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伶萤
美国民谣和摇滚歌手、 作曲家、 文化先驱、 社会活动家等等, 都是大众加之于鲍勃·迪伦的种种身份。 然而, 在拥有如此多的名号之前, 迪伦只是将自己定义为—— “诗人”。 2016 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认为迪伦为美国流行文化注入了一种诗意的表达, 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 将迪伦本有的诗人的身份, 又推向了一个更高的、 新的殿堂。 现在看来, 诗人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个时代的声音, 诗意的表达跨越了时间的界限, 在当下的世界依然具有强烈的生命活力。 人们一说到“反战歌曲”, 一定会想到迪伦的《在风中飘荡》, 甚至他在1960 年代创作的反战名作《暴雨将至》, 现在还被人们经常用于对生态平衡的一种诉求。 他的诗歌总是用口语化的语言, 其叙事性的表达和无法定义的种种出奇意象, 已经感动了无数代读者, 将诗意留在了一直在快速变迁的流行文化之中, 并且一定会经历时间的检验, 成为这个世界文学与文化上的永恒经典。
常常说时代造就了真正的英雄, 然而传奇的出现不仅仅是因为传奇本身的天才, 时代对他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也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鲍勃·迪伦所创造的传奇, 也和他所生活的时代, 息息相关。 儿时的迪伦特别喜欢音乐、 喜欢诗歌, 但他在艺术的道路上首先尝试的, 并不是后来让他名声大噪的民谣,而是风靡一时的摇滚。 迪伦的诗歌创作为什么会出现从摇滚到民谣的最初转向? 他所创作的民谣歌曲, 为何能在六十年代成了美国殿堂级的代表? 这也许首先要从迪伦的并不起眼的人生讲起。
1940 年代, 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一个矿业小镇。那个时候, 美国依然经历着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 他与他的家庭总是处在经济危机的余波中, 工业与商业相当凋敝, 生活贫穷且单调。 小镇的人每到冬天无法取暖, 无衣避寒, 迪伦的生活, 也同样是如此。 矿产业的兴起, 让小镇的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光秃的山丘和工业留下的污染, 是迪伦对小镇最为深刻的记忆。迪伦后来的作品中, 常常带有那个年代所没有的反对强权的隐喻, 跟他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幼时迪伦的唯一乐趣,便是家里的那台收音机, 通过收音机他可以听到这个世界的歌声, 爵士、 民谣、 摇滚、 古典, 各种类型的歌曲都经由这台机器, 来到了他的身边。 孤独和寂寥可能会带来绝望, 然而歌声却能成就一个音乐的天才。 这个时候, 有一位高士走进了迪伦的世界, 那就是伍迪·格斯里(Woody Guthrie) ——20 世纪前半段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民谣歌手。 他的出现, 让迪伦不再追寻一味发泄的摇滚, 反而开始注重音乐中的语言, 和音乐所要表达的内在思想。 正如他后来在回忆中所说: “伍迪·格斯里的声音很特别, 除了特别的嗓音, 他还会说一些口白, 很特别的听觉经验”, “他是个天才, 他的歌曲有惊人的观点”。 “这片国土是你的土地, /这片国土是我的土地/从加利福尼亚到纽约岛, /从墨西哥湾流到红杉林; /这片国土是为你和我而建立。 / /当我漫步在蜿蜒如带的公路, /仰头看见高架公路伸向无边的天际; /在我下方是金色的溪谷; /这片国土是为你和我而建立。 ” (伍迪·格斯里: 《这片国土是你的土地》 ) 格斯里的歌曲总是来自于大众, 吟诵着普通民众的生活, 描述着最日常的景象, 表达底层人民的渴望。 他总是喜欢用音乐来唤醒大众, 用音乐向当权者表达政治诉求。 他将生活写入歌曲, 这种带有生命力的音乐, 深深地感染了迪伦。 当迪伦听到他的歌之后, 终于发现了自己想要唱的歌。 和伍迪一样, 迪伦的歌曲中也总是充满着对于弱者的同情心, 对公众事物的关注, 以及对强权的讽刺。 《说唱熊山野餐惨案蓝调》 这首早期的歌, 反映了纽约市北部熊山州立公园, 因为有人贩卖假票导致乘客太多, 船只因为超载而沉没, 造成了多人死亡的重大惨案。 “那艘老船沉入水里, /六千人好像试图自相残杀, /狗在狂吠, 猫在咪咪叫, /女人尖叫, 拳头飞, 婴儿哭号。” (鲍勃·迪伦: 《说唱熊山野餐惨案蓝调》 ) 创作于古巴导弹危机时的《战争大师》, 则是迪伦对艾森豪威尔在卸任总统时提出的军工复合体的反对。 