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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浙江金华321004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上海200333)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强调发挥传统医学的优势,开展创新发展试点,增强国际竞争力,为促进该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今中医药药材数量紧缺,产品科技研发落后,相关部门对中药的质量鉴定标准缺失。以上问题的存在,促使中医药行业重视其社会责任披露,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新的突破,以推进中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从披露依据、披露项目、披露篇幅和披露方式四个方面研究中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样本选取。本文初步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61家A股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分析对象,剔除2010—2015年期间上市的公司和ST公司,最终确定了52个研究样本。样本数据时间跨度为2010—2015年。
(二)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披露现状研究。
1.披露依据。2010—2015年期间,52家样本公司中有18家发布过社会责任报告,研究发现,我国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基础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按照《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编写的,即“GRI模式”,共有9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依据该种标准编写。第二种是按“沪、深《指引》模式”进行编写,共有3家企业据此标准编写。第三种是按照其他标准进行社会责任披露,比如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共有5家企业的报告采用该种模式。第四种是企业根据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自主编写社会责任报告,共有8家企业采取“自编式”发布模式。18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白云山、奇正藏药和佐力药业参考了GRI模式和沪深《指引》模式,信邦制药参考了GRI模式和其他模式,其余14家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参考了其中一个模式。
2.披露篇幅。从2010—2015年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相关披露篇幅的数据发现(见下页表1),该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篇幅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来看,这六年披露页数基本集中在5页以下,其中披露0.5—5页的企业占多数(披露信息小于1页按0.5页计),为41.67%,其次是未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所占比例为31.09%,详细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较少。
比较前后三年的披露篇幅情况,总体上呈现乐观趋势(见表 2)。2010—2012年度,未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占多数,为合计数的52%。披露页数在30页以上的公司只有6家,仅占合计数的3.85%。而2013—2015年度,有12.82%的上市公司在该期间未披露社会责任报告。69.87%的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在0.5—5页,仅部分企业详细呈现了相关信息,编制30页以上的企业有23家,占合计数的14.74%。通过比较两个阶段的数据,发现2013—2015年度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数量在30页以上的公司有了大幅增长,披露50页以上内容的企业增长了8倍。之前未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公司也开始披露相关信息,2013—2015年度披露篇幅为0的公司比2010—2012年度减少了75.31%。
根据52家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10—2015年度披露社会责任篇幅的平均数来看,云南白药的披露篇幅最多,平均篇幅为54.50页。其他披露数量在30页以上的公司有康美药业、奇正藏药和华润三九。然而,有6家公司该期间的披露数额为0,分别是香雪药业、泰和健康、福瑞股份、启迪古汉、振东制药和汉森制药。
比较这些企业2010—2012年度和2013—2015年度的平均篇幅及增长情况(15个企业2010—2012年披露篇幅总和为零,不计算增长率),发现必康股份、泰合健康、神奇制药和恒康医疗等在2010—2012年度披露篇幅较少的企业增长迅速,均达到400%及以上。然而有16个企业的披露情况没有变化,甚至有4个企业呈现了负增长,分别为吉林敖东、片仔癀、太龙药业和信邦制药。
3.披露项目。国际上的大多数公司选择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该指南的权威性较强,应用范围较广。因此,我们将以该种标准为基础,对2010—2015年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进行评分量化。GRI模式共有七个不同维度。鉴于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我们将该模式中的“劳工实践与体面工作”和“人权”两个维度合称为“员工”这一新的维度。因此我们采用的评价标准分成六个维度,分别是:员工、环境、社会责任、质量安全、经济和战略与管理。
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进行量化时,主要采取内容分析法和指数分析法,按照赋值标准对样本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打分,然后再统计加总,通过总得分判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标准内的“定性提及”是指企业简要表述某一项目的社会责任内容,没有进行详细阐述;“定性详述”是指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对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定量披露”是指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提供了相关数据或案例的支撑(刘刚,2013);“态度信息”是指企业简单表达对相关信息的总体态度;“具体措施”是指企业对某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对策。
