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立明
摘要: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队伍里重要的警种之一,其特殊的工作环境要求司法警察必须拥有一定的格斗能力。作为培养司法警察的摇篮,我国司法类警官院校一直将格斗教学与训练作为警察体育教学中的重要主体。本文通过研究司法类警官院校的格斗教学与训练,试图为提高警察体育中的格斗教学和训练的水平略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格斗能力;司法警察;警察体育
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队伍里重要警种之一,其特殊的工作环境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格斗能力。因此,作为培养司法警察的摇篮,司法类警官院校一直将格斗教学与训练作为警察体育教学中的重要主体。目前,在司法类警官院校中格斗类教学内容主要为警用武器、警棍、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散打、擒拿、擒敌拳等。在这些课程的多年实践教学之中,既有可取之处,也有可待提高的地方。
1、散打
散打是现代徒手格斗运动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其简洁实用的拳腿法以及独特迅猛的摔法,非常符合警察职业性质的需要,所以多年来,散打一直是警察体育课程中的重要内容。
在司法类警官院校的散打课程中,学员们主要学习的是散打基本的拳、腿、摔等基本格斗技术,但是由于课时量的相对不足以及出于学员安全的考虑,课上基本没有实战训练,部分学员散打基本技术掌握的也不是很熟练。另外,有的警察体育老师也反映道如果散打课程安排实战对抗内容,那么又会带来一系列比较复杂的散打实战考核问题,比如体重级别、性别分组、身体素质差异以及实战考核如何计入总成绩等。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散打课上是否可以考虑先将实战对抗作为部分身体素质和散打技术相对较好的学员的体验内容,对于这些学员可以适当提高平时成绩。
2、警戒具
警戒具是指监所人民警察按规定装备和使用的警械,它是监所人民警察为了预防和制止罪犯行凶、脱逃、自杀和其他危险行为而依法使用的警用器械。[1]警戒具主要指警笛、警绳、警棍、手铐和脚镣等。在部分司法类警官院校的警察体育课程中,警戒具内容主要涉及警棍、手铐和警绳,这里主要探讨一下警棍和手铐两个内容。
警棍属于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主要有橡胶警棍、伸缩警棍、T型警棍和电警棍等。根据教学实际以及目前人民警察的装备情况,部分司法类警官院校的警棍课上主要以教授伸缩警棍为主,而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了伸缩警棍的一些基本常识以及伸缩警棍基本技术的空击练习。可见,同散打一样,也是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伸缩警棍的课上也没有实战对抗练习。
手铐是司法类警官院校中警戒具课上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手铐课上,除了手铐的一些基本使用方法外,该课主要内容是一些常用的使用武力控制的上铐技术。这些技术内容非常符合警察实际工作需要,但是由于课时量相对不够充裕,部分学员还是不能够做到快速上铐,而且课上所有上铐练习都是在配手配合的情况下完成的,对于有反抗或者突然袭警情形下的上铐还没有涉及或是涉及的还不够。所以警戒具课程中手铐的课时量以及内容是有必要增加的。
3、警用武器
目前,司法类警官院校中的警用武器课程上安排的主要是手枪内容,枪型主要为五四式和六四式手枪。该课程的主要目标是使学员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枪支结构及相关原理,准确分解和结合枪支,掌握正确的出枪、验枪、据枪、瞄准和击发技术动作,培养和提高学员的手枪射击技能,并培养学员严格的纪律性和特定的职业精神。但是部分司法类警官院校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学员打靶的实弹数量非常有限,另外有的司法类警官院校摒弃了实弹打靶,而是利用电子模拟手枪打靶来代替真枪实弹打靶。这是技术进步保证了教学绝对安全的一种具体体现。保证学员人身安全的初衷也无可厚非,但是毕竟是模拟打靶,不能带给学员真枪实弹的真实效应,所以电子手枪模拟打靶的教学效果也是有待商榷与考量的。
4、徒手防卫与控制
徒手防卫与控制是指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到不能或不便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况时,使用徒手制止暴力侵害,保护自身安全,抓捕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技术。[2]实际上,徒手防卫与控制内容宽泛,不仅包含徒手格斗诸如拳击、散打、泰拳等格斗运动项目中的技法,也包含融合了擒拿技巧的徒手抓捕技术,既有类似武术套路的擒敌拳,也有擒敌拳的实战用法。但也正因为徒手防卫与控制内容宽泛,给该课程的内容选择上带来了幸福的烦恼。目前,司法类警官院校徒手防卫与控制课上的内容可谓不尽相同。部分司法类警官院校的徒手防卫与控制课程的内容主要摘选了部分拳、腿、摔等易学的格斗基本技术和部分突袭控制技术以及遇抗控制技术。对于该课程中的拳、腿、摔等格斗技术的教学内容与散打的内容有很多重叠,个人认为应将其归入到散打课程之中,而徒手防卫与控制课程应将重心更多地转移到突袭控制技术和遇抗控制技术的教学与训练上,在这其中可以适当地融入拳、腿、摔等格斗技术。
参考文献:
[1]杨林.警戒具与武器使用[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
[2]王振華.徒手防卫与控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