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8-08-29 11:05陈昕苏海军
价值工程 2018年19期
关键词:创新型企业对策

陈昕 苏海军

摘要: 科技型企业是创新的市场主体,是培育新兴产业的主力军。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作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一,常州近年来围绕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制定了“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本文主要分析“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现状以及对策研究。

Abstract: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s are the market entity for innovation and the main force for cultivating emerging industries. General Secretary Xi pointed out in the report of the 19th Party Congress tha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nd strengthening the strategic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trength.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ystem, establishing a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system that focuses on the enterprise as the main body, market orientation, and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university and research, and strengthens the SMEs' innovation supports and promot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s one of the demonstration zones for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in southern Jiangsu, Changzhou has in recent years focused on promoting independent innovation capacity building, vigorously cultivating innovative companies, and formulating

"ten-hundred-thousand" innovative enterprise cultivation. engineering.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ten-hundred-thousand" innovative enterprises.

關键词: “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现状;对策

Key words: "ten-hundred-thousand" innovative enterprises;nurturing development status;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8)19-0049-02

0 引言

作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一,常州近年来围绕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制定了“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4月,全市科技创新大会提出:通过新一轮“十百千”工程的推进实施,到2020年,全市将形成由50家创新型领军培育企业、500家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1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组成的创新型企业集群。通过紧紧抓住“创新”和“企业”的结合点,将有力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1 常州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创新发展现状与不足

近年来,常州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以“聚力创新”为发展方向,坚持“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根本、平台是支撑”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科技成果和可观的经济效益,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力支撑。我们根据常州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实际,重点从创新政策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绩效四个方面构建 “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反映本市科技进步综合状况,通过一级指标评分之和体现;第二层次反映构成一级指标评分各方面的具体发展情况;第三个层次反映构成二级指标评分各方面的具体发展情况,通过在上述四个领域选取24个指标分别最终评分。

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大样本数据、典型案例分析研究,从前述三个层次指标得分情况中得出结论:近年来常州市创新投入体系日臻完善、全链条孵化体系日益完备、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加大、科技创新产出成果丰硕、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成效显著,在省内排名靠前。通过培育、发展“十百千”创新型企业集群,着实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和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力量。

目前,培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原创性研发能力不强。高水平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还不多,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偏少,能真正形成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太少。二是高水平创新园区建设任重道远。缺乏产业特色鲜明、国内领先水平的园区,有的园区产业定位不明晰,服务功能不健全;在常高校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有待加强。三是科技服务业发展不快。普遍存在对科技服务业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问题,科技中介服务能力亟需加快提升。

2 对策建议

培育“十百千”创新型企业集群,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最重要的方向之一。现我们针对目前常州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发展现状和不足提出对策和建议:

2.1 鼓励、引导、支持培育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2.1.1 提升企业原创性创新能力 支持领军型企业实施《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鼓励牵头组织实施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参与组建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优先推薦、支持培育企业创建更高级别“两站三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按照有研发场地、研发人员、研发经费、研发设备、研发内容、知识产权条件,建设和提升企业研发机构、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提升。组织培育企业参与产业链“招商手册”编写,鼓励培育企业在产业链高端、重点领域,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推动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产品。

2.1.2 加大自主品牌的竞争力 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原创性技术开发,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强化行业话语权。建立自主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培育机制,培育自主国际知名品牌,引导和扶持一批自主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出口认证和宣传推广,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展览、展销活动。引导企业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认定工作,积极开展国内外专利布局,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企业将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对接,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2.1.3 提升资本化运作水平 围绕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关键成长阶段的创新发展需求,为高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集中科技资源、分类扶持、加大在股份制改造和创业板、中小板和“新三板”等上市关键成长期的支持力度。成功挂牌和上市的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要加大加快新上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境)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获取国内外知名品牌、先进技术、核心专利、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形成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企业竞争力,努力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小巨人。围绕常州“十大产业链2.0版”重点发展支持的产业,积极谋求并购国际高技术公司,推进横向兼并重组,获取先进技术、装备及管理经验,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企业规模和全球市场的整合,带动产业集聚式发展。

2.2 积极建设高水平创新园区

2.2.1 用地支持政策 对培育企业用地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方向且用地集约项目,优先享受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加大闲置土地清查力度,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加快工业用地的整合和流转,完善用地退出机制和低效用地的倒逼机制,增加土地存量储备,优先保障培育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培育企业投资鼓励发展类项目且符合集约用地要求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一企一策”、优先保障的方式落实。鼓励培育企业参与开发建设管理“三资融合”新兴产业园发展,新兴产业园规划以产业用地为主导,合理配置商业、办公、住宅用途。充分发挥“三旧”改造政策,用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的旧厂房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自行改造、补交地价的方式进行改造。对于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已建成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环保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程序适度提高容积率。

2.2.2 财税扶持政策 整合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推荐培育企业按政策申报国家、省各类专项扶持资金,对于培育企业的重大发展项目,特别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重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倾斜支持。进入“中国500强”和“世界500强”、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行列,以及获得国际国内品牌、专利、技术标准认证的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市财政奖励资金的支持。支持培育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吸纳培育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培育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规定,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加强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及兼并重组的培育企业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可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完善连锁企业统一纳税后市区财政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培育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

2.2.3 人才保障政策 切实落实省40条、市29条政策,优先帮助培育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企业管理、国际营销及金融类领军人才。深入实施“323培训计划”,对各培育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按市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费、薪酬、租房等补贴。加大高新技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重点资助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培育企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

3 强化培育企业服务

3.1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苏州市近年来围绕重点发展产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视为其创新的主力军。借鉴苏州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安排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对入库企业研发投入加大后补助扶持力度,对培育期内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

3.2 强化专责服务和信息服务 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有序调整培育企业库,建立专人联系沟通机制,实行贴身服务。进一步简化和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建立服务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投资、土地、人才、规划、环保、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质量检测、检验检疫、信贷融资等政策信息,及时征求企业最新困难和需求,加强沟通效能,引导企业加快发展。

3.3 建立龙头骨干企业联盟(十亿企业俱乐部) 指导十亿级企业牵头组建领军企业联盟,定期开展市领导与企业家对话、政企对接、知名企业恳谈会、企业家沙龙、名企高端论坛等活动(可邀请市领导、相关政府部门、著名专家等参加),打造成政企、企业间高端交流平台。

3.4 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评估体系,实施行业协会等级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促进企业壮大实力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各检测技术机构建设面向企业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支持各专业协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各类高校建设面向行业的公共技术研发和应用转化平台,支持各类民间资本、风险资本投资建设行业公共技术研发和应用转化平台,支持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自主交易流转。

参考文献:

[1]方元,韦钱宁.创新型企业,推进阜阳创新的重要抓手[J].安徽科技,2014(05).

[2]何梅.创新型企业建设之我见[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3(11).

[3]钟振清.广西创新型企业培育现状及对策建议[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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