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2018-11-09 06:10陈肖静
文景 2018年5期
关键词:历史旅游文化

徐 姣 陈肖静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江苏扬州 225127)

作为中观层面研究对象,历史街区在宏观层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与微观层面的文物保护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从旅游研究视角来看,我国历史街区旅游开发历程虽只有三十几年,但其发展速度、与世界旅游业的接轨程度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本文从历史街区的概念、历史街区的物质空间改造、历史街区发展对社会文化的影响3个方面对我国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状况进行系统梳理与详细分析,并就原真性保护、功能性复兴、地方特色化开发、社会化研究、软件化管理、品牌竞争力提升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目前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研究展望,以期为学者们进行更深入的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研究提供参考。

一、历史街区的研究起源及概念内涵

1.概念生成及演变

“历史街区”概念的起源要追溯到1982年国务院批准并颁布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虽只是提及“对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有效地整体保护”,却是对包含历史街区在内的文化保护认识的一次飞跃。1986年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更是填补了微观文物古迹保护与宏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空白,自此形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不同层次的完整体系。1994年杨宏烈提出:对至今尚存的一些“活”的历史街区采取保护和更新,是历史文化名城进行特色展示最有生命力、最有作为、最为现实可行的方法。此后学者围绕历史街区的概念、整治过程、保护规划等方面展开初步研究,2000年以后有关历史街区的研究文献数量激增。但2002年以前“历史街区”定义模糊,通常与“历史地段”“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概念混为一谈。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历史街区”,取代“历史文化保护区”成为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观层面具有法律效力的概念;2005年发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更是规范了“历史街区”“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保护区”等概念的范围与内容。至此,“历史街区”以其独立的身份成为研究调查的主体。

2.概念解读与标准核定

随着旅游的发展,历史街区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历史街区的概念尚无明确定义,本文在梳理文献基础上,总结了多数学者关于历史街区概念的定义(见表1)。

表1 学者对“历史街区”概念给出的不同定义Tab.l Different definitions of “historical blocks” given by scholars

续表

从目前已发表的文献看,历史街区应是一个物质形态与精神形态的综合体,就物质形态而言,它要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群或遗产遗存和完整的传统物质环境;就精神形态而言,它要有一定的历史、社会及文化价值。整体而言,历史街区是能较客观真实地反映某地传统风貌与地方特色的生活街区。

二、历史街区的物质空间改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旅游开发方兴未艾,历史街区作为城市旅游开发的有机成分,引起研究者关注。目前研究热点集中于旅游开发对城市历史街区物质形态的调整方面,包括历史街区旅游资源的保护研究、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研究等。

1.历史街区旅游资源的保护研究

(1)旅游资源的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就物质资源层面而言,潘荫昶(2003)指出历史街区遗留的物质资源问题包括用地结构不合理、老街区局部地段已受破坏、老街区建筑物破旧老化现象较为严重等。王炜和关瑞明(2014)从坊巷格局、建筑物两方面指出,福州三坊七巷目前在旅游资源保护开发方面存在古建筑修复与功能更新的核心问题。肖扬、谢双玉和王晓芳(2017)指出,历史街区存在交通不便、集聚不够、开发力度稍弱等问题。

就文化资源层面而言,阮仪三和孙萌(2001)指出,当前存在一味将历史街区看作旅游资源,同时将保护看作旅游开发手段的现象,导致历史街区失去了原有的“生活真实性”和历史厚重感。李颖和刘云亚(2002)以广州骑楼街为例,指出历史街区保护与发展的制约因素包括商业经营模式的改变、与城市交通发展和旧城更新的矛盾、发展和保护观念的转变等。Qun、Mitchell和 Wall(2012)指出广西大圩、阳朔两大古镇正在遭受创造性破坏,当地历史街区从原生化的社区文化资产演变为经济增长下的消费景观。白舸、朱媛卉和甘伟(2016)以及张建华(2016)指出历史街区存在街区特色历史文化欠缺保护、文化积淀薄弱、文化功能退化以及缺少创造性的文化精品等问题。

