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霞 刘白露
九月的北京,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的南四环边上,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在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一年之后,首都北京又设立互联网法院,让法治覆盖到网络空间生态所及之处,对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意义重大。
北京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新浪、百度、京东等超过一半的互联网巨头和百强企业集中于此,互联网新兴业态发展势头强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调研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等9类涉网案件45382件,今年前8个月,全市受理相关涉网案件37631件,同比上升24.4%。与此同时,北京法院在审理互联网案件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优秀审判人才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具有现实意义和独特优势。
互联网法院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是筹备初期浮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脑海中的第一个问题。“在北京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落在北京法院头上的重要改革任务。整个过程中,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都对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无论从互联网产业布局和诉讼需求看,还是从司法能力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看,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势在必行。”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备工作小组负责人,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反反复复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和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学习了多少回。即便自诩为半个“技术迷”,整个筹建过程下来,还是让他颠覆了许多对全新审判模式的认知。
“这些年来,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上升,需要将互联网案件从普通案件中剥离出来集中管辖,让互联网更好地在法律框架内运行,首先要实现的是诉讼全程网络化,这是互联网法院的标配。”北京互联网法院首任院长张雯划出了一条高标准的工作底线。
北京一共有16个区,从东到西大约160公里,从南到北176公里,总面积相当于上海、深圳、苏州和香港的总和。如果让住在最北边的当事人到南四环的互联网法院应诉,光跑路就得半天时间。
既然定位为“标配”,张雯要求每个环节都要扎扎实实,让当事人待在家里就轻轻松松地把官司给打了。立案直接在网上申请,还能自动生成诉状;证据直接在网上提交,不需要当面交给法官;调解直接在网上进行,70多家专业调解组织提供备选;庭审直接远程视频,足不出户就完成开庭;文书直接电子送达,瞬间到达省时省钱;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网上申请执行。原来需要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查阅的案卷,可以随时在线浏览,就连庭审视频也可以随时上线点播。想要旁听庭审的群众,不用再担心法庭能不能坐得下,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就可以随意选择观摩庭审。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特意设计的在线诉讼互动学习区,人脸识别、诉讼机器人、电子调光玻璃、诉讼风险评估终端等科技元素随处可见。而所有科技元素的注入,都是为了让“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成为诉讼日常。
9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两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
北京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刘书星记得很清楚,从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备开始,“创新审理规则”就成为每周例会的讨论焦点。互联网案件审理是否可以对电子送达进行突破?电子证据的认定是否应该有更详细的规定?在线审理的身份认证怎样才能避免造假?一本《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指引》引出同事们热烈的讨论。“与传统审判模式相比,线上审理需要创新审判机制,再造诉讼流程,需要在规则上有所突破。”
在此之前,杭州互联网法院作为互联网司法规则制定的“试验田”,为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了丰富生动的实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电子证据的种类和内涵只有简单解释,规定比较笼统。而在互联网时代,当事人的很多行为始于网络、存续于网络并终于网络,电子证据作为网上行为的重要证据形式,直接影响诉讼结果。
在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对电子证据怎样申请提取、怎样审查真实性、怎样进行验证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直接扫清了电子证据认定的规则障碍,让线上审理可落地可操作。
9月6日,司法解释出台后,刘书星对其中涉及的身份认证、电子送达、证据交换等核心内容认认真真看了好几遍,与之前北京法院提交的建议一一对照,因为这些都是北京互联网法院筹建过程中大家讨论最多的问题。
与规则支撑同样处于核心重要地位的,是互联网法院的诉讼平台建设。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前的最重要一项工作,是让法官直接对诉讼平台提出完善需求。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的张连勇接连十多天都泡在线上,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打磨,找系统bug,“法官作为用户直接参与到系统建设中来,前期辛苦一些,正式使用时就会很顺手了。”
在9月9日召开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新闻发布会上,张雯面向新闻媒体公开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的建设理念。开放包容、平台中立、数据共享、创新升级、安全可控,短短20字,是筹备工作小组前前后后调研学习感悟的结果。只有保持平台的不断优化与开放,才能让线上审理跑得稳、跑得快。
与杭州互联网法院网购纠纷占比较高不同的是,北京互联网案件类型更加多元,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和行政诉讼领域的涉网纠纷类型都很常见,在总结探索涉网司法规律、推动互联网立法完善、促进网络空间规范治理上应该承担起重要责任。
员额法官赵长新之前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侵权案件审判庭的负责人,近几年,他所在的庭室受理的涉网人格权纠纷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占全庭收案的11%,成为侵权类纠纷数量最多的几类案件之一。前不久,赵长新被提名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他所擅长的审判领域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内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后,可以让他从更多的类型化纠纷中总结提炼此类案件的审理规则。
其实早在2004年,北京法院就开始了互联网案件审判规则的创新和探索。在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中,主审法官在立法存在空白的情况下,开创性地认定了虚拟物品的财产价值,发挥出司法裁判规则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作用。除了这起案件,北京法院先后审理的首例淘宝网店分割案等互联网案件,都在审理过程中确立了相应的审判规则,受到司法实践的普遍承认。
在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颖看来,北京作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高地,应该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互联网纠纷认真总结,分析个案特征,梳理典型案例,挖掘类案裁判规律,更好地实现“以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审判理念,不仅仅是简单实现网上案件网上审,而是要充分借助自身基础和优势,在平台搭建、规则创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更进一步,在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司法新需求、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出首都法院的应有作用。”北京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