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英,赵 萍,林依颖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从农业的发展历史来看,农户由自给自足到兼业化、再到专业化生产是发展趋势。徐金海[1]认为,农户最初是自给自足、“小而全”的生产方式,伴随技术进步、社会分工、工业化的不断发展,部分农户开始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的多样化经营,农户发展到兼业化生产经营阶段。兼业化促使农户向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部分农户开始缩小经营范围,重点市场某一种农作物,甚至专门从事某些工艺的生产,专业化农户的生产目标不再是自给自足,而是商品化生产。
随着农户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户的自给性消费逐渐减少,商品性供给逐步增加,农户为了进行生产和再生产对所需生产要素和农产品进行市场交易的规模不断增大。随着农户通过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进行的交易规模、交易频率增加,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增大,为了规避要素和产品的销售风险、价格风险,农户可能会在交易中采用正式或非正式的合约。
随着农户粮食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粮食生产投入的土地、劳动、资金总量逐渐增加,则农户进行专业化粮食生产的可能性越大,农户的横向专业化程度越高;横向专业化水平越高,农户仅靠自有土地、劳动、资金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增大,如机械化作业服务、专业技术服务、雇工服务等,农户与不同的交易对象进行交易的规模和次数增加,面临的不确定性也显著增加,为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价格风险,与交易对象签订正式或非正式的合约以规避风险将是理性的选择。杨小凯等[2]认为农业受保持递减规律的支配,很难实现专业化分工。而舒尔茨[3]提出发展适合于农业发展的家庭农场组织是形成农业中报酬递增的重要路径。蔡基宏[4]探讨了农地规模与兼业程度对土地产出率的影响存在争议的原因。王志刚等[5]基于不同规模稻农的分析认为,从劳动力密集型生产环节外包到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外包再到全生产环节外包是推进中国农业规模经营的路径之一。黄祖辉等[6]认为农户兼业程度与粮食经营规模基本上是呈反向关系。粮田经营规模越大,其兼业的可能性越小,但与过去相比,兼业农户的粮田经营规模水平在上升。江雪萍等[7]认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生产环节外包逐渐在农业生产中占据主导位置,农户将在农业经营活动中分享规模经济和分工经济。华相方等[8]、张娟[9]、朱文珏等[10]、林彤等[11]探讨了农地规模经营的特征。廖西元等[12]、罗必良[13]研究了服务规模经营对农业走向专业化的促进作用。李文明等[14]、姚寿福[15]研究了农地规模经营与绩效的相互关系。麻吉亮[16]、陈雪等[17]研究了农户专业化生产决策的影响因素。刘业进[18]、盛洪[19]、罗必良[20]探讨了分工与专业化的相互关系。
可见,已有研究多关注农户生产经营规模的合理性、规模经营效率以及实现规模经营的途径,少数文献涉及兼业化、专业化对规模经营效率的影响,较少研究规模、专业化与合约之间的相互关系。本研究重点关注农户荔枝龙眼生产经营规模对农户横向专业化程度及其产品合约选择的影响,通过对规模户和一般户的合约选择行为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不同规模农户的签约选择行为是否存在差异。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对广东、广西荔枝龙眼种植户的入户问卷调研数据,共获取有效问卷209份。调研问卷包括农户主体禀赋特征、投入产出情况、农业生产特性、自然灾害对生产的影响、农户市场行为等内容。
本研究选择农户“是否签订荔枝龙眼销售合约”“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作为被解释变量,考察农户的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不同,对其产品、要素交易行为及合约选择行为产生的影响。
本研究选择的解释变量有:(1)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农户的规模化可以从生产规模、经营规模两个方面进行刻画。生产规模采用农户种植面积表示,经营规模采用农户销售收入表示;(2)农户专业化程度。农户专业化程度参照规模化的指标选择,综合考虑面积、销售收入、种植品种等因素,选择荔枝龙眼种植面积占农户生产种植面积的百分比、荔枝龙眼销售收入占农户纯收入的百分比、农户涉及的行业个数等3个指标度量。为综合测量农户的专业化程度,将荔枝龙眼种植面积占比、销售收入占比、进入行业的个数3个指标计算算术平均数,作为农户的专业化综合指数;(3)农户特征。农户的合约签订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农户特征的影响,因此本研究选择农户特征作为控制变量。农户特征选取的指标包括:户主或者经营者年龄、受教育年限、荔枝龙眼生产种植年限、是否雇工、是否灌溉、是否使用机械(表1)。
表1 主要变量及含义
由于本研究致力于分析不同种植规模的农户产品销售合约签订行为,在调研的209个样本农户中,3.3 hm2以下的一般户121户,3.3 hm2以上的规模户88户(表2)。
农户产品销售合约签订行为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呈现出上升趋势。规模户在产品销售中签订合约的比例比一般户高23.14%;规模户中54.545%的农户签订了合约,而一般户签订合约的比例为31.405%。
农户土地租赁合约签订行为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同样呈现出上升趋势。规模户在产品销售中签订合约的比例比一般户高27.066%;规模户中93.182%的农户签订了合约,而一般户签订合约的比例为66.116%。
