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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作为先秦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其作品既有作为文学家的飘逸浪漫,形象灵动,又有思想家的余味曲包,深奥玄妙,这使得其思想在形象的沁润下更有张力,但也增加了读者对其作品理解的难度。《齐物论》作为代表庄子思想核心和精髓的重要作品之一,蕴含了庄子对物我关系的思考,也成为研究庄子哲学思想的重要考据。
在《齐物论》的开头,庄子借子綦对子游的回答便引出了全文的主旨命题—“吾丧我”的观点,而这个主旨单在词义上就值得人推敲。这里的“吾”与“我”是何含义?又有何不同?字源上,《说文解字》道:“吾,冥也。冥不相见……我自称也”,段玉裁注:“冥,幽也”,而“我,施身自谓也”,段玉裁注:“谓用己厕于众中,而自称则为我也”。也就是说,“吾丧我”的“吾”就是一种自称,“我”则是特指与别人或者他物相对的“我”。
对“吾丧我”含义,学术界众说纷纭,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种是把“吾”当成真我,而把“我”当成偏执的我。如陈鼓应云:吾丧我:摒弃我见。“丧我”的“我”指偏执的我。“吾”,指真我。由“丧我”而达到忘我、臻于万物一体的境界。于篇末“物化”一节相对应。一种是把“我”解释为形骸或躯体,“吾丧我”就是要丧忘形骸。明代释德清就曾指出:“吾,自指真我。丧我,谓丧忘其血肉之躯也”。在这两种观点中,将“吾”理解为真我,在庄子的语境中,真我已经具有自然、自由的属性。若真如他们所说“吾”已是真我,那偏执的我已不存在,又何须“丧我”。我认为 “吾”应字同本义,指自己自称而已,“丧”是扬弃与超越,而“我”是相较他而言,不仅是指形骸,还包含着一种关系,可能是物我关系,也可能是人我关系,是一种与自身、与他人、与世界的对立存在。
结合《齐物论》全篇,会发现“吾丧我”的“我”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指向:
一是形骸之我。文章始于子綦出现“荅焉似丧其耦”、“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情态,子游问之,他答曰“今者吾丧我”。这里的“耦”作“偶”,即匹对,通常解释为精神与肉体为偶。通过对子綦情态的描写,我们不难看出这里暗指形骸之我。这里的抛弃形骸之我,不是让人脱离自己的躯体,丧掉形骸,而是不以形体的变化无常,幻灭不定而忧心忡忡,如履薄冰,要做到不为形所役,不为躯壳魂魄相扰。
二是成心之我、是非之我。“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庄子·齐物论》),这里的“成心”陈鼓应理解为“偏执之心”,郭象理解为“成见”,“成见”相对“偏执之心”来说,贬义色彩更浓,与庄子“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的本义有些出入,故“偏执之心”的解释更为妥帖。每个人内心都有“成心”,有了成心就有了偏爱,当我们以自己的成心去感知和衡量他人时,便产生了“是非”,有了物我之分,彼我之分,本真的我就会被是非所遮蔽和损害,致使物我产生对立关系。解决是非缠扰,庄子给的途径是“莫若以明”,钱穆云:“明,芒之对文。各师成心则芒,知化则明矣”,“明”与“芒”相对,因为对成心、是非的执着而变得茫昧,无明,知晓此理便能化之。
庄子思想丰富而深邃,例举用喻又让人难以捉摸。要真正读懂《齐物论》,不仅要充分理解文字本身的含义,其行文结构、内在理路更值得我们去挖掘探究。
庄子在开头提出“吾丧我”的境界后,提出了“三籁”说,陈鼓应在《庄子今注今译》中对“人籁”、“地籁”、“天籁”作如下注释:“‘人籁’是人吹箫管发出的声音,譬喻无主观成见的言论,‘地籁’是指风吹各种窍空所发出的声音。‘天籁’是指各物因其各己的自然状态而自鸣”,并在注释中引入了宣颖在《南华经解》中的观点:“待风而鸣者,地籁也。而风之使窍自鸣者,即天籁也”。可见,“天籁”强调的是一种无所凭依,自然发声的状态,是“率性而动,不由心智”,它是一种超越了人籁和地籁的、生命主体依顺本性自然而然的生存状态。庄子在“吾丧我”后提出三籁之分,是因为三籁是“吾丧我”程度上的一种描写,“天籁”就是“丧我”之后的形式,一种随本性,顺自然的生命情态。
那么为什么要“吾丧我”?三籁之后,庄子对“我”的生存状态进行论述,对“吾丧我”的命题进行反证。庄子如此写道:“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生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所归,可不哀邪?”(《庄子?齐物论》),“成心”使得人与人与物中出现各种拉扯关系,被声色犬马的欲望所诱惑,或逐之,或避之,疲于奔命,人们在这种关系中挣扎,被束缚,被奴役,又催生了“是非”观念,“是非”观念无穷无尽的,由此出现众多是非争辩。这种生命主体总是在从外物找寻生命的意义,在自身的欲望中迷失自我,禁锢自我,变得茫昧,无明,逐渐失去对生命本真的审视。
