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依蔓 刘坤琴 刘琪 刘乐 陈帅
摘要:国家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高等学校教师是肩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重任的生力军,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為高校教师的一名,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法律修养,严格履行教师教育教学的义务,同时按照法规从事学习、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个人自身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高校教师而不断努力奋斗!
关键词:高校教师;权利;义务
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1578( 2018) 02 - 0225 - 01
1.高校教师的权利
1.1 教育教学权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师是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的主体,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1.2 教学研究与学术交流权
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追求真理是大学的内在要求,大学教师拥有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权利是追求真理的先决条件,是学术繁荣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在高等教育中,科研与教学是源与流的关系。高等学校教师必须始终站在学术前沿,才能合格的完成文化传承与人才培养任务,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3 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评定权
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学生的学习活动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高等学校教师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保障高等教师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评定权,可以更好的发挥高等学校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取得更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1.4 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权
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全面落实高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
1.5 民主管理权
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高校教师拥有民主管理权,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也有助于更好的实现高等教师享有的其他权利。
1.6 进修培训权
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它方式的培训的权利。进修培训权强调高等学校教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蕴含学习的理念。处在知识经济的年代,新科技、新知识日新月异,新信息、新理念层出不穷,高等学校教师只有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及时调整知识结构,掌握学科领域的前沿信息,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才能更全面地掌握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出色完成高等学校的教学任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高校教师的义务
2.1 遵守法规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这是教师应履行的最基本义务。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更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博学多才、团结奋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2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一看是否贯彻了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二看是否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
三看是否完成了聘任合同中约定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2.3 思想教育义务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引导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4 爱护尊重学生的义务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师要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不可歧视学生,更不允许侮辱、体罚学生。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以理服人。
《教师法》第8条第4项规定,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有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5 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这是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不仅是专业知识的传授者,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未来高级人才的重任,影响着国家经济建设与民族素质的提升。因此,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艰巨任务,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结语
国家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高等学校教师是肩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重任的生力军,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高校教师的一名,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法律修养,严格履行教师教育教学的义务,同时按照法规从事学习、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个人自身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高校教师而不断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 田承春、肖明辉《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2] 曹子建、李志平《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义务》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
[3] 陈万松杨国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