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策初探

2018-09-04 10:02李玉波
文科爱好者·教育教学版 2018年1期
关键词:综合治理对策

李玉波

【摘 要】基层工作的最前沿在村这一级,它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第一道防线。当前村级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矛盾纠纷排调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开展。本文分析了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矛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村级矛盾;排查调处;综合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70(2018)05-0011-02

帮助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否扎实开展村级综合治理基础工作,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关键性作用[1]。基层工作的最前沿在村这一级,它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当前村级综合治理工作,尤其是矛盾纠纷排查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开展。

一、矛盾纠纷排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性

很少有村干部去学习、研究矛盾纠纷排查这方面的知识,不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全凭经验、凭直观、凭感觉排查,用什么样的手段,走怎样的渠道,从哪些方面、抓哪些重点全然无计划、无预案。村干部限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限制,加之民情复杂,村干部做工作时还仅限于发动亲朋好友,导致部分边缘化的人群在排查时被忽略。

(二)缺乏主动性

调查发现,村干部平时与村民接触,常常在自己的管辖区转,但很少有人会主动了解、调查矛盾纠纷隐患等潜在问题。一般情况就是矛盾已经暴露了,才算排查出来。同时,村委班子大都各司其职,缺乏合作精神,没有团队意识。

(三)缺乏畅通性

现代通讯发达,按理信息应该是更畅通,但因机制等多方面原因,一些村级矛盾隐患往往是组不报村、村不报乡镇,村组、村委、乡镇三者之间不能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高效传递。甚至有一些村民已经跑到市里上访,一些村干部还蒙在鼓里,浑然不觉,完全失去了为党委、政府传递信息、掌控局面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了上级综治部门的主观愿望。

二、调处矛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调处不规范

村级调解普遍存在重结果、轻调解程序,以口头方式为主,无调解协议,无调解笔录资料,有的存在着适用法律、责任确定、赔偿金额等方面准确的现象。

(二)立场不正确

村干部参与矛盾调处,思想有些狭隘,尤其是调处一些涉及经济赔偿的矛盾纠纷,一门心思地站在本村村民一方投机抬价,甚至做“两面”派,暗中操纵村民,缺乏公正立场,缺乏大局意识,导致一些原本容易处置的矛盾增大调处难度。

(三)骨干分子控制不住

通常情况下,集体访、重大矛盾纠纷、突发群体事件背后都有骨干分子,对那些骨干分子,村干部心里明白但缺乏足够证据来证明,缺乏足够能力来控制。面对一些“急、大、难”矛盾因无法控制骨干分子,使之处置起来难以为继。

(四)理解认识不深入

部分村干部思想上有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但对上级文件精神理解认识不深、不透,落实不到位,缺乏稳稳的大局意识,对矛盾纠纷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敏感性、政治性,导致工作不主动[2]。思想比较狭隘,认为是村民选举出来的干部,凡事要对村民“负责”。遇事总是从个人或部分人经济利益出发,对自己或是和自己有关系的人有利的就维护,不利的就袖手旁观,甚至是幕后指使,推波助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培训,着力解决村干部思想认识问题

实际上,受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乡镇综治办基本上是无能力完成大规模,经常性村级综治工作人员培训的。所以,市级综治组织要承担起对村级的免费教育培训,并且要制定实用的培训计划。村级综治工作教育培训对象应该是村支书、村主任、治保主任、调委主任,有条件的扩充至村民小组长;不仅要单一全员培训教育,而且还要实行轮训,开展提高培训。通过培训教育至少要解决村干部三方面问题:一是全局意识。使村干部能站在大局、全局的高度,真正认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能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与构建公平正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防止片面追求对村民负责,防止对复杂矛盾缺乏敏感性,缺乏危机感。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心和能力。使村干部对矛盾纠纷不放任自流、不敷衍塞责、不互相推诿、不隐瞒不报、不错失解决问题的良机。三是主动建立并逐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档案。尤其对一些重大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完善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和调解 协议,定期对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跟踪回访,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反弹现象发生。

(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着力解决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网络问题

一是要规范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对村级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素质、业务工作、制度建设、装备要求等方面进行完善,通过努力基本实现村级调委组织、人员、场所、报酬“四落实”。二是完善矛盾排查调处网络。进一步推进市、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真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网络链,使排查出来的矛盾能迅速传递上来,使矛盾调解发挥“兵团作战”的合力,提高矛盾调处效果,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根本目标。

(三)加强村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是建立村级综治经费保障制度。相关权威部门要出台制度、政策,对村级综治矛盾纠纷排调稳定经费作出硬性规定。分流一部分经费作为村级矛盾纠纷排调经费,其经费应在市综治办监管下使用,这既可防止经费滥用,又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3]。二是实行村级矛盾纠纷排调奖励制度。提高村级矛盾排查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键是结合纠纷排查时效和调处难易程度进行奖励。如设立矛盾纠纷隐患、重大事件排查报告奖励,按报送时效与矛盾性质相结合进行奖励。设立调解案件奖励资金,将矛盾纠纷的难易度与矛盾双方对矛盾调处的满意度结合起来进行奖励,对成效显著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年终表彰和奖励。三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按矛盾纠纷性质、程度、复杂性等方面因素分别建立村支书、村主任、调委会主任的包案制度,做到包力量组织、包情况调查、包处理措施、包结果反馈,一包到底。四是完善矛盾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应建立每周村级矛盾排调例会,村干部养成定期一起例会、汇总情况的习惯,在例会上各自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筛选出一时难以防范、调处或单靠村级无法调处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上报,要求上级部门协助解决。

(四)加强村级平安创建,不断促进村级综治工作形成维稳合力

对那些达标申报、评比合格的村,要加大表彰力度,重金奖励,大力宣传。不仅要让村干部、村民对评为平安村有荣誉感,而且要让其得到实惠。要把矛盾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矛盾不激化的目标列为平安村创建的重要標准之一,以此充分调动村级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开展平安村的创建工作。第一年创建被评为平安村的村委会,次年要实行保平安村的创建,对保住平安村荣誉的村委会同样予以奖励,不断用动态管理促进村级平安,创建更深方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兰德刚. 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策探讨[J]. 领导科学论坛, 2012(4).

[2] 常克云.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爆发的原因及对策[J].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4(3).

[3] 卿红. 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对策创新[J]. 领导科学, 2011(1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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