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虹
摘 要: 明代贵州建省,产生了贵州第一代乡贤,其中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乡贤,在数量与社会声誉方面多有特色,成为贵州乡贤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清时期,黔东南乡贤参与了本区域内各种类型学校的建设,尤其在民间乡村教育中做出了重大贡献。黔东南民间乡村教育活动中,乡贤因其身份与地位,在身体力行、审时度势、获取政策支持、筹措资金与捐资助学等四个方面,为乡村教育提供了强大支持。
关键词: 乡贤;明清时期教育; 黔东南民族地区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615(2018)06-0118-07
DOI:10.15958/j.cnki.jywhlt.2018.06.023
一、乡贤,贵州乡贤的产生及黔东南乡贤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是国家对那些有威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官员过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如刘知几有言“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乡贤身份与一个更通用的表述——绅士或者乡绅基本同义。绅士或者乡绅是指“官僚离职退休居乡(当然居城也可),以至未任官前的称呼。”这些特征后来费孝通伸展为“学者-官员”,而且学是有智与识的知识分子。他们即便出仕为官,“服务于政府并代表政府行使各种职责,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在原籍仍然是绅士,他们的职官提高了他们作为绅士的权威。”元明以来,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社会贤达,被百姓口碑邻里旌表者也称乡贤。这样,乡贤不仅是功成名就归故里的官绅,还有乡里中德行高尚、深通六艺的有学问的士子。他们形成广大的乡绅阶层,是在礼制、司法、经济等方面与普通民众(庶民)不同的具有特权的“一乡之望”。
作為“一乡之望”的乡贤,往往又是治理基层社会的中坚力量。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权力运作,一般而言“中央政府派遣的官员都停止在县上”[]]53,即当今中外学者对中国传统政治的研究中所谓“皇权不下县”概念的共识。故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基石的乡贤或乡绅,曾承担了县乡间从事于赈灾、治安、教育、文化等事业。因此,乡贤或乡绅在乡村发挥作用是多重的,本文所关注的乡贤,更多是这些有学问的士子对民间乡村教育所做出的贡献。
成为乡贤的途径有多种,但基本方式即是读书人——士子通过科举入仕而获得士绅资历,尤其是其中的进士出身者更是佼佼者。自隋唐科举兴起,今天贵州境内第一个士绅身份的乡贤已不可考,但第一个通过科举成进士者,是南宋嘉熙二年(1238年)出现在播州(今遵义)的冉从周。同样,宋元时期,有多少人通过科举而成为乡贤也不可考,但中进士者南宋有8人,元代1人,均出现在黔北播州。明正统四年(1439年)赤水卫(今毕节县)人张谏中进士,成为明代贵州进士科名第一人。
乡贤大都是科举制度的产物,而“科举必由学校”,即明太祖所谓“欲令人才一出于学校”。故了解乡贤的产生与生长,最好的方式即是了解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明代贵州学校分为官学与私学两大类,官学有司学、卫学、府学、私学或半官方的具有民间性质学校的有书院、社学、义学和各类塾学。他们都是贵州乡贤诞生的温床。明洪武到永乐年间在今贵州境内只有四大土司建有儒学,因而士子更多的源自于稍后建立的书院,如著名的文明书院,文明书院由学政毛科在原贵阳旧元府学旧址上改建而成,时“选聪俊幼生及各儒学生二百余人,择五经教读,六人分斋教诲。”继任者席书请王阳明到书院讲学,“择府州县子弟之优秀者礼之。”尽管明代多次对书院限制,兴衰不定,并先后四次禁毁书院,但嘉靖后贵州书院得到了一个发展时期的机会,且地方上书院大都是官督民办为主,或官绅合作集资兴建书院。如弘治元年1488年周瑛在兴隆卫(今黄平县)建立草庭书院、万历二十五年邹元标在都匀建南皋书院。自弘治元年(1488年)建立草庭书院到明末有书院26所,故明一代书院成为贵州读书人的向往及知识分子的摇篮,也成为诞生乡贤的渊薮。至清代贵州建有书院140所,明至清贵州有所谓“700进士,6000举人”之说。他们中的大多数学业于书院而成为遍及贵州的乡贤。