(2)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

在历史街区旅游资源保护的原则方面,学者们先后提出了积极保护与整体保护相结合、重点保护与局部改造相协调、真实性保护、风貌完整性保护、渐进更新保护、可持续发展、分级保护、生活延续性等原则,涉及原真性理论、旅游凝视理论以及创造性破坏理论等。

朱自煊(1992)强调对历史地段应坚持积极保护和整体保护的原则。叶如棠指出保护历史街区要遵循保存真实的历史遗存、积极改善基础设施与采取逐步整治的方式来精心设计施工的原则(佚名,1996)。杨新海(2005)认为历史街区保护应遵循全面保护、真实性保护、完善功能保护和渐进更新四大原则。武联和沈丹(2007)率先在历史街区层面上提出了有机更新、促进持续发展与活力复兴的保护原则。李和平、张睿和严爱琼(2010)以重庆历史街区为例,提出分级保护原则。张松和镇雪锋(2013)提出整体控制、重点保护、统一协调的原则,确定街区建设的合理开发强度,提高街区的综合效益。王月(2015)指出要严格遵循“街区整体保护、建筑微循环利用以及社区功能回归”的保护准则,进行准确的街区功能定位与合理的服务人群规划,通过聚拢街区人气来实现活力复兴。俞樱(2016)强调在历史文化景区的创建过程中,保持真实,坚持历史和环境相互融合保护文化街区的原则。

(3)旅游资源保护的理论模式

在历史文化街区旅游资源保护的模式上,我国目前有“博物馆式的静态保护”和“动态调整式”两类。第一类如宋晓龙(2000)提出的适应北京历史街区的“微循环式”保护与更新模式,指出在有序循环的更新过程中对历史街区整体风貌进行持续保护。张康建、华晨和陈怡(2009)以杭州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了“运河开放式博物馆”模式下的历史街区改造与整治方法。第二类如徐小波和吴必虎(2013)指出扬州双东历史街区保护要采用网络化、沟通性、渐进式互动模式,建立发展与生活良性互动“自上而下”的调控机制。静态保护与动态调整两类模式各有可取之处,相辅相成,可形成动静相宜的实践模式。如袁泉(2009)对苏州平江、山塘、拙政园3个历史街区的旅游资源更新模式进行了分类阐述,将其归纳为分级渐进式更新模式、动态式分段三期更新模式与“核”优先更新模式。汪芳、刘迪和韩光辉(2010)以固有的“生态博物馆”概念为基础,提出了“活态博物馆”的历史地段保护与更新模式,强调居民的主人翁地位,突出旅游资源动态保护的理念。

目前历史街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需要积极探索适合历史街区保护的实践模式,如阮仪三和顾晓伟(2004)结合城市形态学与类型学的理论,探索了历史街区的保护设计和持续整治方法,并对中国历史街区旅游资源保护与更新实践中出现的模式进行了总结。李谷兰(2005)分析提出了几个较为成功的历史文化街区旅游资源保护与更新模式,即“存表去里”的上海“新天地”模式、“分类保护、分片控制开发”的上海多伦路街区模式以及巴黎玛海区模式等。袁泉和张炯(2009)通过对苏州5个历史街区新建筑的分析,提出了新旧建筑并存的6种模式,即比邻式、新包旧式、旧包新式、引入式、借景式、对景式。郭建军(2016)提出,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传统与现代融合、自然与人文和谐相处,是历史街区发展的一种有效模式。

还有学者针对历史街区的社会问题与地方差异,提出采用合理的环境整治与功能复兴方式发展旅游。如梁乔(2005)提出历史街区旅游资源保护的双系统模式,是一种考虑到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人与物的协调、局部与整体的共融的历史街区保护模式。韩晓莉、李志民和宋功明(2008)提出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应遵循全面控制与局部开发相辅助、市场运作与全民参与相协调、政策引导与民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更新策略,实行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模式。贾蓉(2016)在“大栅栏更新计划”中谈及“软性发展模式”,即综合思考各内外部要素,用独特的、定制化的有机模式去寻找符合历史街区特色的旅游发展脉络。

