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创新与实践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2018-11-13 03:39宋献中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关键词:文明生态建设

宋献中, 胡 珺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体中国人共同的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又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任务,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的历史性、战略性和全局性转变,开创我国绿色发展的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理论指导,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髓,融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特征的最新成果,从生态文化重塑、生态责任分配以及生态制度建设三重维度重筑了中国生态文明理论,形成以“生态民生论”为终极价值取向,以“生态价值论”为核心和根本,以“生态文明兴衰论”为总体原则,以“生态红线论”为基本要求,以“生态系统工程论”为基本方法,以“生态环境生产力论”为方向指引,以“生态法制论”为制度保障,以“生态全球论”为国际治理观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体系,为新时代中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准则。全面探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渊源及其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发展和贡献,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要义及其对我国当代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的实践引领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渊源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而获得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一种积极、良性的文明形态。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较早揭示了生态文明的根本属性、内在本质及基本特质,指出生态文明作为现代工业高度发展阶段的产物,不仅是一个生态问题,更是一个发展问题。因此,生态文明目标的实现必须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来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应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价值观。

人与自然这一有机统一体受到生产实践影响,应基于生产实践辩证地思考二者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围绕“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为基石”“生产方式的根源性调整为核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根本”的主线对生态文明进行了总体勾勒。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同自然万物自始至终都是有机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区别在于,自然作为有规律的客观存在具有客观性,人对自然具有依赖性,而劳动造成了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并通过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其次是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是导致环境问题频发的根源,人类受利益的驱动不断向自然索取,在造成自然失衡的同时也损害了自身。因此,“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最后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观。生态文明是人与社会、自然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的必然,是人与自然关系维系的根本纽带。人类的社会活动和经济行为需遵循自然、经济、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发展规律,在社会活动和经济行为中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善人与人的关系,优化人与社会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中国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道路。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人推行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奠基人和先行者,面对国家贫穷落后的境况,他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强调绿化事业发展。1955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中要求:“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上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1956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致五省(自治区)青年造林大会的贺电》中向全国发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1958年,在北戴河会议期间,毛泽东指出:“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都绿起来,要达到园林化,到处都很美丽,自然面貌要改变过来。”

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坚持实事求是,提倡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等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他指出:“经济发展是关键,但经济发展不是不惜代价的发展,要从辩证的角度看待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用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冲突,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和民生的协调发展。”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就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邓小平还提倡使用清洁能源,以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1983年3月,邓小平在参加植树活动时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要坚持20年,坚持100年,坚持1 000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

1997年8月,江泽民在《关于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历史遗留下来的这种恶劣的生态环境,要靠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齐心协力地大抓植树造林,绿化荒漠,建设生态农业去加以根本的改观。经过一代又一代人长期的、持续的奋斗,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应该是可以实现的。”2003年10月,胡锦涛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确立了经济建设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列入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的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在新中国不同时期的时代特点,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时代产物。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承袭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以及新中国历代共产党人的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内核与外延。习近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和发展思路,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相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工作纲领之一。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欲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首度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绿色发展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正式成为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景式地勾勒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全貌,沿用并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提法,并将“美丽”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并列,共同成为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五大奋斗目标。这不仅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延续性,更赋予了“美丽中国建设”新的内涵。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性地为现代化添加了“生态标签”,以“美丽”作为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之一,不仅是对既有现代化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发展观的深刻变革,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实现中国千年发展大计的重要内涵,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担当,为中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保障。

尽管不同的时代背景决定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理论与政策存在差异,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坚持不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新主张、新论断、新要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一脉相承,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和中国共产党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创造性发展和升华,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实践和应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兴衰论”

“生态文明兴衰论”精辟概括了生态环境与人类文明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理性审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总体原则,更是我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

