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玲
摘 要 从形成和运行机理上看,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角色的形成具有理论、历史和现实三个层面的逻辑。基于理论逻辑,职业教育具有跨界属性,需要寻求企业参与,同时企业也有参与职业教育的内在需求;基于历史逻辑,企业与职业教育经过了一体化、分离发展和社会网络发展时期;基于现实逻辑,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扮演着支持主体、办学主体和培养主体的角色。借助三重逻辑的视角,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需进一步确立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并通过协同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多重主体角色职责的实现。
关键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企业角色;产教融合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8)07-0040-05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传统、制度惯性等因素的作用,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企业技术类型、行业特征、規模大小、所处发展阶段等的差异,也导致其参与职业教育程度的不同。从形成和运行机理上看,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角色的形成具有理论、历史和现实三个层面的逻辑。借助三重逻辑的视角,有助于准确分析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企业角色。
一、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角色的理论逻辑
作为社会分工的特定角色,企业的基本职责是联结多个生产要素,提供产品和服务进行市场交易。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因为其与职业教育有着天然的、内在的“契合点”,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产品与企业特定人力资本具有同一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特定人力资本生产具有契合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既是企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职业教育谋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职业教育本质特点与产品属性决定其需要企业参与
从本质特点的角度,职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逻辑起点,对职业教育有着内在的规定性。职业是指以谋生为基本目的,基于市场交换驱动的分工基础上,个体必须从事的连续的制度化的社会生产或服务性的专业活动[1]。职业主要从目的及过程两方面对职业教育进行规定。在目的层面,职业角色规定着职业教育目的的职业定向性;在过程层面,职业规范着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和评价标准。职业教育通过特定的专业结构、活动方式和评价标准,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各种职业人才,以体现其作为独立教育类型的独特价值。从活动过程和作用功能的角度,职业是职业教育本源意义上的起点;而从演进发展的角度,技术则是推动职业产生与分化的动因。技术革命及其引发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职业的结构和形态,其一方面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通过职业教育这一劳动力再生产机制内化到劳动者身上,进一步推动技术自身和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性与技术性的本质特点,决定了其与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而经济发展是人文、社会、科学、技术等方面综合发展的结果,这预示着职业教育具有明显的跨界特征。职业教育的跨界是要跨越教育与职业、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工作、中职与高职、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以及教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各种边界。从教育主体角度,跨界体现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三个方面;从具体内容角度,跨界体现在目标、服务、办学模式、师资队伍建设、体系构建等多方面。职业教育自身的跨界特点客观上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可能。
从产品属性的角度,职业教育的产品即职业院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其属性主要由其消费特性决定。职业教育产品在消费上具有直接效用与间接效用,直接消费效用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知识、能力的增长以及品行、观念的养成等,间接消费效用是受教育者因能力、水平提升在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活动中获得更高的收入和地位等。根据产品属性的划分,职业教育的直接消费具有私人产品性质,而间接消费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这样的产品属性直接影响职业教育产品的定价、成本构成及成本分担机制,即职业教育产品具有多元消费者和投资者的特点。企业作为职业教育产品间接效用的主要消费者,势必应承担相应的生产成本。
(二)企业基本属性及其人力资本生产促使其参与职业教育
从基本属性的角度,企业是具有“契约连接、权威控制、商品生产和团队组织”[2]特征的一种特殊的生产组织形式。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既要按劳动过程的客观性质结合成一定的技术关系以实施物质的劳动过程本身,同时也要出于自我利益的追求结合成一定社会关系以规定彼此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两者分别构成了劳动过程的技术性质和制度性质,而企业作为分工协作的生产组织形式,也因而具有了技术性和制度性的二重属性。技术性规定客观的、潜在的企业生产能力,由自然科学技术和行为组织技术决定,主要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制度性影响企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努力方向,由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结构决定,主要影响企业的交易成本。而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最终控制,则是由企业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人”来决定的。为此,有效地吸引、开发和使用人力资本,是企业管理活动的核心和决定其经营活动成败的关键。
人力资本是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职业培训、卫生保健、劳动力迁移和劳动力就业信息及扩散等途径获得的,投资受体身上的学识、技能、健康、道德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等的综合,其能提高投资受体未来劳动生产率和工资等直接或间接的收益,职业教育是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途径之一。企业人力资本是符合企业特殊制度和技术环境要求的综合性人力资本,既包括社会一般通用性人力资本,也包括适合企业具体制度和技术环境要求的特殊专用性人力资本,以及同时具有通用性人力资本属性和专用性人力资本属性的半一般性人力资本[3]。企业形成和累积不同属性人力资本的方式不同,而究竟采取哪种方式取决于该方式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的比较优势,即企业所需人力资本是应该在市场上购买还是内部生产或合作培养,取决于各种方式的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同时也与企业制度、内部治理结构、技术环境、企业文化等内生性因素密切相关。根据企业人力资本属性和构成特点,以及需求程度和交易频率的综合衡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并与职业院校合作进行人才培养,是其获取大量既具有通用性又具有专用性的半一般性人力资本的理性选择。
二、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角色的历史逻辑
从历史的角度,社会分工催生了学校和企业两大社会组织不同的属性、特征、价值和运行模式。职业教育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目的、内容、形式及方法不同。同样,企业也源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与职业教育也因“人力资本”的契合有了交集。
(一)企业与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
