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来访大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的相关因素

2018-11-09 09:37祝一虹陈凯旋杨逸云刘艳莫敏佳朱婉儿
心理学通讯 2018年2期
关键词:重大事件家族史精神疾病

祝一虹,陈凯旋,杨逸云,刘艳,莫敏佳,朱婉儿*

目的:探索心理咨询来访大学生自我伤害(蓄意自伤/自杀)想法或行为的相关因素。

方法:对某重点高校心理咨询中心2012年1月至2017年6月共2534名来访者的基本信息进行多因素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和叉生分析。

结果:父母婚姻状态与本人受教育程度,父母婚姻状态与精神疾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和近三个月是否经历重大事件对个体自杀想法或行为有联合作用;此外,六岁前养育情况分别与父母婚姻状态、精神疾病家族史还对自伤行为有联合作用。

结论:大学生自我伤害的危险因素包括本人受教育程度、父母婚姻状态、精神疾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3个月内是否经历重大事件和专业满意度;不同因素间存在联合作用。

1 引言

关于自我伤害,各国的标准不同,一般包含蓄意自伤和自杀。蓄意自伤(deliberate self-harm,DSH)是指在没有自杀意图的情况下故意伤害自己的行为(以下简称自伤)(Hawton, Fagg, Simkin,Bale, & Bond, 1997; Simeon, Hollander, 2001)。

研究表明中国大学生自伤的检出率较高(潘珍等, 2016),且有自伤行为的大学生更有可能做出自杀相关行为(毛绍菊等, 2017)。自杀是以结束生命为目的的个体自我伤害形式,全世界每年有超过80万人通过自杀结束生命,在15~29岁人群的死亡诱因中排名第二(世界卫生组织年鉴,2014)。据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6),中国城市居民自杀率为5.07/10万人,农村居民自杀率为8.39/10万人。近年来,大学生自杀事件屡有发生,引发了国家和社会的重点关注。有学者研究认为,大学生群体中出现自杀想法或行为的人占了相对较高的比例,大学生自杀率为一般人群的2~4倍,且还在呈现上升趋势(夏莹, 王萍,梅勇, 杨子云, 2015)。

自伤和自杀作为大学生群体自我伤害的最普遍手段,背后通常反映了这一群体的困惑和痛苦。与此相关危险因素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从源头上防范这些行为的发生。

已有的研究已经发现了一些影响大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的因素,主要可分为生物学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家庭因素三大类(沈力晔, 程灶火,金明媚, 奚晓岚, 2011)。其中生物学因素包括性别、年龄、精神类疾病等,心理因素包括人格特质、情绪等,社会家庭因素包括重大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和家族史等。以往心理状态的评估和预测都是先有假设,再进行有针对性的测试,然而,人的心理活动可能反映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心理健康状态很多时候从日常信息中已经能够看出一些端倪,这些信息容易被忽略,或缺乏科学的研究来证实它们的重要性。从复杂、庞大的各类数据中找到相关信息更有利于拓展心理危机排查的筛选指标,帮助高校工作者找出那些容易被忽视、但和学生心理状态息息相关的盲点;此外,对实时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还可以实现心理预警数据的动态管理,以及对高危个体的心理监控,有依据地做好准备工作(李旭, 郑雪, 2015)。

叉生分析是统计学中的一种分析方法,多用于流行病学分析中。通过叉生分析表可以直观看出两因素的单独作用和联合作用,之后通过进一步计算还可以判断因素间是否存在基于相乘模型的交互作用(王培桦, 沈洪兵, 陈峰, 赵金扣, 2005)。叉生分析作为病例对照研究中基本的流行病学分析单元,具有计算简单、直观、信息量丰富等特点。利用叉生分析结果识别和解释两变量间的联合作用,并将其与多因素多分类logistic 回归模型分析相结合,使结果更加可靠(王培桦等, 2005)。

本研究以某重点高校心理咨询中心5年来的咨询来访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多因素回归和叉生分析方法,探索与大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高度相关的危险因素,从而为预防大学生自我伤害、减少心理痛苦提供理论支持。

2 对象与方法

2.1 对象

某重点高校2012年1月~2017年6月全体心理咨询来访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信息资料,共2534份,均为有效样本。来访学生均知情同意,同意将自己的咨询数据在不泄露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用于科学研究。