贵州黔东南地区在元时属思州土司属地辖地,永乐11年(1413年)贵州建省后,分置有思州府(今岑巩县)、镇远府、黎平府、新化府(宣德九年并入黎平府)、黄平州、麻哈州(今麻江县)。此外明王朝还在此置兴隆卫(今黄平旧州)、清平卫(今凯里)和偏桥卫(今施秉县)、镇远卫、清浪卫(今镇远清溪)、五开卫(今黎平县)、铜鼓卫(今锦屏县)等“五边卫”。黔东南乡贤最先来自于上述行政区域内所举办的各类型官私学校。元末思州宣慰司办有司学,于永乐五年(1407年)改成思州府学,黎平府、镇远府皆建设了府学;麻哈州、黄平州分别于弘治七年(1494年)和万历二十八年(1586年)建州学,万历二十五年(1397年)天柱建县,同时也设置县学;宣德九年(1434年)兴隆卫建儒学,为区域内最早卫学;成化十八年(1482年)和正德八年(1513年)偏桥卫与清平卫建卫学,随后清浪卫、五开卫、铜鼓卫也先后建卫学。一般而言卫学在黔东南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清平卫学“……由是弟子中有钱润者,首登云南辛酋乡试,其效可知矣。” 实际上,在黔东南各级官学未建之前,大都由家庭中有功名的私塾先生承担着社会上的知识传播与童生培养,嘉靖年间涌现出来的杰出乡贤周瑛、孙应鳌等大学者,无不从私墪中来。
黔东南乡贤在贵州社会发展中是一个不凡的群体。首先,在数量上是一个为数可观的群体。仅从乡贤群体中佼佼者进士出身而言,明代贵州进士99人,黔东南17人(参见表1),清代贵州进士610人,黔东南进士50人,在全省的地位除贵阳地区外居第二位。第二,在这些乡贤群体中,几乎是由黔东南苗疆童生中诞生。明代前期,贵州士子多由外省人附籍贵州考试,如成化八年(1472年)进士徐节,其先祖南直隶绩溪县(今安徽黄山市)人,曾祖洪武初谪戌贵州,徐节占籍贵州卫(贵阳)参与科考,此现象即使在黔东南也不例外,黔东南作为苗、侗民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明清时期各府县称之为苗疆地区,行政上是典型的土司地区,卫所也称之为“边卫”。正德辛未进士侯位,也是占籍思州府平溪卫儒生,侯位“江西永新县人,平溪姑无学,公寄学思州府,又为思州人。……正德辛未进士,初仕无锡,历兵部郎,山东参议,南京光禄寺卿,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嘉靖二十五年,太夫人百二岁卒,公请祭葬,庐墓所悬车十余年,杜门寡交即至戚。弗与家在平溪,徙辰州子孙仍居平溪。平溪建学实自公始,士至今德之。”而此时黔东南涌现出来的乡贤群体,基本上是本土培养出来的儒学士子,如周瑛(1429年—1502年),黄平兴隆卫籍,私塾受业,景泰五年(1454年)入京会试中进士,成为黔东南境内第一名进士。明清时期各地书院的开办培养了一批本土取得功名者:在施秉,自成化十八年(1482年)偏桥卫建儒学,到清末时,产生了4名进士、49名举人,159名贡生;在黄平,中进士者31人,举人251人;在清平,进士19人,举人者68人 。第三,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在全省及对国家产生了影响的士绅。孙应鳌(1527年—1587年)清平卫(今凯里)籍,早年受业于塾师周轩,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以儒士应乡试,中第一名荣登解元,三十一年(1552年)成进士选庶吉士,先后出任户部给事中、陕西提学副使、刑部右侍郎、南工部尚书、翰林庶吉士。孙应鳌功事与道德文章,名满天下,成就西南大儒,“授崇祀乡贤与蜀大儒祠”。陈尚象在其“南京工部尚书孙应鳌墓志铭”中,引楚人刘公伯燮“序”言:“河东而北,龙山而东,粤东而南,自今曰黔南以西,孙先生焉,吾道大明日中天矣!”