2003年,习近平在《生态兴则文明兴——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浙江”》一文中首次提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科学论断,并强调重视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该论断立足于人类文明兴衰的高度来审视生态环境问题,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思想深化与理论创新,也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充分汲取,更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精辟诠释,有助于我们把握好以何种态度与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该论断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即生态文明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历史方位、生产实践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尊重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生态文明兴衰论”简洁而严谨地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人类历史中的功能和作用。纵观人类文明演进史,无论是石器时代在朴素自然观影响下的渔猎文明、农业文明,还是机械时代在科技发展观作用下的工业文明,都没有真正实现生态和文明的有机结融,生态和文明被片面地孤立起来。习近平“生态文明兴衰论”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理论指导,结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际,论述了生态和文明在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交互作用,揭示了生态和文明的共生关系,指出只有在对象化过程中将生态的人类文明注入到自然中,自然才是生态的,而只有自然环境达到了生态标准,人类才是文明的。

“生态文明兴衰论”指出应基于生产实践辩证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一脉相承。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与自然为有机统一体。自然不仅具有客观实在性,也有其历史性,自然生态史与人类文明史是不可分割并彼此牵制的,应实现“生态”和“文明”的有机统一。“生态文明兴衰论”从人类文明兴衰的高度系统地阐释了生态和文明双重维度建设的重要性,其思想实质要求达到生态和文明有机融合。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不是要摒弃工业文明,回归原始生产生活方式,而是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

“生态文明兴衰论”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义在于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继承与发扬。中国传统生态思想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一方面是“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道法自然,即万物有其生长规律,人类应该遵循自然规律,让万物共生共长”;另一方面,“数罢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即注重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习近平“生态文明兴衰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全新解读,提出“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生态文明兴衰论”重新树立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不仅是中国传统生态思想和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本观点,更是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遵循的总体原则。尊重自然的关键在于尊重自然界自身的规律,顺应自然的核心是顺势而为地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自然的要义在于维系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违背自然规律,才能保持自然系统内部的平衡、稳定、有序,才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兴衰论”,是实现我国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内核与关键。回顾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四大文明,无一不是发源于生态富饶、自然资源丰富集聚的区域,但四大文明历史的演进也揭示出一个真理:任何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基础的人类发展都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坚持“生态文明兴衰论”的思想,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中国社会文明进步,是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科学依据。

三、习近平“生态价值论”

“生态价值论”阐明了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厘清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路径,明确了生态资源的交易属性与价值功能,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与根本。该论断充分体现了党对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及自然规律认识上的升华,回答了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对我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更高的标准。

2005年8月,习近平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要求经济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2013年9月,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首次面向国际社会系统阐述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矛盾对立却又辩证统一、浑然一体的内在关系,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5年4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被正式写进中央文件。

从宏观看,“生态价值论”厘清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路径,提出了实现中国梦第二个百年目标两个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事实上,习近平“生态价值论”发展历程有三个阶段:第一,“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重心在金山银山、在发展,发展仍然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核心在统筹兼顾,始终做到发展和保护并举并重;第二,“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重心在绿水青山、在保护,核心在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第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心在和谐、在共生,核心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通过现代化的绿色产业体系实现国民经济的绿色化。

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受到国家、环境污染指标以及时期的影响。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反映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间变化关系的曲线,表明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规律性假说关系,即“倒U形”关系。然而,该曲线刻画的只是一种客观现象,而非必然规律。纵观世界各国,步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国家都曾经历了“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之间的失衡,但中国的发展并非亦步亦趋,而是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因此,中国也就有了不同于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的自我反思能力,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如此。即便中国的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的确存在规律性关系,但是通过打通经济与环境间的阻碍,可以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激发经济增长对环境质量的正面效应,从而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从微观看,“生态价值论”指出了生态和价值的辩证关系,明确了生态资源的交易属性与价值功能。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角度,生态资源的价值体现在其有效性和稀缺性上,有效性是资源满足人类需求的效用,而稀缺性则是其经济价值体现的重要尺度。但由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外部属性,其本质是不存在交易价值的,仅具有使用价值。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并基于经济与会计核算思维,做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决定,从理论上明确了生态资源就是资产。

