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萍
【摘要】自从小学课本《品德与生活》更名为《道德与法治》以来,怎样在课堂当中树立学生法治意识成为了目前各个学校的教研热点话题。随着新教材的投入使用许多教师都在迷茫,换了新教材是不是教学观念也要随之改变呢?怎样才能够更好的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是教师们所要充分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品德与生活 道德与法治 教学观念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6-0078-02
一、从“品德与生活”到“道德与法治”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
1.教学目标的差异
教学目标指的就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点。“品德与生活”当中提出的教学目标主要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学校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以后的学习生活打下基础;学会探索生活中的真善美,擁有一个充满欢乐的幸福童年。而“道德与法治”旨在让学生在现代社会更有代入感,让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更加详细化。
2.教学空间的差异
《品德与生活》当中运用到的课堂图片大多都是“秧田型”,而在《道德与法治》中使用最多的是“马蹄型”与“圆桌型”。传统的“秧田式”会限制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拉大师生间的距离。而“马蹄型”与“圆桌型”给了更多师生交流的机会与空间,学生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在老师的身上,拉近师生间的距离。在教学的社会空间上来说《品德与生活》更多的活动是小组讨论、写一写、画一画等相对来说简单的活动。《道德与法治》中增加了更多的有趣的小活动,比如顺口溜、猜谜语、辩论等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小游戏。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对教学活动有着更加广泛的选择性,学生们也拥有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
3.开放程度的差异
《品德与生活》中的某些教学例子就是为了教而教,大部分都是需要学生死记硬背的知识,举的例子大多缺少让学生自己思考和探索的成分。在《道德与法治》中设置了许多开放式的问题,并不是直接的告诉学生问题的答案,而是留给学生思考讨论的时间。学生自己可以对教师讲的知识有一个自己理解的过程,不拘束于老师限定的步骤和框架。
4.教学规律的差异
现代的教育模式更加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的更多的是引导作用。品德课和其他学科不同的是需要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到课堂活动中来,要注重学生品德与认知的统一性。并且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教学计划,使教学过程与学生的发展结合起来。对于低年级的学生们来说,用书写来表达自己的想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说在教学中教师尽可能的让学生用语言和行动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多多的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从“品德与生活”到“道德与法治”教学观念转变的方法
1.深入理解从“品德与生活”到“道德与法治”转变的意义
从“品德与生活”到“道德与法治”教学观念的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方针路线,将依法治国、全民守法纳入到了小学课本当中,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有关法治知识课程。这一观念的转变大大地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道德修养与法治观念的培养与重视。
2.深刻理解“道德与法治”的真正内涵
“品德与生活”与“道德与法治”都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可以说在课程内容上的设置基本相似。只不过在“道德与法治”中将“法治”二字更加的概念化、具体化,对一些法律的知识点进行了强调。
3.创设“常态化”生活情境开展体验式教育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法治教育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体验式学习为学生营造了接触生活、探究知识、提升素养的学习氛围。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多多结合生活中的实际例子,选择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联的生活常规等,创设常态化的生活情境,选择切入口小的活动,让学生在情境中求知,在求知中体验,从而达成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
总而言之,从“品德与生活”更名到“道德与法治”之后,把抽象的法律知识更加的具体化、形象化,便于学生理解。通过让学生自己观察、思考、讨论最后得出自己的成果,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渐渐地树立起法治意识。在科学合理的教学观念之下,使学生成长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参考文献:
[1]周自兴.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有效融合——写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之际[J].江西教育.2016(29)
[2]崔家静,崔梅花.小学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研究——与旧版《品德与生活》比较[J].才智.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