迪伦用直白的语言和辛辣的讽刺, 对贪婪的当权者做出了直接的嘲弄与挑战。 迪伦将时事融入他的歌曲之中, 用独特的意象来表达自己对人本身的关心。 “你们一事无成, /除了建造毁灭性的事物, /你们玩弄我的世界, /仿佛那是你小小的玩具, /你们把枪放在我的手里, /然后躲到我的视线之外, /转身离去越跑越远, /在快速子弹飞来之时。” (鲍勃·迪伦: 《战争大师》 ) 伍迪被称为“troubadour ” (行吟歌手),为了能更大程度地接近大众, 伍迪开启了巡演的表演方式, 不断实践着“在路上” 的状态。 他试图以巡演的方式, 去感染更多的人。 民谣最初就是以吟唱的方式进行传播的。 美国本土民谣通常都来源于特定的群体, 在特定的时间、 特定的地点, 以特定的故事来进行演唱(Arthur L. Rich, American Folk Music, Oxford Journals University Press, Vol. 19, No. 4, 1938)。 即使在创造者离开之后, 不同的表演者依然会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演唱, 因此,不同的表演者, 会有不同的表演方式、 不同的舞台, 那么不同的时期民谣都会表现出新的生命。 伍迪用巡演的方式传达着底层人民的心声, 又通过大众的解读不断给歌曲以新的生命。 在迪伦音乐生涯中, 巡演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 迪伦就开始了他名为“永不停歇” 的全球巡演, 而每一次巡演都会用新的方式去演绎他的歌曲。 对于迪伦来说, 歌曲的“感觉” 尤为重要。 迪伦总是会在演唱时不断改变口语式的唱腔, 根据情感改变歌曲的节奏, 任性地改变词语的发音, 用漫不经心但却一针见血的语言, 轻轻抓住观众的情绪。 对于民谣而言, 歌词和表演缺一不可, 在光影声形的结合下, 民谣才能释放出其最大的能量。 迪伦总有一种能力, 通过他独特的语言和故事, 将人和围绕着人所发生的故事, 转变成诗歌和音乐的完美结合。
有那么个时候, 你曾经衣着光鲜
你那么优越, 给那些要饭的扔钢镚儿玩儿, 有那么回事儿 吧?
人家跟你说, “嘿, 玩偶, 你早晚会栽跟头的”
你以为他们都是跟你开玩笑
对那些在街上无所事事的人
你一贯一笑置之
现在呢, 现在你说话不那么大声了吧?
现在你不再那么傲慢了吧
当你需要费力讨生活时
没家的滋味
你觉得怎么样?
一无牵挂, 也没人认识
像个流浪汉。
(鲍勃·迪伦: 《像滚石一样》 )
这是迪伦从民谣音乐转向摇滚音乐的划时代作品, 如果抛开音乐的类型, 歌词本身依然具有民谣的特点, 从叙事性、 反复、意象来看, 都是如此。 与其说迪伦背叛了民谣走向摇滚, 不如说他将民谣中的叙事性因素, 带入了摇滚的世界。 《像滚石一样》描述了一个时代女性起起伏伏的一生, 曾经的她衣着光鲜, 过着贵族的生活, 后来却尝到了人生的苦痛。 在副歌部分, 迪伦不断重复他的质问“你觉得怎么样, /没了回家的方向, /孤身一人,也没人认识, /像一块滚石一样”。 “滚石”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可能是那个女性开始了自甘堕落的生活, 也可能是她终于如娜拉一般, 如小鸟一样地得到了自由。 “滚石” 的真正含义, 迪伦并未给出解答, 每一个听过迪伦歌曲的听众, 会有不一样的想法。迪伦的歌曲中这些意味不明的意象, 加上他不断改变的唱腔, 总会给听众不同的体验。 对比迪伦《像滚石一样》, 1965 年第一次发行的单曲, 和他2001 年在麦迪逊广场花园所唱时传达的情感,完全不同。 在1965 年的版本中, 对社会的质疑, 对权贵的讽刺,年轻时的不忿, 通过那种如布道般喃喃自语的演唱方式, 深切地传达了出来。 而2001 年, 在9·11 事件发生后, 时隔多年, 迪伦再次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 那时他已年过花甲, 对于生命, 对于社会和人本身, 都有了许多不同的理解。 他通过更加温柔和绵长的唱腔, 唱出了不同于年轻时的味道, 给刚刚遭受重大创伤的人们, 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
伍迪还有一个少见的习惯, 也影响到了迪伦的诗歌传达。 伍迪总是在电台, 不断进行同样的直播表演。 迪伦通过伍迪的表演, 知道了重复放送所带来的不同的意义, 对同一首歌曲的多次的聆听, 会在聆听者心中留下不同的印象, 带来不同的情感, 产生新的理解。 因此, 在迪伦的创作中, 重复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口语化的诗歌, 不断重复的章节, 平易近人的歌词, 浅显的故事, 具有象征意义的意象, 后来都成了迪伦诗歌创作的重要特点。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
你才会称他是人?
