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航 程业坤
摘要:盈余管理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对于如何看待盈余管理,目前存在机会主义观和有效契约观两种不同的方式。現有的研究大多从机会主义观的角度进行讨论,对有效契约观的研究相对较少。文章围绕ABC保险公司营业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展开案例研究,通过对该公司先后实施的两套分摊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在分摊方法中采用适度的盈余管理不仅可以帮助该企业克服业绩波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可以把真实的成本信息传递给公司高管。从而给出盈余管理具有好的一面的事实证据,为盈余管理的有效契约观提供了证明。
关键词:盈余管理;有效契约观;费用分摊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盈余管理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非常关注的热门话题。对于如何看待盈余管理,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即机会主义观和有效契约观。现阶段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大多从机会主义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对盈余管理有效契约观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针对ABC保险公司营业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展开案例研究,对盈余管理的有效契约观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
二、案例背景
ABC保险公司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营业费用的分摊。按照选定的分摊方法,将当期发生的营业费用分摊至公司的各部门和各业务线。据以反映相关部门,业务线的实际费用水平并以此作为该部门管理层当年度绩效考核和公司费用控制政策调整等决策的依据。因此,营业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不仅影响到相关部门管理层的切身利益,也对公司的内部管理产生直接影响。
(一)新老方法的概述
该公司先后采用新老两套分摊方法。老方法的特点是结合公司的经验数据和每条业务线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分摊方法。而新方法允许下属各部门管理层就彼此互相拆分的比例进行协商,并以协商一致的经验数据为基础完成分摊工作。
老方法中,该公司将营业费用分成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类。直接费用指当期可以直接归属到团险业务线的营业费用。间接费用指公司当期发生的,归属不明确,需进一步分摊的其他营业费用,例如中后台支持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等。该公司为了将发生的营业费用拆分至各业务线和渠道,根据各业务线的实际为每条业务线都设计了相应的分摊方法,包括比例法、费用率法、账户价值法等。老方法的分摊过程如图1所示。
第一步:直接费用分摊(见流程图A)。由于团险是独立核算的业务部门,其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记录清晰,归属明确,可依据相关记录直接归集到短期团险和团险年金两条业务线。
第二步:按照比率法,将间接费用初步分摊至短期团险、团险年金、意外及健康险和寿险四条业务线(见流程图B)。分摊的比率取自的公司经验数据。
第三步:按照费用率法确定信用寿险以及资产抵押业务线应当承担的间接营业费用(见流程图C)。由于这两条业务线的业务量较小,可用的经验数据相对较少。因此,在费用分摊时对其进行简化处理,按照它们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该分摊比例取自公司的经验数据。经费用率法进行分摊后信用寿险和资产抵押业务线的直接和间接营业费用可以确定,并相应从短期团险和寿险这两条业务线的待摊费用总额中扣除,余下部分做进一步分摊。
第四步:按照账户价值法确定团体退休金和其他年金两条业务线应当承担的间接和直接营业费用(见流程图D)。采用账户价值作为分摊依据主要是因为这两类产品具有较强的投资属性,依据其账户价值符合它们的实际。依据它们待分摊直接和间接营业费用总额按照这两条业务线当年的账户价值的占比进行分摊。分摊后,团体退休金和其他年金业务线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均得以确定。
第五步:按照加权保费法将短期团险业务线扣除信用寿险业务线部分的营业费用分摊至团体医疗险,团体寿险和团体意外险三条业务线(见流程图E)。在具体分摊时依据每条业务线加权保费的占比对待分摊额进行分配。分摊后,团体医疗、团体意外和团体寿险业务线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均得以确定。
第六步:利用保单统计信息法将寿险业务线中除资产抵押业务线以外的部分分摊至普通寿险、万能险、分红险以及投连业务线(见流程图F)。这里的保单统计信息是指该公司的新单保额、新单件数、有效保单件数等业务数据。之所以这样摊主要是因为寿险业务线下面的子业务线比较多,分摊起来比较复杂,所以利用保单统计数据对其进行集中简化处理。在分摊的过程中,只需利用这些保单统计信息乘以相应的单位成本即可算出该业务线的间接营业费用发生额。分摊所使用的单位成本取自公司精算部门维护的经验数据。
至此,该公司利用老方法已将当期发生的营业费用总额分摊至每条业务线。由于分摊中所使用的经验数据亦可以细分至各个渠道,因此也可以得出细分至渠道的分摊结果。至此,当期该公司发生的所有营业费用已经按照老方法分摊完毕。
(二)新方法的介绍
与老方法不同,新方法除了直接管理费用分摊采用了加权保费法外,其他类别的费用均采用经验数据来完成分摊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此时所使用的经验数据与老方法中的已经大不相同。新方法中允许下属各个部门管理层在确定分摊所用的经验数据的过程中进行协商,并以协商一致的经验数据为基础完成分摊工作。
