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质量发展研究

2018-08-31 06:26阳,安
关键词:合作方比例数量

李 阳,安 岩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河北 石家庄 050061)

截至2016年底,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1 246个[1],合作办学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2]。当前共有266个研究生层次办学机构和项目(硕士层次为233个,博士层次为32个),尽管规模不大,但是属于国际高等教育高层面的教学与科研交流,在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3]。探讨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质量发展,对调整其发展方式,推动内涵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发展概况

(一)发展规模

合作办学发展初期,研究生层次办学数量所占比例相对较高,2003年之前,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发展数量占办学总数的1/3以上,即使在合作办学调整、整顿的2005—2010年期间,除2009年外均有研究生层次办学的发展。但2011年以来,本科层次办学逐渐成为合作办学发展的主力,2011—2013年期间,研究生层次办学发展数量为62个,占办学发展总数的13.36%。直至2014年,伴随合作办学进入质量提升新阶段[4],研究生层次办学数量比例近三年持续增长,2016年,研究生层次办学数量所占比例达到了27.9%。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已经成为推动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见图1)。

图1 全国本科及以上层次合作办学发展数量(单位:个)

(二)区域布局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区域布局方面,东部地区有198个,占全国总数的74.44%;西部地区34个,所占比例为12.78%;中部地区22个,所占比例为8.27%,东北地区12个,所占比例为4.51%,见图2所示。

图2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区域布局(单位:个)

笔者还统计了全国四个区域合作办学层次分布(见表1所示)。东部和西部地区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所占比例分别达到了31.88%和28.57%,而中部地区为9.6%,东北地区仅为4.33%。全国共有22个省份发展了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见表2所示),北京、上海、浙江等省份发展学数量较多,而多数省份研究生办学数量在10个以下。

表1 区域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层次分布比较(单位:个)

表2 各省份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数量(单位:个)

(三)专业布局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在专业设置方面范围较广,266个办学机构和项目涉及217个专业,其中开设专业数量在5个以上的有9个,见表3所示。其中数量最多的均为管理类相关专业,如工商管理(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和企业管理专业数量均超过10个。

表3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举办数量较多专业

统计还发现,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专业设置明显细化。例如,就教育学科门类而言,涉及到教育管理、教育行政学、教育领导学、国际高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咨询与治疗、职业技术教育等专业。此外,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中还出现一些交叉、综合专业学科,例如当代中国研究、工程技术与工业管理、国际关系与世界历史学、跨文化交流与国际创业、生物伦理学与科学政策、社会工作,等等。

二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质量发展分析

(一)举办者

统计显示,全国共有120所高校和3个研究机构开展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举办者中有53所高校是国家“211/985工程”重点高校,举办数量达到170个。重点高校举办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数量所占比例达到了66.17%。

研究统计了重点高校和地方高校发展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的数量分布情况(见图3所示)。数据显示,有5所重点高校举办数量为5个;有8所重点高校举办数量超过5个,其中1所重点高校举办数量超过10个。而地方院校发展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的数量均在3个以下。

图3 高校举办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数量分布(单位:个)

统计显示,当前重点高校是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发展的主体。举办5个以上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的高校,全部为国家“211/985工程”重点高校,办学数量前三甲分别为清华大学(14个)、上海交通大学(10个)和浙江大学(9个),整体上看,举办数量多少与其举办高校综合实力高低大体上成正相关(见表4)。

表4 举办研究生层次合作办的高校

(二)合作者

统计显示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189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前来举办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就国别(地区)分布而言,合作者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国家和香港等地区,具体分布见表5统计。

表5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者国别或地区分布(单位:个)

就合作数量而言,合作较多的高校依次为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香港大学、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美国纽约大学,上述8所院校前来合作举办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数量均超过4个,其余高校合作举办数量集中在1-3个。

就合作者的资质而言,笔者统计了其在世界大学排行榜的位次情况,见表6所示。统计显示,有117个办学机构和项目合作方入围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占研究生办学总数的43.98%,而全国高等教育合作办学这一入围比例为20.55%,可见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整体资质相对较好。

表6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世界排名

(三)师资队伍

2012—2016年全国共有106个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接受教育部评估,并公示自评报告。笔者根据自评报告相关内容,统计分析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师资、课程和教学相关情况。

1.教师的学位和职称。统计显示,74.78%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博士学位教师拥有者所占比例超过了2/3,其中23.48%的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教师全部拥有博士学位,仅2.61%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博士学位拥有者教师数量比例在1/3以下。74.44%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所占比例超过2/3,其中24.35%的办学机构中全部为高级职称教师,7.83%的办学机构和项目正高职称教师比例在1/3以下。

