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也受到“全民网络时代的到来”、“国家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等多维因素的影响,面临着新形势的考验。本文提出在新时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去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 民用 爆炸物品 安全监管
作者简介:李润武,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民爆监管民警。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8.200
一、新时期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出现的新问题
(一)违法犯罪人员获取民用爆物品由原来的购买普通民用爆炸物品成品转为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006年前,全国基本由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单位将民爆物品销售给矿山,矿山有自己的爆破队进行爆破作业,从事爆破的人员隶属矿山,但缺乏监管,经常发生私藏民爆物品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的情况。2006年后,全国推广组建专业的爆破公司,其公司运输民爆物品到矿山进行爆破作业,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隶属爆破公司,不和矿山发生经济往来,大量杜绝了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失。近10年以来,专业爆破公司的管理日趋规范,基本不发生流失爆炸物品情况。一些想获取民爆物品从事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就开始寻找其它渠道获取爆炸物品,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很容易做成爆炸物品,而且品种多,分布广,监管薄弱,这样就出现了很多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制作爆炸物从事违法犯罪的案件。
(二)违法犯罪人员获取民用爆物品由網下转为网上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上购买爆炸物品变得非常简单,不仅可以买卖成品,还可以通过网络传授制作技术。这样不仅价格低廉,而且双方不用见面,互相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彼此用个网名就完成了交易,在网上“打一枪换个地方”,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巨大阻碍。
(三)违法犯罪人员使用的民用爆物品由传统的民用爆物品转为新型多样的爆炸物品
近几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查获了多起使用新型爆炸物进行矿山开采的案例,有用二氧化碳压缩气体的、有用液化气钢瓶的、还有用农用复合肥的等等。这些物品通过违法人员的加工完全可以将矿山炸开,但公安机关提取物品去做鉴定的时候,鉴定结果都不是爆炸物品,最后无法处理这些人员,有的案件只能依非法采矿等其他罪名开展侦查,侦办难度大,造成公安机关打击这方面犯罪很被动。
(四)合法民用爆炸物品作业单位操作不规范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2018年4月10日23时50分许,陕西祥盛民爆公司(爆破作业单位)因雷管、炸药同车运输发生爆炸,造成7人失踪,19人受伤;2018年6月5日,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爆破作业单位)在辽宁思山岭铁矿因违规操作,炸药、雷管混装吊运下井导致发生爆炸,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10人受伤。以上两家爆破作业单位都是多年的合法的民爆从业单位,但都因违规操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暴露出了很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值得深思。
二、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出现的新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高额利益驱动
随着环保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量矿山停止生产,造成矿产资源价格大幅提升,合法矿山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规生产,非法矿山也伺机而动,通过非法生产牟利暴利。民爆物品做为开采矿石的重要工具,通过合法途径搞不到,有些人就铤而走险,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甚至制贩民爆物品,为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二)源头管控不到位
从目前看,随着民爆物品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危爆物品管理的难点主要聚集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控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不住管不好,就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2017年3月25日,内蒙古土右旗“3·25”爆炸事故主要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为了非法采矿,通过化工、农贸市场购买硝酸铵复合肥、氯酸钾等原材料私制爆炸物品,并将600多公斤炸药藏匿在租用的小区车库里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5人受伤。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从上述案件看,公安机关在易制爆原材料的源头管控环节存在薄弱方面和一些突出问题。
(三)网上贩卖问题突出,但发现、打击跟不上
从爆炸案和公安机关近几年查获的网上购买爆炸物品案件看,淘宝网上卖家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成品的情况普遍存在,个人只要有需要随时可以在网上订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成品。而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公安机关的发现和打击能力还很欠缺,不能在新形势下通过大数据对这类犯罪进行网上跟踪研判并发出预警,进行有效打击这种犯罪。经费少、技术差等多种原因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对网上涉爆犯罪的特点及规律缺乏分析研究,对涉爆重点人员轨迹预警缺乏信息化手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防范打击工作的被动。
(四)合法爆破作业单位的涉爆人员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单调乏味,容易产生松懈和侥幸心理,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个工人干同样一样工作时间长了,就会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能够驾驭这项工作,产生自大或侥幸心理,产生松懈思想。这种“温床”心态,容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2018年发生在陕西和辽宁的爆炸案正是因为这个不起眼的且老生常谈的“炸药和雷管不能混装”的小问题,毁了几十个幸福的家庭。由此可见,需要时刻警惕,保证大家的安全。
三、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合法单位民爆物品管理不出问题
1.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民爆从业单位主体安全责任意识。通过观看民爆物品警示教育片、召开培训会、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对民爆从业单位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不断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让其熟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有效发现消除隐患,切实看好人、管住物。通过对民爆从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提升安全作业能力。这项工作最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如遇重大节日或国家重大活动,增加一次,只有通过长期不间断的教化,才能深入人心,使其“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养成好习惯,保证长治久安。
