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勤
内容提要:17世纪,法国人M.梅森发现早期生律要素——简单整数比都来自自然谐音系列。本文在此基础上提议采用乐律学为学科名称。并提出“乐”和“律”的实际音阶运行在很多原生态泛音乐器上都存在,它们是天然的,不必人为计算,这种乐律学概念的实体早已存在。这就是原生态泛音乐器直接在自然谐音系列中获取音阶来演奏,是构成各民族音阶的广义概念。
[英]埃利斯(Alexander John Ellis,1814-1890)是民族音乐学界的一位划时代的人物。他在《论各民族的音阶》中有句名言:“音阶并非只有一种,也并非自然形成,也不像亥姆霍兹非常出色地加以阐述的那样,是根据乐音的法则自然形成的,而是非常多样,非常人工化,又是非常随意的。”①他的论断曾被誉为“向当时正在滋长,并向全球蔓延的欧洲音乐中心论发起了第一次猛烈的冲击”。
1863年,[德]亥姆霍兹(Hermann Von Helmholtz,1821-1894)②出版了他的《论音的感觉》(Die Lehre der Tonem pfindungen)一书。这是世界上第一本研究音高与听觉心理关系的论著。1875年,埃利斯把《论音的感觉》翻译成英文。③1885年,他在《论各民族的音阶》中却把“乐音的自然法则”否定了,说音阶“不像亥姆霍兹非常出色地加以阐述的那样,是根据乐音的法则自然形成的”。
本文就埃利斯的名言及对乐律学和音阶广义概念展开讨论。
世界各民族的旋律乐器都有音阶,有音阶就有乐律。有乐律往往可以总结一个民族的音体系。律学,在我国当代的各种音乐工具书、相关的音乐论著、专著和权威性论述中都已有了定义。定义的详细内容以及强调的侧重面有所不同,实质都总结了乐律和音阶的重要性。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陈应时定义律学为“研究律制构成与应用的科学”。④缪天瑞在《律学》中说:“律学是对构成乐制的各音,依据声学原理、运用数学方法来研究各音间相互关系的一门学科。”⑤在他们的律学定义中都强调了应用和乐制的构成。
赵宋光与韩宝强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把“律学”(study of temperament)定义为“研究律制构成与应用的科学”⑥。还在律学的学科范围里提到:“律学属于音响学(音乐声学)、数学与音乐学的交缘学科。音乐中所有音高方面的研究都涉及律学。”重要的是该条目提到了“生律法的自然依据”——自然谐音系列,并引用法国梅森关于自然谐音系列的论述,认为这是欧洲历史上对特定音程认识的重要起点。
要研究一种音乐的乐制,“律学”离不开“乐学”。从近年来律学的相关研究论文看,大多不是单用“律学”一词或“乐学”一词,而是用“乐律学”一词。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律”都属计算律,要计算一种律制,首先需要确定“生律要素”。
什么是生律要素?“生律”相当于推算出一系列数字来构成一种律制;“要素”则是生律要采用的尺度和维度。我们熟悉的三大律的生律要素:五度相生律采用一维律,生律要素是3/2;纯律采用二维律,生律要素是3/2和5/4(或6/5);十二平均律属一维律,生律要素是/1。这些生律要素在《律学》一书中都有详细阐述,在此不赘述。
本文用了“谐音”与“泛音”两词,有何差别?简要说,“谐音系列”(harmonics)是包括基音在内的自然泛音系列,“泛音系列”(overtones)是不包括基音在内的自然谐音系列。
迄今为止,律制和乐制都需要通过计算组成音阶的。那么,是否有不必计算的天然音阶?