2.2 工具

心理咨询中心的来访者信息登记表。包括基本特征(年龄、出生地、父母婚姻状态、本人受教育程度、家庭条件、精神疾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近三个月是否经历重大事件、专业满意度)及是否曾经有自伤/自杀想法或行为。所有来访者在咨询之前都需通过网络或书面方式填写该登记表。

2.3 统计方法

采用SAS9.2软件。对研究对象基本特征和自我伤害(自伤/自杀)想法或行为的现状进行描述性统计。根据来访学生的自我报告结果,将研究对象分为不曾自伤或自杀、有自杀想法或行为、有自伤行为3组,采用χ2检验或方差分析比较3组的基本特征。为了探究影响大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的危险因素,本文采用多因素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和叉生分析方法对2534个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并将logistic分析发现的5个有显著意义的因素进行叉生分析,检验两两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3 结果

3.1 研究对象基本特征

2534名来访学生中男生1144人,女生1390人;年龄18~38岁;包括理、工、农、人文、社科、医学等专业。其中58.0%是本科生,出生地为农村的占到了45.0%,3.9%的来访者有精神疾病家族史,39.2%近三个月经历过重大事件,有1.9%的学生来自离婚家庭。详见表1。

3.2 大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现状

不曾自伤或自杀的学生共1956人(77.2%),有自杀想法或行为的学生共487人(19.2%,其中有自杀行为的33人),有自伤行为的学生共91人(3.6%)。3组在年龄、出生地、父母婚姻状态、本人受教育程度、家庭条件、精神疾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近三个月是否经历重大事件、专业满意度的分布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来自农村、父母婚姻状态良好或一般、硕士以及六岁前与父母共同或其中一方生活在三组中占比以不曾自伤或自杀组最高,以有自伤行为组最低;家庭条件优越、有家族精神病史、以及近三个月经历重大事件的学生有更高的自伤行为发生率。此外,对自己专业不满意的学生也有更高的自杀/自伤想法或行为发生率(表1)。

3.3 来访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与各因素的关系

以不曾自伤或自杀样本为对照组,利用多因素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潜在危险因素对有自杀想法或行为和自伤行为的影响。以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作为因变量,年龄、出生地、父母婚姻状态、本人受教育程度、家庭条件、精神疾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近三个月是否经历重大事件和专业满意度作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表2):精神疾病家族史是自杀想法或行为最主要的危险因素,父母婚姻较差/离婚/再婚是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而六岁前与其它养育者一起生活、近三个月经历重大事件的学生自杀想法或行为以及自伤行为的风险将同时增加。

表1 不同自我伤害情况大学生在基本特征上的分布比较

3.4 叉生分析结果

为了进一步探究两因素间是否存在联合作用,利用叉生分析方法,结合多因素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调整其他变量,分析两个因素间的联合作用对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的影响,详见表3。

结果表明,父母婚姻良好的家庭,本科生发生自杀想法或行为的风险更高;父母婚姻较差的家庭,博士生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最高,也有更高的自伤风险。父母婚姻较差且有精神疾病家族史的学生自我伤害风险更高。六岁前与其他养育者一起生活增加了自伤和自杀的风险,如果还合并有精神疾病家族史,学生自伤风险极大。六岁前养育情况和近三个月经历重大事件之间存在联合作用,如果有寄养经历又遭受重大事件则会增加自我伤害的风险。

表2 来访学生自我伤害风险与各因素的多因素多分类logistic分析

4 讨论

在来访学生群体中,有自杀想法或行为者的比例为19.22%,这一数据与国内外以大学生为对象的研究结果相比相差不大。如,Wilcox等(2010)对美国高校大学生的调查中发现,自杀意向、计划或行为的报告率为12%;塞尔维亚某高校1296名大学生,有自杀想法或行为的学生比例为22%(Miletic, Lukovic,Ratkovic, Aleksic, Grgurevic, 2015);陈建梅等(2010)对重庆9808名高校学生的调查发现,自杀意念报告率为13%,此类自杀意念群体也包括做了具体计划和准备的学生;而2012年对杭州市703名大学生的调查中,有自杀意念、计划和行为者的比例共为23.1%(田琪等,2012)。由于调查群体和时间等不同,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大部分文献中大学生的自杀想法或行为检出率都在10%~30%范围内,本研究没有发现来访学生群体的自我伤害(自伤/自杀)风险明显高于整体大学生。

