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向聚类算法的高校办学自主权研究热点分析

2018-09-06 10:51陈伟峰

陈伟峰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福建 泉州 362000)

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历经40多年,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自主办学体系,近几年来一直是专家学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产生了大量成果。目前,尚未有学者从文献计量学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学中的双向聚类算法,从文献和关键词两个维度进行双向聚类,分析高校办学自主权的研究热点及其趋势,总结归纳目前高校办学自主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期为相关领域研究提供参考。

双向聚类算法(Biclustering)相对于传统聚类算法的优势在于,通过数据矩阵中的行、列二维双向网格聚类,有效解决了数据挖掘中全局信息表征不明显、无法准确反映和不当丢失局部信息特别是高维空间价值信息的瓶颈,提高了文献计量的信效度。双向聚类算法自2000年发端,发展迅猛,目前已有大量高效度、高信度的模型和算法,成为数据挖掘领域发展重要趋势之一。

1.数据与方法

1.1检索策略

登录CNKI,选择“高级检索”方式,以“高校办学自主权”或“大学办学自主权”或“高校自主权”或“大学自主权”或“高校用人主体自主权” 或“大学用人主体自主权”为主题检索词进行模糊检索(检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

1.2文献纳入标准

①研究主题与办学自主权相关;②排除会议报道、会议论文、征文通知及学术交流通告、小发明、专利、报纸等无关文献和重复文献;③排除无关键词无作者的文献。

1.3 研究过程与方法

根据纳入排除标准,对 1778篇初步检索文献进行精简,得出有效文献1476篇。利用CNKI“文献输出”功能,导出保存作者信息、内容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信息。通过书目共现分析系统BICOMB对导出的数据进行词频统计。为解决关键词标引“泛义”现象,对同义或基本近义的关键词进行合并。将高频关键词利用软件R生成词篇矩阵,将词篇矩阵导入至gCLUTO软件进行双向聚类分析,生成可视化矩阵图(图1)和山峰图(图2)。用软件R做关键词共现矩阵,导入UCINET,构建共词聚类网络。

2.结果与分析

2.1文献的外部特征

2.1.1发文量

按照本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划分,发文量呈阶段上升趋势(表1),2015年发文129篇为发文高峰。

表1 各阶段发文量一览表

2.1.2 核心作者发表文献情况

1476篇文献共有作者1627名,文献合作度为1.102(1627/1476)。根据公式M≈0.749(N max)1/2确定核心作者(注:M为文献数量,N max为最高产作者文献数9),M=0.749×91/2公式计算可得,M=2.247≈2,即本研究中作者发文数≥2篇的为核心作者,该对象数量为184名,文献总量450篇,人均值2.446。

2.2 文献的内部情况

2.2.1 高频关键词筛选。

通过关键词频次累计统计发现,当关键词出现频次大于10时,关键词分布趋于稳定,因此取10为高频词阈值,即保留出现频次>10的关键词,共59个。

表2 关键词一览表(频次>10)

2.2.2双向聚类分析结果

表3 5-way clustering

(1)聚类数据的产生:将词篇矩阵导入gCLUTO软件,用重复二分法作双向聚类分析,生成相似性指标数据(表3)。

指标解释:Cluster ,类群;Size,聚类对象数量。ISim,类内平均相似度;ISdev,类内平均相似度标准差;ESim,类间平均相似度;ESdev,类间相似度标准差。聚类效果取决于ISim 值(越高效果越好)和ESim 值(越低效果越好)。

(2)可视化:根据聚类分析结果生成可视化矩阵图(图1)和山峰图(图2)。

图1双向聚类可视化矩阵图

在可视化矩阵图中,每一行代表一个高频关键词,每一列代表一篇文献,矩阵中的红色表示该高频词出现在对应文献中,词与词之间的距离反映了他们的亲疏关系。

图2双向聚类可视化山峰图

图2中5座山峰区位分布独立性明显。山峰图从更为直观形象的角度反映双向聚类的效果。

(3)分析结果:

山峰图中,体积和Size值成正比;峰顶的颜色深度和ISdev值成反比;高度和ISim值成正比。

在可视化山峰图中,第一聚类(Clutster 0),体积最小,高度最高,峰顶颜色最深,说明聚类内部关键词数量最少,研究主题最集中,关键词相似性最高。这一聚类研究主题是从政府职能改革的角度分析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方面的问题。自1985年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在专业建设领域放权给高校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了高校专业设置及调整权,计划经济色彩浓厚。1998年,专业设置自主权获得《高等教育法》立法确权后,首先在本科高校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产生了“高校申报-主管部门审批-教育部备案”和部分双一流高校“学校自主设置-教育部备案”模式,[1]实现了从有限自主权向完全自主权进化发展。[2]但从总体看,当前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及调整权落实状况并不乐观,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简政放权不够充分、高校内部学科专业治理能力不足、社会市场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在湖南省开展的调查中,有42.6%的人认为高校专业设置受到过多的行政管控。[3]政府、高校、社会三者如何正确站位是“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亟需解决的问题。高校专业设置权,是包含了高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干预调控权、社会对高校政府监督权三者权利的有机统一体。政府放权需建立在高校具备成熟的学科专业内部治理体系基础上,有制衡、有监督的高校专业设置权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加快所管辖高校内部学科专业治理能力考核评价,加大放权力度,弱化微观管理。其次,高校应该加强自身学科专业治理能力建设和社会市场需求调研,提升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的水平。再者,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第三方组织监督评价政府决策和高校专业建设的机制。

