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售卖伪劣,平台也有责任

2018-09-20 16:36王庆峰
南方周末 2018-09-20
关键词:必要措施售假假货

王庆峰

日前,媒体曝光拼多多店铺生产纸尿裤的环境极为恶劣,有的甚至是过期、三无产品。“拼多多完全知道我们卖简装的有多差,但不会抽查我们,因为靠的是我们,”店铺名为“天使宝宝母婴坊”的卖家表示,“现在为淡季,每晚走量在一百二十单左右,一个月出三十多万片。”另外一位卖家也表示,“如果下架就下架啊,再换一个店铺名字(继续卖),都是这样。”

还记得拼多多合伙人曾抛出的一句话,“假货是人性问题,是社会问题,让3岁的拼多多承担是不公平的。”放在几位卖家的发言前,这大约要被打脸了。同样是假货劣货,为什么不在别的电商平台横行呢?或者换个问题,某电商平台以前也被称作“假货天堂”,为什么现在卖家感叹“越来越难做”呢?

不得不承认,灰色地带是存在的。许多的“山寨货”,一眼看上去就是“傍名牌”,但还真没办法说人家就是“假货”,概因它注册了商标。由于商标法规定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的确有一批人专门钻空子,看哪家销路好、名气大,就加几个字母、调一下顺序、换个近似字等,批量进行商标申请。这种商标一旦通过,正规厂家维权就难了,如美国球星Jordan诉中国“乔丹体育”一案,足足打了4年官司,Jordan团队花了大量精力证明“在中国提到‘乔丹,大家都会首先想到Michael Jordan”,也就是“Jordan是乔丹”。好在,最终法院判决撤掉侵权方3件商标,捍卫了知识产权。

制假的客观存在,不是售假的正当理由。拼多多清楚自己的对手不是淘宝和京东,而是广泛存在于三、四线城市的两元店与路边摊,它们极尽所能地强调“低价格≠低品质”,但真相是便宜很少意味着好货。同样地,其消费群体对价格极其敏感,愿意为了几块钱折扣在朋友圈转发“低价拼团”信息。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如今拼多多面临的转型困境,为了走得更远,它需要完成品牌升级,然而要维系“网上最低价”这个卖点,它当下的确也离不开这些卖家和消费者。

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电商平台要为制假售假负多大责任?从过去的经验看,电商平台基本处于野蛮生长的阶段,平台习惯性地将责任推给商家。然而平台负责店铺的准入审核,掌握大量数据和销售信息,不可能对售假完全不知情。这方面,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日前通过,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引。其中关于“打假”条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加大了对网购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如果电商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商家的侵权假冒行为,那么罚款上限拟提至200万元。

制假售假的产业链很长,严格控制电商平台的售假行为,不可能完全消除全社会的“知假买假”。但可以很明确地说,出了事就把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商家的好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电商平台也不应该再成为山寨文化的窝点了。对那些想利用电商扩张的企业来说,在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当下,企图通过复制和模仿这条路会越走越窄、越来越没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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