二、乡贤推动的民间乡村教育
明清时期的贵州教育,除官办儒学外就是书院,明清时期乡贤在贵州书院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明清不同时期官方对书院的关系时而紧密时而松懈,总体说是“官督绅办”的方式,乡绅贤明一般都参与到书院的建设中。从当今贵州所存书院史料《新建文明书院记》所载,一方面看到贵阳文明书院在贵州文教发展史上居功之伟,另一方面表明乡贤中许多人本身或者辞官后,成为书院的教授。
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在官学缺失的教育环境下,书院教育起到的作用则显得重要,并且乡贤在其中更起决定性作用。首先,乡贤大都积极致力于开办各种私学,可以说乡贤是推动民间教育的第一动力。上述黔东南黄平州乡贤周瑛,仕宦三十余年间先后历任刑部侍郎,临安、衡州太守,太仆卿,广东左参政,后出任广西右布政使。弘治元年(1488年)辞官回归黄平桑梓,返乡后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发展地方教育。一方面他捐资修建学宫,协助办兴隆卫学。另一方面亲自选址,在黄平州城北创办起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第一所书院——“草庭书院”,也是贵州历史上第二家书院,被时人誉为“气象宏远,规模广大,诚一方之伟观也。” 再如上述清平卫乡贤孙应鳌,仕途中每次回乡,留居乡间无不致力于振兴乡学,先后于庆隆三年(1569年),万历五年(1577年)在清平创建书院,分别建成“学孔精舍”与“山甫书院”;再如麻哈州宋儒,嘉靖元年(1522年)袭麻哈州土同知,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出任礼部主事,回乡后在贤昌雅里寨开馆教学。上述举学行为并非孤立事件,实际上是明清时期乡贤们的自觉行为。明清时期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乡贤参与或直接创办书院如表2-1所示。
其次,乡贤是民间乡学教师的基本构成。中国传统文化最为核心的一点是尊师重教,参建书院有很高的荣誉,故乡贤大都从事这一工作,并乐在其中讲学,黄平(兴隆卫)乡贤周瑛即在自己创建的草庭书院教学中渡过余生。在表1进士身份者中,大都在回乡后从事教育工作,其中施秉(偏桥卫)乡贤熊祥,40岁中进士,年近70回乡,仍然在乡聚徒授学。乡村教育大都由各时期的乡贤所推动。他们一方面传授知识,提高乡民文化知识,另一方面编制教材,探索适宜于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教育的教学方法,进而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一些人由此成为影响深远的教育家。其中如清平卫孙应鳌,回乡后收士子讲学与著书立说,写下了《教秦绪言》、《幽心瑶草》、《与楚侗论师道书》等著述,既是乡学所用教材,又成就了自己的学术经典。持续的乡村书院讲学一方面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教育教学传统,更重要的是还起到推广教化的社会作用,在传授知识之时“亦与朱、周夫子同永久而不泯焉”,乡贤们的宗儒学,躬身实踐的道德文章,培养起乡村道德风尚。
如果说书院教育还时不时的带着点官办色彩的话,那么,社学、义学以及私塾则是教育体系中的私学部分,而在黔东南教育史上,视设于各乡的社学、义学为书院的支流,在于以补书院之不足。在民间乡村教育中,私学则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尤其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更为突出,形成了社学、义学、私塾金字塔形的乡村教育结构,这个结构的底层就是私塾,他们基本承担起本地区教育的基础作用。