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来访学生自我伤害想法或行为的危险因素主要有本人受教育程度、父母婚姻状态、精神疾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近三个月是否经历重大事件,此外影响自杀想法或行为的因素还包括专业满意度。由于学术压力(尤方华, 陈志霞,2012)、导学关系(林大永, 李化树, 2009)等原因,博士生相比其他学历群体往往面临着更多挑战,其心理健康问题不容乐观(田明, 2013)。然而在本研究中,本科生的自我伤害风险最高,超过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实际上在咨询中可以发现,相比本科生,研究生可能有更加成熟和理性的思维方式,有着较强的抗压能力和责任感,能够更好地进行自我调节,相反本科生由于心智不够成熟,往往更容易具有自我伤害冲动的想法或行为。父母婚姻状态也是重要的危险因素,婚姻状态不好包括父母关系较差(Sun, et al., 2016)、家庭不和谐(李旭,卢勤, 2014)或父母离异(李亚敏,雷先阳, 张丹, 刘莉, 唐四元, 2014)等,都可能使学生在遇到困难时缺少家庭的陪伴和支持,相应的增加自杀想法产生的风险。精神疾病家族史的风险可能体现在遗传和亲人自杀的影响上。一些情感障碍如抑郁症、双相障碍等和精神类疾病具有遗传性,而这些疾病往往导致更高的自杀风险(刘婉婷等, 2010),因此有家族史的个体可能存在一些导致自杀风险的生理因素;此外,经历亲人自杀本身也将提高自我伤害风险,这一点在众多研究中都有体现(刘茂玲, 贺年玉,邹宇华, 2008; 赵久波, 赵静波, 肖蓉, 杨雪岭, 张小远,2013)。六岁前未由父母抚养的来访学生有更多的自我伤害倾向,这可能是不健康的抚养方式不利于个体在童年期形成积极正确的应对方式和情绪管理(褚成静, 潘艳云, 董树平, 2012),以致于个体即使在成年后也无法有效地处理问题,遇到困难时相比由父母抚养长大的个体可能更倾向于采用自伤甚至自杀的方式逃避问题或发泄不满。此外,未由父母抚养的个体更可能经历童年期被忽视,这也是自杀想法的危险因素(巢传宣, 2010)。近三个月经历了重大事件的来访学生的自我伤害风险也更高,这与很多研究结果一致(张金铭, 李艳如, 郭彦霞, 2016; 朱坚, 杨雪龙, 陈海德,2013),当个体遭遇重大事件时,如果不能及时获得社会、心理支持或者进行自我调节,将处于应激的资源耗竭阶段,此时更容易产生种种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导致死亡。另外,本研究中专业满意度也是自杀想法或行为的危险因素,这可能是因为对专业不满意的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更多体验到不满、痛苦等消极情绪,从而导致更多的消极想法。

表3 父母婚姻状态、本人受教育程度、精神病家族史、六岁前养育情况和重大事件的两两联合作用与来访学生自我伤害风险的关联

进一步做因素间的叉生分析发现,当某个因素确定时,它给不同特点人群带来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同样是六岁前有寄养经历的个体,在没有遇到重大生活事件时,他们的自杀风险并没有增加,但是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后,自杀风险就增加了。同样,单亲家庭的影响在不同特点的人群中显然也是不同的。因此,对于高校自杀防范来说,因素间的相互影响需要被考虑到,同时符合特定的两个及以上条件的学生更需要我们的重视。考虑因素间的交互作用比考虑单一因素的影响,实际应用意义更大。

本研究的目的是运用大数据的思想,从一般信息中提取与自我伤害高度关联的因子,为高校的自我伤害事件预防提供思路。结果提示,应关注父母婚姻状态较差、有精神疾病家族史、最近经历了重大负性事件、六岁前有寄养经历、专业不满意的学生,同时要考虑不同人群高危因素的不同,以及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高危因素的人群。

由于本研究的数据均来自问卷调查,尤其是“自杀想法和行为组”并非是实际危机干预样本,而是来接受咨询并自己承认过往曾经发生过的样本,今后需要更多实际干预的结果来证明文中观点。同时,因本研究着重用一般信息来预测大学生发生自我伤害的风险,因此对自我伤害的等级、强度、分类等未做更细致的划分,且这些学生经过咨询后发生的变化都未在本文中阐述,后续如果能进行更细的分类,并做研究,相信会有更有意义的结论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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