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实践中秉承正确义利观

2018-11-17 13:21
公共外交季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义利义利观利益

孟 刚

正确义利观对“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践中存在认识误区,如单边撒钱外交说、投机性搭便车说、高风险不可控说、企业利义混淆说等。建立“一带一路”正确义利观,应当处理好我国利益和沿线国家利益、国际治理体系参与和变革、政府和企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务实推进和舆论引导等关系。

“正确义利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经济外交的重要内容。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访问非洲期间首次提出“正确义利观”。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一带一路”建设要秉承正确的义利观。他指出:“在国际合作中,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不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要统筹我国同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沿线国家积极性。

正确义利观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意义

以义为先,推动实现共同繁荣的新型全球化

“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是要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这一目标本身就贯穿着“以义为先”的思想理念。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全球化走到了十字路口,发达国家在关键时刻只求自保,美国公开宣称“美国利益优先”。“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一种中国方案,没有先强调“中国利益”,而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着眼于共同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以义为先”的价值观,让世界各国耳目一新,看到了引导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希望,让中国赢得了世界的尊重,也让中国站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央。

义利平衡,参与重构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结构

重构全球治理结构需要理念引领。“义利平衡”是中华文化的治理理念与全球时代诉求的共鸣结合点,是中国贡献的符合各国利益的崭新全球治理理念。当今全球治理体系是在二战后,由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构建的,主要弘扬“以利为先”的价值理念,长期忽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利益。“一带一路”建设强调“义利平衡”,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权利平等,着力体现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致力于重构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结构,解决公平公正问题,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

义利兼顾,全面推进“五通”合作取得实效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长远看,“一带一路”建设可持续推进的关键在于“义利兼顾”,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五个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政策沟通是重要保障,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共识。设施联通是优先领域,要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贸易畅通是重点内容,要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激发释放合作潜力。资金融通是重要支撑,要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民心相通是社会根基,要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一带一路”实践中义利观的认识误区

单边撒钱外交说

实践中,有人把“一带一路”建设和外交援助混为一谈,认为是“重义忘利”,是单边的撒钱外交。例如,中国的企业和银行参与印度尼西亚的高铁建设,有人就认为中国的巨额投资和贷款将来会打水漂,质疑为什么不把资金投到中国国内。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首先,政府主导外交援助是国际惯例,合理合法,“一带一路”建设中可以包括必要的外交援助项目,但绝大多数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其次,“一带一路”建设强调的是双边或多边合作,中国的政府、企业和银行等机构可以在对接沿线国家发展战略中创造商机。再次,“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创新绿色、普惠和本币合作的发展模式(孟刚,2017),有利于主动培育全球经济新增长点。此外,“一带一路”建设为中资企业打开了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为中国的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优势产业走出去提供了史无前例的国际合作机遇。最重要的是,境外项目运作都需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做支撑,中资企业和银行会对投入的成本和未来的盈利状况进行分析,有权利独立判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最终决策方案也不会受政府干涉。

投机性搭便车说

经济学上的搭便车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在1965年发表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利益和团体理论》中提出,指不付出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投机行为。“一带一路”建设为沿线国家提供了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有人便认为,这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中国单方面承担责任,做了冤大头。实际上,这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精髓没有理解到位。中国从来没有承诺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独自承担义务,而是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充分体现了共同发展的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欢迎沿线国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搭快车也好,搭便车也好(不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我们都欢迎,不搞我赢你输、我多你少,在一些具体项目上适当照顾对方利益,为沿线国家提供共同发展的机遇和空间。毫无疑问,中国更看重的是整个盘面的合作共赢,而不是具体的几个项目,这充分体现了正确价值观的核心含义。历史证明,各国经济,相通则共进,封闭则各退。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合作为动力,加强沟通和协调,寻求利益共享,实现共赢目标,一家独大或赢者通吃是行不通的。

高风险不可控说

有种观点认为,“一带一路”沿线都是发展中国家,存在很大的风险。实际上,任何经济建设都有风险,“一带一路”建设也不例外。中国也是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之初也曾经一贫如洗,经济发展跌至低谷。“一带一路”沿线的众多发展中国家虽然经济落后,但是资源禀赋各异,有强烈的发展愿望,政治上也多和中国互信,对中国的经贸合作充满期待。“一带一路”建设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中国是要和沿线国家携手同行,发挥在近40年经济建设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和防控风险的经验,为沿线国家乃至人类社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全球经济的增长主要依赖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独自发展。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可以主动引领全球经济发展,重新构建全球供需的产业价值链,实现互利共赢,这符合中国的核心利益。“一带一路”建设没有设定时间表。中国在推动这一伟大工程中应当保持足够的定力和耐心,确保政策沟通及民心相通能够和资金融通、贸易畅通、设施联通同步推进,重点防范在沿线国家较为突出的政府失效、内战、恐怖主义等政治风险。