规模户与一般户的专业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规模户的户均种植面积为7.99 hm2,而一般户仅有1.20 hm2,规模户是一般户种植面积的6.65倍;规模户的户均销售收入为29.74万元,一般户为4.42元,规模户是一般户的6.73倍(表3);由农户的种植面积占比、销售收入占纯收入之比以及进入行业数3个指标的算术平均数计算得到农户专业化综合指数,规模户为0.996,一般户为1.025。理论上讲,农户的专业化程度与种植面积占比、销售收入占比正相关,即专业化程度越高,则种植面积占比、销售收入占比越高;农户专业化程度与其进入的行业个数负相关,即专业化程度越高,则农户进入的行业个数越少。因此,农户专业化综合指数取决于正反两个方面影响因素的比较,规模户更倾向于专业化生产,而一般户则多以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为主。
表2 生产经营规模与合约选择
表3 农户种植规模与专业化程度的关系
在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采用二元选择模型,分析农户荔枝龙眼生产经营规模、专业化分工程度对农户产品、要素合约选择的影响。农户合约选择行为有“签订书面或口头合约”和“未签订书面或口头合约”两种结果,即被解释变量具有非连续性的特点,属于二元选择问题。假设农户“签订书面或口头合约”时被解释变量取值为1,“未签订书面或口头合约”时取值为0,则农户签订合约的概率p取值介于0和1之间,由此构造二元Logit模型如下:
式中,p为农户签订合约的概率;β0表示回归截距,即常数项;xi表示影响农户签订合约行为的第i项因素;βi表示第i项因素的回归系数;μ为随机干扰项。
运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二元Logit模型估计,结果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以“销售收入”为代表的农户经营规模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实证研究结论与现实相符,销售收入越高,农户提供签订合约的方式规避市场交易风险的可能性越大;以“种植面积”为代表的农户生产规模对一般户“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有显著影响,与事实相符,一般户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分配的土地规模是有限,必须通过租赁土地来扩大规模,而土地租赁则需要对租赁时间、价格等签订合约来规避风险。
农户专业化综合指数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对一般户“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有显著影响,实证研究结论与事实相符,农户专业化程度越高,所从事的行业对其影响越大,风险系数越高,因此农户签订合约的概率越高;荔枝龙眼种植面积占比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粮食种植面积占比越高,代表农户以荔枝龙眼生产为主业,从事荔枝龙眼经营的专业化程度越高,交易频率、交易规模随之增多,潜在的风险不断加大,农户通过签订书面或口头合约规避风险的动力增强,农户签订合约的可能性越大。
教育年限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生产种植年限对一般户“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均有显著影响;“是否雇工”对一般户“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有显著影响。
表4 模型估计结果
农户的发展趋势由自给自足到兼业化,再到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经营阶段。随着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户的自给性消费逐渐减少,商品性供给逐步增加,农户通过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进行的交易规模、交易频率增加,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增大,为了规避要素和产品的销售风险、价格风险,农户可能会在交易中采用正式或非正式的合约。本研究选择农户 “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作为被解释变量,考察农户的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不同,对其产品、要素交易行为及合约选择行为产生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销售收入”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种植面积”对一般户“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有显著影响;农户专业化综合指数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对一般户“是否签订土地租赁合约”有显著影响,荔枝龙眼种植面积占比对规模户“是否签订产品销售合约”有显著影响。
基于以上结论,本研究得出如下启示:(1)荔枝龙眼的市场风险依然是农户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产品销售合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风险。由于荔枝龙眼的上市期集中、保鲜期较短,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仅有40%左右的农户签订了产品销售合约,且多以口头合约为主。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如何有效利用产品销售合约规避市场风险、保障农户收益。(2)农户中将近80%租赁土地进行荔枝龙眼的生产经营,对于促进荔枝龙眼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起到了重要作用。(3)广东荔枝龙眼生产经营农户中规模户与一般户并存,规模户的产品销售合约选择行为与其经营规模、专业化程度密切相关,而一般户的土地租赁合约选择行为与其生产规模、专业化程度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