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麟,韦宇宁,胡海菲,韩朝霖,李熹微,陈俊广
(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1)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将大学生纳入医保范围,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1-3]。该政策旨在为大学生建立和完善适应大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合理规避在校期间疾病风险。本研究以广西医科大学学生为对象,调查分析了大学生对现行社会医疗保障政策的了解情况及影响大学生参保行为的原因,为促进大学生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2017年3-5月,采取整群抽样法从广西医科大学在校大学生中抽取不同学历层次、年级的30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37 份,有效问卷 221份,有效率为93.2 %。
通过搜索相关文献和咨询专家后自行编制了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②大学生对现行医保政策的知晓度;③大学生参保情况;④大学生对现行医保政策的满意度;⑤大学生对现行医保存在问题的建议。
采用描述性统计和定量分析方法来处理所收集到的数据。数据统计运用SPSS 17.0,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校验水平α=0.05,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98.6%的学生认为现行医保政策作用十分重要,84.2%的学生认为现行医保政策对其有影响,52.9%的学生对医保政策持乐观态度,见表1。询问调查对象是否了解现行社会医保政策,71.5%的学生回答不了解,其中76.9%的农村学生和61.5%的城镇学生表示不了解,其差异经统计学分析有意义(χ2=5.861,P=0.015);44.7%的研究生、73.7%的本科生、88.3%的专科生表示不了解,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5.196,P<0.001)。
调查显示:共有83.3%的大学生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其中29.9%的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2.9%的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0.50%的学生参加了其他商业保险;有16.7%的学生未参保。
在参保意愿的调查中,仅有15%的学生是自愿参保,57%的学生是家长决定参保的,25%的学生是受学校影响,2%的是从众心理,1%的学生受其他因素影响。
“年缴费标准过高,报销比例及上限低”“报销流程复杂”分别在未参保原因中占2.7%、2.4%,对学生参保有着较大影响,见表2。
表1 大学生对现行医保政策整体认知度调查情况
表2 大学生未参保原因情况调查
在愿意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调查中,50%以上的学生认为大学生个人所承担费用比例应在20%以下,见图1。
图1 大学生愿意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
大部分学生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表示满意,但有25.8%的学生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人员表示不满意,见表3。
表3 大学生满意度情况 %
结果显示,98.6%的大学生认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十分必要,然而对于自己目前所享受的社会医疗保障政策,71.5%的学生表示不了解,与国内学者刘影[4]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表明虽然学生们很认可社保政策的重要性,但实际对政策的具体情况认知度不高,结合调查的数据分析,发现可能有以下原因:①与家庭所在地有关。比较城镇大学生和农村大学生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情况发现,城镇学生对社保政策的了解程度较高,可能与不同地域的学生在接收信息的便利程度上有差异,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现行社保政策城乡差异问题仍然存在。②与学历有关。对比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三组数据发现,学历水平对社保政策的了解程度有所影响,学历越高的学生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情况越好,可能与高学历的学生能了解到的相关医保政策的信息比较多,以及医科大的研究生在实习或科研中可以直接接触到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有关。
调查中有84.2%的学生认为社会医疗保障政策具有一定影响,且参保率达到92.8%,仅有16人未参加任何保险,说明大学生有较高的参保意识。但从参保原因分析,仅有15%的学生是自愿参保,绝大部分学生是在家长及学校决定和督促下进行的投保,甚至有部分同学参保是受从众心理影响。
3.2.1 健康因素
大学生作为年轻的群体,其身体素质较高,据表3统计,在未参保学生中仍有部分学生认为自身身体条件良好无需参保。然而,自20世纪以来,我国大学生身体素质开始下滑,每年休学退学人数大约有16万人,并以每年0.75%的速度增长,其中因病退学休学人数占75%左右[5]。因此,部分大学生可能高估了自己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不能认清参保重要性。
3.2.2 农村学生重复参保现象
调查显示,有半数学生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大学生医保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项目。项目组对10位农村籍学生进行访谈,得知其对大学生医保所属范围以及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区别并不明确,且对自身参保权益了解甚少。所以,如何协调农村学生在新农合与大学生医保的取舍问题、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学生的基本参保权益等问题都有待考虑。