自然谐音系列的邻谐音频率比数依次为:
我们把自然谐音系列的序次、谐音的实际音高、相邻谐音之间的音程值以及频率比等数字汇总成为表1。
从表1看,五度相生律仅用了其中一个要素,即自然谐音系列中的第2、第3次谐音,比数为;纯律用了其中两个生律要素,它们是第2、第3次谐音和第4、第5次谐音,比数是和(或)。
表1
从以下图示看纯律大音阶可以发现,它的相邻音级(degree)间的音程的频率比都是类的简比数。它们的相邻音程的相加也都是类的简比数。这一现象说明:纯律尽管用了和两个生律要素,而它的音阶中的各邻音级均可在自然谐音系列中找到,也都属类的简比数。(参见表1中有方框的音程和下列图示)
图1
我们常用的三大律中,唯十二平均律构筑的音阶和邻音程在自然谐音系列中不存在。平均律的发明纯粹为了五度能周而复始,使十二个调的转调方便,平均律五度为700音分,比协和纯五度的702音分少了2音分,被赞喻为“丢了芝麻,捡了西瓜”。
我们至今对自然谐音系列中可听泛音的形成及其如何组成音阶的原理仍然较陌生。以下要介绍的这类原生态乐器是口弦、口弓琴、无侧孔泛音笛和长形号角等,它们的演奏都纯粹采用泛音音阶(overtone scale)。
1.口弦(Jew’s harp)纯粹采用自然泛音系列。在北欧、东欧、中欧、西欧、南欧各地民间都有口弦流传;东南亚各国、中国的西南、西北、东北、包括台湾省在内至少有38个少数民族都有口弦流传。不同民族的口弦有着不同的称呼:在东北亚地区包括日本北海道的阿依奴族,在俄罗斯中部、西北部和东北部的库页岛,非洲中部,北美、南美、中东阿富汗的东北地区,南亚的印度、太平洋诸岛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夏威夷和琉球群岛也都有口弦流传。说明口弦音乐采用的泛音音阶在整个东半球应用得非常广泛。
2.口弓琴(mouth bow),主要流行于非洲,它不同于一般的弓琴,而是同口弦原理一样,依靠口腔放大弦振动隐含的泛音来演奏音乐的那种弓琴。我国台湾的高山族也有口弓琴。
3.无侧孔泛音笛(no side hole overtone flute)流行于欧洲的匈牙利、瑞士、东南亚、冲绳岛还有中国云南省景颇族的吐良。在非洲南部以及西非的加蓬等地的无侧孔笛长达77厘米,隐含着丰富的泛音。无侧孔笛有用鼻吹的,也有用口吹的。如太平洋地区的密克罗尼西亚、美拉尼西亚和玻利尼西亚等群岛上都有这类鼻笛,在特鲁克、加罗林群岛也有斜吹的泛音笛流传。匈牙利民间还用无侧孔笛与口弦齐奏,两者的泛音音阶的配合非常默契。迄今所知最长的泛音笛是新几内亚无侧孔礼仪笛,长度将近150厘米,含有的泛音非常丰富。这些例子都证明了自然谐音对乐器的影响之广。
4.在长形号角(long horn)中,中国大杆号流行于山东省的蓬莱岛,属无侧孔、无阀键的唇簧乐器。由于管道越长,能吹出的自然泛音越多,所以,能演奏旋律的号往往很长。
瑞士的阿尔卑斯号(alphorn)演奏的泛音都属自然泛音。可以用多支号组合起来,吹出所有半音。在山谷中演奏起来气势宏大。
在上述这些原生态泛音乐器中,由于口弦相对体积小,很容易传播开来。从下面的地理分布示意图可以看到口弦在亚洲、欧洲、非洲的广泛流行。其后的示意图反映了口弦通过丝绸之路的传播路线。
仔细观察各民族口弦在谐音系列中的音阶构成,就能明白世界各族先民是如何利用隐藏于乐音中的天然谐音来演奏的。从表2看,参考左列的谐音音高,再从右边纵向的不同民族的口弦音阶,除了我国凉山彝族与日本虾夷人所用音阶完全一样,另10条音阶构成没有一条是一样的。这仅仅是局部统计。令人兴奋的是1984年夏笔者在云南滇西采风,仅短短一个月,就在彝族、景颇族、傈僳族中发现了口弦的宫调式、羽调式、商调式等三种调式的音阶(参见表2)。
表2
表3
问题:原生态泛音乐器存在生律要素吗?如果存在,它们的生律要素是什么?不用回答,因为自然谐音系列已赋予了人类以天然的律学关系——邻音程频率比,它就是要素,它不必生律就在律上。自然谐音系列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人类没有进行计算就得到了它。
上述事实说明,自然谐音系列已承担起了律制的功能,它是一种特殊的天然律制。它与计算产生的律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口弦(单片)、口弓琴(单弦)是直接靠口腔放大乐音中隐含的谐音成为可听音的,并选取一部分泛音作为音阶来演奏旋律;而计算律须按照规定的生律要素来获取所需律制,并组成音阶来演奏乐曲。计算律只用特定的生律要素生成的律来构筑音阶,而且排斥采用自然谐音系列中的第7、11、12、13、14次谐音(参见表3)。
