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背景下的偶像崇拜及功能分析

2018-11-13 04:07
华夏文化论坛 2018年1期
关键词:大众文化偶像大众

马 赫

【内容提要】近些年来,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随之出现了一系列的偶像崇拜新现象,而偶像崇拜文化不仅为当代的追星提供了文化背景,而且提供了技术支持。偶像崇拜文化在文化广义上保持了文化的多元化,推进了文化的向前发展,并影响着大众的价值观念,更促进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融合。当然,崇拜者也会受到偶像的不良影响,对社会化产生消极作用,同时带来符号化的消费主义等一系列的负面效应。

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和发展,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一个分支,逐渐成为近年来社会学和文化研究较为关注的研究对象之一。而纵观现代大众偶像崇拜文化、明星崇拜的一系列社会现象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原始偶像崇拜的端倪和身影。从最为原始的偶像崇拜,到如今的明星效应,这种文化形态经历了漫长的变迁过程,却仍旧以一种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形式存在。在当代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化的运作弥漫于生活的各处,于是追星、偶像崇拜已经是当代中国人所熟知和参与其中的事情。本文试图从社会功能等社会学角度出发,对偶像崇拜及其相关问题和概念加以初步解读,总结当代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新现象,继而对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正负功能加以分析。

一、大众文化视角下的偶像崇拜

偶像崇拜(idolatry)这种将所信奉之神灵塑造成具体形象并加以崇拜的宗教形式,始于原始宗教的晚期阶段,同时在文明社会的初期得到了大规模的发展,曾经普遍流行于信仰多神教的民族之中,许多古文明或人类祖先都有偶像崇拜的现象,在《圣经》等中都有相关的记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围绕“万物有灵论”(animism)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述和研究,并对“偶像崇拜”有相关的阐释。他认为人们把精灵观念应用到自然物之上,形成自然崇拜,进而导致用偶像来象征神灵的偶像崇拜。爱德华·泰勒认为偶像崇拜源于万物有灵观,其本质是象征性的,人们将偶像视为某种精灵或神物,同时往往认为精灵或神物和偶像是彼此的一种混合物,崇拜者大部分想像神灵存在生活于偶像之中。

早期的偶像崇拜多是人们对神祗、圣物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人们对象征物、对象等信仰的一种极端表现。而现代的偶像崇拜更多的是对人的崇拜。从远古时期对图腾、神话人物的崇拜到对祖先、圣人、英雄人物等的崇敬,偶像在人类历史上一直以量变的形式存在着,并在某个时刻偶尔发生质变。而本文所研究的“偶像崇拜”也正是当今人们熟知的“浅层的、表象的”追星族的大众偶像崇拜现象,而对于原始的宗教意义上的偶像崇拜没有过多的深入挖掘和探讨。

总体来说,在20世纪之前,偶像崇拜主要是对死人偶像的神化的宗教崇拜时代。20世纪之后的偶像崇拜,则主要是对活人偶像的娱乐化的世俗崇拜时代。如今的偶像大多都属于娱乐、演艺、体育、社会精英和学术明星,受到了大众的喜欢和推崇,并有许多人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崇拜者和偶像。随着粉丝的兴起,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作为一种大众流行文化已经成为社会学和文化研究等领域所关注的的重要课题之一。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属于大众文化的一个分支,是处于消费社会文化失范期的时代表征,代表着一种文化的符号。

二、当代中国大众偶像崇拜的新现象

(一)偶像范围的扩大化与粉丝身份认同

21世纪70至80年代,追星的对象大多只局限在影视歌等狭义的娱乐圈,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从电视到网络,从娱乐圈到学术界,从政治人物到平民大众,追星的对象即偶像范围越来越大。但是崇拜对象大都还是文艺界的娱乐或文化明星,而历史人物、时代楷模、科学先锋较少,侧面反映出偶像崇拜从精英走向大众的趋势。另外,偶像从“生产性”向“消费性”的转变,也是消费性社会带来的转变对大众文化影响的结果。

