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避税效应

2018-11-21 08:29寇恩惠
商学研究 2018年5期
关键词:税负税收变量

寇恩惠

(中央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北京100081)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相关法律的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愈加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重视。2006年,我国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随后,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等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上海、杭州等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一系列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文件。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当前社会关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社会公德缺失等诸多问题,也使得履行社会责任成为诸多企业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除了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要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书的企业之外,也有很多企业自愿公布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企业拿出自身的资金来提供公共品,而教科书上提到,绝大多数公共品是由政府提供的,其资金来源是税收,税收确保了公共品(教育、国防、公共保健、公共交通、法律执行等)的供给。一方面是自身提供公共品,另一方是通过向政府纳税,由政府来提供公平,因此公司按照法律缴纳税收行为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同一目的。

当前社会中,仍然有大量的公司存在避税行为,进而会损害公众的利益。在很多广受赞誉的公司当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通过多种筹划方法进行避税。譬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在全球各地都有着良好的口碑,并多次在欧盟国家荣获“最具企业社会责任”大奖,但2015年曝光的一份内部报告却显示,其通过税收筹划将139亿美元的利润转移到避税地。可口可乐在低碳工程上的公益性捐赠比起它少缴的税款,相差甚远。无独有偶,苹果公司一直以“致力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最高水平”自称,但该公司税负仅为0.06%。欧盟近日对苹果公司开出的巨额罚款,指责其通过多种避税手段偷逃税款的行为没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然而纳税也被国内企业追求的目标,如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曾表示,是否迈过千亿大关并非是格力电器的首位目标,一年能实现缴税100亿才是格力最看重也是最有价值的追求。

企业从事社会责任的原因,在理论上存在诸多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策略性,积极从事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是为了挣得更多的企业利润,第二种类型就是完全公益型,不求任何回报。如果是第一种类型,那么是否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越好的公司,承担了更多的税收并采取了更少的避税手段和税务激进活动呢?不仅企业界对税收和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争议,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综上所述,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之多的背景下,是否社会责任能力越强的公司,承担更多的税收呢?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50年代末,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受到了多方的关注,很多学者从公司战略,会计,消费者行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体系进行探讨。在企业利润和企业价值方面,Rao and Hamilton (1996) 、Frootman (1997)等发现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和提高公司的价值,如若有不合法的和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会对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负效应。在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纳税方面,是互补的还是相互替代的,不同的文献存在不同的观点。目前的研究(Lanis and Richardson 2012; Huseynov and Klamm 2012; Landry, Deslandes, and Fortin 2013; Hoi, Wu, and Zhang 2013; Watson 2015)和CSR理论文献(Friedman 1970; Carroll 1979; Garriga and Mele 2004; A. Mackey, T. Mackey, and Barney 2007; McGee 2010)提供了相互矛盾的说法。

第一类文献认为税收支付和企业社会责任是存在互补关系。公司行使社会责任可以超越股东财富最大化(Carroll 1979; Garriga and Mele 2004; Mackey et al. 2007)。企业的纳税行为是对社会福利的一种贡献,应该属于社会责任。根据这一理论,即重视社会责任的公司可能会把资源用于不一定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效益的社会责任活动。Margolis and Walsh (2003)认为,企业的目标不仅仅是利润最大化,还需考虑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这会促使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Carroll(1979)建立了一个企业社会绩效模型,这个模型确定了经济、伦理、法律和慈善责任为四个基本期望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卡罗尔的模型一致,Kim et al. (2012)发现,管理人员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目的是用以满足道德的诉求,而不是出于机会主义。Avi-Yonah (2008)认为,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企业不应该通过缺乏真实商业目的交易从事避税,即便是合法的避税策略。Christensen and Murphy (2004)认为缴纳税款也许是私人和企业公民参与社会活动最基本的方式。

