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
3月19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实施《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18年版),明确了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17个食品品种。
据悉,合肥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品种有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酒类;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合肥市食藥监局介绍,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简单、质量控制能力较弱、违法成本相对较低,难以保障这些较高风险食品的质量安全。明确禁止小作坊生产这些高风险食品,可有效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