明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命天下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家子弟”。按明制乡里每五十家设社学一所。至弘治十八年(1505年)仅在贵州卫(今贵阳)建有社学24处,近700生童入学。在黔东南天柱县,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建兴文社学、钟鼓洞社学。清沿袭明制,各地均兴建社学,仅黎平府沿亮江两岸就建有数所社学。社学与书院最大不同之处在于,社学更重于启蒙教育的层次,故办学更贴近于乡村基层;生活在广大村社里的广大秀才及生员等“未入仕”乡贤下层,因熟知本乡民风社情,往往成为社学教育的倡导者、组织者与教师,如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创办的黎平县竹坪大寨社学,就是由乡贤吴唐应首倡,现存一块“破天荒碑”记载了竹坪乡社学肇始的过程:
地名曰竹,继之以平。夫竹得平,必挺然殊茂,文秀蔚起。居此馆者,亦应如斯也。己已年于舌耕此,见人民殷富,子弟明敏,爰将向来文风询诸父老,每以鲜识诗书为辞。因谓之曰:乡学未立,专业无所,竹犹未得其平,故无斐然之盛,如竹箭之有筠也。父老然之。是岁季冬,鸠工集木于寨之北,建树房屋树橼,傍山而居,义取诸静,离寨独处,业取诸专。又有小溪旋绕左右,足以洗濯心胸,洵读书之佳境也。而今后,俾第子皆造焉。肄业有所,竹果得平,猗猗之美,未必不以此举卜之也。居此馆者,共勉乎哉。
由“破天荒碑”记载可见,乡贤吴唐应有感于虽然乡民生活宽裕,但地方缺失诗书礼义,文化落后,切盼通过办学以期“文秀蔚起”。立志在乡创办学堂,该社学自创办起,乡童入学绵延不断,直至民国时期,前后有文秀才、生员等29人于学堂任教。
明代隆庆年间镇远府就有义学。明代黔东南地区义学尚见记载的先后有黄平州、麻哈州、思州府、天柱县、黎平府。清初政府鼓励在苗疆办学。雍正改土归流后,到乾隆早期,清廷多次强调设立义学的重要性,“训诲新附苗民子弟,实为整励苗疆之要务”。咸同之后巡抚林肇元上《下游苗疆新办苗弁、义学疏》提出“苗疆初定、应办善后各事如苗弁、义学、屯田,为风俗学校防御攸关,均属当务之急”;时入黔的湖南道员陈宝箴也上《代办苗疆善后事宜》疏,提出“欲永结苗患,必先化苗为汉,除令剃发缴械外,欲令其习礼教,知正朔,先自读书能汉语始。”鼓励乡贤在苗疆兴办民族教育:“募能汉苗语言而知书者数十人为教习,或一大寨或数小寨设一义学”,“使苗族子弟如学读书习汉语,年长者家隙时也令学汉语”。同治十一年(1855年)清廷又下达苗疆善后事宜上谕,明确规定建立学校[11]89~93由此乡贤们在苗疆各厅开办义学。清一代贵州有义学301所,在黔东南地区,雍正时新置清江厅至咸丰光时已办有义学至少7所,黎平府城内就有义学10所。
民间还有大量私塾。时人读书,大致都经历了幼年私塾、县学、府学或者书院授学的过程。私塾称谓不一,有家塾、设馆、众馆、义馆等多种名称。据载明洪武四年黎平府偶里乡就开办有私塾,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时偶里乡有文昌学馆等私塾17所。仅天柱县有私塾200多所,学生4000余人;锦屏有私塾111所,学生千余人,塾师多为举人、秀才等中下层乡贤,也有回乡进士、著名学者设馆授徒。黄平县杨再先献家为馆,子弟考中生员、举人后又代为塾师,成为黄平著名的私塾。矢志教育的乡贤,在基层办学大都志向远大,致力于将学校越办越好,提高乡村塾学层次。咸丰年间开泰县人(今锦屏县)石国华,求学时在黎阳书院师从胡长新,后在古州司东高(今黎平县孟彦镇大稼乡)高孙村开馆私塾。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冬天,又联合潭溪司(今锦屏县新化镇)古桥寨塾师欧永深一起,在黎平城办振文义学,俗称“苗书院”,宣统三年1909年为第二高等堂。
三、乡贤兴学活动的特征
