷款期限。

四、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增加林农收入

一是建立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为保护森林生态,妥善处理“三线四边”林木采伐管控和林业经营需求矛盾,泾县出台了《泾县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明确对禁止渐伐、成片皆伐的人工商品林由县政府或受益单位、经营主体进行赎买、收购或补偿,以切实维护林农利益。二是探索林下空间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商品林的林荫空间,推行林地与林木分开、林下与林上分开、森林生态景观与林木所有权分开,鼓励引导林农以入股的方式合资、合作流转经营,发展林下经济。三是探索森林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探索公益林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建立森林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四是建立林长制。宣城市政府制定颁布了《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到今年11月底,全面建立林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改革试验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经验做法是:

一是理清思路,寻找突破口。通过调研考察我们认为,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瓶颈是:森林资源变现难,林业投入融资难。解决林业“两难”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两推两促”:推进林权流转,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促进规模经营,促进林农增收。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实行高位推动。印发了《宣城市国家林改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宣办发[2016]23号),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宣城市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高位推动。

三是围绕重点、难点,实行抓点示范。实行“三权分离”和建立林权收储中心,是集体林改的重点和难点。宣城市政府明确要求每一个县市区都要抓两个以上的集体林改试验示范点。分管县长抓林权收储中心点,确保年内全面建成林权收储中心并投入运营;林业局长抓三权分离点,确保明年上半年在试点范围内试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开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宣城市试验示范区建设列入深化改革重点事项,市委副书记亲自抓,定期带队开展督察。市政府将试验示范区建设列入对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一单清”重点项目任务,定期开展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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