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春秋战国时期,复杂的社会状况在带来物质利益空前繁荣的同时,也产生了腐败和道德堕落的现象,先秦儒家学派开创“义利之辨”的先河,对春秋战国的政治、经济活动以及社会环境与风气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先秦儒家义利观蕴含着极为丰富的道德资源,在当代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时,注重在先秦儒家义利观中吸取精华是必要的。
关键词:先秦儒家义利观;历史起源;必要性
一、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历史起源
春秋战国时期是思想和文化颇为辉煌灿烂的时代,思想家们百家争鸣,局面繁荣。但是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社会动荡不安,各阶级、阶层矛盾异常尖锐,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发生剧烈变化,其中由于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带来了物质利益的空前繁荣的同时,先秦社会也出现了腐败和道德堕落的现象,其原因和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层面上
春秋时期,随着牛耕、铁器的广泛应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井田制”逐渐分封瓦解,即大片荒地被大量开发,诸侯和卿大夫占有新开发的土地成为其私田,原来的“王土”逐渐减少,土地开垦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并逐渐趋于合法化。“公田”的减少致使诸侯国国库空虚,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诸侯国纷纷进行税制改革,即按亩征税。
土地私有的发展促进了小商业与私营手工业的发展,于是私有经济力量逐渐增强。一方面,人们意识到土地私有带来经济发展,并可以从中获益以获得更大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经济变革使人们的私有欲、贪婪欲愈发膨胀,继而造成伦理失范、道德沉沦,以致出现了社会交往中人们对于财富权力的追求远远超过应遵守的伦理道德的现象。
2、政治层面上
随着经济变革,春秋战国时期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异常尖锐,愈演愈烈。社会中各阶级、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秩序和规范被打破。社会基本矛盾重重,复杂多样,积聚形成“天下无道”之局面,酿成“社翟无常奉,君臣无常位”之现象。在春秋战国这样的特定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经济变革引起的政治阶级关系、政治格局发生变化,人们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受到强烈冲击。如何处理利益与道德的关系,已经不仅是奴隶主贵族与新兴地主阶级、小生产者阶层在处理利益冲突时所面临的问题,亦是社会生活领域中每个人在追求财富时如何采取正当的渠道及方式所要思考的问题。
3、文化层面上
春秋时期政治变革与经济发展,社会混乱,局势动荡不安,周天子已成名存实亡的君主,陪臣执国命、诸侯争霸、大夫擅权的乱象迭起。自三代以来被视为天之所命的社会等级秩序也遭到了严重破坏。血缘家庭和宗法等级制度在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各阶层地位和财富发生变化,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利益的思想开始形成,各学各派著书立说,表达自己的观点,形成“诸子蜂起”、“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另外,由于不安于天命的行为的渴望,必然进一步要求发现人的力量,呼唤人道,遗弃神道。这种局面之下,原有体现封建制度的思想价值观便荡然无存,于是便出现了众所周知的的“礼崩乐坏”的局面。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轼其君者有之,子拭其父者有之。”[1]孔子对当时“礼”的破坏痛心疾首,他要求人们从各方面恢复或遵循“周礼”。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2]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面对先秦社会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异常尖锐的矛盾,以及当时整个社会较为严重的腐败和道德堕落的现象,先秦儒家学派开创“义利之辨”的先河,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实际社会内容为根据,为解决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义利关系问题做出了独到的见解,以起教育德化之意。并且历史证明,先秦儒家学派积极寻求义利之道,提出了很多关于义利关系的见解,并通过自身的社会实践,对春秋战国的政治、经济活动以及社会环境与风气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在以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历朝历代的思想家们对先秦义利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二、先秦儒家义利观在当代的必要性分析
当历史发展到今天,在新中国成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但物质基础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与利益多元的新时期,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出现了断裂与滞后,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他们的义利观与公私观发生扭曲,成为社会中出现严重的滋生腐败与蔓延的源头,腐败与道德堕落犹如一颗毒瘤在滋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层面上
以权谋私,有一些领导干部无视法律法规与党的纪律,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买官卖官、提携亲友及认为有权就能拥有一切;一些人无视家庭道德,骄奢淫逸,纵欲享乐;以权谋钱,敲诈勒索,聚财敛财;混淆公私界限,损公肥私、化公为私、损民利己及与民争利等。
2、政治层面上
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严重,倚老卖老,唯我独尊,独断专行;一些行政人员政治意识淡薄,对下达的命令与政策不执行,三令五申熟视无睹,令不行,禁不止,行政效率低下;组织照顾时蜂拥而上,组织需要时畏首畏尾;认为“天高皇帝远”,无视组织纪律,甚至欺压百姓,作威作福;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人云亦云,滥作指示,乱发号令等等。
3、思想层面上
无论是先秦社会还是处于社会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中国,虽然时代与社会制度不尽相同,但出现社会成员道德缺失与腐败的社会环境状况是相似的。所以面对当代道德方面出现的公私观问题,我们可以以史为据。因为先秦儒家思想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根深蒂固的血脉,先秦儒家义利观亦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我们可以辩證地认识先秦儒家义利思想,它虽然是根据封建社会的剥削制度与奴隶经济下的社会现状所提出的,存在维护社会等级制度等不合理因素,有一些阶级性和历史的局限性。但是,它还是比较正确地反映了人类物质生活和道德面貌的关系,具有较多的辨证因素和合理成分,其积极作用体不仅体现在对当时的社会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后在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新儒家根据先秦义利思想推陈出新的义利观仍然对各朝代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历史上起过明显的进步作用。所以积极借鉴先秦儒家义利思想,对于当代的思想道德建设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孟子·滕文公下》,第九章。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1983 年版,第70页。
作者简介:
修建超(1994—),男,满族,河北承德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社与中共党史、政党政治。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