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机关职能部室员工绩效评价是集团公司绩效评价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绩效评价管理的一个子系统。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总部机关职能部室绩效评价,把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远景目标、核心价值观念同部室及员工的绩效目标有效地结合起来,运用激励措施和手段,激发部室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体或员工的工作绩效,是职能部门绩效评价管理的最终目的。
(1)个别单位在总部机关职能部室的绩效考核上存在“大锅饭”问题。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单独的机关职能部室绩效评价办法,月份或年度的绩效评价由公司经理层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综合赋分,其赋分结果直接与员工薪酬挂钩。这一做法,个人主观因素直接影响了赋分的高低,不利于调动广大机关部室人员工作积极性。
(2)绩效评价不受重视或方向狭窄。个别单位对机关部能部室的绩效评价仅仅与经济指标挂钩,没有考虑部门工作性质、特点和工作态度、服务质量,无法达到客观、全面的评价一个部门的绩效评价,导致员工在工作时缺乏指导,没有明确目标,不仅浪费了资源,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将总部机关职能部室绩效评价分为三部分进行考核,即: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履职作风指标,所占的权重分别为40%、45%、15%。
3.1 指标设置情况
(1)共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指集团公司内部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的集团公司主要监控指标,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利润总额、商品煤量、营业收入及综合成本四项指标,评价标准为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其指标计分权重、负责评价的部门见下表:
被评价部门 评价指标 基本分指标提供部门总部机关职能部门利润总额(万元) 50商品煤量(万吨) 20营业收入(万元) 10综合成本综合成本总额(万元) 14商品煤综合成本(元/吨) 6合计 100
(2)个性指标
部门个性指标是从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中抽取出来的关键并量化的指标。根据部门个性指标性质及实现难易程度不同,部门个性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一般指标。
综合指标是指省国资委考核目标(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指标)、集团公司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等延伸分解到部门的,直接关系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安全和战略规划的综合性指标,考虑到综合指标较一般指标重要度高,且实现难度较大,因此对综合指标分值增加1.2倍的调整系数。一般指标,是指在综合指标以外的,部门日常管控的量化指标。
(3)履职和作风建设指标
部门履职指标,是指各部门对集团公司设定职能的履行情况。作风建设指标评价要点包括:工作作风、部门间团结协作、遵章守纪、文明保洁四个方面。
3.2 部门绩效评价标准
部门共用指标(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评价标准,使用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
对于部门个性指标的评价标准,如部门个性指标属于集团公司预算(计划)监控指标,则使用集团公司下达的预算(或计划)目标;属于非集团公司预算(计划)指标,其评价标准由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绩效评价部门。
3.3 部门绩效评价方式
部门共用指标及量化的个性指标,采用以审核确认后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比较,计算完成幅度,依据完成幅度进行计分的形式进行评价。部门个性定性指标、履职及作风建设指标,采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机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三个层面赋分的形式进行评价。
3.4 为加强部门管理费用的控制和风险防控,对各部门增加“管理费用”和“风险管理”两项指标的考核。管理费用、风险管理两项指标采用负激励考核方式,即完成目标不加分,完不成目标按规定减分。
3.5 部门责任事项减分标准。在考核周期内,对因工作失误或违反规定造成责任事项,被人力资源部组织处理的,或由纪委监察部、审计部、保卫部及安全监察部通报处理的责任部门,根据责任轻重,扣减其当年绩效得分1-2分/人次,最高扣减分不超过3分。
3.6 机关部门绩效得分与薪酬的链接
机关部门员工薪酬依据部门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多少、基准薪标准二个方面情况进行计算,即机关部门员工薪酬=部门得分÷机关部门平均分×基准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