人类最初的教育活动总是与劳动过程、生活过程相伴相随难以分割的,职业教育也是伴随着社会分工以及社会职业的产生与发展而出现的,它的出现满足了社会对专门性职业知识的传播与延续的需求。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职业教育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从农耕时期的家传世学到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学徒制,再到工业革命后的企业内技术学校、工作场所学习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技术技能传承机制,基本都是企业与职业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就是一个整体。在企业与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学习者在生产组织完整、自然的工作过程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劳动过程、生活过程相伴相随,学习内容与生产经验完全融合,教育过程以生产过程为依托,生产组织形式决定职业教育形式。随着生产组织的不断壮大及其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早期企业也相继开设实习工厂,传授先进工艺及技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形成边工作、边学习的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发展形态。
(二)企业与职业教育分离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解放了生产力,不但拓展了以技术为支撑的行业领域,也促使技术“去情景化”,传统的师带徒与日常工作逐渐分离。同时随着机器大生产的日益普及,技术的复杂性和人员的规模性需求促使教育机构不断专门化,通过独立的专门机构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成为可能,职业技术学校逐渐成为专门技术工人的培养培训机构。专门且独立的职业教育机构的出现,标志着生产体系和教育体系的分离。美国学者威廉姆·P·西尔斯曾指出:“现代工厂体系的建立是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主要根源”[4]。在教育机构与企业分离并日益专门化的过程中,人才培养重心逐渐从校企一体转移到教育机构一方,而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其逐利特性进一步凸显,办学及培养功能进一步淡化。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各自专门化的发展,使得二者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明晰,彼此的联系只能潜在地通过凝聚在受教育者身上的人力资本连接起来。一方面,学生将在学校里学习的一般文化知识、科学原理和生产技术应用于实际生产劳动,增强教育与产业的融合与联系;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的变化,更加注重与生产岗位相结合,以培养工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人才。
(三)企业与职业教育网络化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人类社会、经济及教育的发展需求,社会各领域和部门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和基本任务也发生了变化。现代职业教育日益成为面向人人的教育,其自身体系的系统性、开放性越来越高,资源配置方式和投资主体日益多元,与生产生活的联系更加密切,从学校到工作、再从工作到学校的便捷机制逐步形成,各种社会分工网络化的连接成为现实。特别是在知识经济、信息化、全球化时代,技术的变革带来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形态的多样化,也促进职业教育形态和发展路径的多样化。根据职业教育育人规律和经济社会的紧密联系,职业院校开始主动寻求其他社会机构支持,协同构建学生技能学习的课程及资源支撑体系。此阶段企业为应对迅速改变的市场需求,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通过不同途径与职业教育发生联系,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扮演着投资者、办学者、培养者、捐赠者等重要角色,从有明确边界和秩序的旁观者向关注者、支持者、回应者、义务履行者和积极贡献者转变,根据需要跨越生产体系与教育体系的边界,实现生產过程和教育过程的相互嵌入,企业与学校的联合和合作日益频繁。企业与职业教育的交流不仅是技术发展变革使然,制度变革也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各国和地区通过法律、政策工具、制度建设等,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多种角色身份的实现提供保障。
三、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角色的现实逻辑
从现实角度,不同地域和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样态和路径存在很大差异,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角色也呈现多样性,逐步从社会支持主体(非实质性参与)发展到办学主体(实质性参与)和培养主体(实质性深度参与)。
(一)企业是职业教育的支持主体
支持主体主要是指在意识、态度、情感等方面的赞同者、拥护者,以及人力、物力、经费、信息等方面援助及相关服务的提供者。支持主要包括认知支持、情感支持和行为支持,可以是客观、可见的支持,也可以是主观、体验到的支持,是支持主体基于一定目的对支持对象一定方式的作用内容。支持的作用体现在给予、得到和交换等方面。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成为社会的专门机构,但二者又有内在契合点且企业对职业教育而言具有独特的育人价值,职业教育需要寻求企业参与,企业相对职业教育首先是支持者、协作者角色。一方面,职业教育(职业院校)作为主动一方,积极寻求企业支持将企业资源引入职业教育中,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育人价值;另一方面,企业从获取人力资本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关注、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从参与程度而言,支持主体侧重单向的赞同、拥护以及援助和服务,是非实质性、长期性的介入关系。因文化传统和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差异,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支持主体的具体表现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从政策层面提出“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企业与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建立必要的协作联系”等,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寻求企业等社会机构支持,以及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二)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
“办学”中的“办”有举办、经办之意,“举办”是指投资举办学校,“经办”是经营管理学校,二者分别反映了教育的“立”和“办”的问题[5]。相应地,办学主体就有举办主体和管理主体之意,两个主体既可以保持一致,也可以由不同主体担任。此处办学主体侧重于作为投资的办学主体及其投资和管理一致的办学主体,具体包括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办学主体因办学体制的差异,按照约定的利益机制和运行机制,在职业教育运营与管理中处于不同地位并承担相应责任。我国职业教育“学校模式”的发展路径和相应的体制机制,使得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地位的确立经历了较长发展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为解决办学投入不足提出“鼓励办学”和“联合办学”,到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标志着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地位的确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首次明确了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并清晰说明企业发挥办学主体作用的两个途径是企业自办职业教育和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当前我国鼓励和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允许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以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企业在用人需求、能力要求、岗位吸纳、税收缴纳、薪酬支付等方面均有主导话语权并且是落地实施的主体[6]。
(三)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培养主体