根据会计定义,资产是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在为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未来为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负债则指可能为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益流出的资源。生态资源完全符合会计意义上的资产定义。第一,“拥有和控制”即主权问题,生态资源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它在作为一种生产资料的同时还具备了生态服务和提供公众精神享受的功能,因此不适合像一般物品那样归为私有财产的目的物,而是由国家所控制。第二,生态资源不仅能满足当代人需求,还能满足后代人需求,这意味着生态资源不仅能给现代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还能给后代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第三,这里的“会计主体”指所有权主体和使用权主体。根据我国当前法律规定,自然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互分离,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或集体,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可依据有偿使用制度取得自然资源使用、收益的权利。第四,生态资源作为生产资料的一种,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生态价值,属于经济资源,可以用来交易,从而具有交易价值。

对生态资源进行资产或负债确认,赋予了自然资源的使用和交易价值,可以反映在某一时点权益主体自然资源存量或变化量的具体情况,也就是自然资源的价值变化。通过对生态资源的价值进行认定,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生态资源价值观,可以促使人们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意识到生态资源自身价值的多样性和不可侵犯性,从而对生态资源保护产生更强烈的认同感。为此,习近平提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需求和自然资源资产多用途属性,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的前提下,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权利类型。十九大报告指出,为了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自然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可以明确生态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监督权,从而激发生态资产的红利释放。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7年6月,习近平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在实践中,2015年3月,环境保护部重启绿色GDP研究,贵州、深圳、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纷纷先行开展地市级、区域级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试编工作并初见成效。习近平“生态价值论”思想在实践工作中的具体实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价值取向的深度调整、发展模式的根本转换。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习近平“生态价值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明确了生态资源的交易属性和价值功能,生动形象地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发展理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从经济优先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再到生态价值优先、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经济发展内在变量的重大变化,表明了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纲挈领,纲举目张,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和要害。生态文明建设即价值创造,因此,和谐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须不分先后、无关大小,都要抓紧抓好。

四、习近平“生态环境生产力论”

“生态环境生产力论”科学地回答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辩证统一关系,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互利的生态价值观,提出了利用和保护好自然生产力是有序和循环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必然要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方向指引。

2013年5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生产力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历史唯物主义最根本的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揭示了生产力的内涵和本质,认为生产力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现实的历史关系和物质变化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一定的物质生产力决定了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并归根到底决定了在一定生产关系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政治上层建筑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意识形式。”马克思主义强调:“生产力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一切能够容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就是进步的,或仍有生命力的社会;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变革,都是合理的、进步的变革。”

习近平“生态环境生产力论”重新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新的活力与意义。马克思主义指出,自然生产力是最基本和最富有创造力的生产力。一方面,自然界是创造人类文明的基础与前提,包括人本身。换言之,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作为生产力的基本要素,都来源于自然界,因此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利用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之一。马克思明确提出了“劳动的自然生产力”概念,认为“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共同组成了“劳动生产力”。由此可见,马克思始终认为,生产力作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双向互动关系,而不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单向关系。忽视甚至否认自然对人类的关系,只强调生产力是“人对自然的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片面解读。习近平“生态环境生产力论”是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全面深刻解读和拓展升华。

关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有着深刻的理解。毛泽东结合新中国落后的社会生产力,提出解放生产力的“革命论”、“任务论”、“基础论”、“动力论”和“战略论”等思想,承袭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邓小平根据改革开放背景,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的科学论断。江泽民提出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中国实践形成了新的生产力理论思想体系。胡锦涛进一步发展了生产力理论,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尊重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深化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生产力发展规律认识的结果。

习近平“生态环境生产力论”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生产力科学思想论纳入生态文明思想体系,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辩证思想。习近平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并把生态环境与生产力的关系喻为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科学地回答了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的辩证统一关系,深刻阐释了注重人和自然互利的生态价值观,为我们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方向。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本质上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推动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的源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受市场经济本身缺陷的影响,以及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某种忽视,我国生态环境一直处于过度利用状态。其结果是,生产力发展了,却并没有发展出一套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生产关系。当后者严重滞后于生产力发展需要时,生态环境就从生产力的源泉转变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表现为恶化的生态环境质量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这是当前生态环境矛盾的主要成因,也是亟须加以解决和克服的主要问题。习近平“生态环境生产力论”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辩证关系提供了科学路径,即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绿色发展。习近平指出:“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

