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2018-08-31 06:24甘晓莹
新西部 2018年7期
关键词:青海省青海文化产业

青海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潜力大、前景好。“十三五”时期,青海文化产业发展要从文化资源、文化人才、创新创意、政策保障、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进度;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研判形势,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证文化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要实施有效举措,全面推进任务落实,紧紧抓住重点,推动文化产业取得新突破;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加值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惠民生、增就业、扩消费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重要途径,也是促进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十二五”时期,青海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从1.66%上升到2.27%,文化及相关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3亿元,同比增长87%。“十三五”开局之年,青海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6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2.48%,文化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近年来青海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改革与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成为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最主要动力,连接内地、西亚地区的交通体系的不断完善,刺激了青海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各地各部门推进重点文化行業发展、发挥产业资金引导作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不断推动文化产业向纵深发展。

(一)总体规模稳步扩大

青海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1年的29.45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63.77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从1.81%上升到2.48%。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热情持续活跃(见下图)。自2017年起,青海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五年注资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发展重点文化产业领域、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培育各类文化市场主体等十个方面,并设立了总规模为20亿的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资金将主要投向青海省内工艺美术、演艺娱乐、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计划到2020年,青海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以上,占青海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以上,文化企业上市公司实现零突破,培育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超过100家,推动文化产业成为青海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二)产业集聚效益初显

近年来,青海省重点通过政策扶持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加强人才培养等措施,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计划将在“十三五”期间打造河湟、热贡、三江源、青海湖以及昆仑文化在内的“一核五区”文化产业集聚区。截至目前,文化部门在青海共设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黄南藏族自治州)、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果洛藏族自治州)以及藏族文化(玉树藏族自治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使青海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居中国首位,并初步形成了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黄南州形成了唐卡、泥塑、堆绣、石雕等为主体的热贡文化产业集聚区,海南藏族自治州形成了藏绣、民族服饰为主体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海北藏族自治州形成了以门源百里花海、王洛宾音乐体验基地、达玉民俗村等为主题的环湖文化旅游集聚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当地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形成了富有区域特色的昆仑文化、格萨尔文化和康巴文化产业集聚区。

(三)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青海省成功举办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协同发展论坛,来自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陕西、西藏6省(区)文化部门及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近150人参加论坛,专家、学者及相关负责人,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融合与创新,推进业态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多角度、多层级探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问题。黄南藏族自治州有着“热贡艺术之乡”的美称,也是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文化遗产最为集中、文化旅游资源最具多样性的地区之一,该地区也成为2017年青海省惟一入选的第一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黄南州政府完成《黄南州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协调省财政连续两年共安排1000万元试点经费,黄南州两次在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并获得文化部25万元的补助经费,黄南州也将在试点时间期限两年内通过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通过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可持续和可促进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州经济实现转型升级,以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并带动旅游、住宿、交通等相关领域的消费。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规划的17个文化产业项目,累计投入资金达20多个亿,文化企业由最初的926户增加至现在的1591户,从业人员从3万人增加至4.4万人,部分文化产业集聚区初具规模。2016年,青海省藏区文化产业销售收入达15.4亿元,保持了20%的高速增长。

(四)文化产品“走出去”步伐加快

近年来,文化产业走出去效果明显,省内文化企业参加深圳、北京等地文博会,文化产品销售实现增长,展品包括唐卡、堆绣、银铜器、掐丝画、绒毛画、藏绣、石艺画、陨石工艺品、藏黑陶、氆氇绣、桃花玉雕、盐雕、藏饰品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在展览会热销,推动文化产业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跨区域合作与交流。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8年,青海省已连续参加12届深圳文博会,共组织400余家(次)文化企业参展。通过文博会平台,不仅展示宣传了青海的特色文化产品,而且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据统计,近三年,累计销售额达1000余万元,订货金额达6000余万元。尤其是2016年,编制了《青海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册》,并通过搭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举办了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签约会,签订招商引资项目7个,签约金额7.33亿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组织参加文博会、“青洽会”、藏毯节藏文化艺术、文化产品交易会等展览,为文化企业搭建特色文化产品宣传推介、交流交易平台,文化产品已经在国内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国内外客商和青海多家文化企业都建立了长期合作,产品还远销美国、瑞典、意大利、蒙古、印度等国家。

(五)举办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举办2017青海文化旅游节特色文化产品展和首届青海省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举办青海特色文化产品展,共展出特色文化产品精品500余件,内容囊括唐卡、藏绣、绒毛画、昆仑玉雕、金银铜器等40多种。展览精品之多、品种之全、层次之高为历年之最。整个展期,累计参观人数达到2万多人次。举办了首届青海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与相关部门共征集400余件作品报名参赛,经过初审、专家组初评、复评和组委会审定等程序,最终评出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2个、优秀奖38个以及入围作品129个,有效激发了社会创意创新活力。通过积极宣传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和本土优秀创意设计人才与相关制造、推广企业对接,集中展示获奖作品,促进大赛成果转化落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激励青海文化产业企业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市场。