表1 我国52家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发布篇幅
表2 我国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披露篇幅的对比
计分采用累计计分制,每个项目最低得分为0分,最高得分为3分。对某项社会责任信息没有披露则得0分;有定性提及、态度信息或定量披露的得1分,有定性详述或具体措施的得2分。
先把每个公司的各项社会责任指标分数相加,得到各个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际得分,然后除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最大可能得分(每个二级项目满分为3分),就得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黄政,2009)。即: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实际得分值÷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得分×100%
根据下页表3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计分方法,将我国中医药企业2010—2015年度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的得分情况进行整理。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得分情况可知(见下页表3),2010—2015年度社会责任披露的趋势呈现总分越高、企业数量越少的现象。得分在10分以下的公司较多,平均有30个公司,总分在40分以上的公司寥寥无几,平均仅为3家公司左右。
将2010—2012年度与 2013—2015年度的得分情况进行比对,发现社会责任披露内容得分呈现好转迹象。原先披露10分以下的部分企业将得分提高至11—20分,原先21—30分的企业将得分提高至30分以上,如下页图1所示。
将样本公司2010—2015年度的社会责任披露内容按各维度内容进行细分发现(见表4,由于篇幅有限,这里仅给出六年各维度总体数值,不再列出各维度各年数值),六年间中医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有所提高,但幅度很小。从得分情况看,该指标体系理论上的最高分为75分,52家企业没有一家得到满分,六年间的最高得分为65分,即云南白药;从极值差距来看,最高得分为65分,最低得分是0分,差距达到了65分;从均值来看,六年间的全部样本平均得分为12.27分,2015年均值最高,2010年均值最低;从标准差来看,该期间中医药行业的社会责任内容披露水平的差距逐渐扩大,从2010年的11.49逐渐上升至2015年的16.40;从指数数据来看,在这一期间企业的披露趋势向好,从9.00%增加到22.03%,且全样本的平均披露指数为16.36%,但是在2013—2015年度增长有放缓的趋势,如图2所示。
比较表4各个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中医药上市公司在职工责任和战略与管理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状况较好,披露率指数分别是18.91%和22.03%,而在质量安全责任方面披露率指数较低,仅为12.91%。
将2013—2015年度与 2010—2012年度披露内容进行对比,可以发现2013—2015年度各维度的平均披露指数有明显的增长,特别是在职工责任和环境责任的披露上,2013—2015年度比2010—2012年度分别增长了9.53个和9.24个百分点(见表5)。
下面将从六个不同维度,具体分析52家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10—2015年度社会责任披露内容得分和指数情况(由于篇幅有限,下面计算表中不再给出每个维度各项指标每年数据,而是六年的全样本总体数据)。
(1)职工责任。根据 2010—2015年度职工责任维度中各二级指标的一般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见下页表6),从均值上来看,职工责任维度中的五个二级指标中,全样本中员工健康与安全项目和教育与培训项目的均值最高,均为0.79分,员工结构信息的均值最低,为0.24分;从标准差来看,全样本中员工教育与培训项目的内部与安全项目的增幅最大,达到15.17个百分点,在2013—2015年度的披露水平已经达到33.33%。职工薪酬项目增差异最大,为0.92,员工结构信息项目的差异最小,为0.68;从指标指数来看,员工教育与培训项目的披露状况最好,员工健康与安全项目其次,员工结构信息仍需完善;从指标指数的增长率看,员工教育与培训、员工福利和员工薪酬的披露水平提升不明显,员工结构信息项目上升较明显,高达22.60%。
表3 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总得分公司数量
图1 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均值对比
表4 中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描述性统计
对比前后三年的数据可以发现,职工责任维度下的各项目披露指数均有了或多或少的增加。其中员工健康幅最小,仅为6.41个百分点(见表7)。
图2 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变化趋势图
表5 中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各维度披露指数比较
(2)环境责任。根据2010—2015年度环境责任维度中各二级指标的一般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8)可知,从均值来看,环境责任维度中的四个二级指标中,全样本中节能环保措施项目的均值最高,为0.87分,消耗水量的均值最低,为0.13分;从标准差来看,全样本中节能环保措施的内部差异最大,为0.81,消耗水量的差异最小,为0.44;从指标指数来看,全样本节能环保措施的披露状况最好,三废排放项目其次,消耗水量的信息仍需完善;从指标指数的增长率看,消耗水量的披露水平上升较明显,高达58.79%,消耗能源披露水平的涨幅也较高,为 24.15%,而“三废”排放的披露水平增幅最小,为17.38%。
对比前后三年的数据可以发现,环境责任维度下的各项目披露指数呈现增长的态势。其中节能环保措施项目的增幅最大,达到18.80个百分点,远远超过其他三个项目,在2013—2015年度的披露水平已经达到37.82%。消耗能源项目增幅最小,仅为6.20个百分点(见表9)。
(3)社会责任。根据2010—2015年社会责任维度中各二级指标的一般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10)可知,从均值来看,社会责任维度中的三个二级指标中,全样本中社会捐赠项目的均值最高,为0.94分,防腐败与商业贿赂项目的均值最低,为0.10分;从标准差来看,全样本中社会捐赠项目的内部差异最大,为1.00,防腐败与商业贿赂信息的差异最小,为0.39,可见企业对该项目普遍不重视;从指标指数来看,社会捐赠项目的披露状况最好,纳税项目其次,防腐败与商业贿赂信息仍需完善;从指标指数的增长率看,三个项目的增幅相当,社会捐赠信息披露水平上升最明显,为14.77%,可见其披露状况在改善,防腐败与商业贿赂项目的增长幅度最小,为14.50%。
