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财务共享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建设研究

2018-09-10 13:46刘超
中国商论 2018年17期
关键词:集中核算财务共享

刘超

摘 要:实现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也就是代表着会计业务处理整体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将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各个独立的财务数据统一起来,发送到共享中心进行归类处理,相同的会计项目由指定的个人或者团队在财务中心统一的标准下进行操作和核算,保证业务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和处理。

关键词:财务共享 集中核算 信息系統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6(b)-100-02

随着财务共享服务和电子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球化、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企业对于财务工作的要求也是日益增高,逐渐庞大复杂的财务数据逐渐开始要求企业采取集中、统一的新型财务处理形式。本文就对基础财务共享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建设进行了研究,分析该机制所拥有的优点以及缺点,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设方案,希望能够给企业和其他研究提供参考[1]。

1 基于财务共享的集中核算体系优缺点分析

财务共享服务是一种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将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流程、提升流程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或创造价值作为工作目标和目的,面向市场的为内外部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分布式管理模式。而集中核算则是在企业或者公司会计部门进行的一种组织形式,实行集中核算能够有效地减少财会工作中的核算层次,精简会计人员。

基于财务共享所构建的集中核算体系,既有着明显的优点,也存在着一定的劣势。

1.1 优点

1.1.1 统一标准带来高效的工作

实现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也就是代表着会计业务处理的整体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将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各个独立的财务数据统一起来,发送到共享中心进行归类处理,相同的会计项目由指定的个人或者团队在财务中心统一的标准下进行操作和核算,保证业务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和处理。进而减少由于会计自身原因而出现的误判和差异,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并且由于集中化效率的提高,也就带动了企业工作效率的提高。

1.1.2 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率

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中,由于在不同区域分布着大小、绩效甚至业务不尽相同的分公司和业务站点,而这些分公司和站点的财务核算单位又往往是独立的,它们自身会计的财务流程、处理规范和标准等又可能因为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而有所不同。这样就会造成很大的财务隐患和管理风险,不利于总部对于各分公司或者站点财务的管控。而采用财务共享集中核算则能够使总部及时发现在各分部和站点中出现的问题并且能够及时给出财务解决方案,有效地提高了会计财务核算的质量,降低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率[2]。

1.1.3 为企业高层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企业的财会信息是公司领导和决策阶层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财务共享集中核算的实现,使得企业的所有财会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且由于所有信息都储存财务中心,减少了在获取相关财务信息时需要联系分部相关财务人员的流程时间,极大地提高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实现了不同区域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延续性,这些对于企业高层的决策者来说有着不可估量的辅助作用。

1.2 缺点

1.2.1 人员的分离性导致账实不符情况的出现

实现财务共享集中核算的关键之一就是将各地分属的财务信息集中到统一的财务中心进行核算,但是集中到财务中心的只是单纯的数据和信息内容,并没有实际的资产物资,而且财务中心的核算人员受到地理位置的限制也不能够及时地到达实地进行盘查,这样就导致会计工作中核算与财产清查工作出现脱节,导致账实不符现象的出现。

1.2.2 工作的重叠性导致监管和监督的弱化

虽然实行财务共享集中核算后,分部的相关财务数据需要交由财务中心进行统一的核算和管理,但是并不意味着各分部就不在负责自身的相关信息,各分部仍旧要对其业务所产生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而这样必然就会出现财务核算工作内容的重叠,在总部和分部的财务处理工作中出现职责划分不清的现象。总部方面认为自身虽然起到了统筹统管的作用,但是其详细的核算与监管还是需要分部自身进行管理;而分部则会认为总部财务中心已经对相关工作全权受理,自己可以将自身的主要精力放到业务经营之上而忽视了对于自身财务的监管与核算工作。最终导致“三不管”现象的发生,造成财会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弱化[3]。

1.2.3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监控

信息真实性的高低是决定会计工作价值高低的重要标准,如果信息的真实性出现了问题,那么整个会计工作的价值性也就无从谈起,最能证明信息真实性的东西就是原始凭证,对于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一直都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然而在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体系中,企业的财务中心远离各个分部,居于核算单位外部,难以参与到各个分部的实际工作之中,也就难以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有效的判断,这样就使得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1.2.4 对企业信息化水平要求较高

财务共享的基础是信息化,企业构建集中核算体系,必须要加大对信息技术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引入ERP、建立信息数据库等相关系统,并且在财务共享中心建立专门的项目组,由项目组和相关部门进行共同合作搭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包括费用报销系统、业务系统、网银系统在内的信息化平台。费用报销系统负责将传统的会计手工处理过程进行电子化处理,是直接面向业务的前端系统,是相关财务信息的收集平台,将一切费用支出通过费用报销系统进行数据收集,完成数据信息的共享;业务系统需要对企业的物流、生产、财务等相关内容进行管理和整合,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对相关信息和内容进行确认和发布;构建网银系统则是将公司资金管理系统银企直连,实现对于公司银行资金的统一管理、查询和转账等操作。

