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前音乐核心标准及其启示

2018-10-31 02:08傅婷婷陈明霞
中国音乐教育 2018年7期
关键词:音乐作品课程标准核心

傅婷婷、陈明霞

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不包括幼儿教育阶段,而涉及幼儿教育阶段的相关标准是与其他学科一同出现在幼儿园课程标准中。2012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是我国第一个早期儿童教育标准,涉及的艺术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两个方面,提出了四个学习与发展目标: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具有初步的艺术表达与创造力,并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方法。①在指导早期艺术教育实践方面,其问题主要在于标准太抽象,难以落到实处,并且在内容表述上过于宽泛。与之相比不同的是,2014年美国颁布的《国家核心艺术标准》共包含五门艺术学科——舞蹈、音乐、戏剧、媒体艺术、视觉艺术,是包括PK-12年级的艺术标准,是结合新时代艺术教育发展的需要而颁布的政策。因此,对音乐领域学前阶段标准(PK-K)所展开的研究是顺应当前教育体制发展趋势的。中美两国的学前教育在制度上不尽相同,中国的学前教育阶段一般指的是小学前的教育,即幼儿园阶段,是针对七周岁之前的儿童的教育。而在中国经常被翻译成幼儿园的“Kindergarten”,主要以五至六周岁儿童为教育对象,是美国小学前的一个教育阶段,被纳入其义务教育阶段。美国的学前教育“Pre-Kindergarten”(简称PK)是指入幼儿园前的学前班,指“K”年级之前的一年,这个阶段一般招收三至四周岁的儿童。笔者选取美国小学前 (PK-K)的音乐核心标准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对我国的学前音乐课程标准的制定与研究有所启示。

一、美国学前音乐核心标准的内容

美国《国家音乐核心标准》是《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年级音乐教师工作的方针和策略指导。它先纵向将音乐学习分为创造(Creating)、表演(Performing)、回应(Responding)和联系(Connecting)四个艺术过程,再横向形成十一个落实标准(Anchor Standards),包括表现标准以及艺术过程实施的具体步骤,为教师呈现出较为清晰、明确的具体内容,使教师在设计教学时能牢牢把握音乐课程的整体目标,以十分明确的某一种音乐能力为落脚点安排教学活动。最后紧紧围绕着“持久理解”(Enduring Understanding)和“关键问题”(Essential Question)对儿童的音乐学习效果实行评估(详见表1)。

表1 2014版美国《国家音乐核心标准》②

(续表)

(一)创造过程

音乐领域的创造过程是指由音乐想法到音乐作品的过程,主要有四个基本步骤:其一,产生音乐想法;其二,设计与编创;其三,评价与完善音乐作品;其四,呈现音乐作品。创造旨在发展儿童多种目的和内容的音乐性想法。美国学前音乐核心标准认为,对于幼龄学生来说,创造过程更强调学生能够在充分体验、感受各类音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产生简单的音乐想法,并结合他人的反馈信息使该音乐想法得以完善并展现。例如当儿童在聆听乐曲的时候,教师应鼓励他们表达“音乐使你们想到了什么”,并将其想象到的内容用身体律动、舞蹈动作或其他形式表现出来。同时请其他儿童参与讨论和评价——“你们觉得是这样的吗”“还有没有其他的想法”,之后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请儿童对音乐小作品进行最后的展示。

(二)表演过程

音乐表演过程的主要要素有:选择,分析,解释,排练、评价与修改,展现等。儿童首先要根据自己不同的兴趣、知识、技能和背景选择各种音乐作品,并且分析各种音乐作品的结构和背景及其对表演的意义。如果对于音乐作品的创作意图有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进行评价、改进,最终在表演环节中能够做到理解正确且达到技能水平基本合格,同时以适当的方式展示给观众。在这个环节中,教学要达到的效果是:假如有一位儿童选择了一首欢快的儿歌,那么他(她)在教师的引导下能够理解歌曲的内容,知道为什么需要欢快地演唱,进而能够独立地表现出欢快的状态并融入歌曲的表演中,同时在观看了其他儿童的表演之后,还能有效地学习与改进自己的表演。

