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杰
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齐物论》通篇以“万物齐一”为思想旨归,而篇首庄子借南郭子綦之言,引出“人籁”、“地籁”、“天籁”三籁之问题,并对前两者的解释均在文中有明确之指,即“地籁则众窃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1]10而独于“天籁”具体何指?始终未有统一定论。故此,对于“三籁”问题的焦点之争,以及厘清各家的疏解,乃文章篇首之要,其次,结合“三籁”的内在次第,以“天籁”为旨归统摄“地籁”和“人籁”,并以万物齐一为“三籁”的终极性表达,最后,将“庄周梦蝶”之物化思想与“三籁”问题的引入,作以汇通,从而给予“天籁”一种境界上的全新阐释。
《齐物论》开篇即借南郭子綦“隐机而坐”,颜成子游对论以“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反诘,并以“吾丧我”为直接缘由,引入“三籁”问题的深层次探讨。南郭子綦曰:“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1]9然后,便于子游展开“地籁”和“人籁”的详细论述。依陈鼓应先生在《庄子今注今译》中说:“籁,即箫,这里意指空虚地方发出的声响。‘人籁’是指人吹箫管发出的声音,譬喻无主观成见的言论。‘地籁是指风吹各种窍孔发出的声音。‘天籁’是指各物因其各己的自然状态而自鸣。可见三籁并无不同,他们都是天地间自然的音响。”[2]46而此种释解对于前两籁也较符合经典原意,但对于“天籁”解释为自然状态而鸣,则与“地籁”而言较为重复,且即与“三籁”并无不同,为何子綦层层递进强调“天籁”之重呢?
其次,郭象注成玄英疏中,郭注释言:“籁,箫也。夫箫管参差,宫商异律,故有短长高下万殊之声。”,而成玄英疏解“籁”为“人籁”说:“人籁,箫也。长一尺二寸,十六管,象凤翅,舜作也。”[3]24此番注解与子游叙述基本相同:“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也”,而唯独对于“天籁”的疏解略有争议,按成玄英疏解:“地籁则窍穴之徒,人籁则箫管之类,并皆眼见,此则可知。唯天籁深玄,卒难顿悟,敢陈庸昧,请决所疑。”同上(24)但对于“天籁”的解释也是较为集中于子綦所言的关键之句,即“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此句根据郭注又云:“声虽万殊,而所禀之度一也,然则优劣无所错其间矣。况之风物,异音同是,而咸自取焉,则天地之籁见矣。”成玄英疏解为:“夫箫管参差,所受各足,况之风物,咸禀自然。”同上(25)由此可见,两者的疏解基本相同,即以郭象的独化思想为其主导,均是将天籁予以万物各自差异性而解,亦云“夫天籁者,岂复别有一物哉!”此说较为明确的表明若“天籁”别为一物,则与其它两者别无差别,由此“三籁”层次虽殊,但实则齐一。
然而,此番注解究理所推,较为合理,但很明显郭象这里重在强调万物之间的差异性,主要是以个体事物的独立性来解释“三籁”之分,与他万物独化的思想密切相关。然,这种解释本身与庄子哲学思想“道通为一”相左,且在“齐物、齐论”上面很难圆解。故此而言,“三籁”问题之争议的焦点便是“天籁”究竟何所指?其中尤以“咸其自取,怒者其谁?”此句颇为难解,陈鼓应引明末高僧憨山德清注,即“将要齐物论,而引三籁为发端者,要人悟出自己言之所出,乃天机所发,果能忘机,无心之言,如风吹窍号,又何是非之有哉?”[2]46依笔者之见,庄子篇首引三籁为发端,并非简单的去讨论“三籁”的究竟,而以“吾丧我”为核心缘起,结合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丧其小我还至真我,方可超越“人籁”和“地籁”,去领悟真正的无言无相的“天籁”之境界,而天地人三才之道,也必将有内在的次第功夫为准绳,倘若以单一的词句训解来解释“三籁”问题,难免会沦溺为望月之指。