(4)旅游资源保护的对策与方法

学者们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性研究多是对保护更新方式进行探讨,提出的保护方法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编制规划、设计相关保护规范以及后期实施运行相关保护方案等。

林林和阮仪三(2006)认为保护旅游资源整体风貌、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以及调整社会结构是历史街区保护的第一要义。李勤和杨豪中(2010)通过对比研究中德两国在历史街区保护更新方面的理念,提出创新性地保护历史街区整体风貌、文化传统,并逐步改善民生,满足现代生活的需求。沈文涛和李晓晓(2015)提出采用形态、功能加减法整合性设计的方法对历史街区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主张将历史街区的传统因素赋之以合理角色和动态诠释,融入城市设计。谭文勇和赵云飞(2016)提出文化保育策略,强调文化传承与培育、永续发展以及公众主动式参与对历史街区旅游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

孙丽(2007)探讨了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过程,指出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历史街区旅游资源更新改造的经费来源是极为重要的环节。夏健和王勇(2010)从常见的“全盘重置”“功能重置”“居民重置”谈起,提出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过程中,资源风貌保护、资源功能保全以及居民保有是真实性保持的三大关键要素。张松(2013)指出要学习日本立法保护传统风貌的做法,强调不但要保护文化遗产,还要改善市民生活居住环境。潘雅芳和廖卫华(2016)指出历史街区保护可采取功能重置和居民重置相结合的“有机更新”方式,具体包括旅游资源整体性保护、渐进小规模式更新发展、运作模式的创新和制度保障。

2.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研究

(1)旅游开发的规划实践

规划设计作为历史街区开发与保护的前提条件,受到学者关注。部分学者从城市整体出发,制定总体保护规划方案。如李朝阳和杨涛(2000)从旧城道路规划建设入手,倡导面向公共交通的城市规划新思路,提出对城市道路区别对待以突出重点,建议通过促进公众参与来理清道路功能以及制定科学合理的道路规划建设标准。周向频和唐静云(2009)指出历史街区的规划要从历史遗产本质出发,通过文化特色的挖掘、活动项目的制定以及空间环境的规划,结合创新思维开展实效保护。项秉仁和祁涛(2009)认为历史街区的设计应在激活传统历史街区城市活力的同时,形成有城市文化内涵、宜居、宜商、宜游的特色城市空间。刘生建(2011)提出历史街区的传承式开发规划,要突出城市个性,打造城市名片,强化社会功能,综合协调发展。孟华(2016)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着手,探求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规划提升之路,提出要完善周边区域市政系统、合理安排市政站点、科学布置各种市政管网3点规划思路。

还有学者倾向于针对具体的历史街区,制定特定的保护规划。边兰春和井忠杰(2005)通过对北京烟袋斜街地区的保护规划研究,提出了关于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整体与局部、风貌与生活、社会与人口这几方面的思考。范小鸥(2010)通过对长春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分析,指出历史街区进行新建项目设计时,要有整体性观念。梅林和高林安(2012)指出要对历史街区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适合长春历史街区的保护性旅游开发规划。

(2)旅游开发的模式与思路探讨

学界通常采用比较研究、案例实证以及总结归纳的方法对历史街区旅游开发进行探讨。周向频和唐静云(2009)通过比较研究发现,目前的历史街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过于强调商业效益和土地价值,对其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持续保存缺乏有效途径。宋捷(2011)以成都大慈寺历史街区更新规划为例,探讨了历史街区更新型RBD(休闲商务区)与城市CBD(中央商务区)的互动机制。李霞和朱丹丹(2013)比较了丽江古镇、平遥古城等多处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模式,为一些亟待改变的历史街区提出了旅游开发规划策略,创造性地将街区保护与旅游开发进行统筹研究。