(三)回应过程

基于前两个环节的铺垫,儿童对音乐有了初步的体验,因此音乐回应需要儿童在音乐学习中有更深入的思考。该环节与前面的环节基本一致,儿童需要经过选择↑分析↑解释↑评价的过程对音乐作品做出回应。儿童需要选择适合特定目的或场景的音乐,通过分析各种音乐作品的结构和背景对音乐的影响,对反映创作者或表演者意图的音乐作品有自己的理解,并在对音乐作品和表演进行分析、解释和建立自己的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再去评价作品。回应过程是指完整的音乐作品被分解为单一的音乐要素的过程,即音乐审美的过程。③例如儿童对音的高低、长短、强弱等变化有了自己的恰当理解后,会形成对音乐作品的评价。

(四)联系过程

联系在艺术学习过程中是始终贯穿其中的,在创造、表演、回应的过程中无不体现着联系,我们通常在两个方面培养儿童进行联系的能力——相关知识与个人经验,音乐想法和不同背景。如在欣赏舞曲的时候,儿童会联系到跳舞的场景;在演唱《妈妈辛苦了》的时候,会联想到亲爱的妈妈;在弹奏《小星星》的时候,会想起夏天的星空。

二、美国学前音乐核心标准的特点

(一)以培育核心素养为中心任务

素养指的是沉淀在人身上的对人的发展、生活、学习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④从教育的角度讲,我们必须凸显素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即核心素养,它是学校教育的聚焦点和着力点。⑤纵观美国《国家音乐核心标准》的框架和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其围绕着21世纪所需人才的各项能力展开,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核心素养“从娃娃抓起”。这从艺术学习的四大过程便可见一斑,创造——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新精神;表演——培养学生敢于展现自我风采,伙伴互评机制可以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批判精神;回应——从被灌输的受教育方式真正走向感知、自主表达的变革,从早期教育开始就使学生养成学会学习、学会应用、学会创造的意识和能力;联系——使得知识不再是书上的某个符号,而是真实地发生在学生生活场景中的内容,将终身学习的概念得以落实,促进了学生跨学科思维的养成。

(二)以统一框架规范标准,保证教学标准的一致性、连贯性及逐级递进

美国《国家音乐核心标准》是贯穿PK-8年级阶段的统一学习标准,有助于学生学习的前后衔接、由浅入深,各项标准细化到艺术过程实施的具体步骤,为教师呈现出较为清晰、明确的表现指标,特别是对新入职的教师来说,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一目了然且可操作性强。另外,对整个标准内容稍做了解便可发现,学前阶段的音乐学习内容是为后面的小学阶段做铺垫的。从学前阶段的音乐学习到8年级的整个体系框架保持一致,保证了音乐学习始终具有连贯性、层次性、系统性,不会出现学习的断层和重复问题。这就为更深层次的音乐学习打下基础,使学生在学前这个关键时期养成的音乐学习习惯和能力为义务教育阶段铺设轨道。

(三)评价指标嵌入到标准之中

“基石评估模型”(Model Cornerstone Assessment)是2014年颁布的美国《国家音乐核心标准》的一大创新特点。这种新型的评价方式是“嵌入式”的,即将评价体系嵌入课程标准之中,实现两者的完美融合。该课程标准的实践过程紧密伴随着评价机制的落实,有利于及时地发现问题并做出有效的调整,使学前儿童核心素养的培育从目标到实施再到评价,环环相扣,真正做到将培育目标落地生根。不仅如此,课程评价体系还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在一起。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通过儿童的自我评价和同伴互评,辅之以教师评价的方式,明晰儿童的个人音乐想法和喜好,将抽象性的音乐学习体验具体化、清晰化,实现从知识、技能到各项素养的获得。这种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习过程的趣味性与成就感,有利于对低龄儿童有意注意的保持,以及反省注意的发展,对学习的积极性的激发也助益不少。

