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东斌
2018年1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支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国务院《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后,国家部委出台的首个支持意见。《意见》为海南深化改革开放,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是厚爱与关怀,更是信任与鞭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推进《意见》精准落地、扩大政策效应、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义不容辞、时不我待。
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要坚决搬离阻碍市场活力的“拦路石”,还权于市场主体,最大限度提高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度,便利市场准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提振投资信心。
推行以自主登记为主的登记制度改革。坚持以市场主体发展需求为导向,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市场主体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由其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促进市场主体便捷入、自主营、自由退。《海南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已起草,并于11月28日由省政府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年底出台实施。通过经济特区立法,全面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开放全省统一的名称数据库,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涉企信息变更等登记事项均可通过统一的登记平台自主登记,实现“一次不用跑”。
探索开展外国(地区)公司直接登记制度。借鉴香港经验,运用海南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海南经济特区外国(地区)公司暂行条例》,探索开展外国(地区)公司直接登记制度。探索实施许可豁免,指定区域从事经营;放宽名称登记,创新文字使用;建立简易退出机制,完善监管和救济制度;加重对中介代理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经营自主权,创造更为开放的投资环境,便于短时间内形成聚集效应,努力使海南成为吸引海外资本、技术、人才的强磁场。
加快推动医疗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用好用活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优惠政策,积极跟进国务院下放海南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审批权事宜。在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政策的基础上,争取全省更开放的药品、医疗器械进口政策,满足国内外游客医疗服务和消费需求。严格监管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成立先行区进口药械监管机构,防止特许药械流出先行区,加快在先行区建立特许药械追溯管理平台,实现最小存货单位的特许药械从口岸(或保税仓)到患者手中使用的全过程可视化管控,切实保障进口药械使用安全。
推动海南医药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推动建立国际化和国家级新药械研发平台,鼓励国内外高级技术人才落户海南创新创业,投身新药械研发。针对引入海南的新产品加大扶持力度。争取国务院允许在先行区医疗机构使用欧盟、美国、日本已批准上市但在国内尚未获准注册的药品(不含疫苗),授权由省政府实施临床急需进口审批。对于在海南生产的出口药械产品给予更加便捷的审批手续。
标准和质量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是国家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是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的必由之路。《意见》明确支持以强化基础建设和制度创新为主的质量保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在机制创新、体系构建、基础建设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加快绿色标准体系建设。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研究构建绿色标准体系”。目前,由《绿色标准体系框架》《绿色发展标准明细表》《绿色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及重点标准研制清单》组成的项目建设体系已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海南省绿色标准体系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技术支撑,首创我国省级绿色发展标准体系,为我省绿色发展标准化建设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成果。市场监管部门将从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技术力量高层次合作、技术法规“硬化”以及信息共享等方式,在生态文明建设、产业绿色发展、绿色治理等方面全方位推进标准化工作。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集聚发展。结合海南自贸试验区、中国特色自贸港产业建设实际需求,推动制定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支持土地、财政、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引导行业产业化聚集和集成化发展,形成适应海南新形势的服务业态。探索推动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优化机构功能定位,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大,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争取国内外优秀的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集团)到海南设立分支机构,立足服务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辐射泛南海地区。争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海南引进国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的服务效能和孵化功能。
改革创新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强化计量器具质量诚信管理,应用“互联网+计量”信息化技术,对计量强检业务实施全过程监管;对食品相关产品、重要工业产品强化属地责任,按照行业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对高危产品、特种设备开展全面风险识别,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实施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监管。按照最大限度便民的目标,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检验工作改革,发挥技术检查机构作用,更好地服务安全监管。
《意见》鼓励市场监管在经济特区立法和制度创新上敢破敢立,建立公平有序和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与事前放宽准入的改革举措相比,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对此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提升“管”的能力促进“放”的幅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进以信用约束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将全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企业信息与企业自主申报和出入岛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对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约束。探索制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模型,制定相应的风险等级监管办法。在食品安全领域率先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结果的事中事后监管应用,在旅游行业率先探索实行市场主体信用评估制度。探索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探索信用评估制度,推动第三方企业信誉等级评价与应用,引进国际知名的信誉等级评价机构自主开展企业信誉等级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对协会成员开展企业信誉等级评价,鼓励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业应用企业信誉等级评价结果。
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政策。切实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把海南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中国竞争政策实施的“试验田”,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反垄断审查机构,制订、修改《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反垄断工作办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以旅游、医疗、教育、互联网等行业为重点,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各类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
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强化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逐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探索食品经营登记备案管理新方法,完善食品经营“备案+承诺”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机制。创新药品销售企业现代物流仓储监管方式,防范药品流通安全监管风险。依托信息化手段,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执法检查、产品追溯等进行智慧监管。
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市场监管综合平台,覆盖市场监管的所有对象、所有事务和业务全流程。目前,《海南省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平台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招投标已经启动,正在加紧推进建设。依托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平台,加强大数据采集、开放、分析应用,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市场监管的精准度及适配性,实现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的目标。
构建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相适应的消费维权机制。通过经济特区立法方式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经营者的惩处力度,积极推动《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引导经营者建立完善消费环节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成立“放心消费在海南”社会组织,引入第三方开展消费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和消费环境指数评价。积极探索消费者委员会新的工作方式和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在消费维权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对提升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国际竞争力、激发创新驱动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金融化创新驱动发展。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建立海南知识产权证券交易中心,打造立足海南、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知识产权自由贸易港——中国(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试点推动海口市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示范引领全省的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助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合理规划挖掘培育海南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审核批准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推进海南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理,构建公平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赔偿上限,提高侵权假冒成本。实施知识产权“护航”试点工程,围绕重点产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先行试点建设南繁育种知识产权保护特区。通过借鉴世界著名的自贸港先进经验,研究设立海南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