杨钊、陆林和王莉(2004)以安徽屯溪老街为案例,对其旅游资源特点及开发现状进行分析,同时针对其旅游产品特征提出了街区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及方法。梅青、白彩云和孙淑荣等(2007)在对济南芙蓉街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条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保护性旅游开发思路,并提出了保护性旅游开发方案。朱丹丹(2008)从历史街区开发与保护的角度对旅游发展进行定性评价,提出镇江西津古渡应基于其资源独特性推出津渡文化的主导产品,针对景区特色探讨具体的旅游开发策略。

沈苏彦、沙润和魏向东(2003)在借鉴国内外经验基础上,总结出历史街区旅游开发应采用“主客相融”模式和“低密高质”模式。王欣和薛丽华(2013)归纳出城市公共财政主导开发模式、新社区自主开发模式以及社会资本主导开发模式3类不同的旅游开发模式。张建华(2016)提出从街巷设计、文化元素构建、路线规划、游客体验度以及多元文化补充这5个方面着手开发利用历史街区的旅游资源。

(3)旅游产品改造升级

旅游吸引物、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服务、旅游时间和旅游路线等元素构成了旅游产品。旅游产品将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也是决定旅游目的地吸引力大小及旅游收入多少的关键因素。

朱东国、谢炳庚和李晓青等(2010)指出历史街区的旅游产品开发要体现“文脉”,坚持原真性,增强体验性,增加体验型历史文化旅游产品设计。赵志峰(2013)认为历史街区应从休闲生活、文化认知、放松愉悦和静心思考4个层面开发旅游产品,提高游客满意度。陈文君和陈俊翔(2014)提出可以围绕主题,塑造形象、营造氛围,形成独具特色的广州历史街区旅游产品。余红英(2015)从文化功能着手,强调历史街区旅游产品的设计要注重文化性,以深化人们对历史街区的怀旧认同。

三、历史街区旅游发展的影响研究

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研究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即历史街区发展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主要围绕旅游活动对城市历史街区居民的影响、游客对历史街区旅游发展的感知、城市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主体关系协调、城市历史街区旅游开发中文化保护与价值重构等方面展开论述(孙利坤,2014),涉及人文社会学、文物学、历史地理学、管理学等领域。

1.历史街区旅游活动对居民的影响

总体来看,国内已有研究侧重于历史街区这一客观空间和环境本身,而对历史街区的使用者——游客及居民等主体的研究相对薄弱,特别是对旅游目的地居民感知与态度的研究起步较迟,主要涉及海滨旅游地、重要遗址遗迹、星级景区景点、大型节事活动等方面,而针对历史街区居民的影响感知研究相对较少(王忠福、张利,2010)。

旺姆和吴必虎(2012)从居民感知角度肯定了旅游开发在提高历史街区居民生活水平和保护传统文化方面的作用。张婷娟和朱红兵(2015)以黄山屯溪老街为例,对历史街区旅游发展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旅游业发展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还是较为积极的。也有学者认为旅游开发活动对当地居民的负面影响更大,赖凌瑶、阳建强和王亮(2008)指出历史街区旅游活动对居民的生活、出行、居住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与负面影响,强调保护历史街区要重视居民的作用。徐小波和吴必虎(2013)认为旅游活动是扬州“双东”历史街区生活环境的主要干扰因素,强调要协调旅游发展、居民生活、空间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张彦和于伟(2014)以山东省部分城市历史街区为例,实证分析居民视角下的主客冲突,指出旅游活动对居民本身心理幸福感的提升有消极影响。平措卓玛和徐秀美(2016)分析指出,传统绅士化、旅游绅士化以及新建绅士化均在不同层面上给居民生活品质造成了负面影响。