《庄子·齐物论》所言“三籁”,在语言名词上分析则共聚一点,即都以“籁”字为中心,不同的是各自所要表达的对象以及对象层次上面的高殊。依《说文解字》注:“三孔龠也,大者谓之垄,其中谓之籁,小者谓之箹。”[4]64由此可见,“籁”应该是指一种孔状乐器,但此乐器的吹奏一定要以人为主要操控者,故此,“人籁则比竹是也。”而“地籁”则“大块意气,此则为风,风吹怒号,山林之畏佳,大木白围之窍穴,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1]10可见“地籁”主要以大自然之音声为主,风吹窍穴自然发声,可谓待别于大地山川、林木草穴。
然而,至于“天籁”则“风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据王先谦《庄子集解内篇补正》引宣颖云:“待风而鸣者,地籁也,而风之使窍自鸣也,即天籁也。”同上(10)而对于关键句“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的解释,始终未得统一,陈鼓应先生《庄子今译今注》解为:其意指他们自己发出千差万别之声,乃是各个孔窍的自然状态所致,万窍怒吼。乃是自取而然,并无其它东西所发动,林云铭言:使其为窍如此,则为吹如此。而冯友兰亦然释:(齐物论)对于大风不同的声音,作了很生动的描写,它是一种形象化的表示,说明了自然界中不同的现象,而“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此问题的提出,并非要找到一个回答,而是此问无需在答,‘自己’和‘自取’都表示不需要另一个发动者。[2]50
因此,对于“天籁”的界定均未统一,若以自然之音声归结天籁之音,那么“地籁”之风吹万窍自然之声作以何解?咸其自取固然无需他者之待,但既为“天籁”所发,就必然有一本体上的主宰之源,而此最高主宰者便是道体,可以说“人籁”、“地籁”均以有形有相为所依,敢问天籁?则为风吹万窍,使其自己也。亦然同于老子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三才之道”同于“三籁”之次第,每一“籁”均不可单独割裂看待,若无“人籁”即可丧失主体之源,若无“地籁”即可丧失自然之音声,而上升至“天籁”之境界,则为一种以道为主宰者的自然之妙音,一种丧失小我,弥留大我的真宰之音。
《齐物论》篇首以南郭子綦“今者吾丧我”为由,从而引入“三籁”问题的探讨,其后又展开“是非”问题的辩驳,而前面已经言明以“三籁”为引,“天籁”为齐一对象,依照三者内在的次第达至齐物之效,而这与“吾丧我”之间的关系究竟何为?故而,以笔者之间,庄子借子綦之口引入“吾丧我”之核心论题,并借“三籁”之喻除了为后文齐物、齐论做铺垫外,更重要的是与篇末“庄周梦蝶”作以首位呼应,以突显其哲学思想“物化”之中心所在,也是整篇最后的旨归,亦为“道通为一”、“万物齐一”之理论,作以工夫论层面的的例证。
其次,南郭子綦提出“今者吾丧我”之我,总是一个对象性的存在,在庄子那里可谓是出于对待之中,类似于物我、人我、彼非、等待别性的言词之中,而“吾”才是庄子真正要表达的真我,但此“吾”究竟明确指什么?则如同“天籁”一般悬而未答,故此,两者虽在是言说上是有差异,但在最终指谓上均是表达一致,实则殊途而同归,“吾”之指称并非具体的对象化之存在,而是一种超越意义上的“真君”和“真宰”,或同于庄子所言至人和真人,而“天籁”也是一种超越了“人籁”和“地籁”的精神境界。
换而言之,“吾丧我”主要还是强调一种主体意识的泯灭,因为只有去除主体自我意识的分别,方才能达到物我为一,万物齐一的状态,即便是齐物、齐论、齐是非等均以此为核心要义。而庄子借“三籁”为隐喻,实则亦指物我两忘之状态,亦是不可以语言分别的天籁之境。同时,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也是庄子所要强调的“坐忘”之工夫,正如《天地》篇:‘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5]43“天籁”之无所待别,正是此忘我状态下所领悟的精神境界,倘若要以具体的语词去抽象出它的性质,则无有是处,平日司空见惯、耳熟能详的“天籁之音”却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模本,但均有一共性,即超越了具体的有音声,而进入一种直观性的深层次体验之中。钟泰在《庄子发微》中注:“‘人籁’、‘地籁’、‘天籁’,虽分三名,而所欲发明者,亦惟天籁而已。顾天籁非语言文字所可模拟状绘,不得已因托与地籁而言之。”“不知地籁有作止,而天籁无作止,能于无作无止处着眼,天籁固不在地籁外,亦不在人籁外也。”[6]30故此,“三籁”之旨是与离形去知的“坐忘”功夫分不开,也非语言可以界定的精神境界。
