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平时考核机制完善途径探究

2018-11-25 01:54郑明龙
就业与保障 2018年17期
关键词:分管领导考核内容乡镇干部

郑明龙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平时考核,进一步改进年度考核。干部平时考核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也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的有效方法。然而,当前干部平时考核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乡镇干部的平时考核在具体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

一、乡镇干部平时考核遇到的问题

(一)考核内容不够明确

2007年11月印发的《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并应以平时绩效考评情况为依据。由于乡镇工作事务繁多,每个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各不相同,而且目前大多数乡镇并未具体制定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导致平时考核就没有具体的考核内容,造成在平时考核时只能凭印象、凭感觉评价干部。

(二)考核过程流于形式

2007年11月印发的《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平时考核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根据这一规定,平时考核的审核人主要是主管领导,与其他人没有关系,这样就导致干部平时考核结果仅由主管领导说了算。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主管领导为处理好与下属的关系,同时也为了以后的工作能顺利开展,一般不会对下属给予“差评”,甚至都给予“优秀”的评价,这样就容易造成平时考核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2007年11月印发的《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但是文件没有明确说明平时考核应在年度考核时具体发挥什么作用,因此在年度考核时多数乡镇并没有考虑平时考核的情况。另外,在干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时,由于职数限制和人情社会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平时考核连续优秀的人选不一定被表彰或者提拔,导致部分干部认为平时考核可有可无,没有实际意义。

二、完善乡镇干部平时考核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考核指标,变“印象定”为“精准评”

要对考核指标进行优化量化,确保考准考实干部。

一要细化考核内容。可以探索实行“1+X+Y”模式,“1”即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当前要重点强化对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的考核;“X”即所处岗位的职能职责和履职标准,具体来讲就是要将乡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等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个人,做到每个人都有具体的实绩考核内容,形成符合岗位特征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Y”即承担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如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突发情况等,作为平时考核的加分项目。

二要明确考核等次。按照1、X、Y各项满分为40分、60分、10分来确定干部平时考核分数,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不同等次,对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可评为“好”,80分(含)以上可评为“较好”,60(含)-80分评为“一般”,60分以下评为“差”。为确保好中选优,可以规定拟评定为“好”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参与考核总人数的30%,其他等次可以不限比例。

三要建立负面清单。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效能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收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全县单项工作评比排名末位等“涉干”信息,建立干部负面信息清单,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于存在负面信息的干部,平时考核结果予以“降档”处理;对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

(二)细化考核程序,变“重形式”为“动真格”

要明确考核流程,防止考核走过场。

一要缩短考核周期。可以采取“周记实、月总结、季考评”方式,切实缩短考核周期。“周记实”,即向干部发放《干部实绩周记表》,由干部简要记录每周工作成效、亮点及不足,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交乡镇组织办,存入个人实绩档案;“月总结”,即每月底撰写一篇工作总结,简要说明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工作的原因及下一步打算;“季考评”,即由乡镇机关考核委员会按季度组织阶段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要规范考核流程。严格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委员会初步确定、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进行季度考评,做到程序一个不漏。同时注重做好考核反馈,由分管领导及时向干部反馈季度考核等次。对季度考核被确定为“好”等次的干部,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季度考核未被确定为“好”等次的干部,要由分管领导指出存在不足,要求及时查缺补漏,积极改进。

三要突出考核监督。要建立考核公示和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公示干部考核结果,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县委组织部要成立督查小组,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了解等形式定期对季度考核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平时考核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变“无价值”为“有作用”

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终考核、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对干部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一是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依据。年度考核拟被确定为“优秀”的人选应当在平时考核多次被评为“好”,并且未被评过“差”。平时考核被评过“一般”等次的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优秀”。

二是用于选人用人。对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均为“一般”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对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差”等次的,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是用于日常监督管理。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平时考核结果出现“一般”“差”等次的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教育引导,帮助其及时整改提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效克服年度考核“秋后算账”的弊端。

三、结语

乡镇干部平时考核是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抓手,要紧紧围绕“考什么、如何考、结果怎么用”,改进和完善干部平时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平时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更加有效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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