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2018-09-10 14:40丁毓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8年4期
关键词:支付方式新三板企业并购

丁毓

【摘 要】“新三板”企业并购作为市场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对“新三板”概念及企业现状描述的基础上,通过对2013—2017年5年的“新三板”并购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出“新三板”企业并购在交易规模、活跃度、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给出相应对策,以期为“新三板”市场企业并购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三板”;企业并购;支付方式

【中图分类号】F271;F832.51【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8)04-0062-02

1 “新三板”企业现状

自“新三板”设立以来,在该市场上挂牌的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市场不断扩大。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统计,截至2017年,“新三板”市场共有挂牌企业11 630家,总股本达6 756.73亿股,总市值为49 404.56亿元,相比2016年的10 163家挂牌企业,全年新增挂牌企业1 467家,同比增长14.4%。“新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采取股权融资模式募集资金提供了平台。随着我国不断推出举措,对“新三板”市场予以充分的支持,使得该市场取得良好发展,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新三板”企业数量的增加,为企业并购提供有力支撑,但受制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融资方式等方面的不足,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为主流并购模式。

2 “新三板”企业并购的问题分析

2.1 企业并购交易规模有限,活跃度不高

由于“新三板”企业并购机会成本较低,并且其并购重组制度趋于完善,引入做市商制度后,上市公司为实现产业扩张或优化产业链,有意并购拥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近5年的“新三版”并购浪潮中,收购次数呈现上升趋势。这表明“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有所增强,但目前交易规模和活跃程度仍然有限。根据WIND数据库统计,2016年是“新三板”的并购元年,并购完成达到109起,并购交易金额达317.71亿元。2017年上市公司完成向“新三板”公司并购达到98起,数量略有下降,并购金额达476.41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但增速开始放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统计,2017“新三板”市场日成交金额不足2亿元,与深沪两市成交额动辄万亿元相比,不可并论。此外,在整体换手率指标上,2017年“新三板”企业仅有13.47%,相比于2016年的20.74%,下降了约35%。而在这其中,交易活跃度极高的部分挂牌企业单日换手率可达200%,同时也存在相当一部分挂牌企业从挂牌之后从未参与过交易的现象,由此可以发现,“新三板”企业并购市场流动性仍然欠佳,制约了其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2.2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单一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作为并购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涉及内容众多。而关于支付方式的选择,也直接决定企业并购能否顺利完成,能否实现良好的并购绩效。针对2017年完成的98起企业并购的方式进行分析发现,主要是现金支付方式,占比高达47%。“现金+股权”的支付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欢迎,占比达到43.4%。现金支付方式直接简单,但并购企业需在一定时间内筹集大量现金,金额较大的交易很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甚至影响其他业务的有效开展。股权收购的方式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整合与发展,而采取“现金+股权”的支付方式,既可以缓解上市公司资金紧张,也可防止被并购企业的股权发生稀释或转移,因此更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2.3 企业并购后绩效不理想

基于“新三板”在线研究中心数据进行分析,被并购企业的盈利能力、核心技术、估值水平等是上市公司收购挂牌企业时注重的重要指标。然而,2017年被并购的“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有31家挂牌企业的平均毛利率处在30%~60%,占比达到55%,也就是说并购后绩效并不理想,大部分不升反降(如图1所示)。究其原因,一是挂牌企业规模和活跃程度参差不齐。二是“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依然有限,非上市公众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挂牌企业主要依靠“定向增资”进行直接融资。三是各项制度依然趋于完善,尤其是做市商制度。此外,对投资者的基本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需求。

3 “新三板”企业并购的对策建议

3.1 扩大交易规模,增强流动性

“新三板”市场应继续增加挂牌企业的数量,只有形成规模效应,注入更强的流动性,才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新三板”覆盖范围。建议由中关村园区逐步扩张至具备条件的全国所有高新技术园区,按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区域性的“新三板”市场,选择更多有合理估值空间、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及财务稳健的企业,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

(2)完善电子集合竞价和做市商制度。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发展,建议将协议转让制度和电子集合竞价制度有机结合。一方面可防止交易双方操纵市场交易价格,另一方面可提升交易效率。继续完善做市商制度,从准入、监管、退出等多方面加强对做市商的管理,强化做市信息的披露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适当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降低投资者投资门槛,持续做好投资者管理,这是提高“新三板”挂牌公司交易活跃度和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的有效方法。

3.2 选择合理的并购支付方式

据前文分析,目前“新三板”企业并购支付方式主要采取现金支付和“股权+现金”的支付形式,不同支付方式各有利弊。针对并购方,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譹?訛自有资金、现金流、债务水平等;?譺?訛股东及管理层的持股比例、股价估值等;?譻?訛被并购方的规模、行业集中度等。

而被并购方,其首要考虑的因素如下:?譹?訛被并购企业股东及管理层的诉求;?譺?訛并购方支付价格、支付方式;?譻?訛并购方股价等。

除此以外,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的成熟程度也会直接影响并购支付方式。因此,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是并购活动中交易双方博弈的结果,笔者主张具有互补的企业通过并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3.3 提高并购质量,注重绩效水平

为提高并购质量,提升绩效水平,“新三板”企业并购应注重全流程管理,从并购对象的选择,到标的企业的评价,以及收购实施过程到并购后企业的整合,都要加强管理。

(1)在选择并购标的的过程中,要立足于企业本身的发展规划。在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时,选择股权集中还是分散的企业,应依据具体需求和产业整合需求,避免盲目性。

(2)优质的标的企业应具有合理的估值空间,需要拥有良好的经营能力、稳定的营业利润及高科技含量的技术。上市公司应根据不同的并购目的确定并购方式,进行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后选择并购方式。

(3)并购后,并购双方应求同存异,需要充分融合企业文化,以发挥并购效益。尽快调整标的公司,使之与公司的管理理念达到统一,将并购的协同效应、互补效应充分发挥,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王珂朦.我国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欠缺的成因与对策分析[J].商业会计,2017(14):67-70.

[2]熊三炉.我国新三板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12(21):34-37.

[3]吴中超,靳静.我国新三板市场发展现状、趋势与监管[J].现代经济探讨,2017(1):49-54.

[责任编辑:邓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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