在实践工作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保部出台的《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助于发挥环境保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作用,提升有效供给的质量与效率,更好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环境保护支撑供给侧改革,重点是做好减法和加法。做好减法,就是通过强化环保约束、严格环境准入,除掉落后产能。做好加法,就是通过深化治理、创新驱动,引导资本流向绿色产业,扩大生态产品供给,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十九大报告指出,为了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需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

习近平“生态环境生产力论”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科学理论纳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在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引入了生态环境变量,进一步强调了自然生态在生产力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辩证思想的继承与拓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指导意义。

五、习近平“生态系统工程论”

“生态系统工程论”是对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论和整体观的沿袭和发展,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论,为全面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法指导。

2014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考察工作时提出:“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2017年,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因此,“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明确提出了“系统”概念,认为在层次水平不同的物质之间具有独特的作用与运动方式,并依据不同等级序列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就是自然界。习近平基于中国实际,进一步提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该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系统思想的延续与拓展,充分展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内部的相互关系,表明了人与自然中其他生物体的相互影响、相互制衡;也体现出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统一的思想,说明环境保护不能单纯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总布局,树立防、治、保并举的建设理念,让生态文明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把握生态文明的系统性,要深刻理解生态结构的从属性和整体性特征,即生态文明是整个大社会系统中的一部分,不仅要平衡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更要平衡其与其他文明结构的关系。只有把握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原则,才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过程中维持全局的平衡与稳定的发展。习近平“生态系统工程论”要求实现各要素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形成整体效应,从而达到整体最优解的效果。为此,习近平提出要实现全民共治,强化综合治理,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只有按照系统工程论思维开展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与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和专项整治并重、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协调、本地治污和区域协作相互促进原则,多策并举,多地联动,全社会共同行动,才能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以政府、企业、公众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大生态”系统理念的体现,更是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体现。

习近平“生态系统工程论”还要求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以及生态空间,实现生产空间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更山清水秀。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日益扩张,而生态空间却不断萎缩。萎缩的生态空间反过来导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难以维系,最终影响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因此,在维护生态空间完整性、稳定性、多样性的基础上不断扩展生态空间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此外,只有整体把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成因,才能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才能切实把能源资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习近平“生态系统工程论”详细地阐述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思想和治理方针,为我国新时代社会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与道路。坚持系统工程原则,统筹兼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缓解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根本保证。

六、习近平“生态红线论”

“生态红线论”从时空的视角全新地阐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质变与量变理论和适度原则。该论断是从中国生态安全实际出发,着眼于改善人口资源环境不协调状态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生态保护的红线就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损害绝不能够突破底线,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习近平“生态红线论”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实行严格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具有深刻的辩证法底蕴。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提出,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时,就产生质变。习近平生态红线论断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马克思主义的质变思想,从底线思维和适度原则确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不可逾越性。习近平提出:“这个红线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必将危及生态安全、人民生产生活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质变与量变的前因后果关系,从源头上防止质变的发生。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要坚持量的积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改善生态环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世纪任务,我们要重视量的积累在变化中寻求质的飞跃。”因此,“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

划定生态红线不是限制经济社会发展,而是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制度保障,为更好、更快地实现科学发展提供行动指南。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非一个永久的矛盾体,两者的关系相生相息、动态变化。新时代背景下,生态保护红线是根据当前国内外环境局势做出的科学界定,设定的最低目标,尽管不能彻底解决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但改善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环境具有自我修复能力,坚持生态红线的科学发展思想,把握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的“度”,确定生态底线,不仅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也不会阻碍经济建设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作为国土空间的“三大底盘”之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改革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同时,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对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对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重新构建具有先行先试的意义。

在习近平“生态红线论”框架下,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出台《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将内蒙古、江西、湖北、广西等地列为生态红线划定试点。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强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的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的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生态红线论”从质变与量变角度准确、客观地揭示了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关系,概括了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根本内涵,有利于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双生共赢,是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