企业利义混淆说

这种不正确的观点有两个极端。一是企业重利轻义说,认为“义”是政府的事情,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挣钱盈“利”。二是企业重义轻利说,认为企业应当绝对重“义”讲奉献,甚至牺牲“利”也在所不惜。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企业是市场经济社会的重要主体,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主体,既要有防范风险、合法盈利的目标,又必须担当社会责任、履行义利兼顾的义务。实际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重视海外投资项目所在国的社区福利,是全球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历史角度看,凡是采取资源掠夺式或剥削扩张式经营模式的跨国企业,最终都被赶下了历史舞台,落得“义利”双输。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资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塑造企业形象,注意跨国文化融合,尊重当地文化宗教习俗,遵守所在国法律规定,不要将在中国曾经犯过的错误又复制到沿线国家。当然,我们也没有必要要求企业履行原本应当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去代替政府的角色专注开展公共外交,这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让企业承当不必要的负担和压力。

践行“一带一路”正确义利观的政策建议

处理好我国利益和沿线国家利益的关系

“一带一路”建设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全球化工程,建设周期长,惠及面广,对域外国家参与不设限制,60多个沿线国家参与程度和进度差异较大。“一带一路”建设的显著特点是,参与国的利益回报具有典型的跨期性,有的能够很快见效,有的需要等待较长时间,当期或单个项目难以立见回报。在这个背景下,中国作为倡议国和主导国的价值取向就非常重要。如果以“利”字当头,斤斤计较,那中国就会逐渐失去沿线国家的信任,甚至招致敌意。因此,中国应当以“义”为先,义利兼顾,处理好中国利益和沿线国家利益的关系,让沿线国家分享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好处,形成示范效应和凝聚力量。只有这样,“一带一路”建设才有可能可持续推进,并获得沿线国家和域外国家的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广泛支持。

处理、参与和变革好国际治理体系的关系

当前的国际治理体系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二战后发挥了巨大作用,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应当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力争为我所用,积极参与并争取发挥主导作用。中国的参与不能只强调本国利益,而要以“义利平衡”为价值取向,发挥大国担当作用,充分代表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对于国际治理体系中不合理的地方,中国作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领头羊,更是要“以义为先”,积极发声,推动变革。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都是中国参与和推动国际治理体系变革的具体方式,目的是为了推进各国经济全方位互联互通和良性互动,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减少全球发展不平等、不平衡现象,使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世界经济增长带来的利益。

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政府的职责是积极引导,通过有效政策沟通,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为企业创造商机,保护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制裁企业在海外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之手会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看不见的调控。企业需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发挥主体作用,在海外要摆脱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兼顾义利关系。应该看到,在形成良性循环后,政府可以去除大包大揽的压力,企业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得以生存后,可以赢得民心和市场,会在沿线国家营造更好的政商环境。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会有效促进中资企业在全球市场经济中加快成长为优秀跨国企业,不仅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必要担当,还有利于形成更加国际化的企业文化,帮助企业融入沿线国家的经济社会中,实现真正的本土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跨国公司。

处理好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的关系

经贸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是取得成效的外在体现。人文交流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石,是持久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历史视角看,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从未间断,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是中国文化兼容并屹立于世界之林的重要原因。如何处理好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的关系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正确方法:“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真诚守信是加强两国人民合作的根本,是深化“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互信的前提。重情重义是人文交流得以持久的保障,“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惟以心相交,方成其久远。”弘扬正义是大国责任,也是“一带一路”建设得以一呼百应的历史传承。高擎道义是“一带一路”建设中各国能够同舟共济和兼容并包的根本原因,是共商共建共享的精髓之所在。

处理好务实推进和舆论引导的关系

中国文化含蓄,不好张扬,推崇“淡泊名利,宁静致远”。而海外大多数国家的文化比较直接,不仅看重务实合作的成果,也易被舆论引导。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应当处理好务实推进和舆论引导的关系。特别对中国企业而言,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定要既重视投资利益,也注重公共关系策划和维护,要积极主动和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及工会组织等加强沟通交流,向社会客观告知和宣介已经和正在担当的社会责任,比如解决了当地多少人的就业问题、通过培训对当地劳动力素质提高做出了多大贡献、在所在社区开展了哪些捐资助学或扶贫救困活动、对解决社会环保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给所在国创造了多少税收、从技术上弥补了所在国的哪些行业空白,等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政府和企业要在务实做实事和好事的基础上,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赢得好名声、好口碑,及时传播正能量,特别是要讲好“一带一路”故事,让沿线国家和民众知晓中国的“正确义利观”,感受到中国“以义为先”的“一带一路”共建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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