本质上企业社会责任应被理解为一种维护关系基础的无形资产。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投资,能够吸引责任感强的消费者(HiUmari and Keim,2001),能从社会责任感强的投资者手中获取财务资源(Kapstein,2001),提高融资的便利性(Ioannou and Serafeim,2014)或帮助差公司迅速从财务困境中恢复(Choi and Wang,2009),其次,股东主义理论还认为企业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来保护和提高公司声誉,提高了公司业绩(Fombrun and Shanley,1990;Fombran,2005;Freeman et al.,2007)。综合起来,上述文献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纳税有着正相关的关系。轶事证据表明,公司对利益相关者如何看待其支付的税款很敏感,如格力电器认为缴纳税款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第二种观点认为税收支付和企业社会责任是存在替代关系的,企业从事积极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用以消除大众对企业负面的看法。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可以用来抵消负面事件的影响,如欺诈指控或环境灾害,或抵消公众对公司负面的看法。如果从事激进避税的企业增加其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来抵消任何负面的看法,那么税收支付和企业社会责任也作为替代品。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可以用来减少负面事件的影响,如欺诈指控或环境灾害的影响,或抵消有关公司的负面公众看法(Fombrun, Gardberg, and Barnett 2000; Godfrey, Merrill, and Hansen 2009)。

这方面的文献还认为企业承担税负会影响社会福利,因为纳税降低创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例如,Djankov, Ganser, McLiesh, Ramalho, and Shleifer (2008)认为企业所得税对投资和企业家精神均有负面的影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会比政府在资源配置中更有效率。McGee (2010)认为,在资源留在企业部门将会更有利于社会,因为企业部门比政府部门更有效地利用资源。Porter and Kramer (2006)认为,当运营良好的企业应用其丰富的资源,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处理企业所熟知和利益攸关的问题时,它可以比任何政府机构或慈善组织在社会公益的影响更大。对社会负责的公司可能会把资源投入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但无论管理人员还是其他利益相关方并不一定认为缴纳税款,是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目标的最佳途径。这种观点下,少交税款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预计公司的纳税和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这两个变量是存在负相关。国内学者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个结论,他们发现国有企业的 CSR 指数与税收激进度负相关,而这一关系在民营企业中并不成立(叶康涛和董雪雁,2013)。那该结论是否完全可信,且具有普适性呢?

第三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和避税并不相关。Friedman (1970)认为,只有当某种社会责任活动使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才会参与社会责任活动。在这种观点下,企业将致力于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程度,与最大化股东财富是一致的。与此相一致的理论,Dhaliwal, Li, Tsang, and Yang (2011) 和Lev, Petrovits, and Radhakrishnan (2010)发现,具有较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有较低的资本成本和更高的收入增长。Davis et al(2012)研究也发现没有明确证据能够证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程度或企业社会责任指数与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有联系。如果,管理者独立的从事避税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来最大化公司价值,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税收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

没有统一结论的研究文献,也推动了税收和企业社会责任内在关系的进一步研究。当前的文献中,税收激进度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不存在充分的确定的关系,那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的具体指标会和税收有更强的相关性么?研究发现,现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中的变量,只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多样性”指标和有效税率(评价避税的指标)有着很强的相关性,但整体企业社会责任指数与避税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很清晰(Huseynow and Klamm,2012)。通过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现,虽然税收行为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联系不大,但与是否属于家族企业有着重要的联系(Landry et al,2013)。

既然税收和公司所有制结构,以及内部多样性有很强的相关性,那么税收与企业社会责任会不会和其他财务指标有一定的联系呢?Watson(2014)另辟蹊径,从税收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另一个角度出发,发现了二者与盈利业绩有一定的联系。该项研究表明,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在业绩低迷的情况下更倾向于激进的税收筹划。朱敏等人(2014)基于2005~2011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同样也发现企业盈余质量对社会责任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而言,在股权分散型非国有企业中,盈余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间的负向关系更显著。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发现国内外有关税收和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文献虽然多,但实证研究的样本大多基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数据,发展中国家的研究相对较少。同时这也说明,国外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证文献固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未必适合中国的国情,尤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套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标准的背景下,加之我国特殊的经济和文化背景,中国企业的纳税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呈现什么样的关系呢?国有企业改革之前,承担了大量的额外社会责任,国企改革后,由于惯性,仍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那么国企缴纳税收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呈现正相关的关系?李维安和徐业坤(2012)发现拥有政治身份的民营企业高管更容易避税,政治身份也与企业社会责任密切相关,那么政治身份的民营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与缴纳税收是替代品还是互补品呢?以上种种,中国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和税收的研究更应该受到关注,以此来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来自新兴经济国家的证据和补充。此外,大多集中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税收激进度和公司治理的研究,很少有研究公司高管身份的政治身份对于企业实际税负和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的联系;而本文创新性的引入公司高管的政治身份并从其实际税负和避税指数两个维度出发去探讨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10—2014年中国709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其中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源于润灵环球数据库,而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其中境外收入指标来源于万德(Wind)数据库。润灵环球(Rankins CSR Ratings, RKS)从2009年开始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评价指数,并把CSR评价指数分为四大分类,分别是整体性、内容性、技术性和行业性。2010年我国要求央企全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此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正式进入密集和常规披露的态势。在样本选择上,本文剔除了股票年度周收益少于26周的样本;删除金融行业企业;剔除ST、PT企业;剔除财务和公司治理数据缺失的样本。

