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随后,相关部门陆续配套出台了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等5类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并明确指出,这5类独立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017年以来,在国家“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再度放开第三方医疗机构发展。迄今为止已有11类医疗机构被获准独立设置。
伴随着资本的投入和政策的支持,我国的第三方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实现了从探索起步到快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摸索出了哪些新业态、走出了哪些新路径,又面临着哪些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