另外,《庄子·齐物论》篇末以美丽的寓言“庄周梦蝶”为终,借此来阐明了物化的重要性。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1]27。
看似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寓言故事,实则背后要阐释的问题极为深刻,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做以解读。但是全篇既以“三籁”问题为发端之由,以“庄周梦蝶”为篇末之旨,首位呼应,期间必然有共同性所在,而三籁问题重在“天籁”的意指,“庄周梦蝶”虽在认识论上有一主体如何去认识真实的客体世界之诘问?但此非齐物论之重心所在,当然此种诗化哲学极具发散的空间,而最后的落脚点依然在“物化”的强调上。因此,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庄周梦蝴蝶,或蝴蝶梦庄周,方生方死,方死方生,重在“化我于物”,用庄子自己的话解释:“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里庄子借这个庄周梦蝶的寓言实际想表达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那为什么要这个境界,其实是因为“道”是一切之根源,所以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万物齐一,道通为一。
因此,“天籁”之音与“庄周梦蝶”之境,均以“物化”为最终的旨归,将“人籁”之乐器所发,与“地籁”风吹万窍自然之声相统一于“天籁”,亦即万物之音声化于吾之心间,达至物我两忘之境。同理亦然,将蝴蝶与庄周二分,均以吾之“坐忘”工夫泯灭主客,丧其小我,归于真我,达至真正的万物齐一之境。
如成玄英疏云:“即觉即梦,有庄有蝶,乃曰浮虚,亦不无崖分也。”[3]24王先谦注:“周、蝶必有分,而其入梦方觉,不知周蝶之分也,谓周为蝶可,谓蝶为周亦可,此一而化矣,现身说法,齐物极境。”[1]26亦如蒋锡昌所言:“分”者,谓万物形性之分,所谓一受其成形,又如胡蝶有胡蝶之乐,此由胡蝶所成之形性而得,庄周亦同,夫万物之分周分蝶,不过为天道偶然之化,本非万物所能预知,故亦无所用其欣戚,但万物其形,无论高等低等,此以人类之眼光视之,若以道眼视之,则万物为一,无所谓高低。言物化者,云:物之由周化蝶,或蝶化周,虽属譬之梦境,实即天道化生之法则。[7]185
《庄子·齐物论》既是一篇充满浪漫色彩的文学经典,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哲学荟萃,而篇首“三籁”问题的引入,则紧扣“万物齐一”的核心论点,又与篇末“庄周梦蝶”遥相呼应。其次,对于“天籁”的悬而未解,以及周蝶二分之“物化”亦点到为止,都体现了庄子哲学的高妙之处,如此之作,方才留于后人孜孜探求的广阔空间,也是充满哲学探赜的巨大价值所在。然而,综而观之,笔者认为,无论是形上的“天籁”之境,抑或“物我两忘”的齐物之极,均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只是一种修证次第的精神境界,一种离言自证得清静道法,如此而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此乃“齐物论”之终极旨归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