(六)政策利好驱动发展

2017年发布的“中国西部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榜单中,青海省文化产业综合指数、文化产业影响力指数、文化产业驱动力指数均排在西部省市前十位,其中文化产业驱动力指数跃居西部省份第二位,其次分别是内蒙古、陕西、广西。产业驱动力反映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体现了政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态度和力度。近三年来,随着青海省各地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的优化,文化产业驱动力指数在西部省市中一直占据前三的位置。2016年,青海首次召开全省文化产业促进大会,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给予财税、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2017年,青海省政府设立20亿元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促进全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联合省委宣传部、财政厅、发改委等九部门举办了首届全省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浓厚氛围。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青海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特点

(一)文化法人单位平稳发展

2016年,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亮点纷呈。在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持续发力下,青海省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9家,比上年增加4家,其中文化制造业增加3家,文化服务业增加1家。实现营业收入176.70亿元,比上年增长40.7%;营业利润达到5.69亿元。青海省限额以上文化企业快速成长,限额以下文化及其相关法人单位保持平稳发展,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带动经济效益提升的同时,在吸纳就业方面也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文化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青海省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3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6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5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8个。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青海省相关部门已经在全省79家3A级以上景区实现非遗、书籍、演艺的全覆盖,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中全面推广。各地相继开工建设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包括黄南热贡、格萨尔(果洛)、藏族文化(玉树)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等一大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利用项目,它们已经或正在成为“大美青海”新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拉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另外,青海省连续举办了十五届环湖赛,以及“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等六大国际品牌赛事,使青海体育赛事的影响力已经超出体育的范畴,成为体育与文化、旅游、生态等紧密结合的产物;尤其是2016年环湖赛的现场观众接近320万人次,为西寧、天水、银川三个举办地城市相关行业带来1.82亿元的直接消费和接近4亿元的消费拉动,为三个举办地城市带来1.37亿元的体育产业直接消费,从而使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在融合发展中达到互促共赢,产生叠加放大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互惠共赢。

(三)文化产业六成行业收入增长

2016年,青海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十大行业中,六成的行业收入呈现增长态势,其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营业收入成倍增长拉动作用最为明显,实现营业收入36.84亿元,比上年增长7.8倍,其次分别是文化用品的生产业实现营业收入57.20亿元,增长41.0%;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业实现营业收入6.22亿元,增长27.5%。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工艺美术品生产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有待激发。值得注意的是,以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为代表的传统行业呈现负增长的同时,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新兴行业也为负增长态势。截至2017年初,全省文化企业达6090家,通过政府引导,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载体能级不断提升

2017年,青海省文化产业“十三五”规划的25个重点项目,已有22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成功举办首届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青海省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文化旅游企业。“十三五”以来,签订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11个,签约金额11.45亿元。先后实施了西宁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尖扎文化创意产业园、热贡艺术文化产业园、茶卡“天空之镜”特色文化产业园 、玉树康巴藏文化产业园等21个文化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5亿元。2017年,青海省13个项目获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390万元,引导撬动社会投资10.6亿元。另外,青海省的十大国际品牌赛事、国际藏毯节、青洽会、FIRST青年电影节以及各类品牌活动,为青海提升地域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提供了重要的载体。

青海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上下五千年积淀了醇厚的中国文化,其中民族文化更是耀眼的一部分。青海多民族聚居,文化特色鲜明,做好做强少数民族的文化产业,是青海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契机。因此,特色文化产业在民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一是文化产业可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随着改革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化,人们对文化功能定位的认识大大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文化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整合文化资源发挥服务效益,多方协作扩大产业优势,青海省各市县州努力推进文化资源的整合,提升青海形象,促进文化与经济融合共进。

二是青海拥有极为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这些民族文化资源,不仅保证了文化的沿续,又增加了收入,促进了经济增长。实践证明,从最直接的文化旅游,到相关文化产品的衍生开发,都有着一个潜在的大市场。

三是青海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亟需找到一条迅速发展的出路来改善人民生活。而相对于工业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非民族地区而言,文化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对优势资源。更重要的是,这些资源在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被充分开发,也就是说,还没有形成一种产业。而只有形成产业,尤其是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才能实现做大做强,达到发展经济的目标。因此,青海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实施“文化+民族”战略赋予了独特的天然优势,发展特色民族文化产业,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绿色发展,是青海顺利实现“三区”建设的必然选择。

四是文化产业在少数民族地区完全可以作为支柱产业、主体产业来发展。文化产业是无污染、可持续的绿色产业,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符合中央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青海,经济发展水平低,亟需找到一个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带动自身发展,而文化产业无疑是最佳选择。

五是文化产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作用越来越凸显,不仅能直接创造大量的经济价值,增加就业,创造税收,对整个社会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带动作用,而且还让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了解青海各少数民族的历史与生产生活方式,对青海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