在乡间从事兴学教育的乡贤群体,虽然大都是普通的或一生未曾入流的各种生员,但不乏出仕为官的回乡士绅,其中还有官至督抚或司职六部上层品官。前者长期留居乡间,他們是乡村儒学的化身与文化知识的杰出代表,也是一方道德力量的楷模,在终身矢志于本土社会建设中,他们的学识与人格魅力,使之更有坚韧不拔的砥砺办学志向;后者在长期的仕宦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阅历,建立起各种政治关系,由于有着浓重乡邦情怀,回乡后便可利用自己的社会经验与政治资源,在为乡邦教育兴学竭尽全力时,表现了更突出的主动性、建设性。因此,乡贤的兴学活动不仅有着浓厚的人格品性的色彩特征,更有着浓厚的社会性特征。这些特征在民间乡村教育活动中做出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乡贤的阅历与智识,使之在面对复杂政治局面时,往往能够审时度势,做出明智选择。黔东南社学与义学的创建,就受益于乡贤间的智慧与胆识。乾隆十六年(1751年)贵州布政使温福条上《黔省应行更复各事宜》,称“苗地遍立社学,无知愚苗开其智巧,必将奸作百出”,建议将已办的社学和义学“徐行裁汰”。清廷准议,命“应将苗疆所设各社师已满三年者均以无成淘汰,未满三年者届期亦以无成发回,渐次裁撒。”这一政策对于刚经历了“改土归流”而新建的清江厅来说,显然影响到社学与义学的存亡与发展。出于对振兴文教的责任心,竟然在官府压缩义学的教育政策下,仍然“顶风”创办义学,如清江厅柳义学。
乡贤熟知本乡社情民情,面对复杂的政治社会环境多有切身体会,无不为改善本乡社会落后面貌谋略出路与措施,其中教育可以改善村民的政治地位,竹坪大寨社学的举办即是这一政治思考的结果。竹坪大寨位于黎平府南部,距府城40公里,由于“山高皇帝远”的政治环境,往往成为政治监督的失控区,胥吏常常利用特权鱼肉当地村民。竹坪大寨乡贤吴唐应,虽然痛感胥吏通过征收税粮鱼肉乡民的恶行,又苦于乡民缺少知识文化而无力控官的迥况,为此首倡在乡举办学校,期望一方面通过教育培养提高乡民文化知识,一方面可以通过文化知识来捍卫自己的政治利益。于是协商寨中各房族头人,达成创办社学的共识,在嘉庆十四年聘请潭溪乡贤杨映云到社学任教,聚徒授课,这所辐射四邻乡寨的竹坪社学,终有清一代就有9名生童考取文秀才。当地村民为缅怀吴唐应办学“以破天荒”的创举,在乡为他铭石竖碑立传。
振兴文教的责任心使乡贤们更多地是向政府表达合理意愿,争取合理的待遇。上述竹坪社学办学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适逢所属黎平府三年一次的乡试人才选拔,在全府16名乡额中,规定“城内一半,城外一半”。吴唐应等认为名额划定有严重歧视城外“苗民”之嫌,遂联合各地款首坚决抵制,拒绝应试,联名要求黎平知府将乡试名额与皇粮缴纳比例挂钩,考虑到乡试任务与皇粮缴纳任务的必须完成,黎平知府不得不将乡试名额分配改为“择优录取” 。
第二,乡贤为官的经历与社会阅历,赋予了自身较为显著的政治地位,便他们更易于与官府建立密切的关系,交道地方官员,并利用这一政治资源为举办学校提供有利条件。首先,绅与官本身同体。绅是在野的官,官是在朝的绅,政治生理同体的身份,兴学活动中大都有超凡的信心与魅力,易于为乡邦教育赢得巨大社会声誉。乡贤周瑛与兴隆卫学指挥使狄俊、经历李文祥气息相通,一方面他们两次共同兴建卫学,另一方面周瑛自主创办草庭书院,草庭书院在贵州明代书院建设中,赢得“气象宏远,规模广大,诚一方之伟观也”的盛赞。正德四年周瑛子周希明主讲草庭书院时,鉴于书院巨大社会声誉,谪戌贵州的王阳明也乐于留居草庭书院,传业讲道数日。其次,乡绅与官方联系促进乡学的发展。官绅交谊对于学校的发展,尤其在初创时期得到了官方支持。刑部观政邹元标,因张居正事惹祸谪戌贵州都匀卫,与麻哈州居乡官宦艾事蕃、艾士美弟兄交好,留下了“携手同登第一峰,共开眼界荡心胸,归来把酒酕陶醉,忘却江山几万重”的友谊篇章。友情所致,邹元标曾到麻哈州初创的静晖寺讲学六年。偏桥岁贡生李嵩山,隆庆年间出任江西泰和县教谕时识拔郭子璋,后回乡聚族授教。万历年间郭子璋巡抚贵州十年,得益于李嵩山与郭子璋师生之谊,郭子璋多次听取李嵩山合理建议,如罢盐监,打通诸葛洞三重险滩,河运到黄平旧州,更为偏桥办学提供帮助。其三,由于官绅气息相通,申请政府支持显得更为便利。麻哈州艾茂(1722年-1800年)乾隆十六年辛未科进士,出任国史馆编修。乾隆二十二年辞官曾在贵山书院任教九年,与学政洪亮吉相谊,后回乡一边著述开馆授学,得到洪亮吉的肯定与赞许。黎平县胡长兴(1818年--1884年)曾是郑珍在古州厅榕城书院任职时的士子,人品学识深得郑珍赏识,在至巡抚贺长龄信中说“此子如不废学,将作黔东鸡冠,惟得此一士,是当告语尔。”胡长兴道光二十六年中举(1846年),次年中进士,立志返乡致力于振兴乡邦教育,出任黎平府黎阳书院山长,因其与各级官员的关系,使其在教育实践中得到许多支持。咸丰元年胡林翼出任黎平府,与胡长兴关系交好,都“本诗书为治术”的观念,气息相通。胡长兴被胡林翼誉为“流风善政,在黔南者卓然可传”,胡长兴为黎阳书院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书院得到 “肆业助以膏火,人人争自濯磨,士气为之一振”的称誉。