七、习近平“生态民生论”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必先惠民。“生态民生论”深刻揭示了生态和民生的关系,强调以绿色惠民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体现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观、价值观,丰富了我党的生态惠民思想。

2013年4月,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4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贵州团审议时指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2015年3月,习近平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再次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为全面、深入地将生态文明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联系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同年,为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也获得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生态文明与民生福祉相互交织,呈现出多层次的复合型关系,其中生态是民生的保障,而民生是生态的价值所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命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其实现的条件与基础。人类之所以区别于动物,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类具有社会性,因此人类除了物质层面的生存需求外,还有精神层次的更高需求。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有机统一体。人类精神层次的民生需求与生态环境具有高度一致性,如生态环境的教化功能。在人与自然的辩证发展中,人类不断积累经验,反思教训,培养优良品质,极大地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此外,优良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人类的身体健康,可以提升人类的幸福指数,而具有高度幸福感的人更倾向于做出利他行为,从而推进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习近平把以人为本的生态观进一步发展为政治意涵丰富的生态民生政治观,指出“以人为本”的关键在于不能在发展过程中摧残人自身生存的环境。如果人口资源环境出现严重偏差,那么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要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生态文明与民生福祉的关系。“生态民生论”不仅内含生态为民生的现实考虑,而且饱含了生态为子孙后代的长远关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试想,若还不摈弃粗放型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走绿色发展之路,我们的环境会是怎样的境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此做出回答:“届时资源环境恐怕完全承载不了”,“我们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因此,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和检验生态建设成效的基本尺度,“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十九大报告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里的美好生活既包含对经济发展等物质水平的需要,也包括对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成为制约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矛盾。因此,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产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习近平“生态民生论”既阐明了生态环境的公共产品属性及其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地位,也丰富和发展了民生的基本内涵,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终极价值取向,是我党新时期增进民生福祉的科学抉择。

八、习近平“生态法制论”

“生态法制论”基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而逐步发展成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保障,具有非常强的价值导向性、时代契合性以及实践指导意义。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为此,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全面加强了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多达120余部,但事实上这些法律法规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实效。此外,在环境损坏赔偿、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防治等领域仍存在制度空白和无法可依的情况;在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存在制度明显滞后于当今环保实践的情况。

习近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认为制度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并在具体的生态文明实践过程中通过不断演绎、检验、修正与补充,逐步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思想理论。他强调,“只有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改革举措,出台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促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行使各项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制度保障。

习近平“生态法制论”具有覆盖面广、重点抓落实的双重特点。首先,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构建系统完整、内涵丰富、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覆盖,囊括天上、地上、水上全方面内容,涉及政府、企业、群众多元主体,涵盖法律、规章、市场等多种机制,具有非常强的系统性、整体性以及协同性。其次,习近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各项制度的落实问题。为此,他强调,“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既是理念又是举措,务必政策到位、落实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做出制度性安排,并将“终身追究”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一项基本原则。随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调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由于生态环境问题存在滞后性,地方部分党政领导固守错误的政绩观,更多注重当期考核、在任考核,在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抉择中往往倾向于牺牲环境,优先发展经济的措施,易造成环境遭受不可修复性损害。实行终身问责制强化了追责者的责任,用制度为权力套上紧箍咒,确保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零容忍”,从而有效避免主政官员为了晋升而盲目发展经济,导致当地环境遭受掠夺式和耗竭式损害的局面。

制度是连接理论和实践的中间环节,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精神,习近平“生态法制”思想最显著的特质就是由制度紧密黏结的生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性。该论断不仅来源于具体的生态实践,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实践推动作用。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表达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决态度,也牢牢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牛鼻子”。

九、习近平“生态全球论”

“生态全球论”系统阐述了如何推动国际社会携手合作,探索了人类社会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与治理模式,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国际治理观。

习近平既重视国内生态环境,也强调中国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他在十九大报告关于“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中指出,中国引导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这意味着在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演进、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亟待重大变革的背景下,中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角色也面临着重大转型,从过去的追随者转变为议题塑造者、规则制定者、机制创新者和理念引领者,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与自身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地位相符的作用,全面提升了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为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改革贡献了中国智慧。

