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冰
【摘要】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之者不如乐之者。学习的最高境界是“乐”。在语文教学中,如何让学生快乐的学习,让学生对语文保持一种热情,应是我们语文教师不懈的追求。以下几点是我在教学中的心得体会。
【关键词】快乐学习 语文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8-0039-02
一、和学生交朋友,创造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新课程理念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现在的教学模式处处体现着学生是课堂的主人,而不再是过去那种整堂课都是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这种教学观念的转变也要求我们教师要扮好自己的角色,恰当地处理好与学生之间的微妙的关系。
首先,教师要爱学生。亲密的师生关系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可以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美国盲童女作家海伦凯勒不正是在她的老师沙利文女士爱的鼓励下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吗?如果没有沙利文老师的爱心、关心和耐心,也就不会有海伦凯勒后来的成就。
再者,教师要公平的善待、尊重每一位学生。这样会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让学生喜欢与老师交流,以此做到教学相长,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
二、在教学中,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有了兴趣,才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主动地进行学习。因此,在语文教学中,我们要根据教材特点来创设情境,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低年级学生对歌谣、谜语、顺口溜很感兴趣,我在教学时就抓住这些特点进行教学。
如刚进小学校门的学生,对字母的形体感到陌生,为了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把字母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物相对照进行教学,和学生一起记忆:佛爷的拐杖f f f,一扇小门n n n,两扇小门m m m。在教j、q、x时自编一首顺口溜来掌握上两点的省略规律:j、q、x怪脾气,不和u拼和ü拼,等。
再如学习部编版教材小学语文二年级下册《找春天》一文时,我让学生先听一首悦耳动听的儿歌《春天在哪里》,让同学们边听边思考歌曲中的春天表现在哪里,待同学们纷纷发言后,顺势利导走进课文《找春天》,由此以来,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无形之中就被调动起来了,此时再进行授课,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最大限度地激活学生潜在的学习欲望,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
三、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要让学生在语文课堂上享受学习的快乐,真正学到语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培养初步的审美意识与能力,就必须抓住学生的心,用多种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把语文变成自己的情趣和特长。
那如何激发学生的兴趣,培养学习的情趣呢?
1.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作者胸有境,入境始与亲”,在语文教学活动中,创设出具体的场景和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和兴趣,引导学生心属语文学习,进而积极学习新知、理解技法,培养审美意识与能力。
2.动手实践,激发兴趣。
著名教育家波莉亚曾经说过:“学习任何知识的最佳途径是由自己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也最容易掌握其中的规律、性质和联系”,所以实践体验是语文活动的最基本的因素,也是激发学生兴趣的方法之一。
四、在自主探究中做好课堂延伸,让学生体验不同的快乐。
“好奇”是孩子的天性,也是自主探究的动力。传统的语文教学把学生的世界禁锢于教材、定格在课堂,切断了与生活的联系。而语文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就是生活的积聚与抒发。在探究中延伸课堂教学,也是一种快乐的学习方式。
如:我在执教部编教材小学语文二年级下册《中国美食》一课时,课后布置作业:回家让妈妈教你做一道菜,把你制作菜的过程和需要的原料及心里的感受记录下来,第二天来到学校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分享你的经验。这样既做好了课堂延伸,也让学生动手动脑,体验到语文学习中的另一种快乐。
五、善用表揚的话激励学生,让学生品味成功的喜悦。
教师应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留心观察学生某一方面的优点和亮点,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合作学习,发挥他们的特长优势。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课堂上老师的一个肯定的眼神、一句不经意的表扬、一个赞赏的动作都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享受学习带来的成功与快乐。老师千万不要吝啬你的表扬,特别对于那些后进生,更要想方设法捕捉他们的优点,别轻易批评他们。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也许你不经意的一句批评会挫伤他们的自信心,而学生一旦丧失了自信心,那么他们对学习的主动性就会大大削弱,导致对学习不感兴趣。一个对语文课不感兴趣的学生,又何谈快乐地学习呢!
总之,语文是一门包罗万象的学科,课堂上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快乐、在快乐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
参考文献:
[1]谢成彬,俞正凤.农村小学低年级识字教学现状和策略[J].吉林教育,2011(29).
[2]徐新延.《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语感》[J].《新课程(上)》,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