3.2.3 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宣传不到位
1.5%的学生因为学校宣传不到位而不知如何参保,25%的学生表示是由学校统一组织,由此可见学校对学生参保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宣传的不到位会影响到学生的参保意愿。
3.2.4 患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待提高
有超过50%的被调查大学生认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但目前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情况是,大学生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支付45%;意外伤害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0%,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待遇规定进行结算并按比例支付[6]。说明大学生患病报销比例确实不高,且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费用才可以报销,而住院治疗费用的报销却没有明确比例范围。
3.2.5 医院服务满意度不高
学生对于校医院服务人员的满意度持一般认可居多,但仍有25.8%的学生不满意。虽然大医院门诊挂号排队用时过长,容易耽误就诊且医疗费用较高,但大多数学生即使生小病也不会首选校医院或校医务室,一方面是其设施设备差,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医疗技术水平较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是目前在校学生人数日益增长,由疾病、运动损伤等导致的健康问题多样化,普通高校的校医务室用药价格虽然不高但是种类偏少,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导致学生满意度偏低。
结果显示,有43.4%的学生对参保持观望态度,有1.4%的学生对社会医疗保障政策持悲观态度。由此,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障政策的问题。
政府出台大学生医保政策的目的是保障大学生医疗健康,而政策的贯彻落实主要靠高校的宣传动员。建议高校可设立一个专门的大学生医保服务中心,专业老师主导,学生竞聘参与工作,在全面了解大学生对医疗保障政策的需求的同时,担负起日常宣传医保知识的重任,有助于大学生更全面认识医保的重要性。每学年该服务中心应组织全校所有学生进行统一宣导,强化大学生参保意识,在自愿原则下促进更多学生购买。
此外,政府应实时关注参保动向,财政资金持续投入,加大参保补助,实现学生医疗费用由三方共担的转变、学生大病医疗经费向可控性的转变、学生住院医疗以社会保障为主的转变,从而增强学生对政府社保政策的信任感以及大学生对社保政策的参与度。
4.2.1 解决农村户籍大学生重复参保的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已经购买了新农合保险,再购买城镇医疗保险会增加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2017年广西城乡医保整合正式实施,将新农合归入社会保险部门统一办理[7]。政府应尽快推出实施方案,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保险,让购买新农合的农村户籍大学生享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致的医保待遇,从而减少地域差异,并从经济方面降低大学生参保压力,逐步杜绝大学生“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以此提高大学生特别是农村大学生的参保意愿。
4.2.2 提高贫困大学生的参保意愿
从2009年正式实施大学生医保政策至今,残疾家庭和低保家庭的在校生享有免缴费用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但部分贫困学生因为既不是来自低保家庭,也非重度残疾,而不能被划入免缴范围,最后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而不能参保[8]。为此,建议学校可从贫困生补助基金中拿出部分经费来解决贫困生参保问题,同时政府也应对高校中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也给予适当的减免政策。
“多支柱” 是指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具有三重保障。该模式是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相结合的全新理念,同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创建省级高校医疗互助模式[9]。三者保险范围不同,保险特点也不同,但出发点都是保障个体健康,可允许报销领域交叉,总体报销比例的增加可以起到全面保险的作用。在满足大学生基本经济支出的情况下,鼓励学生同时参加社会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政府对此可给予适当补贴,让大学生享受更为全面的医疗保障。
理赔手续复杂和服务质量受到质疑是造成高校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障政策不积极的影响因素之一。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医保服务体系,使理赔手续尽可能方便快捷。对于在异地实习或假期异地就医的大学生理赔可延长时间期限,允许在7天内回到高校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另一方面,可在本省选择部分城市试行大学生异地办理医保理赔手续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