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三转”工作

2018-09-19 08:08王鹏温瑞
新西部·中旬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三转纪检监察高校

王鹏 温瑞

【摘 要】 文章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为研究对象,论述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的必要性,分析了推进“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根本;突出主业转职能是做好“三转”工作的关键;围绕中心转方式是做好“三转”工作的重要途径;从严要求转作风是做好“三转”工作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 高校;纪检监察;三转;对策

进入新时代,面临新挑战。高等院校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为我国高等教育保驾护航的重任,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具有高等院校特色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是煅造高素质、高水平纪检监察队伍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前进的航标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精准判断当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形势,做出了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以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基础,以“三转”内在要求为导向,结合高等教育和高等院校运行、发展规律,找准定位,对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再认识再聚焦再深化,积极探寻富有效率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提升高等院校从严治党的效能和水平的过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的必要性

1、实施“三转”是落实党章规定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治党兴党的总章程,是所有党纪党规的根本,也是每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所必需遵循和依据的行为规范。党章中就专设一章对纪律检查机关以及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四条内容明确了纪律检查机关应当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自身任务导向。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中心职责,就是要管住该管的,放开该放的,真正实现高校内部职能部门间各司其职,纪检监察部门回归主业。可以说,深化“三转”实质上是落实党章的必然要求。

2、实施“三转”是提升纪检监察效能的有效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肯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敗斗争取得的成绩,但是也指出了“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仍然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高校纪检监察形势同样不容乐观,特别是在高校建设提速的背景下,基建工程、科研经费、招生考试、招标采购等许多领域都需要实施监督检查,这使得纪检监察的职能范围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职能边界呈现出模糊不清的态势,由于点多面广,加之有些领域涉及事项较为专业,涉及内容技术含量高,不仅难以实现面面俱到、面面俱专,而且容易造成监督浮于表面,自身主业被荒废被弱化,效能大打折扣。不断深化“三转”,有助于优化高校运行结构,避免出现纪检监察部门主业不明、主责不清的尴尬局面,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

3、实施“三转”是遏制高校腐败频发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高校的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伴随着建设以及发展而来的贪腐现象也频繁发生,有些地区的高等院校已经从“象牙塔”转变成高等教育领域腐败的重灾区和多发地。高校腐败案件不仅造成高校资产流失,影响到高校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而且严重损害了高校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作为高校内部反腐倡廉主力军的纪检监察部门,更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放弃松懈的念头,调整好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高校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将精力集中于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在遏制高校贪腐逐渐蔓延势头的基础上,逐步打造更加清正廉洁健康的高校发展环境,

二、高校纪检监察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

高校纪委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实现“三转”。笔者走访了省会几所高校,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发现探索实现“三转”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缺位

自党中央提出“三转”的战略命题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出一个又一个的新路子、新方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优秀成绩。但是在“三转”的广泛共识之下,仍有部分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仍然有着“不想转、不愿转、不必转”的观望情绪和抵触思想,例如有的是放不下手中“权力”,怕自己被“边缘化”、“没事干”,有的是碍于“人情世故”怕“得罪人”等等。这种表现有些是对“三转”认识不够,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有些是对在实践中贯彻“三转”的信心不足,劲头不够,存在不敢追究的问题;还有些是“三转”把握不准,存在不知道如何“转”的问题。

2、监督机制欠缺

近年来,网络上各种平台曝出的高等院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呈现增多的趋势,这暴露出高校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漏洞和弊端。一是现有监督方式单一;“一阵风”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容易被规避,难以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实质有效震慑。二是监督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促进高校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对权力运行全程监控的制度体系还未有效建立。三是监督机制落实情况不容乐观。高校现有规章制度并不少,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主责部门缺位是关键。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内监督还存在监督意识淡化、监督机制缺乏、监督渠道不畅等问题。

3、机构队伍薄弱

总体上看,高校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人员队伍建设薄弱是一个共性问题。一方面,机构人员配置不足。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多年来监督观念的影响,人员编制普遍较少,内部机构设置一般也较为单一,难以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需要。另一方面,执纪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校纪检监察涉及到基建工程、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等多个方面,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但反观高校纪检监察队伍,不仅缺乏审计、财务等专业人才,而且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专业技能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整合现有纪检监察队伍,增强整体力量是改变当前队伍薄弱的必然要求。