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监管。实现民爆储存库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与监管单位联网,平时,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对储存库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管民警每半月和重大节日前均要深入民爆物品储存库对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协防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改仓库安全隐患,确保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
3.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环节的技术监控。所有民爆运输车均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车载监控系统,并与110指挥中心和监管单位联网,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平台随时掌握每辆车轨迹和现实状况,一旦发生问题系统即时进行报警,确保运输环节安全。
4.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管。一方面,加大人力投入,最好保证每个爆破现场有监管民警或辅警在场,如果警力达不到,要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率要达到70%以上。另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投入,在现场安装取景范围大、分辨率高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监管单位联网,监管民警可以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通过严查严处体现法律的威慑,倒逼民爆物品从业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
(二)形成联合作战机制,对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化巡逻查控
会同国土、安监等部门深入非法矿点和违法生产矿山开展排查,同步深化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突出查漏堵漏,坚决遏制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弃院落、废旧厂房、养殖场等可能进行私藏私制民爆物品的地方高密度进行排查,压榨非法制贩空间,确保阵地安全。会同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卡对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进行盘查,查缴民爆物品。
(三)补齐短板,加强易制爆原材料的源头管控工作
对所有可能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上门排查,全面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易制爆从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备案制度,严防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人员手中。建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尽快参照民爆物品的管理模式进行管控或纳入民爆物品进行管理。
(四)动态监控,强化涉爆重点人管理
要发动派出所社区民警、治保会、治安协管员、治安耳目等基层力量,多渠道、多方位获取涉爆重点人员“吃、住、行、消”等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判、拓展研判,不断提升动态管控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同时逐人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其现实表现、经济状况、交往关系、通信交通工具等情况,实现动态目标管控。
(五)追根溯源,斩断网络制贩民爆物品利益链条
一是发挥网络监管部门的优势,加强对搜索引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军事论坛、狩猎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网上重点空间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涉爆交易线索,强化网上摸排,及时落地查人。二是全面盯住重点人员,对涉爆、涉恐、涉黑人员,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进行逐人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分类实施管控,及时发现可疑线索。三是加强对寄递物流业的管控,利用邮检、技侦抽检等手段积极发现涉爆线索,并做好线索移交工作。四是对已破涉爆案件,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查明来源,做到打掉一个,牵出一片,彻底摧毁利益链条。
(六)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严打新型爆炸物犯罪
对查获的新型爆炸物如二氧化碳压缩气体等,按照原来的办案方法,鉴定结果不是爆炸物,虽然能将矿山炸开还是不能处理犯罪分子。这造成了实际情况和现有法律的不符,建议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爆炸物制作方法进行侦查实验,如能达到爆炸效果,进一步做爆炸物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依据鉴定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改变以往的用非爆炸物将矿山炸开但无法处理的旧观念。
(七)加强宣传奖励和查控力度,从快从重查处涉爆案件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危爆宣传。常年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村喇叭广播、摆放宣传站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危爆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私藏爆炸物品的严重违法性和现实危害性,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民爆物品的意识。二是制定了适合本地的《群众举报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兑现奖金。通过奖励,鼓励群众主动上交家中遗留或私藏的各类民爆物品,积极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只要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涉爆违法犯罪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无处藏身,最后只能束手就擒。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与网安、安监、国土、工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动态掌握违法犯罪行为的轨迹,多方取证,深度经营,联合执法,最终实现对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总之,民用爆物品监管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位监管民警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换取社会的安定。
參考文献:
[1]夏吉春. 河南九部门联合开展易制爆危化品专项整治.人民公安报.2017-08-0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