三、对我国学前音乐课程标准制定与音乐核心素养培育的启示

(一)对我国学前音乐课程标准制定的启示

1.重视音乐课程的早期学习,制定学前音乐课程专门的标准

迄今为止,我国还未制定专门的学前音乐课程标准,甚至没有单独的学前音乐艺术标准。音乐是学前儿童最喜爱的艺术形式之一,他们可以在美妙的音乐中学习感受、体验和表达人类共通的朴素、细腻、高贵的情感,在集体音乐活动中学习与他人合作与分享;在歌唱活动中学习有分寸地控制和运用自己的发声器官;在韵律活动中学习灵活、协调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在欣赏活动中学习认真、专心地运用自己的耳朵和心灵去倾听;在音乐表演活动中学习大胆、细致、优雅、从容地表现自己。总之在音乐的学习过程中,学前儿童能充分调动自己的情绪、情感去展开有意义的感知、注意、记忆、想象、理解等心理活动,并从中形成坚持、专注、不怕困难等宝贵的心理品质。学前音乐教育是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幼儿园各项教育活动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是学前儿童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⑥音乐学科既要承担儿童所有核心素养的培养责任,也要立足于学科特性和优势有侧重地对部分核心素养的培育做出贡献。因此,为培育儿童音乐核心素养的前瞻性视野,制定专门的学前音乐课程标准,对学前音乐教育做更详细的规定势在必行。

2.制定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的艺术标准

课程标准的制定最重要的意义是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因此课程标准的表述不应有过于晦涩、艰深的理论。其内容不应过于宽泛,而是要从儿童的实际生活和学习出发,立足于儿童的心理特征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学前音乐课程标准。学前音乐课程标准要以音乐性的、儿童性的语言勾画清晰的儿童培育蓝图,将培养目标真正地落到实处,构建好儿童的成长基石,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建设性、指导性意义,而不是成为一个“官方的摆设”。另外,着眼于培育儿童核心素养的艺术标准应调整只注重结果和成绩的评价机制,从功利教育的层面走向培育精神贵族的转变。

(二)对我国学前儿童音乐核心素养培育的借鉴

1.着眼于有效学习的顺序,重视培养儿童的创造力

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中,位于四个艺术过程首位的是创造,可见其对儿童创造性思维培养的重视。对比我国的音乐课程设置,我们一般将聆听与鉴赏放在首位,创造则被作为补充性的教学内容。而美国的核心艺术标准却为我们展现了另外一种看法:探索性的学习应该放在教学之初,这样不仅可以使学生在探索和实践中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对于学生良好的学习方式的习惯性思维的培养。⑦从艺术过程的顺序安排上可以看出,美国《国家音乐核心标准》对学生创造力发展的培养目标十分明确,提倡学生在创造性的实践中实现知识的掌握。正如雷默所提倡的:学生必须通过参与做出艺术决定来培养艺术创造力。因此必须给学生很多机会来施展音乐方面的创造性,在表演中使学生创造性地参与音乐。⑧因此,我们应该深入思考音乐作为一种体验艺术的学科特性,探索学生创造性培养目标的实现路径。

2.早期音乐核心素养的培育不应割裂与其他艺术素养的联系

受到结构主义教育思想的深刻影响,我们对于学科的精细划分割裂了不同艺术领域间的联系,忽略了真正的艺术学习应是全面的、各种艺术领域均衡发展的。纵观整个美国艺术核心素养体系,先是对“视觉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媒体艺术”五大学科艺术课程进行了总体设计和规划,然后又对音乐学科进行细致的规定。可见,其既重视各艺术学科的独特性,又着眼于各艺术学科之间的联系。总之音乐核心素养的培养过程,不仅是一个音乐基础知识不断积累、音乐能力逐渐增强、音乐情感得到升华的过程,也是在艺术领域这个大背景下不断前进的过程。这种联系体现在本学科之间,也体现在与其他艺术、其他学科及生活之间。⑨

注 释

① 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http://www.moe.edu.cn/,2012.

②National Core Arts Standards: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Arts Learning.http://nccas.wikispaces.com/Conceptual+Framework,2014, p.13.

③ 樊丰艺、王秀萍《美国国家核心音乐标准PK-2年级的标准内容与特性分析(下)》,《中国音乐教育》2017年第7期。

④ 余文森《核心素养导向的课堂教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3页。

⑤ 同注④,第12页。

⑥ 王懿颖《学前音乐教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序言第1页。

⑦ 徐婷《美国国家核心艺术标准的课程设计理念及音乐课程标准研究》,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

⑧ 〔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第94——96页。

⑨ 同注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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