是啊, 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海洋
它才能安眠于沙滩?
是的, 加农炮弹要飞多少回
才会永远被禁止?
答案啊, 朋友, 在风中飘荡
答案在风中飘荡
一座山能存在多少年
在被冲刷入海之前?
是啊, 一些人能存活多少年,
在获准自由之前?
是啊, 一个人能掉头多少回,
假装什么都没有看见?
答案啊, 朋友, 在风中飘荡。
一个人要抬头多少回,
才看得到天际?
是啊, 一个人要有几只耳朵
才听得到人们哭泣?
是啊, 要多少人丧命, 他才知道,
已有太多人死去?
答案啊, 朋友, 在风中飘荡
答案在风中飘荡。
(鲍勃·迪伦: 《在风中飘荡》 )
这首诗歌无数次重复一问一答的形式, 灵魂便在不断的重复中显现。 可能每一个听到这首诗歌的人, 脑海中都有一个答案,一个模糊的、 飘荡于风中的答案。 这不是一个是与否的回答, 而是全人类的诉求——和平。 这一诉求, 拥有着超越时代的意义,因此即使在现在, 依然是反战歌曲最为精华的代表。 诗中的第一节, 就引用了众人熟知的意象, 代表和平的白鸽, 代表战争的炮弹, 就表达了对于停止战争、 渴望和平的态度。 “什么是人”,则是这首诗的精华。 何为人? 人应该拥有“自由”, 应该“看见” 身边的天灾人祸, 应该“听得到” 他人的苦难, 应该对“死亡” 抱有恐惧和反思。 迪伦在这里提出了问题, 也给出了答案, 虽然这个答案显而易见, 却往往又被“人” 所忽视。 这里的“人”, 并不是指为了自由而奋斗的大众, 为了和平走上街头的勇士, 而是那些在《战争大师》 中躲藏在炮弹之后的刽子手们。 这首诗正是迪伦对他们的质问, 对他们的批判。 这首诗写于1962 年, 次年在《自由不羁的鲍勃·迪伦》 这张专辑中发表。正是这张专辑让初出茅庐的鲍勃·迪伦名声大噪, 开启了他的“民谣宗师” 之路, 让他成为了当时反叛文化的代表, “时代的良心”。
1962 年鲍勃·迪伦辍学, 来到了纽约的格林威治村, 那里是全世界最“Avant-garde”①Avant-garde: 法语先锋、 先锋派的意思。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经常被用于民权运动、 反叛运动的先锋人士, 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流行词汇。(先锋) 的地方, 是美国反主流文化的大本营, 同样也见证了“嬉皮士”②嬉皮士(英语Hippie 或Hippy 的音译) 本来被用来描述西方国家1960 年代和1970 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 嬉皮士这个名称是通过《旧金山纪事》 的记者赫柏·凯恩普及的。 嬉皮士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化运动, 它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 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映出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 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的黄金年代。 那时美国正经历巨大的变革, 1930 年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还未消弭,越南战争的阴霾重创了军人至上的传统信念, 民权运动愈演愈烈, 对于现有权力制度的反抗, 让美国社会处在动荡不安之中。无数年轻人开始走上街头, 他们或是为了争取权利, 或是为了一种不同于主流的反叛态度。 他们中间有为了争取黑人平等权利的平权运动者; 有反对战争、 渴望和平的反战人士; 有逃避世俗、想要过上吉卜赛式生活的嬉皮士们; 有摇滚歌手, 有桂冠诗人,有马丁·路德·金, 也有艾伦·金斯堡。 而在格林威治村, 鲍勃·迪伦进入了这个时代的中心, 进入了这一系列群体的中心。 他看到了人们的渴望, 也渐渐开始凝视自我。 正在这时, 一个著名的女性苏西进入了迪伦的世界。 苏西出生于一个左派家庭, 是一个坚定的民权运动者。 她的政治倾向、 反战思想和对民权运动的狂热, 影响了迪伦接下来的创作。 在后来迪伦的回忆中, 苏西被他描述为是一股新鲜的血液, 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和一个灵魂伴侣。