对比全国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全国共有38.36%的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博士学位拥有者教师比例在1/3以下,13.4%的办学机构和项目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在1/3以下,比例对比反映出研究生层次办学在高学历、高职称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好于全国整体办学情况(见表7)。

表7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教师学位职称分布情况

2.合作方高校派遣教师数量。合作方高校派遣的教师是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载体,只有一定数量比例的合作方教师,才能保证课程和教学的合理引进和有效利用。笔者统计全国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派遣的教师数量比例(见表8所示)。统计显示,22.61%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合作方合作高校派遣教师数量所占比例低于1/3,超过一半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合作方合作高校派遣教师数量在1/3-2/3之间,近1/4的办学机构和项目这一数量比例超过2/3。

对比全国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全国有56.7%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合作方派遣教师数量所占比例在1/3以下,仅9.33%的办学数量这一比例超过2/3。通过数据对比反映出,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派遣教师数量比例高于全国整体办学情况。

表8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派遣教师数量比例

(四)课程与教学

1.引进课程数量。笔者统计了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引进课程数量所占办学全部课程的比例,见表9所示。统计显示,近70%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课程比例超过了1/3,其中有6.72%的办学引进课程比例达到了100%,即全部课程由合作方高校负责开设。就全国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整体而言,48.98%的办学机构和项目所引进合作方课程比例尚未达到1/3,100%引进课程的办学机构和项目所占比仅为1.41%。反映出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引进合作方课程数量比例高于全国整体办学情况。

表9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引进合作方课程数量所占总课程数量比例

2.引进专业核心课程数量。专业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地位突出,在课程体系中居于核心位置的具有生成力的课程,是提高教育而质量的关键[5]。合作办学开设的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我方开设和引进合作方两种类型,其中引进合作方核心课程十分重要,必须保证引进一定数量的合作方专业核心课程,才能保证实质性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表10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引进专业核心课程门数比例

表10统计显示,有26.09%的办学引进合作方专业核心课程门数占总核心课程门数比例不足1/3,28.71%的办学引进比例在1/3-2/3之间,26.96%的办学实现100%的引进。而全国合作办学整体上16.78%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比例小于1/3,39.8%的办学引进比例超过了2/3。可见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在引进合作方专业核心课程比例方面低于全国整体办学情况。

3.合作方教师承担教学时数比例。统计分析合作办学引进合作方教育资源,不仅要看引进课程的数量,还要看合作方高校派遣教师承担教学的时数。

表11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教师承担教学时数占总教学时数比例

统计发现(表11),近一半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合作方教师承担教学时数所占教学总时数的比例在1/3以下,37.2%的办学这一比例在1/3-2/3之间,13.64%的办学这一比例超过2/3。就全国合作办学整体情况,81.63%的办学这一比例在1/3以下,反映出全国合作办学引进合作方教学时数偏低的现状,虽然研究生层次办学相对于本科而言这一比例相对较高,但是仍不容乐观。

4.共同开发课程。当前,合作办学发展的新趋势是合作双方共同开发课程,若一味强调引进海外的课程等教育资源,有可能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共同开发课程,建立在双方教师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科学开发校本课程,更加符合高校本身的实际,并且通过共同开发课程,能使合作双方教师自觉融入教学与科研合作。

表12 合作办学共同开发课程门数所占课程总数比例

统计显示(表12),9.24%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共同开发课程所占比例超过50%,而全国整体方面仅3.98%的该课程比例超过50%。但是应该看到,47.06%的研究生层次办学机构和项目没有开设共同开发课程,高于全国整体31.96%的比例。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中共同开发课程比例较低的现状不符合质量发展的要求,需要在今后做出改变。

5.实践课程。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我国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合作办学应该担当重任,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有所作为。创新创业教育要求课程结构要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满足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性强的特点[6]。笔者统计全国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实践课程门数所占课程总数的比例,见表13所示。仅37.82%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开设了实践课程,其中近16%的办学机构和项目开设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在10%以下,仅3.36%的实践课程比例超过20%。全国62.18%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尚未开设实践课程。笔者认为,虽然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的是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学术型人才,但是开设实践课程十分重要,尤其是合作办学中相当比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当前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实开设实践课程较少的现状,不符合创新创业教育的需求。

表13 合作办学实践课程门数所占比例

三 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质量发展特点和建议

(一)发展特点

综合而言,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发展呈现出“三高”的特点:

第一,合作双方资质水平高。国家重点高校举办研究生合作办学的数量占全国研究生办学总数量的66.17%,即超过一半的研究生合作办学的主办高校为国家重点高校。近44%的合作方高校为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的高校。从合作双方资质情况,反映出研究生合作办学“强强联合”的特点。