对比前后三年的数据可以发现,社会责任维度下的各项目披露指数也呈现增长态势。其中社会捐赠项目的增幅最大,达到16.03个百分点,远高于其余两个项目,在2013—2015年度的披露水平已经达到38.68%。防腐败与商业贿赂项目增幅最小,仅为1.92个百分点(见表11),同时也是三个指标中披露水平最低的项目,近三年的披露指数仅为4.27%。
(4)质量安全责任。根据2010—2015年质量安全责任维度中各二级指标的一般描述性统计(见表12)可知,从均值来看,质量安全责任维度中的五个二级指标中,全样本中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项目的均值最高,为0.76分,药品召回与过期药物回收信息的均值最低,为0.15分;从标准差来看,全样本中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项目的内部差异最大,为0.82,药品召回与过期药物回收项目的差异最小,为0.47;从指标指数来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项目的披露状况最好,质量认证体系项目其次,产品合格率及药品召回与过期药物回收信息仍需完善;从指标指数的增长率看,药品召回与过期药物回收项目和供应链社会责任评估披露水平上升幅度较大,而产品合格率的披露水平增幅不明显。
对比前后三年的数据可以发现,质量安全责任维度下的各项目披露指数依然增长。其中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项目的增幅最大,达到14.10个百分点,在2013—2015年度的披露水平已经达到32.05%。其次是质量体系认证,增长百分点为10.04。产品合格率项目增幅最小,仅为3.84个百分点(见下页图3)。
表6 中医药行业企业职工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标的计算
表7 中医药行业企业职工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数对比
表8 中医药行业企业环境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标计算
表9 中医药行业企业环境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数对比
表10 中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标计算
表11 中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数对比
表12 中医药行业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标计算
(5)经济责任。从 2010—2015年经济责任维度中各二级指标的一般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13)可知,从均值来看,经济责任维度中的四个二级指标中,全样本中股东回报与债务偿还项目的均值最高,为0.88分,研发投入信息的均值最低,为0.21分;从标准差来看,全样本中股东回报与债务偿还的内部差异最大,为1.04,研发投入项目的差异最小,为0.63;从指标指数来看,股东回报与债务偿还项目的披露状况最好,经营业绩和专利成果项目其次,研发投入信息仍需完善;从指标指数的增长率看,研发投入上升幅度较大,可见其虽然披露水平不高但披露状况有改进的趋势,而其余项目的披露水平增幅不明显。
对比前后三年的数据可以发现,经济责任维度下的各项目披露指数均上升。其中股东回报与债务偿还项目的增幅最大,达到11.54个百分点,在2013—2015年度的披露水平已经达到34.62%。其次是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增长百分点为7.05。经营业绩项目增幅最小,仅为5.35个百分点(如图4所示)。
(6)战略与管理责任。从2010—2015年战略与管理责任维度中各二级指标的一般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14)可知,从均值来看,战略与管理责任维度中的四个二级指标中,全样本中公司治理项目的均值最高,为0.65分,社会责任战略信息的均值最低,为0.46分;从标准差来看,全样本中公司治理的内部差异最大,为0.87,社会责任战略项目和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项目的差异最小,分别为0.72和0.74;从指标指数来看,公司治理和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项目的披露水平较高,披露指数分别为21.79%和19.23%,内部控制项目其次,社会责任战略信息仍需完善,披露指数仅为15.38%;从指标指数的增长率看,社会责任战略上升幅度最大,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项目其次,公司治理的披露水平变化最小。
对比前后三年的数据同样可以发现,战略与管理责任维度下的各项目披露指数均上升。其中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项目的增幅最大,达到12.18个百分点,在 2013—2015年度的披露水平已经达到25%。其次是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增长百分点分别为9.19和8.97。社会责任战略项目的增幅最小,仅为7.69个百分点(见图 5)。
4.披露方式。将52家中医药行业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进行统计发现,2010年发布的报告数量最少,仅为15份,2013年报告数量达到最高,为18份,其余年份均为17份。若将中医药行业视作一个整体,可以看到该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数量总体呈现先上升,后持平的波动趋势。从2011年开始,企业披露报告的数量有所增加,只是都维持在同一数量水平,没有明显的增幅。其中2013年共有18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占比34.62%,2014年和2015年均有17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占比均为32.69%。另外,披露报告的企业数量虽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是从增长率方面来看,则下降趋势明显。
对比前后三年的报告数量发现,2010—2012期间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共披露了49份社会责任报告,而2013—2015年期间该行业企业共披露了52份社会责任报告,相较于2010—2012年增长了5.77%。
图3 中医药行业质量安全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数对比条形图
表13 中医药行业企业经济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标计算
图4 中医药行业经济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数对比柱状图
表14 中医药行业企业战略与管理责任维度信息披露指标计算
图5 中医药行业战略与管理责任维度披露指数柱状图
从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次数看,52家中医药行业未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比例最大,为65.38%。在2010—2015年六年之间发布了6次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仅为25%,5次的仅为3.85%(见下页图6)。