新方法中该公司的营业费用被分成了直接渠道费用,其他支持部门费用以及直接管理费用三类。直接渠道费用是指当期公司代理人,银行保险等渠道直接发生的营业费用。直接管理费用是指该公司内审、合规、外事、法律、风险管理五个部门发生的营业费用。由于其费用量较小,动因明确,归属关系简单,公司总部可直接根据相应业务线中各个渠道的加权保费的占比情况将其归属到管理费用中去。公司其他成本中心发生的营业费用统称为其它支持部门费用。总体而言,新方法下营业费用的分摊总共分成四步。
第一步:根据经验数据,将直接渠道费用分摊至各个业务线,渠道(见流程图的A)。
第二步:按照加权保费法,将直接管理费用分摊到相应的业务线和渠道(见流程图的B)。
第三步:利用经验数据将其它支持部门费用分摊至各个业务线和渠道(见流程图的C)。
第四步:汇总上述分摊结果,得到公司各个渠道和业务线的当期总计的营业费用的分摊金额。至此,该公司当期发生的所有营业费用已经按照新方法分摊完毕。
三、案例分析
(一)老方法带来的问题
如前所述,营业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将会对相关部门管理层的切身利益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的高管以及下属部门的管理层都会对此予以密切的关注。然而,老方法的实施却带来了一些现实问题。
第一、分摊的结果受业绩波动的影响较大,对相关部门管理层切身利益和公司的内部管理产生不利影响。老方法采用的账户价值法,加权保费法等方法直接基于当期相关业务线的业绩水平。此举使得每期分摊的结果随业绩的变化而产生较大的波动。对部门管理层而言,这会导致其每期业绩考核的结果差异比较大。对公司高管而言,下属各个部门及业务线的费用控制水平波动大使得其管理决策缺乏一个稳定可靠的预期,增加了决策的难度和风险。
第二、扭曲了真实的费用成本信息。按照老方法分摊的结果每期分摊的结果波动性较大,费用控制的风险很高。事实上,考虑到费用超标可能会带来的薪酬,声誉等因素的影响,各个部门都在努力的控制着本部门的费用发生数,实际费用水平总体是比较平稳可控的。但是公司高管看到的结果却并非如此。主动告诉高管,他们也未必会相信。让高管去跟进又涉及到很多的环节和方法,成本太高,由此形成了信息沟通的障碍。
所以,老方法对公司的高管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层而言都不是一个最优的方案。选择一个更加合理有效的分配方法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新方法是如何考虑的
该公司基于如下两点考虑,在费用分摊中引入适度的盈余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下属各个部门管理层就彼此拆分的比例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生成的經验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摊。
第一、满足相关部门管理层的诉求。公司的各个业务线和渠道是最终费用归集的对象。由于分摊的结果关系到相关部门管理层的切身利益,所以他们非常关心其他部门是如何把费用拆分给他们的以及为何如此拆分等问题。但是老方法中缺乏类似的沟通机会。
第二、依旧以经验数据为主进行分摊。寿险公司产品周期较长,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该经验数据符合该公司业务的实际,是作为分摊营业费用作为合适的基础。且经验数据的维护和分析是公司现行在做的常规工作之一,获取成本低廉,所以新方法的分摊依旧采用了以经验数据数据为主的形式。这也是在分摊契约具有刚性的条件下现阶段唯一可行的帕累托最优的结果。
(三)新方法的实施带来的好处
第一、有效克服分摊方法具有刚性的条件下,业绩波动大给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对相关部门管理层来说,按照新方法分摊之后关键业绩指标每期都比较平稳,使得他们当期考核的结果受到的影响较小,自身利益有了一个稳定可控的预期,给公司高管留下一个本部门费用管控水平较好,部门管理层业务能力较强的印象,对其在公司的职业发展也有一定帮助,符合部门管理层的切身利益,他们的满意度和积极性显著提高。对公司高管来说,稳定可预期的分摊结果使其在预测公司利润,拟定营销策略,调整险种结构等管理工作中有了一个可靠的参考依据,有效降低了以前判断和估计可能带来的风险,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显著提高。
第二、有效克服“信息沟通障碍”,把真实的成本信息传递给公司高管。以前公司高管根据分摊结果看到的成本信息并不能真实的反映相关部门的实际情况,部门管理层努力控制部门费用并且预期稳定的信息很难传递给公司高管。而现在采用了盈余管理以后,最终分摊的结果都比较平稳。这恰恰与部门实际费用控制状况相一致。从而达到了把真实的成本信息传递给公司高管的效果。
四、研究总结
本文以ABC保险公司营业费用分摊方法选择为例,通过对该公司先后实施的新老两套分摊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在总体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在分摊方法中采用适度的盈余管理不仅可以帮助该企业有效的克服分摊方法具有刚性的情况下,业绩波动性给企业的管理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可以把真实的成本信息传递给公司高管,提高企业的管理决策的水平。从而给出盈余管理具有好的一面的事实证据,为盈余管理的有效契约观提供了证明。
参考文献:
[1]张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的费用递延和利润计算[J].金融会计,2008(07).
[2]叶国柱.浅谈保险公司的费用管理[J].金融会计,1999(11).
[3]R.H. Coase. The nature of firm, Economica [J].1937(04).
[4]William R. Scott.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M]. Prentice n Hall,1997.
(作者单位:宋航,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程业坤,友邦保险财务共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