第三,清代书院多为官办或“官督绅办”,除政府拔给经费外,筹错资金主要由官绅捐建,捐款与捐田收取地租维持教学活动。如道光年间贵州巡抚贺长龄写有《士民捐建书院疏》中讲到“黔地苦文教未兴,或数厅县无一义塾”,并报请清廷予以奖励:“经臣批查查议……定例凡士民人等捐修公所实于地方有裨益者,由督抚县提;捐银千两以上请旨建坊;不及千两者交地方官给匾如有应行旌表而情愿议叙者,由部核议。”为此自捐年俸及养廉银,士民涌捐银11831两。张瑛出任兴义府知府期间,写有《请变通书院详情文》士绅“劝捐”书院30887两。在黔东南地区,黎平府乡贤张应诏是康熙二十一年中举,曾出任两淮盐运使、鸿胪寺少卿,雍正时告老回乡,在隆里所重建龙标书院,将秘书所藏图书60余种2370多卷全部捐书院。镇远乡贤谭均培,同治元年中进士,官至江苏巡抚,回乡将家藏4000余两银子书籍捐书院16[32]。黔东南捐资助学者除在职官员外,身份为进士、举人等出身乡贤居多。表2中各时期书院,有记载由乡贤出资捐资兴建的至少有半数以上。黄平新州人朱定元(1688年--1758年),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中举,到雍正五年(1727年)间都在家乡辟龙渊书院讲学十四年。乾隆五年(1740年)官至山东巡抚,后至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后回乡时购置十几挑书回乡讲学,乾隆为此书学馆名“敕书楼”。乾隆时在清江厅创办义学,就是由生员、监生 、,国学等身份乡贤首倡并捐资。清江厅柳霁书院也是乾隆时由乡贤倡办,捐资者中,化首绝大多数是有功名的知识分子,其中有贡生、监生、廪生、生员14人。在其他捐献者280人中,有贡生6人、监生8人、廪生4人、生员11人、文童 2人。其中监生吴昌璧家族,捐献银两田亩折合白银共计3364.4两。在经济欠发达的黔东南“苗疆”腹地,真可谓慷慨壮举。
第四,乡贤是乡村道德力量的化身与知识的杰出代表,他们对乡村建设有着天然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因而在兴學造福一方时,往往是世代上下几辈皆从事乡村教育。下面是明、清时期矢志于民间乡村教育的黔东南部份“教育世家”兴学事迹。黄平兴隆卫家自周瑛创办草庭书院,其子希默、希谦,孙竽、笈,曾孙良卿三代人举于乡试,三代人也都传承周瑛书院薪火,在乡传业授道;五开卫乡贤龙氏家族,龙起福黎科府学,弟龙起雷万历十七年进士,官至大理寺评事,侄龙作霖万历三十七年酉科解元,家族成员出仕为官或不仕,但回乡后皆为家乡教育作出了贡献;黎平府何腾蛟家族,祖父何志清,嘉庆时贡生,开县主簿,嘉靖年间捐资建校,父何东风万历时期的贡生,曾任楚雄府兴州学正,回乡后办“西岩精舍”书院;黄平王枟康熙三年(1664年)进士,其祖父拔贡、父廪生,康熙二十六年中举,三十六年进士,曾孙培元道光庚子科举人,玄孙已酉科举人,六代来孙炳坤光绪壬午科举人,侄伟士乾隆辛未进士、修士乾隆已本解元,侄孙孚镛乾隆丙午进士;另有两人分别为乾隆道光时举人,计七代人在乡从事教育活动。“教育世家”承载了民间乡村教育,使之薪火不灭,成为了乡村教育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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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广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