4、职能范围越界

从高校发展的历史看,许多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都将纪检监察部门视为简单的“监督”部门,只要是需要“背书”的活动都希望安排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存在直接将任务转嫁给纪检监察部门,即便这些“监督”任务大部分都难以实现监督的效果,如招生就业、基础建设、科研评定、人事招聘等,有些部门甚至连重要考试的考务会都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入。大量繁琐且无关主业的事务严重占用了纪检监察部门原本就很少的编制和人员,使得其难以有效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而且这也是与党中央对“三转”的要求相违背的。更为重要的是,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对于纪检监察部门的“依附”,会造成职能分工的混乱,更为严重的是会影响高校管理的有效进行和政策的正常执行。

三、高校纪检监察深入推进“三转”工作的对策

1、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根本

上级纪委、高等院校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三主体”作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推动力量和实践力量,对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着重要作用。以“三主体”为纽带,持续发力,共同推动,不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三转”工作的根本选择。党中央、中央纪委明确提出对纪律检查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意见,如“两个为主”制度等,这些改革措施,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对“三转”要求的顶层设计,是对“三转”目标的制度支撑。作为高等院校,应当首先转变观念,将“两个责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破除高校纪检监察“三转”瓶颈和实现真正有效监督的角度出发,为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提供支持。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高校监督的实施主体,应当真真切切的担起监督责任的担子,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各种举措,并根据高校实际不断将改革举措、创新手段融入“三转”的实践中,提高监督效能,促进惩防结合、标本兼治,最终实现共同发力、共同促进。

2、突出主业转职能是做好“三转”工作的关键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和对监察对象的行政监察是其两大职能,这也是其主业。提高思想认识是“转职能”的重要前提。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不断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上级纪委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要求,增强对“三转”工作精髓的理解,为实现“三转”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调整和优化机构配置是“转職能”的着力点。一方面通过规范机构职责,优化职能设置,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防止职能交叉,另一方面合理配置力量,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盘活现有纪检监察力量,充分发挥现有编制效能,把更多的纪检监察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上来。增强监督是“转职能”的重要保障。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要职责,要着力在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下功夫,真正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信访核查、抓作风、纠“四风”上来,有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效率和水平,让职责部门真正履行起职责,并实现对检查的再检查,对监督的再监督。

3、围绕中心转方式是做好“三转”工作的重要途径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历来编制和人员构成偏少,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全面担负起履职尽责的目标,就需要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照问题这一“中心”寻找提升效率和水平的方式。一是改变监督方式。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不仅要对信访线索进行核查,还要在核查过程中注意发现新的问题;不仅要“扎下根”进行监督执纪,还要“走出去”督导检查,对于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责任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领导责任,通过问题的发现和责任的追究实现对制度上漏洞的填补。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对监督的再监督,主动退出高校一般性行政事务,将“舞台”让给真正的职能部门。但监督不能单单紧盯信访线索,而是要从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予以重点关注的角度出发,督促各部门认证履行职责,尽职尽责,推动学校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监督合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只有配合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才能更好的完成对高校内众多专业性领域工作的监督任务。真正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

4、从严要求转作风是做好“三转”工作的重要手段

党的作风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守护着高等教育的前沿阵地,必须更加牢固的树立作风意识,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扎实的作风为“三转”工作的开展护航。一方面,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高校校园中,倾听师生群众意见,解决师生群众困难。让纪检监察的形象更“贴地气”,让监督的渠道更加开阔。作为纪检监察重要力量的高校党风廉政监督员、纪律检查委员也应当建立制度,加强与师生间的沟通。另一方面,“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规守纪的“排头兵”,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群众的监督,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要求自身,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秉公执纪、敢于监督;讲究方法、善于监督;加强学习、精于监督。

【参考文献】

[1] 邓洪禹、常业军.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廉政文化研究,2014(6).

[2] 杨明. 论高校开展“三转”工作的意义与路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5(1).

[3] 谢晓锐. 浅析对于纪检监察队伍"三转"新要求的认识与思考. 才智,2016(3).

[4] 殷宗奎. 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对策建议. 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4(11).

[5] 李香枫.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研究.甘肃理论学刊,2015(4).

【作者简介】

王 鹏(1989-)男,汉族,河北邢台人,经济法学硕士,任职于河北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研究方向:廉政建设、经济法.

温 瑞(1986-)男,汉族,河北泊头人,历史学硕士,任职于河北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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