二、泛音音阶是在自然谐音系列中的谐音中寻找到的。古人用口腔与某次谐波耦合共鸣(coupling resonance)来寻找不同的谐音。因为谐音系列是有规则的振动系列(见表4),凡两个相邻谐音之间不存在其他频率可供共鸣,所以无论口腔怎样改变大小,只有当它与各谐音的频率一致时才会耦合共鸣。它们的演奏不会出现音不准现象,仅靠这一原理,人类造就了泛音音阶音高精确的奇迹;而计算的律制只能在计算出来的各律中选取音阶,而且操作不慎就会造成音不准的现象。
三、演奏原生态泛音乐器时,基音和泛音同时发声。因此泛音作为旋律音时,总有固定的基音持续相伴(参见表4);而计算律用于乐器演奏时,只是一个个单音连成的单旋律。
四、泛音乐器演奏的旋律隐藏于乐音内部;而计算的律制是一系列外在的音高。
五、泛音音阶可以选用谐音系列中的谐音直接作为音阶;而计算律却不可以,须用计算得到的数据调节为乐器上的音高才能演奏。
[德]萨克斯(C.Sachs,1881-1959)认为口弦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产物,因此泛音音阶应该出现在计算律之前。它是乐律产生的初级阶段;而古人在认识了自然谐音系列之后,才知道音程的整数比。之后,人类就进入乐律学的高级阶段——计算阶段。
表4
世界上已有三大类的原生态乐器不用定律就能演奏出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泛音音阶。如果说计算的音阶大约在三千年的话,那么泛音音阶的出现比计算音阶要早得多,况且这些泛音音阶一直生存延续到今天还在使用。而在埃利斯的著作中我们没有看到它们的影子,这不符合各民族的音阶整体的实际状况。为此,对埃利斯的关于音阶的论断应重新审视,对他的名言需要作如下修正。
客观地说,音阶确实“并非只有一种”,它们确实“非常多样”,有的“非常人工化”,有的貌似“非常随意”。但相当多的泛音音阶,我们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它们不必计算,天生精确。它们恰恰就是“像亥姆霍兹非常出色地加以阐述的那样,是根据乐音的法则自然形成的”。埃利斯确实为狭隘的欧洲音阶观念发起了一次冲击,而他在打开了对世界各民族音阶认知的大门的同时,却对亥姆霍兹非提出的“乐音的法则”关上了窗,忽略了人类早期的泛音音阶。
本文列举了很多不必计算的泛音音阶,这使传统的乐律学的概念发生了改变:乐律不仅用生律要素作为律制和乐制的材料,因自然谐音系列是隐形特定音高关系,它们是既成的音阶材料,是看不见的律制,可称之为“自然谐音律”。埃利斯所排斥的乐音物理法则恰恰是亥姆霍兹重大发现,只是他们没有关注到相关的泛音乐器演奏泛音音阶的实例,口弦、口弓琴如蚊子叫似的泛音实在不易被觉察。它们恰恰被原始社会的先民发现了。
由此可见,世界各民族音阶的时空概念应该是广义的。人类首先认识的应该是泛音音阶。其次是[日]黑泽隆朝所说的:人类把口弓琴、无侧孔笛⑦、号角上的自然谐音模拟移植到人声和其他乐器上,衍生出了丰富多样的音阶,人类才有了音乐。⑧最终因为在一根弦上依序次等分观察,把看不见的泛音转化为看得见(等分弦)的泛音,才逐渐计算归纳出了三分损益法等生律要素。
注释:
①埃利斯:《论各民族的音阶》(On the Musical Scales of Various Nations),1885。
②[德]亥姆霍兹是19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对生理学、光学、电动力学、数学和气象学均有十分重要的贡献。他最著名的成就是发现了能量守恒定律。
③亥姆霍兹著,埃利斯译:《论音的感觉乐理上的生理学基础》(“On the Sensations of Tone as a Physiological Basis for the Theory of Music”,1875)。
④《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第403-407页。
⑤缪天瑞主编:《音乐百科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第386-387页。
⑥同④。
⑦[日]黑泽隆朝:《南洋·台湾·冲绳音乐纪行》,载《东洋音乐丛书》(五)。
⑧[日]黑泽隆朝:《世界乐器大事典》,日本雄山阁,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