2.游客对历史街区旅游发展的感知

已有研究主要从游前、游中和游后3个角度论述游客对历史街区旅游发展的感知。笔者在进行文献收集选取时发现,学者从游中视角出发的研究较多,集中于对游客体验、旅游满意度、消费需求等方面的研究;其次是游后感知,主要表现在对认同感、忠诚度、地方依赖感等方面的分析;研究最少的是游前视角,为数不多的研究文献主要围绕游客期望与吸引力进行讨论。

(1)游前期望与历史街区吸引力视角

游客在进行旅游之前,通常会依据历史街区的吸引力强弱与游客期望值大小来选择旅游地。彭珍珍(2009)运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得出景区吸引力评价的四大类因子,强调从文化价值、景区形象、商品、活动、政府政策、环境区位等方面来提高仿古街区的旅游吸引力。王波(2011)引入服务质量差距模型,通过游客期望与实际感知的对比分析,尝试建立文化旅游品牌塑造模型,以此缩小游客期望与感知的差距,提升游客满意度。韩絮(2012)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提出了历史街区旅游吸引力的评价模型。

(2)消费体验视角

在历史街区游客满意度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构建上,学者多侧重于旅游功能指标体系的构建,如朱竑、郭婷和南英(2009)以及钱树伟、苏勤和郑焕友(2010),在ACSI(美国顾客满意度指数)的基础上构建了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了顾客地方依恋和购物满意度的关系。王亚辉、明庆忠和吴小伟(2013)基于IPA(重要性—绩效表现)分析法对扬州东关街影响游客满意度的27个因子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游客对东关街满意度的评价一般,满意度低于游客对其的期望值。

近年来也有学者尝试从被忽视的旅游产品消费及文化体验角度入手,剖析游客对历史街区旅游发展的影响。王军、骆小龙和夏健(2011)指出经过改造的苏州平江历史街区,其供游客消费体验的产品主要有3类,且游客对平江历史街区的兴趣更多是集中在对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的体验和感受上。傅瑜和张建华(2012)从旅游体验的角度,分析了上海创意街区旅游体验功能的优势和不足,强调旅游资源与商业资源的结合以及传统与现代的共生共存。赵志峰(2013)通过因子分析法发现,历史街区的旅游体验主要包括休闲生活、文化认知、放松愉悦和静心思考4个方面,且旅游体验与购后行为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潘雅芳和陈爱妮(2015)构建了历史街区游客体验满意度影响因素测评指标体系,提出应重视历史文化原真性、关注街区生活真实性、注重街区旅游产品的丰富性与特色性、加强旅游服务与配套设施建设4个方面的内容,以提升游客体验满意度。戴林琳和江南(2016)构建了游客对历史街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和历史街区游客满意度模型。

(3)游后感知与认同感

周玮、黄震方和郭文等(2012)以游客游后感知为切入点,定量测度24项旅游景观项目的游后感知差异特征,确定光环区、亚光环区和灰度区3个区段,并就“泛商业化现象”展开讨论与提出建议。锁宇和孙景荣(2014)创新性地从游客对历史街区内的文化景观感知视角出发,综合运用多种理论方法得出结论,即游客对于文化景观感知4个维度的认同感越高,则其重游意愿也就越强烈。文彤和张茜(2016)指出,游客从景观、活动和消费3个角度,对佛山岭南天地历史街区所代表的佛山城市记忆形成感知,并提出从供需对应关系角度构建空间重塑下城市记忆传承与发展的运行机制。

3.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主体关系协调

(1)历史街区相关利益者构成

已有研究对历史街区的利益相关者范围、特征及关系进行了分析。梅青、孙淑荣和刘乂铭(2009)研究了地方政府、旅游经营商、社区居民、旅游者4类主体的利益指向,以及影响其利益实现的因素,诸如主体的自利性、素质、监管、沟通、协作等,以期对历史街区的旅游发展有所裨益。倪晓波(2011)指出旅游开发商(包括经营商)、旅游者、当地社区和地方政府(包括当地政府派出的街区管理机构)是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提出构建“政府推进—社区渐进参与”的渐进式旅游开发模式以及利益主体协同管理的历史街区旅游管理模式。廖涛、王玉琼和邱亮(2014)通过对利益相关者诉求的因子分析,指出历史街区包括社区、居民、游客、企业和政府共5个利益相关者,且各利益主体均有自己的不同利益诉求,强调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可以有效促进历史街区的发展。