鲍勃·迪伦在纽约开启事业的过程中, 曾经寄住在一个满是书籍的家庭里, 这种环境对迪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书柜直通天花板, 有各种各样的类型, 从《神曲》 到《疾病的形成与治疗》, 从《变形记》 到美国众议员的自传, 从《圣安东尼的诱惑》 到卢梭的《契约论》, 从神话故事到当代的民权运动者自传, 各种类型的书籍, 点亮了迪伦的思维, 让他的思想进入了一个新的层面。 迪伦读得最多的是诗集, 他甚至背下了爱伦·坡的《钟》, 并为此谱了曲。 如果说在迪伦之前, 歌手是为了歌唱而写下了无足轻重的歌词, 那么迪伦则是为了将诗歌更好地传达而作了曲, 开始了歌唱。 他在自传中说: “这些书让整个房间都有力地震动了起来, 让人眩晕。” (Bob Dylan, Chronicles Volume One, Simon & Schuster Paperbacks, 2004) 他还引用了意大利诗人莱奥帕尔迪在《孤独的生活》 中的话来进行描述: “好像是从某棵树的树干里蹦出来的, 有种无望的, 但也压不垮的伤感情绪。” (Bob Dylan, Chronicles Volume One, Simon & Schuster Paperbacks, 2004) 迪伦自己说自己好像普希金, 一个是用诗歌来逃避沙皇, 一个是用创作来躲避债主。 迪伦的人文意识开始觉醒, 他钦佩那些民权运动者, 钦佩那些为弱势群体奋战的人们,他的歌曲中也常常带有人性的光辉。 对于迪伦来说, 民谣除了是他的梦想, 更多的是他感受生活的方式。 他把对生活的感受写成诗, 谱成曲。 他这样回忆道: “那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情, 所有的那些文化上的胡言乱语, 都令我的灵魂备受困扰——让我觉得恶心——民权和政治领袖被枪杀, 街上垒起重重的障碍, 政府进行镇压, 学生激进分子和游行示威者与警察和军队发生冲突——爆炸的街道, 燃烧的怒火——反对派公社——撒谎扯淡, 吵吵嚷嚷——无拘无束的性爱, 反金钱制度的运动——这就是全部。”(Bob Dylan,Chronicles Volume One,Simon & Schuster Paperbacks,2004) 这当然是对那段时光的一种美好的回忆。 大量的文学积累, 身边的人所带来的新的血液, 周围的环境对迪伦思想的涤荡, 让迪伦写出了他的传世名曲《暴雨将至》。
噢, 我蓝眼睛的儿子, 你上哪儿去了?
噢, 我钟爱的少年郎, 你上哪儿去了?
我曾跋涉过十二座雾蒙蒙的高山,
我曾连走带爬经六条蜿蜒的公路,
我曾踏进七座阴郁森林的中央,
我曾站在十二座死亡之海的面前,
我曾深入离墓穴入口一万英里深的地底,
一场暴雨, 暴雨, 暴雨, 暴雨,
一场暴雨将至。
噢, 我蓝眼睛的儿子, 你看到了什么?
噢, 我钟爱的少年郎, 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一个新生儿被狼群包围,
我看到一条钻石公路空无一人,
我看到一根黑树枝不断滴落血水,
我看到一个房间满是手持淌血榔头的男人,
我看到一道白色梯子被水淹没,
我看到一万名空谈者舌头断裂,
我看到枪支和利剑在孩童的手里,
一场暴雨, 暴雨, 暴雨, 暴雨,
一场暴雨将至。
我蓝眼睛的儿子, 你听见了什么?
我钟爱的少年郎, 你听见了什么?
我听见隆隆雷鸣吼出一个警告,
听见足以溺毙整个世界的海浪在怒号,
听见一百个双手发火的鼓手,
听见一万声低语却无人聆听,
听见一个人饿死, 听见许多人大笑,
听见一个死于贫民窟的诗人的歌声,
听见一个小丑在小巷里的哭声,
一场暴雨, 暴雨, 暴雨, 暴雨,
一场暴雨将至。
噢, 我蓝眼睛的儿子, 你遇见了谁?