粉丝们对自己的偶像维护有加,时刻捍卫着自己心目中偶像的位置,可以看出一种身份认同机制。在现代社会,城市化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迅速提高,形成对比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往往难以得到满足,功利化了的社会成员间缺少互动,大众之间的交往方式越来越借助于现代传播工具,人们的物理距离越来越近,而心理距离越来越远,即使保持有限的接触和交往,也依然是短暂的、非人格的。人们逐渐走出了“熟人社会”的熟识,社会成员关系疏远,将自己禁锢在私人的狭小空间中。正如社会学家所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地走向原子化。而粉丝称谓,给了人们一种身份的确定和角色的划分,这些粉丝团里的同伴关系,使人们在自己崇拜的偶像粉丝群体中找到了全新的身份认同,这种不管是与其他粉丝的共同崇拜理念,还是粉丝与其他粉丝或明星之间的互动所形成的认同,都让粉丝们觉得大家成为一个共同的“我们”。“大众使自己与明星认同,把明星看作渡入乌托邦的引导,以明星身上折射出的微弱的光芒作为脆弱人生的依托。”

(二)粉丝多样化与anti粉

和过去以青少年为主的粉丝群体相比,粉丝也越来越多地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地域、年龄、性别、阶层,似乎都不是界限,唯一的界限或许只是崇拜的明星不同而已。“大众文化不只是针对某一个阶层或年龄层的人群,而是要符合大众之口。”可以说,这些界限的跨越,标志着大众文化真正地进入了大众时代。

值得注意的是,和以前的大众偶像不同的是,现在很多偶像在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和崇拜的同时,也会有很多不喜欢他们的人存在。一些圈子内部利益集团的明争暗斗,就产生了那些专门讨伐的或者是故意说坏话的人,他们也被称为“黑粉丝”,甚至有一些职业“黑粉”。“黑”主要是网络用语,最早被黑是指网站被黑客(hacker的中文音译,是指精通计算机程序、漏洞等的,并以此攻击、修改、控制别人电脑的人)通过非正常手段,恶意修改或者攻击,导致网站轻则某些功能无法运行,重则全站瘫痪,无法访问甚至完全被改变内容。而“黑粉”就好像是网络里的“黑客”一样,对某些偶像进行批判和攻击。“黑粉”也可称为Anti粉,最早出现在韩国娱乐圈,是韩国特有的反对组织,被称为“娱乐圈里的本拉登”。其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恶搞手段对偶像进行恶意攻击;二是伪装成某个偶像的粉丝,对其偶像和粉丝进行诋毁,导致冲突;三是利用网络技术散播谣言等对偶像进行语言攻击。

(三)追星商业性与互动科技化

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它的产品的生产无论是从选题或者运作过程都带有深刻的商业文化的表征,它往往是那些为了达到商业利益的人刻意制造出来的,这种商业投机的结果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粉丝们很难摆脱商业性的束缚,而明星本身是一种商品。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等人认为晚期的资本主义社会以商品生产为特征,不管是艺术还是文化作品都受其影响,在迎合大众的同时麻醉和操控了大众。“自从自由交换结束以后,商品就失去了它的经济性质,而有了偶像崇拜的性质,这种偶像崇拜的性质一成不变地渗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如果说过去的粉丝们对偶像的崇拜的表达形式大都是买磁带唱片、看电视、听演唱会,如今在互动方式上则加入了诸如手机等网络科技化的内容,粉丝们正在从传统的资讯接受者转向信息的制造者。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不但使得媒体与粉丝之间形成了互动,而且成为粉丝们支持偶像的新的方式。而网络社群和搜索引擎更为粉丝们提供了抒发情绪的平台,不管是对自己偶像的维护还是对不喜欢明星的不满,都可以在道德底线的约束下畅所欲言。另外,粉丝贴吧、公共主页、微博、微信群等网络形式又将符号互动带入进来,明星与粉丝之间、粉丝与粉丝之间依靠虚拟的网络和符号进行着互动,“明星与粉丝、粉丝与粉丝之间之所以能进行互动,实际上是彼此之间通过符号建立共识并从中获取意义,再进一步进行意义交换的结果。”从网络的虚拟关系到现实的社会关系,网络也成为各地粉丝团从虚拟走到现实的桥梁,使得各地粉丝在见面会、演唱会等各种活动上的“团聚”得以实现。

(四)偶像个性化与偶像制造

在现代偶像崇拜里我们越来越发现,人们崇拜的对象越来越具有个性化。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网红”成为许多粉丝追逐的对象,所谓“网红”就是“网络红人”的简称,他们是因为某个事件、某种行为或者某个专业领域知识输出而被大量网民所关注的人,存在于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如一些游戏网红,因为打网络游戏打的好而聚集大量的粉丝,直播自己打游戏的过程,而有数以万计的粉丝观看。同样的还有“大胃王”网红,以直播巨大的一次性进食量而引得粉丝关注,等等,他们之所以受到网络世界中的追捧,很大的原因是在网络传播的作用下放大了其某种特质,而这种特质恰好满足了网民的各种心理和现实需求,如符合个人的审美、丰富了大众娱乐生活、满足了部分追求刺激及幻想等心理需要。