2 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体系的构筑建议

虽然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体系存在一定的缺点,但是从企业长远的发展和规划来看,其优点是要大于缺点的,建设企业自身的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体系是企业为了自身发展和壮大所必须作出的选择[4]。

2.1 组织建设

2.1.1 设立责任部门,明确分工

在总部设置财务共享中心,作為收集、整理和分析来自分部或站点的相关财务信息。在总部设置相关核算、预算和资金管理部门,保证财务工作进行的流程化,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季度性和年度性考核工作,考核指标包括财会信息的准确性、递送的及时性等方面,考查下属分部的各项工作的进行情况,减少财会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误差和错误;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在共享中心下设报销审核、财报分析等小组,保证各个环节、各个细节都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保证企业对各个分部或站点的财会工作实现统一的管理和控制。

2.1.2 集中化办公,提高效率

财务的共享和会计集中核算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财务的集中,其中包括财务人员的集中和财会业务的集中。在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体系中,各个分部的财务工作人员大部分甚至全部直接由财务中心进行统一进行管理,由财务中心对其进行单独的业绩工作考核,不与分部的经营状况相联系,保证了财会工作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实现财务人员的集中。而由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健全,会计信息系统成为了财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企业将各个分部的会计账务和财务信息集中以来,交由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处理,保证其信息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而通过审核的信息将会被纳入数据库中,最终由会计信息系统传送至企业的集团信息系统之中,实现财务集中。在这样的财务环境下就能实现企业总部与各个分部财务系统的适度分离,帮助企业财务工作向业务决策支持方向转型。

2.1.3 建立远程报账、查账系统,简化服务单位工作内容

各服务单位将日常的数据和信息录入远程报账和查账系统之中,不需要对信息进行过多的处理,将处理工作交由相关信息系统和共享中心负责人员,降低服务单位工作的工作复杂性,提高各单位的工作效率。

2.1.4 设置监督部门,对现场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设立监督督导部门,对现场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查,对于出现问题的账目要及时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对账目进行及时的审核、监督,确保现场财务工作的准确性,保证每一个数据都能够对应到相应的财务信息之中,减少现场财务工作的错误和遗漏发生的几率。

2.2 工作流程化建议

基于财务共享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建设中,必然会面临费用报销、凭证处理和总账核算三个方面的集中化问题,如何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就决定了财务共享集中核算体系的实际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

2.2.1 费用报销审核集中处理

费用报销审核的集中化是由报销单据的审核、集中核算制证和集中支付三个部分组成。首先,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分布将需要报销内容的相关单据统一上传至信息系统之中,由系统进行单据的审核,在审核通过之后再经由财务共享中心生成相关凭证,最后再进行账务核算处理,相关银行在收到凭证后再进行集中支付。

2.2.2 凭证集中处理

由于公司部门繁多、机构复杂,往往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凭证,在以往的工作之中都是由各单位自己的财会部门进行处理,而在财务共享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中,所有的凭证整理和日常会计信息都会交由财务中心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核算,财会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相应内容的输入与上传。而像是填制单据、粘贴单据、信息记录、扫描以及装订的无法实现自动化的工作内容仍旧要安排专人进行手工处理制证。

2.2.3 总账核算集中处理

在凭证的集中处理工作后,总体账目的核算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损益类三方面的核算内容。就和凭证处理一样,在总账核算的工作之中要将能够自动化进行的工作内容和需要交由人工进行处理的工作内容区分出来。以下内容可交由信息系统处理:(1)资产类会计核算账务:现金业务、资产的购置、折旧与报废等;(2)负债类核算:应付账款、应付利息等;(3)损益类核算基本都可纳入自动化处理。对于收入层面像是费用分摊、罚没支出等不可采用自动化工作的内容则安排人员进行手工处理。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企业自身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构筑基于财务共享的会计集中体系已经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财务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基于财务共享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优势,为提高企业效率、节约企业成本、创造企业价值贡献足够的力量[5]。

参考文献

[1] 王欣然,王志巧.实行省级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践及对策——以山东省邮政为例[J].科技创业月刊,2014,27(12).

[2] 周利.高校会计核算业务服务外包问题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 2017,28(1).

[3] 王钊,黄旭,吴念芝.大数据背景下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建构的途径[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1).

[4] 许汉友,姜亚琳,徐香.基于DEA的我国集团公司财务共享服务实施效率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7,32(5).

[5] 钟立岩.铁路运输企业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探讨[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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