我钟爱的少年郎, 你遇见了谁?
我遇见一个孩童陪在一匹死去的小马身边,
我遇见一个白人遛着一条黑狗,
我遇见一个年轻妇人, 身体被火焚烧,
我遇见一个年轻女孩, 她给我一道彩虹,
我遇见一个男子, 因爱而受伤,
我遇见另一个男子, 因恨而受伤,
一场暴雨, 暴雨, 暴雨, 暴雨,
一场暴雨将至
噢, 我蓝眼睛的儿子, 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噢, 我钟爱的少年郎, 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我打算在开始下雨之前走人,
我将走进最深的黑森林的深处,
那儿有很多人, 他们两手空空,
那儿他们的河水里满是毒丸,
那儿山谷中的家园与潮湿肮脏的监狱为邻,
那儿刽子手的脸总是深藏不露,
那儿饥饿是丑陋的, 那儿灵魂遭人遗忘,
那儿黑是唯一的颜色, 那儿无是唯一的数字,
我将诉说它, 思索它, 谈论它, 呼吸它,
自山岭映照出它的影像, 让所有的灵魂都能看见,
然后我将站在海上, 直到我开始下沉,
但在我开口唱歌之前, 我很清楚自己要唱的歌曲,
一场暴雨, 暴雨, 暴雨, 暴雨,
一场暴雨将至。
(鲍勃·迪伦: 《暴雨将至》 )
这首诗, 作于古巴导弹危机的前夕。 他曾经这样说: “里面每一行其实都是一首全新歌曲的开头。 但当我写时, 我觉得来不及在有生之年写下所有那些歌曲, 所以我尽可能都放进这首里头了。” 因此, 这首诗也可以说是迪伦民谣的集大成之作。 “当我听到《暴雨将至》 时, 我想, 并且开始哭泣, 因为火炬似乎已经传到了下一代人手中。” (艾伦·金斯堡, 见《无家可归》, 马丁·斯科塞斯导演, 2005)
整首诗歌都是在阴郁、 压抑、 黑暗、 恐惧的氛围下行进, 而在这阴郁之中, 却有着少许鲜明的色彩—— “蓝眼睛的孩子”、“少女的彩虹”。 终于, 在诗歌的结尾诗人以“殉道者” 的姿态,用即将到来的暴雨, 结束了这段暗无天日的旅程。 这首诗的结构同传统民谣如英国民谣《兰达尔勋爵》 相似, 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 诗中有两个人物, 提出问题的“我” 和“蓝眼睛的儿子/少年郎”, 诗歌中压抑的景象, 便是蓝眼睛的儿子所看到的场景。 少年郎的眼睛是最单纯、 最干净的蓝色, 而与此相对比, 他所看到的生活却如人间地狱一般的凄惨。 诗人在诗中用了大量的意象, 来表达这种给人以压抑的黑暗色彩: “雾蒙蒙高山”、 “蜿蜒的公路”、 “阴郁的森林”、 “死亡之海”、 “墓穴” 等。 第一节中的五个意象, 表现了少年行走之路的曲折与前途晦暗, 第二节则在这晦暗之中, 又增加了恐怖的气氛, “鲜血”、 “狼群”、 “断裂的舌头”, 这种诡谲的哥特式意象, 在对比之下, 更显恐怖。“新生儿” 和“狼群” 对比, 凸显“弱者” 之弱, “强者” 之强; 在本该天真的“孩童” 手中, 却拿起了“枪支” 和“利剑”。 生动的意象和对比, 将一幅人间地狱的景象, 活生生地展示在读者眼前, 将我们引入到一种充满黑暗与鲜血的场景之中。 在第三节中, 诗人再次用意象和对比加深黑暗压抑的气氛, 面对“饿死” 的人, 人群在“大笑”, 象牙塔中的“诗人” 在贫民窟死去, 本该快乐的小丑却在放声“哭泣”。 然而在这种压抑之中, 又有了生的气息, “雷鸣” 给予警告, 死去的诗人唱出了歌, “一场暴雨将至”。 第四节持续着黑暗压抑的氛围, 却出现了诗中第一抹不同的色彩。 白人遛着黑狗, 不禁让人想到六十年代如火如荼的黑人平权运动, 在平权之前, 黑人始终处在被压迫被欺辱的境地, 白人至上主义的思想在美国肆虐。 少年看见了一个女孩, 给了他能够冲破黑暗的彩虹, 男人见到了“恨”, 但也见到了 “爱”。 诗人再次重复 “一场暴雨, 暴雨, 暴雨, 暴雨, /一场暴雨将至”, 仿佛压抑了许久的晦暗天空, 开始有了风, 有了雨的迹象。 在最后一节中, “我” 不再询问“蓝眼睛的孩子” 看到了什么, 而是问他“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我将走进最深的黑森林的深处”, 少年郎将独自面对黑暗, 挑战黑暗,最终他会用自己的歌声, 唤醒一场洗涤一切黑暗的暴雨。 在最后一节中, “河水里满是毒丸”、 “潮湿肮脏的监狱” 等意象, 更是让我们将这首诗和环境保护问题, 联系到了一起。 迪伦少年时代的生活环境十分特别, 那种地下煤矿的黑暗与恶劣环境, 与诗中所描写场景甚为相似。 正是迪伦诗歌中的这种超越时代的意象,让他的诗歌在任何时代都能唤醒读者心中的情感。 “明天我将离去虽然今天也可以/某一天某条路上走下去/我想做的最后一件事是/说我也曾走过艰苦旅途。” (鲍勃·迪伦: 《献给伍迪的歌》 )正是因此, 这首诗歌才成为了他一生中少有的代表作, 让世界各地的人们传唱不已!