而“网红”的产生有时不只是自然而然生发的,而是基于网络媒介的环境下,由偶然事件、公司策划、网络推手、媒体运作以及受众需求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偶像及其背后的团队会极力维护这种个性,并将这种个性标签为偶像的一种特质,变成偶像的一种“人设”。所谓“人设”即人物设定,原来是漫画领域的专业术语,后来指代经纪公司为培养、推广、宣传明星,针对受众市场、个人特点设计人物的造型、角色、表情、神态。就像编剧、作家设计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一样,对明星进行角色设计,以符合观众的需求,从而使明星就有了一个针对受众群体的人设形象。人设由经纪公司、明星、粉丝共同打造。如近些年广受大众喜爱的明星“真人秀”综艺节目,就一度制造了一大批“人设”明显的大众偶像,明星们通过一种表面上是真人秀而实际上是一种表演“剧本”的方式,展示个人“人设”魅力,从而提高收视率与话题,增加粉丝量。

三、大众偶像崇拜的社会功能分析

结构—功能理论在结构功能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通过结构—功能的分析,目的在于从宏观层面把握社会系统的矛盾运动、争取协调发展的基本战略。帕森斯把结构—功能理论的基本战略概括为两点:一是识别社会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二是分析满足这些功能要求的特殊社会结构。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作用和效能。功能解释是假定一个动态的系统存在,系统的每一部分都具有一个功能,此功能对维持系统的存在必不可少,功能解释较适合应用于解释一个社会问题现象的存在状态。

默顿的中层功能论丰富和发展了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弥补了帕森斯的结构功能论很难解释社会系统的发展变化状态的缺陷,同时他还批判了“社会功能统一论”的原则,他认为客观性结果并不都是显性的,把客观性结果分为显功能和隐功能,在区分显功能和隐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了正功能和反功能,正功能指某种社会现象的存在给某一社会系统或系统中的其他部分造成有利于其存在和稳定的积极后果。与正功能相对的是反功能,指某种社会现象的存在给某一社会系统或系统中的其他部分造成不利于其存在和稳定的消极后果。反功能就是指降低社会系统的适应能力,并最终导致系统的自我瓦解的功能。

文化不但是社会或民族分野的标志,而且使社会有了系统的行为规范,并促进了社会的团结,塑造了社会的人。没有文化,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不会逐渐高级化,在一定意义上,文化是除社会物质生产之外的人类社会的最重要的推动力。文化是诸多要素构成的复合体,这些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产生了文化功能。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形式,偶像崇拜所指向的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也有着自己的独特功能,可以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

(一)正功能

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作为大众文化,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大众本身有着积极的作用,其正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作为大众文化的偶像崇拜文化,它不但为当代的偶像崇拜提供了文化背景,而且提供了技术支持。社会的每一个时期都会出现一些流行文化,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在文化的广义上保持了文化的多元化,同时推进了文化的向前发展。新浪网的20世纪中国十大文化偶像评选活动,张国荣、王菲和鲁迅、钱学森、雷锋、梅兰芳等一起入围。评选结果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议论,围绕娱乐明星到底能不能算上十大文化偶像之列展开了争论。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明星偶像作为偶像崇拜文化的一部分,在大众文化的发展历史上曾起到了不可泯灭的影响,他们的入围既是对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肯定,也让更多的人能够正确、合理地认识、对待偶像崇拜文化这种独特的不可否定的大众文化形式。另外,各种各样的偶像崇拜也促进了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方便的同时,满足了偶像崇拜的表达和关注,以及大众的生活娱乐需求。

第二,大众偶像崇拜文化推动了中国文化的传播,有利于文化的输出。北京大学教授、著名文化评论家张颐武表示面对当下的文化现实,如果想更好地向世界推展我国文化,可以通过大众文化向世界传播。通过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传播,可以使中国文化走向世界,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文化。通过大众偶像崇拜文化让世界了解中国,其实是利用了大众文化的世俗性、通俗性和普适性等特点让人们更容易了解和接受这种文化。