第二聚类(Clutster 1),体积适中,高度仅次于Clutster 0,峰顶颜色较浅,说明聚类内部关键词数量中等,研究主题相对集中,关键词广度比较一般。这一聚类研究主题是本科高校自主招生、人才选拔及其相关配套政策问题。1998年,《高等教育法》从“量”的维度确定了高校招生自主权,但“质”的维度并无法律确权,且“量”权依然需要通过行政审批实现。2003年,教育部率先在22所部属高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 2010年,部分985高校组建自主招生考试联盟,这些动作却没有推动高校办学自主权进程,反而引起了关于公平性的争议,失去管理与监督的高校自主招生选拔渠道窄化、优质人才垄断竞争等问题与改革初衷相去甚远。当前,落实招生自主权的主要瓶颈在于招生标准权制定主体厘定、高校内部权力制衡机制、体制外监管等方面。[4]在具体实践中,高考脱离了主体属性,背负了本不应该具备的社会功能,导致改革步履维艰。而自主招生改革除了受到普遍诟病,有限的招生自主权也常难得到有力保障。[5]高校自主招生权具备行政职能(如发放学历学位证书)与自治管理双重属性,落实高校自主招生权,既要强化立法保障与司法监督的刚性原则,也要督促高校提升内部管理自觉与约束。

第三聚类(Clutster 2),体积较小,高度最低,峰顶颜色最浅,说明聚类内部关键词数量较少,研究主题最分散,关键词相似性最差。该聚类研究主题是高校内部结构治理与规范。研究发现,当前高校内部结构存在行政权力泛化、越位现象,表现为党委与行政权责主体边界不清、学术与行政边界模糊、学术人员缺位、监督权弱化等问题。[6]导致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主义的基本逻辑缺失。[7]必须建立完善学术制度(权力)为核心的高校内部管理结构,提高高校自我内部约束和发展能力,从内部依法管理创新打好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8]同时,建立自主权运行的监督机制。[9]另外,1995年《教育法》对高校章程的定义不够明确,导致后续一系列下位法对章程也只能进行笼统表述。原本应作为高校内部落实办学自主权最高法律依据的高校章程,实际上进入了看似有法可依、实际上无处着手的困境。

第四聚类(Clutster 3),体积适中,高度较低,峰顶颜色较浅,说明该聚类内部关键词数量居中,研究主题较分散,关键词相似性较差。该聚类研究主题是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问题。研究发现,改革历史上去行政化的一系列政策成效并不明显,存在权责不清、设计缺陷、配套不足等问题,[10]导致高校管理具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具体表现在价值愿景、内部治理与评价体系等领域。[11]从高校内部管理看,高校内部去行政化改革以及对外摆脱行政管理的积极主动性不足,这源于高校内部认知约束与制度累积效应。[12]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最主要瓶颈在于高校法人制度立法缺失,在高校法人性质定位、政府与高校权力边界等不清晰的情况下,落实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无从谈起。[13]

第五聚类(Clutster 4),体积较小,高度较低,峰顶颜色适中,说明该聚类内部关键词数量较少,研究主题分散,关键词相似性一般。该聚类研究主题是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相关问题。研究发现,与部属高校相比,地方高校办学招生、专业设置、教学等多种自主权受到明显压缩,与“放管服”意见还存在较大差距。[14]这源于以地方财政为主的地方高校,一方面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体现地方政府的办学意图,另一方面其办学历史普遍不长,整体治校理教水平相对薄弱,容易进入“一放就乱”的困局,导致提高地方政府与高校的管理成本和声誉成本。

3.结论

从高校办学自主权外部环境看,纵向管理方面,部属高校、双一流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情况优于地方高校,主要源于政策资源的区别或是不公平分配,虽然也有高校内部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量,但下一步如何整合平衡政策资源,不让同一部《高等教育法》在不同高校有不同解读实践,从平等与法治的高度保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立法行政部门与高校应思考解决的重点问题。地理分布方面,相对于中西部高校,东部沿海地区高校自主权改革措施多,成效较明显。高校属性方面,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高于公办高校。

从高校自主权研究主题热度和成熟度看,专业、招生、内部治理、去行政化、地方高校自主权等五个维度是当前整个学术界最为关注的热点。针对专业设置权、自主招生权等领域的问题,国家政策及时作了改革跟进,学界形成了较为普遍的共识。高校内部结构治理、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保障落实等领域系统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研究方向较为分散,普遍认同的权威观点较少,仅有1篇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相关学术成果刊登在CSSCI期刊。①高校内部结构治理中,对于校长产生制、建立学术权力为核心的管理机制等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方式与渠道有待进一步挖掘。同时,部分自主权研究存在空白点或者滞后性,如针对国际交流合作自主权仍缺乏系统的研究论述,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改善高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运用经济杠杆调动教科研积极性的研究滞后。

对于如何保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学术界基本趋于三点意见:一是完善法律保障,特别是要抓紧修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上位法,具体厘定界清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法人、高校章程等概念的性质、功能、权力边界。二是高校要提升去行政化、自主权意识,改革内部制度和管理体制,实现各主体权责统一。三是建立完善高校外部的约束监督机制。

注释:

① 参见孙卫华,许庆豫:《差异与比较: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思考——兼析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现状》,《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