本文采用CSMAR和润灵环球数据库中2010—2014年间合并共2347个观测值(709家公司)样本进行回归。其中以税收激进度来衡量企业的避税程度;根据CSR指数的四大分类(整体性,内容性,技术性和行业性)和CSMAR数据库建立CSR指数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变量。

(二)变量定义与模型设计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实证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实际税负的关系,即确定企业如何选择他们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和避税的程度。但是,并不确定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因为企业社会责任和税收活动之间的原因和结果可能互相影响而且不能确定正确的方向。因此使用联立方程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税收活动进行分析。

本文主要通过以下的回归模型来检测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和税收的关系:

TAGi,t=β0+β1CSRi,t+∑βkCONTROLSk+εi,t

(1)

1.税收激进度

该回归模型的因变量为公司税收激进度, 企业的避税活动一般很难测量,以往研究通常采用代理变量来衡量税收激进度。本文选取现金税负(即有效税率)来衡量税收激进度。现金税负(Cash_ETR)=(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现金税负说明了企业的相对税收负担。如若公司采取税收激进活动,将降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现金税负。Cash_ETR指标越高,代表公司越不大可能从事避税活动。

2.企业社会责任指数(CSR)

本文的解释变量是社会责任披露指数(CSR)。虽然国内外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和分数结构均有不同,但均未对社会责任指数进行处理和修正。通过分析样本公司的社会责任指数,本文将整体的社会责任指数以及社会责任指数的内容性作为CSR的测度标准。具体指标如下说明:

CSR=润灵环球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内容性指标。润灵环球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评分采用了指数法,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以及披露情况。润灵环球的社会责任评分越高,则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优秀。就润灵环球的四个CSR指标体系而言,整体性M,内容性C,技术性T,行业性I这4个一级指标中,与平常认识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只有内容性,是剥离了企业本身撰写报告质量的因素,仅考虑企业的社会效应。为了更加细致的探索其中的社会效益,本文将四大分类指标中的内容性指标单独列为一个变量,在文中也做了也对整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进行了相关的稳健性检验。

3.其他控制变量

本文通过公司实际管理人CEO来定义企业内部的政治身份,即当公司CEO为曾任或现任政府官员、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等时记为1,反之,则为0。为了更加准确的反应公司治理结构,本文还引入外部董事作为变量,外部董事(Outdir,外部董事/董事会成员数)。

参考Davis(2016)等检验CSR和税收联系的研究,我们还控制了企业的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erage),税前收益(PTROA),以及期间费用(SG&A)等变量对企业税收激进度的可能影响。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引入国有企业(NAT)作为虚拟变量。除此之外,所有回归方程都有年份效应和行业效应(行业为证监会分类标准)。主要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报告了总体样本的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到,709家样本公司共2347个观测值的现金税负维持在23%左右,整体与我国企业所得税25%相近,相对偏低。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状况有所改善,但大多数企业的CSR指数不容乐观,仅能达到37的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样本中国有企业占比27%,相较于整体股票市场比例较高,说明国有企业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较为完整。资产负债率为0.503,表明样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例在50%左右;除此之外,虽样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为8.9%。其他变量总体分布较为均衡。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续表