第三,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对人格进行塑造,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也具有完善人格、维系社会共同体的作用,它推动了个人的发展,依靠特有的符号系统,凝结和阐释着一个群体的知识和规范。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不可能不受到社会的影响,而且从文化的角度上看,社会化是社会文化内化的过程,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就必然影响了人们尤其是粉丝的人格和价值观。所以,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中所推崇的优良的传统或者有益的价值观念在人们社会化进行中起到了不可抹煞的作用,可以说大众流行文化对于社会的价值重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整合功能促进了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的融合。作为大众文化一种的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它和精英文化并不是完全的对立关系,它既有对精英文化的否定与反抗,也有对精英文化的肯定与相通。(精英文化,又被称作知识分子文化、少数人文化或小圈子文化。)“大众文化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从文化发展到现代社会,适应现代社会而形成的。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一方面大众文化中仍然保留着精英文化的许多精华……此外,许多大众文化致力于反映现代普通社会成员的生活情趣,也与高雅文化息息相通……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本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之间不仅有许多联系,而且将殊途同归,走向综合。”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则促进着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之间的整合,使它们日益成为一种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与相互转化的发展趋势。约翰·斯道雷在《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中对大众文化的概念进行了梳理,其中他认为,大众文化消融了“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艺术与商业之间的界限。同时,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这种整合功能可以实现对社会共同体的认同。在当今社会,虽然追星的对象往往是大众情人类型的众所周知的明星,但是也有一些小众的歌手、诗人,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这些小众的明星,往往带有一种特殊的符号色彩或者人文底蕴,喜欢他们的人也会像其他粉丝一样热情。另外,一些制作商还将一些名著、剧作以电视剧、电影、话剧甚至是歌曲的形式表达出来,让那些不被日常百姓所熟知的经典家喻户晓,连通了大众和精英,使文化瑰宝得以有效地文明传承。

第五,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榜样学习力量。偶像人物的言行举止,可以给人们以力量和积极向上的生活热情。通过体会和实践、树立生活的榜样,这种正面的示范效应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事实上在生活中,粉丝们也都大多对明星进行模仿、学习,从各种服饰装扮甚至到言谈举止。而一个以慈善公益事业为自己责任的明星,必然会带动粉丝们的慈善行为,这就是一种榜样学习的力量。这种由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带来的新型慈善模式被称为“粉丝慈善”,就是由粉丝们组建的专项基金组织,虽然它所借助的依旧是明星们的号召力,但是它的捐款主体是广大粉丝,同时也吸纳了许多普通人参与。这种粉丝慈善的形成,不能不说是一种粉丝对明星的模仿和榜样学习的力量。一个能够为大众做公益事业的明星,往往可以让粉丝们以同样的态度去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可以说这种由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带来的社会效用是十分有利的,它通过明星的力量和粉丝的模仿学习与认同来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达到了明星发展与公益事业双赢的效果。

第六,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发展客观上推动了粉丝经济的发展。由于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的发展和粉丝规模的逐渐扩大,粉丝也成为了推动偶像崇拜和偶像生成的一大动力,在此之上衍生出了与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相关的新的消费现象,人们称之为“粉丝经济”。一个粉丝在购买明星相关产品以及其他附属的花销上很多,目前早已经产生了固定的制作生产商为粉丝们量身制定的各种追星产品,更有一些以粉丝为主要经营对象的公司应运而生。明星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的产物,粉丝的数量往往决定了其商业价值,这种明星效应如同互联网上网所必须的“流量”,因此许多粉丝多的偶像被冠名为“流量明星”,如在一些电影中,往往会选择这样的偶像作为主演,因为他们自带“流量”——其庞大的粉丝群体能够为电影票房贡献力量,“粉丝票房经济”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热议。

(二)负功能

默顿的功能论还探讨了社会的反功能。对于某一社会系统而言,有些功能最初是有益于系统适应环境和发展的,但在演化过程中逐渐走向了反面,由正功能转化成为反功能。对反功能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建立补偿性的结构。而在大众文化研究中,持有批判色彩的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的负功能进行了阐释,主要是大众文化的欺骗性和操纵性。大众文化的欺骗性表现在“大众文化在个人享乐中逃避和放弃了对现实的反抗,从而也就认同了现实。”而操纵性则“是大众文化的最终目的,这与其标准化生产、欺骗性是紧密相连的。标准化生产以及带来的标准化消费是操纵的基础,而当大众被欺骗后,也就很容易被操纵了。”从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解,我们对比作为大众文化的大众偶像崇拜文化,首先就它的欺骗性来说,明星在影视歌中表现的各种生活样式很可能使得粉丝们理所当然地认同所表现的事实的真实性并忽略了客观性和虚假性,从而误导粉丝们的观念。其次,就操纵性而言,明星的衣食住行或其所代言的产品有意无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许多粉丝们趋之若鹜的对象。明星的衣着、发型、语言变成一种流行的态势的时候,粉丝们就会认为只有像那样做才是好的、美的、对的,这也应该算是现代社会的人的一种异化。另外,明星的衣着打扮、生活方式大都是奢华而与众不同的,而且很多场合他们都选择外国的品牌,不管是生活中还是代言的产品,这样在无形之中,使得西方国家进行文化产业的扩张和文化霸权的控制有了一定的“群众性”基础,通过明星的力量对粉丝群体乃至大众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消费倾向进行控制。