如何“吾丧我”呢?庄子提出了“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任何事物都是对于人而言的“彼”(他物),任何事物也都是对于人而言的“是”(意指),从他物什么也看不见,从内心就可明白。“彼是方生说”实际上说的就是心物关系,彼是无分,心物一元。与其在外物中挣扎沦陷,迷失自我,不如用“以明”的方式看到物我关系的本质,“明其本心”。
《齐物论》开篇即提“吾丧我”,“吾丧我”与“齐物”有何关系?《齐物论》的题解具有两部分含义:一是“齐,物论”,即人与物的平等观;二是“齐物,论”,万物平等观,也就是包含了齐物和物齐两个方面。万物形态不一,可归根到底是齐一的,物论也为齐一。对于“吾丧我”与《齐物论》的关系,叶秉敬曾注解道:“‘吾丧我’,与篇末‘物化’相应。盖不见有物,物化而合为一我;不见有我,我丧而同乎万物。”陈启道:“丧我,犹言‘忘我’。齐物须先忘我,不能忘我则不能齐物,即不能任物自然。”他们都指出了物不齐皆由“我”之存在,“我”不破除,则物不能齐的因果逻辑关系。在《齐物论》中,物我对立只是表面,根源就是“我”。那“吾丧我”后还剩什么呢?在庄子的语境里,剩下来的就是真我,或者说是真宰。“丧我”之后是一个未始有我,不分彼我,未始有物,不分物我的世界,物我界限消解,人处在一种自然而然的生存状态,天籁就是“丧我”之后的一种表现,也可以说是真我的一种外露。“吾丧我”通过对自我异化的否定,强调的是人要从社会性的存在状态或者角色中超脱出来,显现出本真的我,其中暗含着一种对生命主体的的遗忘与超越,对人之存在本体的呼唤与回归,即本真的回归,真宰的复现。可见“吾丧我”不仅与“齐物”有因果相续的关系,和本真的复归也直接相连。
《齐物论》以“吾丧我”开始,以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庄周梦蝶”结尾,犹如一草蛇灰线,蜿蜒其间,遥相呼应。庄子原文这样写道: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蓬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齐物论》)。林希逸曾评价结尾处:“此一句似结不结,却不说破,正要人就此参究,便是禅家做话头相似。”这看似无意的寓言,末尾点出“物化”一词,那何为“物化”,与梦蝶有何关系?劳思光曾分析道:“形躯本身作为一经验存在,实与整个经验领域不可分。故形躯本属于“外界”,而与“自我”非一事。庄子为说明此义,乃借梦蝶之喻显出‘我’与‘蝴蝶’乃‘庄周’皆无一定关系;自以为‘蝶’之‘我’,即自以为‘周’之‘我’;为蝶为周,乃形躯之异,‘我’固仍是‘我’也”。其含义是庄周与蝴蝶作为形躯,与整个经验领域不可分,蝴蝶与庄周只是形体存在差别,并无实质区别。他还指出这时的“我”可以为蝶,为鱼,为鸟,形躯的改变并无影响。可以看出,梦蝶的“我”是真我,不受形躯影响,超越时空,与蝶无分,此时庄周与蝶同一,两者在同一层流转,主客无分,物我无界,这便是“物化”,是《齐物论》追求的“万物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庄子的“吾丧我”渗透着对生命主体存在状态的自我审视,对物我关系的深刻思考,对归复自然之本真的强烈渴望,它们都奠定了《齐物论》思想的重要基础,成为庄子思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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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许慎撰.说文解字注[M].(清)段玉裁,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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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钱穆.庄子纂笺[M].北京:三联书店,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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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钱穆.庄子纂笺[M].北京:三联书店,2010.
[8]方勇,陆永品.庄子诠评[M].成都:巴蜀书社,1998.
[9](宋)林希逸.南华真经口义[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10]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一卷)[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