变量符号样本数均值标准差P25中值P75子指标:内容CSRc2,34417.306.04913.1916.1320.06企业规模Size2,34723.101.70221.9422.8723.96资产负债率Leverage2,3470.5030.2100.3480.5150.663盈利能力PTROA2,3470.06450.05490.02740.05180.0886期间费用SG&A2,3070.08890.07210.04260.07110.113固定资产PPE2,3470.2340.1900.08130.1880.347公司市值溢价MTB2,3470.05110.09810.009780.02170.0510纳税亏损结转存在指标NOLCF_Indicator2,3470.02980.170000国有企业SOE2,3470.2730.445001管理层结构Outdir2,3430.3740.05990.3330.3570.400CEO的政治身份CEO_NPC2,3470.5510.498011

(二)回归分析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检验税收激进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我们首先将有效税率、现金有效税率以及CSR和所有控制变量分别放入模型,依次进行回归,结果如下。表3报告了税收激进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现金税负(Cash_ETR)和有效税率(ETR),均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对企业有效税率呈现出负效应。

以现金税负回归方程来看,第(1)第(2)列中,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CSR)的系数均为负,并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评级等级越高的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较轻。回归式(2)中,CSR的系数为-0.0013,现金税负的结果表明,CSR评级增加一分,现金税负减少0.13%。那么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越高的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较社会责任指数低的公司更少。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承担的税负是替代关系。

表3 税收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续表

变量Cash_ETRETR(1)(2)(3)纳税亏损结转额0.003260.0461∗∗∗(0.0165)(0.0126)独董个数0.104∗∗0.0852∗∗(0.0466)(0.0353)常数项0.251∗∗∗0.248∗∗∗0.207∗∗∗(0.0173)(0.0599)(0.0453)年份固定效应控制控制控制行业固定效应控制控制控制N2.3132.2692.268R20.0660.1140.165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所示内容为该变量的标准误。

分析回归(2,3)中其他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民营企业相较于国有企业实施更多的避税活动,有较高的避税倾向。但在这些回归中,无一例外的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起到的效果也十分显著,理论上,独立董事的引入会为公司健康合理的财务运营和税收活动,提供一个更加健全的环境,回归结果支持这一结论。独立董事越高的企业,其避税倾向越低。为了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将建立联立方程来进一步寻求税收激进度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联系。

(三)联立方程模型

税收激进度和CSR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目的是研究两者之间的联系,而非其因果关系。不乏有争论认为,企业为了弥补其在避税活动中所获得的私利,会在社会责任方面更好的履行其职责。由此看,税收激进度和CSR可能是两个内生变量,为了进一步讨论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减少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联立方程组进行三阶段回归估计CSR和ETR。方程如下:

ETRi,t=β0+β1CSR_Indexi,+β2Sizei,t+β3Leveragei,t+β4NATi,t+β5PTROAi,t+β6MTBi,t+β7For_Inci,t+β8SG&Ai,t+β9R&Di,t+β10H_techi,t+β11NOLCF_Indicatori,t+β12PPEi,t+β13Outdiri,t+∑βjIndustryj+∑βtYeart+εi,t

(4)

CSR_Indexi,t=α0+α1ETRi,t+α2Sizei,t+α3Leveragei,t+α4NATi,t+α5PTROAi,t+α6CSR_Hi,t+α7H_techi,t+α8R&Di,t+α9NOLCF_Indicatori,t+α10Outdiri,t+α11CEO_NPC+β12CSR_Index×CEO_NPC+∑αjIndustryj+∑αtYeart+εi,t

(5)

为了使该联立方程可识别,笔者希望式(4)能够显著的反映有关税收激进度的相关变量,式(5)也能够阐明CSR指数与有效税率的内在联系。我们在式(5)CSR中除去了费用占比和公司市值溢价等与CSR无联系的变量,同时添加了反应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子指标。表4所示即是税收激进度和CSR的联立方程三阶段最小二乘的回归结果:

表4 联立方程三阶段最小二乘

续表

变量因变量:有效税率(4)因变量:企业社会责任(5)规模0.002320.562∗∗∗(0.00248)(0.0613)财务杠杆0.0581∗∗∗-1.067(0.0275)(0.916)资产收益率-0.721∗∗∗-16.42∗∗∗(0.131)(6.623)期间费用-0.0350(0.0358)固定资产0.000796-0.124(0.00548)(0.113)-0.0112∗-0.274(0.00644)(0.187)公司市值溢价-0.0792∗∗∗(0.0297)纳税亏损结转额0.0113-1.101∗∗∗(0.0165)(0.431)独董个数0.0932∗∗∗1.361(0.0473)(1.375)企业社会责任质量子指标1.124∗∗∗(0.0239)常数项0.167∗∗∗-2.878(0.0601)(1.871)年固定效应行业固定效应N2.2702.270R20.0960.700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所示内容为该变量的标准误。