除了法兰克福学派所说的欺骗性和操纵性以外,笔者还认为大众偶像崇拜文化还有以下一些负功能,具体表现在:

第一,粉丝们会因为自己对偶像的认同去模仿一些不对的事情,尤其是当一些明星出现有违道德的事情之时,就可能造成更加不好的社会影响。如果对于偶像的过分模仿、狂热崇拜往往会导致粉丝的个人自我迷失。如近年来,娱乐圈巨制“明星监狱风云”引人关注,从吸毒到嫖娼,从酒驾到出轨,丑闻曝光后,劣迹艺人连带其作品与团队皆受到毁灭性打击,更对粉丝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于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发文“封杀”劣迹艺人,2017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则专门提出,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过度偶像崇拜文化影响青少年的正常社会化。所谓社会化,“就是指个体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文化得以积累和延续,社会结果得以维持和发展,人的个性得到健全和完善。”而青少年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各方面的影响。中国转型时期,大众偶像崇拜文化等大众流行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大于传统道德、伦理文化,加上价值的迷失和示范,使大众偶像崇拜文化深刻地影响着青少年。另外,从社会时尚的形成、发展、变更过程来看,青少年始终是时尚的追随者和消费主体,所以青少年很容易产生仿效偶像做法,甚至刻意借此吸引他人注意,来炫耀自己及自我满足。成人懂得分辨,但青少年各方面缺乏判断,对自身社会化非常不利。

第三,大众偶像崇拜文化导致符号化的消费主义。鲍德里亚认为,在这样一个后现代的消费社会里,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方式都以消费为中心,人们的生活、理想、目的等都受到消费的制约。大众偶像崇拜文化为大众树立了消费偶像,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意识,许多文化产品如书籍、电视剧、网络等以多种方式展现着偶像们的生活,明星们对时尚推崇和消费方式的信息对大众生活尤其是粉丝们起到了示范的作用。在世俗的生活中,明星被物化了、商品化了,在文化市场上,他们作为商品存在。明星的名字、容貌、服饰、隐私等都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

为了追星,越来越多的粉丝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无论是那些收费的网络投票,还是在追星过程中所付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用于购买明星的演出票、书籍等一系列带有偶像符号化商品的费用。对于偶像的喜欢崇拜,粉丝们已经到了爱屋及乌的地步,于是只要是与偶像有关的商品就会去购买,这种符号化的消费从未停止过。著名的后现代大众传媒理论大师布希亚德曾经指出,当今社会“文化已经商品化,而商品又已经符码化。也就是说,文化只有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才能被炒作和被关注......任何商品的消费(包括文化艺术),都成为消费者心理实现和标示其社会、文化品味,区别生活水准高下的‘文化符号’。”这种符号化的消费造成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许多粉丝的花销过于庞大,使得那些并没有很强的经济实力的粉丝们承受不起。

除了对偶像的喜欢之外,还可以看到一种“从众机制”。同时代的人保持一致成了一种普遍的大众社会心理现象。“从众心理导致人们追求相似的文化消费、相似的娱乐活动,在享受同样的娱乐方式的时候,也有着相似的生活体验,相似的话题,使每个人都没有被社会抛弃的感觉,每个人都以为这样自己才是属于社会的。”有些粉丝之间就会相互的模仿和攀比,在看到别的粉丝拥有偶像符号化商品或消费的时候,自己也会趋于其中。另外,对偶像的崇拜甚至导致“炫耀性消费”(明显消费)。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提出明显消费(conspicuous consumpition),笔者借用陶东风《大众文化教程》中将其翻译成“炫耀性消费”。所谓炫耀性消费,就是通过自己的消费行为炫耀自己的社会资本。虽然粉丝们在崇拜行为中不一定是炫耀自己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政治权利等资本,但是往往在粉丝群中可以作为一种自己忠于偶像或者是夸耀自己经历的成分,笔者认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炫耀性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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