培养主体是指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共建、实训基地建设等人才培养活动的组织和个体。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阶段,育人模式创新和基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学校经营管理成为重点,故此处企业作为培养主体,侧重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活动,包括企业作为投资者、管理者或其他身份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①。企业作为培养主体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是学校育人功能、社会服务功能以及企业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深度融合及实现的过程。从劳动力供求视角来看,学校和企业分别作为人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应被看作统一的人才培养主体,双方的显著差异应该在共同参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过程中趋于最小化[7]。在我国,企业作为培养主体虽没有在正式文件中直接提出,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角度提出企业参与的重要作用,如“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及企业合作开发课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结合的培养模式成为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等,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企业正在进入职业教育体系,成为职业教育的实施主体之一[8]。近年来,国家在确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中地位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从国家战略——建设技能强国的角度赋予企业培养主体的权利。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标志着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培养主体的地位基本确立。2017年,《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都指出:“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对接”;支持和引导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企业作为培养主体的作用再次明晰,而让企业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是当前我国推进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9]。
四、基于三重逻辑把握职业教育中的企业角色
基于理论的逻辑,职业教育是跨界的教育,需要主动寻求企业支持,同时参与职业教育也是企业部分专用性人力资本生产的重要方式。基于历史的逻辑,企业与职业教育已进入网络化的多元合作模式时代;基于现实的逻辑,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日益明确。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需进一步确立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且通过协同共治的机制促进企业多重主体角色职责的实现。
(一)确立并保障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职业教育主体是决定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影响职业教育效果、受益职业教育服务的职业教育的实际参与者。企业是职业教育的目的和归宿,不仅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直接利益相关者,还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决定者,理应是职业教育的主体[10]。可见,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主体是由其社会分工的使命、拥有的资源优势以及职业教育自身的属性、特征和运行机制决定的。职业教育主要面向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基本功能决定其育人活动的展开必须依靠产教深度融合,产教融合的推进需要进一步确立并保障企业的主体地位。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确立“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和运行机制,是企业在职业教育中主体地位和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利用校企两种资源(教育资源与生产服务资源)、两支队伍(学校教师与企业人员)和两个阵地(学校与企业),着眼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等功能,共同完成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共赢和技术技能累积的目标。当前,“校企双主体”育人需进一步完善深度融合的机制和条件,促成校企在建立合作机构、整合育人资源、知识融合提升、校企文化交融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二)明确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的多重主体角色
基于理论、历史和现实的三重逻辑,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扮演者多重主体角色,行业领域、技术类型、发展阶段、规模大小等企业自身因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传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等,都影响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角色。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可将企业角色分为两类:一类是确定型角色,即不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实际扮演的角色;一类是期望型角色,即不同利益相关者期待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现实中企业作为支持主体侧重单向的援助和支持、服务,是非实质性、长期性的参与者;办学主体和培养主体是实质性的、较为深入的介入主体,办学更多侧重举办、管理、运行和评价等活动,而培养更集中在人才培养这个核心环节,办学主体和培养主体在不同语境下相互交织。作为两种社会分工、目的诉求和运行方式完全不同的社会部门,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存在复杂的多维关系。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进一步厘清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角色并明确其责权利,充分挖掘企业资源的育人价值,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多元共治促进企业多重主体角色职责实现
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扮演着多重主体角色,其多种角色职责的实现需要现代化的治理机制保障。治理现代化致力于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政策制度保障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网络,以推进职业教育行为主体的自觉行动,从而整合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形成育人合力。在多元共治格局中,基于企业与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各自利益诉求,需要进一步形成基于利益契合的、力争实现“善治”的价值导向,以此凝聚并形成共识。同时聚焦制度保障及其运行过程,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双方以职业人才培养为共同追求,以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发展愿景,以创新驱动合作共赢为发展方式,通过法律、政策或约定的规范对双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约束,确保双方在符合规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并通过协同其他利益相关者作用的发挥,促使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多重主体角色职责的实现,推动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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