(2)利益主体博弈的表现

部分学者从单一利益主体或两个利益主体的博弈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如王小丽(2012)从居民利益着手,指出要构建历史街区保护开发与居民受益双赢机制,要积极构建居民参与机制,突显居民在历史街区保护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吕凯和郑路(2014)从居民与政府合作的角度出发,对扬州彩衣街项目推行政府引导下的社区参与方法这一案例进行解读,提出建构政府引导下社区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孔翔、王惠和侯铁铖(2015)从商户经营者的角度出发,指出历史街区地方吸引力的提升有赖于丰富的历史文化景观以及经营者与游客的频繁互动。徐小波、吴必虎和刘滨谊等(2016)从扬州双东历史街区从业者的角度出发,发现普通居民从旅游活动中获益有限,迁入型从业者在双东街区商业空间中占据有利位置。

(3)主体关系协调方法

郑昭彦(2011)探讨了历史街区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均衡的问题,认为要构建PPC(政府、开发商、社区居民)利益均衡机制必须明确三者的角色定位与制度创新,强调通过提高社区话语权、鼓励政府转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建立中间人制度等方式来保障各方利益均衡。邱灿华、顾玉婷和姜珊珊(2013)在对苏州平江路历史街区的治理分析中提出旅游产业集群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型,指出互动模式治理保障了各方利益,也弥补了政府及市场失灵的缺陷。赵念念(2014)指出历史街区要实施利益相关者管理战略,发挥政府的控制引导作用,建立“社区参与式”的旅游发展模式,加强利益相关者间的沟通与协作。杨淳(2016)提出建立利益主体综合决策规划程序,形成有效的参与机制和合理分配机制以实现利益主体共赢,建立“政府推进—社区渐进参与”的泉州西街保护开发模式。

4.历史街区旅游开发中文化保护与价值重构

文化保护与价值重构是近年来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研究的一大热点,学者们主要通过对历史街区历史文化的保留与传承以及综合价值的探究与重构,来探求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1)历史街区旅游发展对文化保护的作用

王艳(2006)强调价值重构的实现过程,指出要在有序循环的更新过程中对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进行持续保护。周磊和舒伯阳(2012)从文化与市场融合角度探讨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活动,强调基于游客满意与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传承与市场商业创新融合模式是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的一种更加全面和优化的方法。王西涛、邵娟和刘飞飞(2015)探寻历史街区旅游开发中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主要路径,以期将旅游文化创新与历史街区传统文化相结合,促进历史街区旅游可持续发展。

(2)历史街区旅游发展对价值重构的重视

司金霞和刘云(2012)指出将历史街区的延伸价值与核心价值融合形成历史街区的文化价值重构。吕斌和耿萌萌(2013)探讨了经济发展的价值、历史街区保存的人文价值和街区固有的居住价值这3种价值的博弈过程,寻求改进的决策思路与工作方法,并引入基于人文价值的商业价值重塑理念,使3种价值得以统一,形成破解历史街区保存与活化冲突的有效路径。

四、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1.原真性保护与功能性复兴在历史街区旅游开发领域未能有效实现