第二,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高。统计发现,74.78%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的师资队伍中,博士学位拥有者比例超过了2/3,70.44%的办学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比例超过2/3,研究生层次办学师资的学历、职称情况高于全国合作办学的整体水平。

第三,引进合作方高校课程数量比例高。从统计中能够发现,近70%的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合作方高校开设课程数量所占比例超过2/3,比全国整体办学情况方面高出10个百分点。

(二)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质量发展建议

第一,借助“一带一路”,推进地方高校适度发展。

一方面,全国近一半的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已经举办了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其中重点高校发展的数量较多,甚至有些高校发展数量超过10个,构成了我国高校发展合作办学“连锁店”。合作办学已经由外延式发展进入内涵发展新阶段,过多办学机构和项目,无法保证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违背因材施教的原则,导致办学的“同质化”,不利于合作办学质量提升[7]。

另一方面,地方高校结合自身定位,在稳定本科教育的同时,适度发展研究生合作办学成为大势所趋。当前,很多地方高校定位为教学研究型院校,发展高层次合作办学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基础。近年来地方院校合作办学数量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将成为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笔者认为,当前“一带一路”倡议,能够为地方院校发展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提供更宽广的平台。合作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地方院校鉴于自身发展水平,将合作目标锁定为世界一流大学、世界名校显然不符合实际,而“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合作重点”部分明确提出要扩大合作办学[8]。因此地方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校合作开展高层次合作办学,培养高层次国际化应用人才成为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发展的新动向。

第二,加强供给侧改革,实现办学内涵式发展。

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是指为优化高等教育服务产品供给,在供给端对高等教育进行结构调整和革新,使供需双方在追求各自利益和效用最大过程中取得相对平衡[9]。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提质增效,需要通过推动供给侧改革,实现增加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减少劣质教育资源在合作办学中的“滞涨”。

一方面,尽管目前专业分布逐渐多样化,但是低投入短平快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学科仍占据主体,同质化办学现象凸显。虽然部分办学机构和项目已开设新型专业和交叉学科,但在数量比重上依旧偏少。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在教育资源供给侧方面,未能充分体现多元化、个性化的特点,也无法为创新驱动做出贡献。因此,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在专业设置方面仍需科学、合理调整。

另一方面,尽管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引进合作方课程数量比例较高,但是引进课程多数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引进的数量比例明显较低,合作方教师所承担课程教学时数也较少。因此,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在教育资源供给侧方面,需要提高优质性、有效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合作办学由此“减速换挡”,由规模扩大、外延发展到质量提升、内涵建设的重大战略转移[10]。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在未来发展中,更是需要提升供给质量,增加有效教育资源供给,使教育供给者在更高层次上达到平衡,实现合作办学供给质量的全面提升。只有更加注重引进课程与教育资源的质量,才能担当起培养高层次、高质量创新人才的重任。

第三,坚持以我为主,以合作引领创新。

有学者指出,合作办学过程中,位于边缘的我方高校有坠入依附陷阱的危险,只能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提高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合作办学在治理结构、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依附问题[11]。解决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依附困境,我方高校需要发挥主导作用,目标定位需要从拾遗补阙转向创新引领,这是我国社会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新阶段,对合作办学提出的新要求[12]。

一方面,必须要发挥我方高校在合作办学中的主导作用。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通过与合作方高校合作,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旨在推动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促进我国高水平大学建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13]。合作办学不是合作方高校来进行“教育扶贫”,更不是来进行“教育倾销”。统计中发现,全国6.72%的研究生合作办学全部课程引进于合作方,26.96%的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核心课程全部引进于合作方;近一半办学机构和项目共同开发课程为零,多数办学机构和项目共同开发课程数量在20%以下,合作办依赖困境初现倪端。笔者认为,我方举办高校应当坚持合作办学为我国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初衷,在办学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牢握办学主动权,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的设置、师资的选拔和派遣等方面工作,重视课程的共同开发,并在此过程中把控办学的主动性和控制力。

另一方面,我方举办高校需要依托合作办学搭建的平台,通过合作实现创新引领。合作办学承担着改革创新的使命和责任,借鉴合作方高校办学理念、治理模式、人才培养方式以及教学方法,充分吸收、改造、内化,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创新[14]。其一,重视实践课程的作用。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需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创新机遇。其二,实现科学研究的创新。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师资队伍中,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较高,合作办学应当搭建的科研合作的平台,促进双方派遣教师在平等合作基础上实现科学研究国际合作,培养一流的科学家和学者,配合并服务于我国“双一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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