习近平“生态全球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全球化理论的延续与发展,体现了可持续性、合作性、公正性以及整体性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全球化理论包括“世界历史观”、“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其中,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观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回答全球化理论问题的理论依据。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一个超越单个民族、种族、国家利益的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和地区在生态环境问题面前都无法明哲保身、孤立自保,生态危机的全球治理成为客观必然。

在全球化体系下,通过转嫁生态环境问题至“边缘”国家或地区以改善国内生态环境的路径是非生态和非可持续的,这种生态环境问题的梯度传递实质上更加剧了全球生态治理的难度,导致了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当今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期,上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所产生的动能基本消退,新的增长动能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应对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必须通过共同发展来解决。联合国通过全球治理委员会倡导推进全球生态治理。但是,生态治理在全球层面上不可能仅仅依靠联合国,联合国在此过程中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目前,效率低下、资金短缺、不公平等问题是制约全球生态治理的“拦路虎”。为此,习近平指出:“必须从全球视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习近平“生态全球论”的提出,不仅对中国的绿色发展意义重大,也正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合作的形成,是习近平持续思考、探索和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理念、重大生态理念。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被一些西方学者所推崇并寄予厚望,有机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菲利普·克莱顿认为:“在地球上所有的国家当中,中国最有可能引领其他国家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改革中正在发挥建设性作用。全球环境治理有两个重要的标志性行动,即提出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签署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我国率先颁布实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国别计划,在遏制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也一直是积极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引领者。同时,绿色“一带一路”战略也成为推动全球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习近平多次强调,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深化环保合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的倡议更是习近平在全球视野下,为“一带一路”建设擘画的新方向和新形象。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在国际环境治理过程中一改过去跟随者、参与者角色,正在发挥推动者、实践者和引领者的重要作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为全球治理和人类发展贡献的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是习近平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理论体系的基础与关键。只有世界各国都积极变革,走向绿色发展道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成为可能。习近平的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观,将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全球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论。

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意义

2016年5月,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重要部署,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的发展史迫切需要理论总结,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更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引:“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 2016年7月,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坚持“四个自信”的整体战略要求,强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以人本主义为原则,以实现人与自然的持续发展为目标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集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深刻反思,是对西方工业文明的生态伦理和实践的扬弃,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创造性升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指导价值。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道路自信。不同国家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时往往会选择不同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国家的生态环境资源、工业文明发展水平、制度文化背景、传统思想文化以及其所承受的国际环境压力等不尽相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解决我国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了发展之路,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三生双赢”的道路提供了行动指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在于实现中国社会生产、生活和生态的辩证统一,其中发展生产是实现生活富裕和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生活富裕是发展生产和生态文明的根本目的,生态文明是发展生产和生活富裕的决定条件。只有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明确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才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建设目标的发展道路。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理论自信。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如若没有先进的理论作为指导,实践中必然缺乏系统性与预见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产物,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承诺、气质和格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观点、新阐述和新定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刻认识,总结和提升了以往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和理论,是对解决日益严峻的资源和生态问题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党中央治国理政理念的新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重大创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的生态理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指南,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梦的根本指针。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制度自信。社会的运行依赖于制度,制度是社会运作的规则。通常而言,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强有力的约束与激励作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本质在于确定了人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了政治、经济与管理“三维一体”的生态文明制度:建立与健全了生态文明政治制度,实现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将环境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从考核机制上打破了唯GDP论英雄的传统观点;建立与完善了生态文明经济制度,通过资源环境市场交易机制,明确环境资源产权,实现外部性成本内部化,最终通过总量控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发挥倒逼的减排效应,实现生态文明目标;建立与健全了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开展国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在全面厘清国家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完善生态管理制度,为生态文明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文化自信。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历史产物,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了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了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新思想。中华文化是“中国实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厚滋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人化自然”的生态观具有思想共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两者有机融合再创新的产物,既承袭了传统的中国传统文化,又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既蕴含着中华传统文化的哲学思想,又贯穿着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思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和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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