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玫仪,李玖灵
(1.广东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320;2.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而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既是我国经济体量最大的省份,又是经济增速持续领先的省份。与全国经济指标相比,广东主要的经济指标大部分高于全国水平,对全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据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9 512.05亿元,增长7.5%,虽然增幅同比有所回落,但仍比全国水平高0.8个百分点。若把广东当作一个独立的经济体,其GDP水平在世界约居第16位。广东经济总量连续28年全国第一,可以说广东是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但是广东的富裕并不是全面性的,由于地域关系、历史问题、自然条件制约等原因,广东收入差距悬殊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许多贫穷的村落及住户仍分布在广东省的各个角落。
进入21世纪以来,广东的扶贫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绝对贫困基本消除,但是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依然严峻。2016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到2016年底,广东5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17年底,6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18年底,66.5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部相对贫困村出列。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打赢新时期广东省脱贫攻坚战,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解决广东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形势下全面了解和掌握广东农村相对贫困的现状,为更加有效地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形成长效脱贫机制,促进当前和今后广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直以来经济增长都被认为是减少贫困最有效的途径,而收入差距扩大则是阻碍减贫进程的障碍。关于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贫困变动的影响,国内已有许多这方面的研究。林伯强[1]根据1985—2001年的农村调查数据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指标,实证结果表明1985—2001年中国的经济增长对贫困减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收入不均等状况恶化降低了经济增长对贫困减缓的作用;胡兵等[2]根据相关年份的统计年鉴数据计算不同年份的贫困指标并进行贫困指数分解,发现我国经济增长带给穷人的福利小于带给富人的福利,收入分配结构不利于穷人的变化使得贫困状况相对加深;万广华等[3]使用两组微观家计调查数据考察了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贫困变动趋势,发现90年代前半期农村减贫进展很大,而90年代后期收入不平等在城乡地区都有大幅上升,造成这一时期的贫困回升;杜凤莲等[4]利用CHNS数据计算并分解贫困指数,发现经济增长对减贫起绝对正向作用,但收入分配在不同时期对减贫的作用不同;罗楚亮[5]利用微观住户调查数据,估计不同年份之间贫困变动的经济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发现经济增长对极度贫困人口的减贫效应在不断下降,而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又进一步恶化减贫进程;陈飞等[6]也利用CHNS数据对1991—2009年不同地区省份的收入增长和分配结构对农村减贫效应进行实证研究,认为收入增长降低了贫困率,但收入分配不公却减缓了减贫速度,不利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以上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减少贫困的影响,而没有将贫困线变动对贫困减少的影响考虑在内。李丹[7]和张克中等[8]则在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贫困变动影响的基础上,加入了贫困线变动对贫困变动的影响分析。
本研究以2001—2015年《广东农村统计年鉴》和《广东统计年鉴》的农村分组数据为依据,采用GQ模型和Beta模型,通过世界银行的POVCAL软件拟合收入分布函数,计算广东省农村居民的贫困规模,并运用三因素Shapely值分解方法将贫困变动分解为经济增长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和贫困线变动效应,以反映广东省农村贫困的相对变化。
利用2000—2014年广东省农村五等份居民收入分组数据,采用FGT指数和Shapley值分解方法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广东农村贫困的动态变化。数据来源于《广东统计年鉴》和《广东农村统计年鉴》,绝对贫困标准线则采用《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公布的贫困线。为了剔除物价因素影响,使各年度数据具有可比性,所采用的数据都通过广东农村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经过调整,绝对贫困线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变化,但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0%为标准的相对贫困线则变化较大。