正如迪伦在《献给伍迪的歌》 中所写到的一样, 他一直在诗歌的道路上行走着。 对于迪伦而言, 诗歌是他写下所有想写的东西, 生活中的碎片, 这个世界发生的故事, 和关于人类的一切。 他记录下一个个突发的奇想, 用语言和音乐共同编织成一首意义不甚明晰的作品, 在每一个读过的人心中, 留下不同的情思。 迪伦不断地用诗歌去寻找自己和自己所处的世界, 寻找一个意义不明的答案, 寻找人类最终的归宿。 他的诗歌从来都不是停留在一种文字之中, 甚至不是停留在固定的唱片之中。
然而, 他的诗与他的歌, 总是一种一体化的存在。 首先他是一位诗人, 然后才是一位歌手。 由于他在人生的道路中遇见了给他以极大帮助的人, 特别是伍迪、 苏西与格林威治村的先锋派艺术家, 那样的环境与艺术信念, 对他的艺术道路发生了巨大的影响, 从而让他倾向于以歌唱的形式进行表达, 并且以巡演的方式生存并发展。 这就是环境对于人生的改变, 也是一个诗人的创作与他所处环境之间关系密切的重要证明。 如果我们以文学地理学的批评理论, 来解释他的诗歌创作, 就会发现他所有的诗歌作品, 都与特定的地理环境相关。 首先, 他出生地与成长地的矿山环境, 让他体会到人生的不易与民众的痛苦, 决定了他选择以诗的方式来与世界进行对话。 正如他所说的, 他在一生中总是要有所表达, 表达他所要表达的东西。 第二, 如果在他的人生中没有伍迪这位歌唱家的出现, 也许他就还是一位诗人, 而不会是一位歌手, 更不会是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歌手。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也是环境的重要方面。 第三, 如果他不到格林威治村生活与创作, 与那一群时代的先锋思想家与艺术家没有关系, 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创作路向, 以“大众歌手” 的形象出现在世界的面前, 并且以更加有力的方式代表一个时代的文化, 并且是一种主流文化与时代思潮。 正是因此, 从人生的中期开始, 他就不断地用巡演的方式, 向他的听众和读者传达不断地转变着的自我, 不断变化着的时代与社会。 以歌为诗, 鲍勃·迪伦在民谣的道路上, 从未远离。 正是在这些方面, 他以及他的诗歌作品, 他的民谣倾向, 他的艺术道路, 可以给当代中国诗歌以诸多重要的启示。 其一, 诗人只有通过自我而创作, 才可以表现时代、 表现社会与世界。 如果一个诗人只注重外在的东西, 没有通过自我之内化道路, 不会写出什么重要的作品。 其二, 诗人要关注时代的动荡与人民的生活, 并且把自我当成人民中的一员, 成为时代生活的晴雨表, 这样才会有诗人真正的自我情感与形象。 其三, 任何时代的民间生活与民间形式, 都是至为宝贵的创作之源, 平民化的语言、 质朴的词语、 反复的形式、 机智的故事、 具体的叙事等, 都是诗人必须借用与重视的艺术传统。 鲍勃·迪伦的成功,一再地证明了他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