近年来,在一些学者“构建主义原真性”理论的指导下,部分历史街区为迎合旅游者需求,重新构建了一批旅游资源,通过一些奇闻轶事、历史记载,再造古建筑。变成纯开发模式之后的街区,失去了原有的厚重的历史味道,遍布着再造的旅游资源,看不到历史的完整性与连续性,这无疑是与保护性开发的原则相悖离的。另外,历史街区是由居民聚居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社会结构性、文化风俗、地域传统、生活习惯以及人文精神的区域,是能够缩小主客体之间的心理落差,打破时空界限让游客去感知历史遗存,引导游客体验旅游资源真实性的居所,因此历史街区旅游开发不仅是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还要实现历史街区的功能复兴。然而,当前一些历史街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以评上国家级景区为目标,参照相关评分标准进行开发,致使原本多样化的街区生活功能演变成单一的旅游功能,一切以旅游业为中心、以旅游者为主体,忽略了历史街区基本的生活功能,可谓得不偿失。因此,如何结合历史街区实际问题,借助相关学科的成熟理论,使其进行有效运作,是提高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水平的重点。

2.地方化的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管理体系有待健全

我国历史街区的开发管理方法和保护思想基本上都是在国外历史街区的影响下形成的,其中很大成分都是照搬国外保护区的发展经验。这也是一直以来我国历史街区旅游开发实践运行及模式操作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原因。一方面,我们模仿的目标往往都是国外相对成熟的历史街区开发模式,对处于旅游开发初期阶段的我国历史街区借鉴价值有限。另一方面,受文化传统和审美意识的影响,采取完全“拿来主义”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在我国是很难产生显著效益的。当前,我国只有极少数历史街区的开发模式能独具匠心,将国际化的管理体系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新出适合本地区特色的独有的历史街区开发管理模式。

3.对社会与历史街区的互动关系研究应该足够重视

要对历史街区做好旅游开发、规划设计、使用改造,前提就是要与社会相协调,只有政府、社区居民、旅游者、开发商以及经营者等社会人共同参与到历史街区旅游开发当中,才能做好上述工作。可以预见,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社会与历史街区的互动关系将是学者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基于游客消费体验视角的感知、本土居民的心理进程变化、开发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协调以及旅游企业文化保护与地方价值重构等问题都将受到学界关注与思考。

4.微观层面的细化研究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国内历史街区研究多以范围较宽泛的领域为研究对象,而对于细节的研究,比如历史街区旅游者的旅游偏好、消费者的心理感受、旅游产品的内涵与街区的联系等方面就很少有人关注;至于各个地方的历史街区与地方特色进行结合发展的路径以及优化对策,也是相对比较冷门的。历史街区填补了宏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微观文物古迹保护之间的空缺,在开发方向和旅游文化塑造方面尤为重要。因而,我国历史街区旅游开发研究中,尤其要重视细节问题研究,与历史街区旅游开发有关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都需要深入挖掘,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5.对历史街区软件管理体系的研究需进一步加强

相对于硬件投入而言,历史街区软件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思想、组织管理、旅游服务、产品特色等方面。其中,管理思想重点体现在旅游企业是否以市场化的眼光来对待历史街区的发展,比如从销售上来看,要逐渐从旅游产品推销转向旅游市场营销;组织管理是历史街区内部管理的主体部分,需关注思考政府、经营者及开发者如何为外来游客以及本地居民带来实际利益,包括精神上的欢愉感以及物质上的优越条件,同时还要关注非正式群体的特殊需求以及对组织运营的影响;旅游服务方面,要注重体验化、独特化以及人性化的服务内容与服务形式;产品特色方面,要求相关人员从差异化的视角来设计历史街区旅游产品,在有形的设施设备和无形的服务两者之间的结合上形成特色。历史街区软件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学者、管理者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以一种创新的思维来加强研究,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

6.历史街区竞争力的提升与历史文化研究要深入

近年来各地历史街区大力发展现代商业、娱乐休闲、风味美食等,虽对于地方风俗风情、历史文化特色的建设给予一定重视,但仍存在忽视地方本源传统文化的问题。各地区的城市文化千差万别,组合成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若能在商业化开发过程中突出地方文化主题,彰显文化魅力,将有利于促进街区乃至所在城市综合效益的提高,而且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在此过程中,关于如何从单纯建立历史街区形象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层次提升到战略管理层次,凸显历史街区竞争力的研究,将对打造历史街区品牌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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