确定贫困规模,贫困标准是重要的依据。经济学上的贫困一般是指收入贫困,以绝对性和相对性来划分,又可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贫困线的确定方法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绝对法和相对法是目前各国实践中用来确定贫困线的主要方法。绝对贫困线标准随着国力的增强和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而不断提升。从1998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就依据国际“一天一美元”的标准测算我国农村的贫困标准,并以低收入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本研究以2000—2014年的农村低收入线作为绝对贫困线(表1)计算广东农村的绝对贫困规模。
表1 2000—2014年中国农村贫困线
相对贫困线的运用可以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国家或地区的贫困动态变化。鉴于我国已经成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当前的国家绝对贫困线标准偏低,无法真正体现广东农村的贫困状况。广东省作为全国最发达省份之一,其经济总量连续28年保持全国领先,已经可以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总量相媲美。因此,应用相对法来确定广东省农村的贫困线标准更为科学合理。现有文献中关于相对贫困的定义及划分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OECD通过在对其成员国调查后提出的收入比例法来确定相对贫困线,即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平均收入或中位数收入的50%来确定相对贫困线。通过收入比例法确定的相对贫困线会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变化而变化,使贫困的动态变化得到更客观真实的体现。因此,本研究以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50%作为相对贫困线,测算广东省农村的相对贫困水平。
对于贫困的度量,国内外文献中广泛使用的有贫困率、FGT 指数[9]和 Watts指数[10]等。FGT指数包括贫困发生率(H)、贫困距指数(PG)和平方贫困距指数(SPG),贫困发生率(H)测度的是贫困规模,贫困距指数(PG)测度的是贫困深度,平方贫困距指数(SPG)测度的是贫困强度,通过对3个指标的联合运用,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贫困状况;Watts指数以个人或家庭的福利水平为权数直接进行计算,具有加法可分性,是一个反映社会福利水平的贫困指数。运用FGT指数与Watts指数,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收入分配的恶化对贫困的影响。在使用农村居民分组收入数据的情况下,还需要通过洛伦兹曲线的函数形式来确定FGT指数。现有文献中,研究者所使用的洛伦兹曲线函数形式及参数估计方法各有不同,但被广泛采用的是 GQ(General Quadratic)模型[11]和 Beta模型[12]。本研究同时运用GQ模型和Beta模型计算贫困指数,通过世界银行的POVCAL软件,回归估计参数a、b、c和θ、γ、δ,并针对每个年份的不同数据选择拟合效果更好的模型。表2为本研究所使用的贫困指数和模型的表达式。
目前,大部分文献对贫困分解的研究都集中在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平等对减贫的影响,即将贫困变动分解为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增长效应表示在收入分布不变的情况下,由经济增长所带来的人均收入的提高对贫困变动的影响效应,而分配效应则表示在经济增长不变的情况下,收入分布变动对贫困变动的影响效应。
表2 贫困指数与相关模型
Datt等[13]首先给出了从时期t到时期t+1贫困变动的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的分解形式:
式中,p(μt,Lt)表示进行 t时期的贫困度量,μt表示t时期的平均收入,Lt表示t时期的洛伦兹曲线,第一部分表示增长效应,第二部分表示分配效应,R为残差项。该方法虽能够将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对贫困变动的影响独立分解,但由于不可解释的残差项出现,贫困变动的分解不具有完全性。Shorrocks[14]采用Shapley值分解方法对贫困变动进行分解,表达式如下:
式中,右边第一项表示增长效应,第二项则表示分配效应,该式克服了式(1)分解中出现的残差项,是贫困变动得到完全分解。以上两种分解方法虽然能够分析出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贫困变动的影响作用,但却没有将贫困线变动对贫困变动的影响考虑在内。而在现实中,贫困线标准会随着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的变动而变动,特别是在广东这样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收入水平增长快,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将贫困线变动考虑在内才能更加全面地对贫困变动进行分解。张克中等[8]采用Shapley值分解方法将贫困变动分解为由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贫困线变动3个因素所引起的贫困改变量,对ΔP进行分解的表达式如下:
式中,ΔG表示经济增长对贫困变动的影响,ΔI表示收入分配对贫困变动的影响,ΔZ表示贫困线变动对贫困变动的影响,贫困线变动相当于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反映的是居民生活成本。贫困的总变动ΔP =ΔG +ΔI +ΔZ。本研究采用这种三因素Shapley值分解方法来分解广东农村贫困变动效应。