将2010—2012年度和2013—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次数进行比对,可见2010—2012年度未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在2013—2015年度依然没有发布报告。原先发布2次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在2013—2015年度都发布了3次,所以发布3次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的增长百分比最为明显,为30.77%,说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情况已经逐渐向好(见表15)。
1.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形式问题。
(1)侧重定性披露。五个维度25个指标均有对定性和定量信息的披露赋分,然而在研究中发现,有84.93%的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披露总分低于30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以文字描述或辅助型数值描述为主,缺乏量化指标,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普遍不足。
(2)篇幅较少。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虽然并不一定与篇幅的多少成正比,但是两者之间仍然是有关联的。在上述分析中可以得知,披露篇幅较多的企业,其社会责任的内容评分也较高,例如云南白药、康美药业、奇正藏药和东阿阿胶等公司。然而,90.71%的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 (披露页数小于30页)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篇幅总体还是偏少。虽然原先未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已经着手开始披露相关内容,但是披露篇幅基本集中在5页以下,可见这些企业对承担的社会责任情况也只是泛泛而谈。
图6 我国52家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次数占比图
表15 中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次数对比
(3)出具方式不规范。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在出具社会责任报告方面仍存在相应的问题。近年来企业对出具社会责任报告的积极性略微下降,虽然绝对数量在增加,但是增长率不容乐观。从纵向比较来看,许多上市公司近六年仍然没有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而是将相关信息分散在年度报表之中,而且披露报告的企业数量的增幅也有所放缓。与其他行业相比,该期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中医药企业比例太低,大约占30%,而电力企业大约占 60%(史富莲、王馨曼、张妍,2015)。
2.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内容存在的问题。
(1)内容缺乏标准性。中医药行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所遵循的依据有差异。除了遵循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GRI标准以及两大证券交易所的指引,运用其他模式披露和无标准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公司较多,约占72.22%。而且不同企业遵循准则的数量也有差异,有些企业只参考了1个准则,但有些企业参考了2—3个标准。参考的多样性导致行业内不同公司的披露信息相差很大。除此之外,52家企业披露的维度也各有差异,一级和二级指标都存在较大程度的不同,而且这些企业中有34家没有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形式的披露水平也参差不齐,这些问题均导致了中医药行业内部披露依据和项目的标准性进一步降低。
(2)内容选择性披露。企业在披露过程中,应当对其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进行客观描述。企业反映其成绩和荣誉是必要的,因为这有利于树立企业的外在形象。除此之外,企业对于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不足也要积极披露,并辅之以相应的改进措施(P.Vour vachis,T.Woodward,D.G.Woodward和D.M.Patten,2016)。然而,纵观这52家企业,有95.19%的中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总分低于40分)“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企业对正面消息加以重点描述,而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对于负面消息则是一笔带过或者不提。
(3)内容可比性不强。尽管我们使用了相同的标准对中医药行业的社会责任信息实行各维度具体项目的归纳与赋分,但事实上,公司在披露的过程中并没有遵循标准统一的原则。因此,相关内容的分散性就会很大,这加大了各个内容对比的难度。同时,内容可比性不强也体现在52家中医药企业相关项目的标准差和披露指数上。有些披露状况较好的项目标准差较大,比如员工福利、节能环保措施、社会捐赠、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股东回报与债务偿还和公司治理。这种情况体现了企业内部在项目披露上的差异还是很大,有些企业对每个项目的阐述都是只浮于表面,而有些企业披露得较为完整,这就导致各个二级项目间的可比性降低了。
1.有关社会责任披露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的法制力量。如果法律法规制定得不完备,那么社会责任披露也会存在较大纰漏。与国外相比,规范我国中医药行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甚至在许多领域仍有空缺,给具体实施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杨昌杰,2012),因此加强社会责任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2.尚未建立标准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目前,我国中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遵循的准则主要有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引和其他模式,甚至有些企业无依据进行披露。由此可见,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内容和方式都没有得到很好的统一,即使有沪、深证券交易所指引,这些指引也不是企业必须要遵循的披露准则。