分析回归结果,现金税负和CSR的联立式(5)式(6),回归结果均显著。在式(5)结果中,社会责任的系数均为负,与我们在第一阶段回归的结论相一致,即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越优异的公司,有越高的避税倾向。在式(6)的结果中,ETR的系数也是显著的负值。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研究CSR和避税效应关系的稳健性,基于现有样本,根据现有回归式(6),从两个方面进行检验,企业所有制性质以及是否自愿申报企业社会责任。表5即为CSR与企业有效税率的稳健性检验。

从公司实际控制人性质来看,表5的列(1)显示民营企业的回归结果与整体样本基本一致,并且效应更为明显。但是列(2)国有企业样本CSR回归系数为正数,但不显著,这也与直觉相符,国有企业很少去避税,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国有企业样本中,且社会责任和税收缴纳是正相关关系。我们使用自愿披露社会责任的企业,列(3)的结果显示自愿披露社会责任的企业避税倾向更为明显,这是与我们结论相符的。存在披露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企业避税的行为。

表5 社会责任与避税的稳健性检验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所示内容为该变量的标准误。

(五)政治关联分析

以往研究表明,政企关系影响企业的税收行为,并且是导致避税行为严重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政治身份能够起到避税效应,董事长拥有政治身份的企业也实施了更多的税收规避行为(李维安,2013)。但另一方面,拥有政治身份的管理阶层会引导一个更好的财务环境,对公司治理而言,属于重要因素。同时,身兼政治职务的董事长也会更倾向于让公司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因此在本文的模型中,为了控制税收和CSR问题中的公司治理变量,将董事长的政治身份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董事长的政治身份来源于CSMAR数据库,当公司董事长为前任或现任政府官员、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等(政治背景)时记为1,反之,则为0。加入董事长政治身份后,在使用无政治身份的私企企业进行回归的结果(9)中,有效税率和CSR指数呈现相当显著的负相关,与基本回归呈现一致的结果。而有政治身份的私营企业CSR与有效税率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这可能是有政治身份的私营企业,其政治身份足以掩盖其逃税的情况,无须再通过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来避税,如李维安等(2013)发现私营企业高管政治身份与避税正相关。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无论高管是否具有政治身份,其企业社会责任与税负均无显著的关系,与前文的基准回归一致。

表6 企业社会责任、政治身份和税负的关系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所示内容为该变量的标准误。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试图通过企业付税(现金税负)实证检验企业社会责任和税收激进度的关系,并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解释公司高管的政治身份对企业避税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基于2010-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我们首先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指数与税收激进度存在替代关系,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越高,公司承担的现金税负越少,避税的倾向越高。为减少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联立方程进行三阶段回归,再次证明了避税指数和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的替代关系,社会责任指数越高的公司,所承担的税收一般低于平均税负。

虽然证监会等机构要求特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报告社会责任,但也有一些上市公司自愿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我们发现这些自愿发布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避税程度更高,这就进一步证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纳税的替代关系。就不同所有制而言,私营企业企业社会责任与纳税呈现显著的替代关系,而国有企业则是互补关系,虽然不显著。为了进一步考察避税指数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更好的理解管理层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我们引入企业高管的政治身份,结果显示,无政治身份的企业社会责任与纳税的替代更为显著。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可能为了掩饰企业的避税活动,会在社会责任方面更好的履行其职责。

本文也为企业社会责任与税收激进度的研究提供进一步证据。文章相较于以往研究,样本更加广泛,变量选取更加完善,一是根据润灵环球分类选取的CSR指数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变量,并采用现金税负的有效税率作为税收激进度的变量进行更加广泛和完善的探讨;二是采用联立方程组对税收激进度和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深入的分析;三是分企业类型和引入管理层特质进行研究,为企业避税倾向和付税行为领域研究提供更加开阔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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