根据2000—2014年中4个代表性年份2000、2005、2009、2014年的广东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数据,利用POVCAl软件进行测算,计算相关年份广东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变动幅度和收入不均等程度,从基尼系数和MLD指数(Mean Log Deviation Index,表3)可以看出,人均纯收入在2000—2014年间有明显的增长,以2000年的收入为基准,2005年人均纯收入增长28.35%,2009年增长近一倍,2014年则增长两倍以上。随着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差距也在发生变化,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和MLD指数在2000年后不断升高,其中2005、2009年的基尼系数明显比2000年高,说明在此期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9年后,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得到改善,基尼系数也开始下降。
表3 广东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与收入差距
由于年鉴上广东省农村五等份居民收入分组数据仅提供了收入的分组及各组所占农村居民的比例,没有提供人口累计百分比(P)和收入累计百分比(L)的数据。为了拟合洛伦兹曲线的方程,本研究采取各组收入所占人口百分比和各组收入的均值来代替人口累计百分比(P)和收入累计百分比(L),运用POVCAL软件拟合洛伦兹曲线点,并分别得到GQ模型和Beta模型的待估参数的值。表4根据以广东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0%为标准的相对贫困线进行测算,贫困线及分组收入数据都根据广东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得到洛伦兹曲线的参数估计值。
GQ模型较Beta模型简单,但在某些年份却无法得到理想的拟合效果。本研究同时对分组收入数据进行两种模型的拟合,根据结果选择拟合效果最佳的模型,2000—2003年、2008—2009年选择Beta模型,其余年份则选择GQ模型(表4)。从标准差和调整R2来看,各年份洛伦兹曲线拟合效果均较良好,参数符合洛伦兹曲线的要求。
估计出洛伦兹曲线方程后,即可计算出FGT贫困指数,分别计算出绝对贫困线下和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0%为标准的相对贫困线下的FGT指数和Watts指数,以考察不同贫困线下广东农村贫困动态变化,结果见表5。
表4 2000—2014年广东农村洛伦兹曲线的参数估计
表5 2000—2014年不同贫困线下的广东省农村贫困状况
由表4可知,不同贫困线下的贫困规模有较大的差异。按照国定贫困线标准,2000—2014年广东省农村的绝对贫困率都处于比较低的水平,绝对贫困基本消除。其中,贫困率最高的年份是2011年,这是由于国家在2011年对贫困标准进行了调整,从2010年的1 274元提高到2011年的2 300元,贫困线标准的大幅度变动,使得2011年的贫困率大幅上升,而在2011年后贫困率出现明显下降、贫困规模缩小,但各年的贫困程度却有加深的趋势,从PG、SPG和Watts指数3个指标来看,2014年的指标值显然高于2000年,虽然期间年份有不同程度的波动,但整体来看2000—2014年间的贫困程度呈加深趋势。
用较高的贫困线(即相对贫困线)可以更加客观合理地测度广东省农村居民的贫困状况。对比国定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的测算结果,可以看出以相对贫困线测度的各项贫困指标都明显高于以国定贫困线测度的结果,这一结果更能反映广东省农村居民真实的贫困状况。由表4可知,在相对贫困线下,广东农村居民的贫困率在10%~21%之间波动,在2004年前,贫困率不断上升,衡量贫困深度和广度的指标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表明2000—2004年广东省农村居民出现返贫的情况,收入分配不均、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是导致这一阶段贫困情况恶化的主要原因。从2004年开始,贫困率开始下降,但PG、SPG却比2000—2004年期间高,说明在贫困率下降的过程中,广东农村贫困人口遭受贫困的程度加深,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格局没有得到改善;反映居民福利状况的Watts指数在2000—2014年间也未出现明显下降,而是波动上升,这也反映出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情况。
2000—2014年间,广东经济增长确实能使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但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增长并非均衡地发生在各个收入组,贫困人口及低收入人口的收入增长相对于中高收入人群来说,增长比较缓慢,造成了农村贫困人口相对收入的持续下降。收入分配结构对贫困的影响作用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当收入分配结构恶化时,其会抵消经济增长对贫困减少的效果;当收入分配结构改善时,其对贫困减少又逐步显现积极作用。另外,通过贫困线变动反映的生活成本的提高也会造成贫困程度的加深,而且一直阻碍着贫困减少的进程。本研究将2000—2014年分为3个阶段,并根据计算出的2000—2014年间相对贫困线标准下的FGT指数,通过三因素Shapley值分解方法将贫困总变动分解成增长效应、分配效应和贫困线变动效应,结果见表6。
表6 广东省农村贫困变动影响效应分解结果