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虽然青海省文化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较为明显,但也存在制约文化产业持续性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文化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

青海省文化产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分散且规模较小,文化企业大多以中小微企业及家庭作坊、个体经营户为主。由于小微文化企业生产文化产品的财力物力有限,所以文化产品普遍存在制作周期长、成本高、销量不大等制约因素,使得文化产业的效益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在打造“一地一品牌”的同时,缺乏规模大、品牌响、实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龙头企业集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化企业、产品、品牌有限,并未能发挥大型文化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现有的产业园区虽已建成,但产生的实际效益仍需观望。文化产业行业结构布局不合理。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十个行业中,仍然有四成的行业营业收入呈现负增长态势,其中包括文化专用设备生产、新聞出版发行、文化信息传输服务及文化艺术服务等行业。

(二)文化创新能力不足

青海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对文化资源挖掘深度不够、文化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对文化产品服务的开发仍然停留在低水平、高分散、缺乏竞争的阶段,表现在对产业链、价值链优化程度不够,无论在产业规模、资金投入还是产品研发、市场需求等方面,都不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力。文化产品缺乏设计感,未能将功能性和美学融为一体的产品呈现在市场上,随处可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仍然是传统型的。对优秀文化作品、文化精品的创新开发力度不够,缺乏有影响力的特色文化品牌和产品,缺少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的产品,文化企业仍停留在传统产品的生产上,导致消费群体面不广,产品档次不高,品牌特色不鲜明,市场发展空间受限。由于创新发展意识不强和创意设计能力不足,短期内很难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三)文化产业各类人才紧缺

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之所以停留在初级阶段,最重要的原因是文化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文化产业领域人才匮乏的矛盾极为突出。文化产业发展目前缺乏的不是资金和资源,而是人才供应严重不足。青海亟需各类高端复合型人才,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理念到实践的所有环节都缺乏领军人才、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高端文化产业管理人才。这不仅影响文化企业管理和市场开拓,更限制了新生传承力量重要作用的发挥。这些人才只靠单一的本土培养人才渠道是无法快速实现的,而在各地加入“抢人(才)”大战的阶段,青海仍然没有更有力的留住人才或者引进人才的举措,阻碍了文化产业向纵深发展。

(四)文化经济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

虽然国家和省上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逐渐加强,出台了一系列助力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但政策落实的过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未能更好地引导产业发展。对于中小微文化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来说,仍然缺乏金融机构的有效支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鼓励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但缺乏对其从业人员的实操培训,对带头人和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配套服务和设施有待完善。从每年年度发布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及与省统计局对接核实的情况看,青海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未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口径、调查方法等确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进一步推动青海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8年,青海将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项目投资工作、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工作和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化消费提升行动。因此,针对未来发展的方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在政府引导基础上,加大市场主体参与力度,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政府参与过多,产业开发市场化、商业化程度不够等问题。落实国家支持西部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政策,重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注重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落实文化人才引进等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通过优秀文化作品、文化精品的品牌化,提升文化产业高度、精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产品、产业的带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科学界定省、市(州)级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按照文化产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市州力争年内实现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另外,强化研发设计、信息技术、商务咨询等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中的难题。

(二)培育和壮大各类市场主体

深入挖掘青海特色文化内涵,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的文化产品,培育一批能产生广泛影响的品牌企业和文化名品。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等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发挥重点项目在扩大特色文化产业总体规模、提升产品整体层次上的引领作用,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三)大力培育文化产业新型业态

当前,已进入知识经济和网络时代,要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必须立足于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需要,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网络等最新传播方式为主导,以文化艺术与经济、科技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创意设计、动漫研发制作、影视剧创作、版权贸易等创意产业类别,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科技含量。大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加快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

(四)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积极挖掘青海優秀文化资源,以昆仑文化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文化为主题,精心打造特色文化系列品牌,通过产业化方式,提升青海优秀文化辐射力与竞争力,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低俗化现象。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以生态观光旅游、特色餐饮服务、文化旅游演出、民俗展览展示、文化产品生产销售为内容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大文化创意融合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信息、制造、建筑、旅游、农业、体育、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大文化产品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通过绩效评估,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投入产出比低下问题。积极构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政策体系,即着重解决青海省文化产业如何从依赖低成本劳动力的发展模式向培育核心创新能力转型升级的问题。着力构建创新型文化产业集群,聚合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促进资源集聚和产业要素的合理流动,不断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提升青海文化产业的技术层次和创新能力。

(五)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就要适应和引导文化消费发展趋势,推动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不断释放文化消费需求,挖掘文化消费潜力。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开展,不能局限于项目思维,而要有互联网平台思维。认识扩大文化消费对供给侧改革的作用,借助消费者的“用脚投票”机制引导供给侧改革,实现两侧发力。借助微信公众平台,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实现多层对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联互通互享。立足于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互联网+政府”的全新文化管理流程再造和管理结构创新。

作者简介

甘晓莹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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