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 张守志
摘 要 高校加强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是推动学校落实党的先进性的进程。高校的二级学院在实施纪检监察具体的工作中存在队伍建设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本文认为要提高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强化监督体制变革,实现监督全覆盖,推动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工作的落实。
关键词 高校 二级学院 纪检监察
作者简介:刘艳、张守志,延边大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8.2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明确地意识到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随即将“全面从严治党”列入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中。对于高校纪委来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是顺应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抓好纪检监察工作。高校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二级管理体制逐步深化,这就使得二级学院成为高校反腐工作的监督责任主体。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提高执纪监督队伍专业水平,实现责任监督全覆盖成为解决高校二级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问题所在。
一、进一步推进高校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高校的二级学院中设立纪检监察部门,是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和反腐工作的重要举措,其作为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监督主体,对于推动高校依法办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主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高等人才培养的投入逐年增加,这使得高校的自主权增大,由此产生的高校贪腐案件,不仅影响高校本身的教育教学,而且大大降低了高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同级党委的执纪监督责任主体,其工作有利于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助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由于了解同级党委的各项工作,所以能够监督同级党委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执行上级党委及学校各项决议和要求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及时解决违反规定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甚至不落实等情况。高校二级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学校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推动高校依法办学的有效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在高等教育中,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应该作为高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维护高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并不断推动高等教育制度化,法制化进程。二级管理部门是贯彻落实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力量,其学院负责人在人事招聘,财务审批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决策权,这需要上级纪委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使得学院负责人行使的权力透明其公正。加强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使同级党委依法定程序办事,有助于避免基层腐败情况的发生,有利于推进高校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的进程。
二、高校二级学院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随着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二级学院作为建设和发展的基层单位,其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但纪检监察制度的滞后易引发廉政危机。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完善
一些高校整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尽人意。学校领导并没有足够意识到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能结合二级学院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及时并有效地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从而使二级学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失去方向。高校二级学院领导更多的重心放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在管理体制中所起到的作用没有足够的认识,权力运行缺乏日常的监督。二级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没有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组织机构建设不够完整,从而不能实质有效地开展工作。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是对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二级学院的实际事务就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其参与的事务涉及到的重点领域多,所需要监督检查的项目多,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不能有效地传达并执行学校相关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二)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
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议,未能开展经常性,主动性检查,一般以临时性质的年底考核和专项事务检查为主,长期缺乏日常监察管理制度,容易产生权力不受控的现象,从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权威,二级学院的严谨的治学氛围会受到严重的冲击。学校并没有明确指定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成员的权责,使其权力范围有限,有时无法达到监管的需要。学校管理制度在逐步建设中,二级学院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完善,在这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提出议题后,不能更广泛地征求意见,沟通讨论也不够充分,从而导致决定事务的随意性较大。
(三)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级学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院長,但与学校签订责任书的是党委书记,这就导致二级学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责任空挡,使得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都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就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责任交叉。由于学校职能部门与各个二级学院的工作性质不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很难按照统一标准来进行考核。学校没有对二级学院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程度有具体要求,所以学院没有将其列入学院的日常工作中,也很少有人追究因为没有履行党风廉政的责任。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对于二级学院的纪检组织而言,是自身角色定位不明,依然保持传统的职能观念,未能依照现实情况而进行转变;对于组织本身或者个人,担责意识不够强烈,缺乏深入谋划和主动作为。
三、加强高校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路径探究
随着新形势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改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范围不断扩大,进而监督难度增强,这使得二级学院纪检监察的工作迎来新挑战。学校纪委明确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权责,加强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其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也是推动高校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托。
(一)完善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高校应当明确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权责,其成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力量。在二级学院这样的基层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人员聘用的过程,教授委员会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学校纪委应督促二级学院完善其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可以由学院党委委员同级行政副职担任,纪检监察员由各党总支书记担任。二级学院应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其纪检监察职责的定位,按时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汇报工作。二级学院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员都应在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专职负责学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参与党组织和行政的工作分工,由學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管理,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参与党组和行政领导会议,对于学院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学校文件和会议的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完善二级学院监督检查制度
随着高校教育管理的改革,二级学院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和范围都明显加大,二级学院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少,整体力量相对薄弱,与此同时,二级学院进行自我管理的要求日渐增强,如果机制不完善,信息不公开,决议不公正,这会使得廉政风险加大。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构建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检查力度,有利于提高二级学院决策的质量,有利于规范领导权力的行使,确保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其职责定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开展反腐工作,围绕监督执纪进行问责,全面提高责任人的履职能力。二级学院党委既是行使权力的主体,也是执行监督检查的主体,起着双重作用,更应该发挥日常监督管理职能。
(三)切实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在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二级学院发挥其主体作用,第一责任人是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二级学院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一起部署,要明确实施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要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宣传教育,廉政风险防范,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学校负责人与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二级学院负责人再与领导班子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其在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中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岗位廉政责任。完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反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加强对关键岗位和腐败易发生环节的制度建设,明确廉政防控措施,从源头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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