3.监管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力度不足。根据调查发现,我国中医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只披露有利方面、掩盖不利方面的现象仍然存在,相关信息的可信度也随之打上问号。而且国内并未针对中医药产业运营设置主要的审计部门,不能对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信息实施定期的查核,从而减弱了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客观准确性。
4.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成本高。由于中医药行业特殊的地位、特征,且多从事生产制造方面的作业,污染和能耗较大。因此,社会大公众对其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就更为严格,甚至会提出较为苛刻的要求,导致企业在承担比其他企业更多责任的同时,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同时,在社交媒体发达的当今社会,中医药行业更容易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从而无形中增加了该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难度和成本。
(一)健全社会责任披露的法律法规。法律是企业运行的根本底线,中医药行业需要国家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对社会责任披露形成基本的支持和保障。国家及时规范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助于上市公司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国家应建立完备的约束性制度,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通过强制的约束性制度,避免企业在披露过程中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加大对中医药产品事件的惩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苗泽惠,2014)。同时,还应采用激励性的措施,提高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二)建立行业标准的社会责任披露指南。有关部门和产业协会应考虑中医药行业的特点,结合产业的披露现状,拟定有目标性的编制指南与评价体系。同行业的所有企业都应该遵循这一编制标准,避免企业通过披露某些社会责任信息对内在经营状况进行粉饰。建立统一的社会责任披露指南不是意味着一刀切,每个企业在遵循了相关指南的同时,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殊性,制定社会责任披露的自我评价机制,将公司对社会责任的价值观与之相结合,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编写工作。
(三)增强对社会责任披露的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公司披露社会责任的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审查公司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了社会责任。政府和其他部门应该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传播力度,以鼓励更多的企业关注社会责任、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张文娟,2012)。同时,相关审计机构应定期对中医药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核查,以增强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我国社会责任履行和信息披露广受关注的环境下,普通民众、非政府组织和学者们参与公司社会责任的热情正在不断加强,所以政府还要利用好社会团体的力量。加强行业自律与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使广大消费群体自觉加入号召社会力量监管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行列中来;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订行业指引与加强行业自律。除此之外,还要主动借助新闻媒体的交流平台,宣传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且普及相关知识,及时曝光不负责任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责任氛围。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降低披露成本。中医药上市公司定性的社会责任信息较多,在财务内容对比方面稍显欠缺,从而导致社会责任内容的客观性不强、参考性不高。但是,要搜集这些指标数据的成本巨大,导致企业更加不愿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我国中医药企业应当加大在信息化方面的投资,尽可能减少在数据搜集、计量以及报告上的花费。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促使企业更为积极主动地去披露相关实质性信息,从而增强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
(五)增强管理层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意识。注重企业形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是每个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谭燕,2016)。中医药企业管理层作为代理人,有责任和义务向国家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以便大家了解其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因而作为管理层,应注重社会责任,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管理。管理层要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向其他企业学习先进的理念和做法,在企业内部营造一个积极学习和实践社会责任的文化氛围。管理层要树立明确的环保理念和目标,保护环境也是中医药行业企业所承担的特殊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在披露时要着重呈现维护生态的相关信息内容。管理层可以将公司的环保理念与公司的战略相结合,从而提升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丰富信息披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