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雨婷 耿若诗 沈俞含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也持续上升,因此对于个人而言,为了使自身利益更大化,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很有必要,本文具体分析职工工资的发放形式和年终奖的纳税筹划,通过简单的数学模型得出具体筹划方案。
关键词:纳税筹划 职工工资 发放形式 年终奖
一、引言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何合理避税、节税是每个职工关心的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个人的收入进行事先筹划和管理,不仅能减轻职工个人税收负担,增加职工实际收入,还能形成薪酬激励效应,利于企业留住人才。
二、职工工资税收筹划
职工工资发放主要有货币化(现金、实物等)、福利化、股票期权激励等三种形式,发放形式不同,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因此,如何发放工资对职工应纳税额的多少有着重大影响。
(一)职工工资货币化的税收筹划
笔者建议根据以往工作业绩完成规律,将绩效工资分成三至四个层次,对大部分可以完成的部分,各月均衡发放;对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均衡发放;对完成较为困难的部分,可以考虑按照考核期限和考核结果集中发放,但所占的比重应加以控制。这样操作使各月工资基本保持均衡,均衡发放并不一定要求每月工资绝对额相等,而是尽可能使每月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相等,避免工资的非均衡化使得税率上升,从而达到税后收益的最大化。
(二)职工工资福利化的税收筹划
工资福利化是指企业为员工确定适当的而不是较高的名义工资,然后以税法允许的各种福利补贴的方式保证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福利包括以下两种:
1.法定福利。法定福利主要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此,企業可以充分利用该项税收政策,在限额标准内为职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这样使员工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名义工资降低,其应纳税额大大降低。
2.企业福利。
企业福利一般表现为实物形式补贴或变相的其他福利安排及多方位的保障,通过降低员工的生活成本及税收成本,提高员工实际收入。企业安排福利要注意免税福利费的界限,首先,不能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向职工个人支付各种补贴、补助;其次,要避免采用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股票期权激励的税收筹划
我国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应使自身满足实行该递延纳税政策的符合条件,尽量选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使员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此外,个人可以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正确选择行权及转让时机,降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三、年终奖税收筹划
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可以看出,虽然年终奖先除以12再确定适用税率,但是只扣除了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因此在对年终奖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实际上只有1个月适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
从第一级应纳税额到第二级应纳税额,中间不是连续的,而是断裂的,直接从540跳到了1695,税负跳跃式上升。当企业发放18000元的年终奖,职工应纳税额为540元,而当企业发放18001元的年终奖,职工应纳税额为1695.1元,年终奖多发1元,纳税多交1155.1元,实际收入反而减少了1155.1元从而造成税负增长速度大于收入增长速度,会出现获得奖金多反而收入少的情形,经过测算年终奖收入增长幅度低于税负增长幅度的范围(年终奖无效区)。因此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应尽量避开年终奖无效区,若年终奖恰好处于无效区,可以将该部分奖金以工资薪金或其他形式发放,规避年总奖金的超额负担。
四、工资薪金与年终奖的匹配
总的来说,在职工薪资纳税筹划中,一是税率就低不就高,使月工资额和年终奖尽量满足低税率的界点;二是避开年终奖无效区,这样才能合理避税。
当年总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时,优先将月度工资收入里平均;当总收入在60000-78000时,优先将月度工资收入固定为5000元,剩余收入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以此类推,测算出下表的具体筹划方法:
参考文献:
[1] 胡志华,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之友[J],2018(10),145-150.
[2] 李宽,企业职工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D],2014.
[3] 王金霞,苏杨,公司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注册税务师[J],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