影响贫困变动主要有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贫困线变动3个因素。经济增长是减贫的绝对因素,经济增长对贫困减少起正向作用;收入差距和生活成本的提高却会对贫困的减少起反向作用,而贫困线变动效应远大于分配效应,在使用相对贫困线来衡量贫困规模时,经济增长必然会使生活成本不断提高,进而使贫困线不断调整。从分解结果(表6)来看,可以得到以下几个重要结果:首先,经济增长对于贫困总是具有负效应,在2000—2004年这个阶段,增长效应小于分配效应和贫困线变动效应之和,因此贫困总变动为正,说明在这一阶段经济增长对贫困减缓的作用被收入分配状况的恶化和生活成本的提高所抵消,而且还导致贫困率的上升和贫困程度的加深;其次,在2005—2008年和2009—2014年两个阶段,经济增长对贫困减缓的作用变大,同时收入分配效应也为负值,说明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对贫困减缓都起正向作用,收入分配结构改善,使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但这两个阶段的贫困线变动效应也不断增加,说明经济增长与贫困线变动是正向变动,在经济增长、居民收入提高的同时,生活成本也不断提高,物价水平的上升及通货膨胀会对贫困人口产生不利影响,这两个阶段的贫困线变动效应都小于经济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绝对值之和,贫困情况总体上得到改善;最后,经济增长对贫困减少的作用随着时间推移在不断加强,分配效应对贫困的作用则由加剧贫困向减少贫困转变,而贫困线变动效应则随着经济增长在不断变大。随着经济增长,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得到极大的提高,这有助于贫困居民摆脱贫困的生活状况。同时,相关扶贫政策的实施如“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减贫战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对口帮扶等,使农村居民间的收入分配更加均等,缩小了贫富差距,让更广大农村居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但是,经济增长也同时带来物价水平不断提高和通货膨胀等不利于农村居民贫困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大大削弱了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结构改善对减少贫困的力度。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发展进程,广东的经济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广东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对全国来说也是比较进步的,因此国家绝对贫困线无法真实地反映广东农村贫困的真实情况,将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在内,采用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0%为标准的相对贫困线,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广东农村居民的贫困状况。利用年鉴数据,本研究根据FGT贫困指标,分别对国定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下的广东农村贫困规模进行测度,结果表明广东省农村的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但相对贫困问题依然存在。2000—2014年间,广东农村贫困出现了返贫与脱贫交替的现象,大部分农村家庭都经历了贫困与非贫困之间的多次转变,贫困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另外,通过三因素Shapley值分解方法,将贫困变动分解为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贫困线变动3个部分,实证结果表明经济增长对贫困减少具有绝对正效应,且在2000—2014年间对减贫的作用越来越大,分配效应则出现较大的转变。在2000—2004年这一阶段,收入分配是不利于贫困减缓的;而在2005—2014年期间,分配效应由正转负,对贫困的减少起正向作用,反映这一阶段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改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缩小。贫困线变动对贫困减少则一直起负向作用,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小于物价上涨幅度,使生活成本不断提高,限制了经济增长带给贫困人口的潜在福利,阻碍了广东省农村减贫的进程。
未来的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年,作为经济大省,广东省势必要在脱贫之路上走在前列,为全国实现全面小康做出引领示范。按广东省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要在2018年之前完全“脱贫”,以在当年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尽管广东省的绝对贫困在政策层面已基本消除,但相对贫困问题仍是我们要面对的主要挑战。广东经济的快速增长与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虽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农村贫困状况,但随着经济增长而来的生活消费成本的提高却仍是减少相对贫困的阻碍。因此,保持广东经济的稳定增长,不断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缩小城乡之间及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同时,还要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水平和短期收入波动,选择和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扶贫政策,使广大农村贫困人口共享经济增长成果,这才是扶贫攻坚的主要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