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绥 张定川
企业年金,也称雇主养老金,是工业经济与企业人才竞争的产物,以适当的企业成本换取员工的安全感和忠诚度。中国企业年金逢时而建,目前进入发展的低谷期。笔者认为,促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增加职工养老金充足性,化解政府支付养老金的压力,需要国家对职工福利制度进行存量式改革,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转移住房公积金,为发展企业年金“输血”。
企业年金的现状和趋势
2004年5月1日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施行。当时有学者预测,如果能适度降低职工养老保险的费率,给企业年金一定的发展空间,在未来15年里中国企业年金资产总额将达到10万亿元人民币,为此后参保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30%以上,大大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提高退休职工的支付能力,部分职工具备延期纳税能力,并带动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可谓中国的老龄人口红利。
然而,在1997年以来的20年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养老金)一直未解决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缴费责任”以及“视同缴费工龄的转制成本”等问题。用人单位费率高达工资总额的20%以上(少数沿海城市除外);职工缴费责任不明确,虽然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8%,但概念十分混沌且空账运行。2010年出台《社会保险法》,仍然维持原退休和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年龄、费率和缴费15年的规定。
而参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前提条件,自然大多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无力举办企业年金计划,实力国企成为参与企业年金的绝对主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企业法人数目超过1259万,其中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已经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仅有76298家,以大中型企业为主。2016年底,年度新建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844家,增速约为1%,创2010年以来新低;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员工人数仍停留在2300万,增速下降至0.37%。《养老金融蓝皮书》披露,截至2016年底,企業年金投资运作规模已达1.1万亿元,但基金规模增速从2009年的64%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15%。《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施行10多年,企业年金仍然是“曲高和寡”。
对于中国企业年金未来发展趋势的主要判断如下:一是进入领取高峰。2013年,1963年出生的国有企业女职工达到50岁,进入退休和领取养老金的峰值期,是未来新增企业年金的企业个数和员工数量增速进一步放缓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进入发展停滞期。2016年,中国人均GDP达到8865.99美元,已进入工业化的高级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压力,并追求通过智能化降低企业成本,多数企业无力举办企业年金计划。
现在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充足性和储备水平仍然偏低,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完全依赖政府的当期支付。而中国在2025年左右进入深度老龄社会,领取养老金的人口可能超过3亿。在我国老龄化加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未来养老金支付压力必然加大。面对这一形势,我们要未雨绸缪,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以激励就业和增加养老金,就是应对方法之一。
新规能否促进企业年金发展
2017年12月18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36号令),新规是对《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扶正和修补。
一是将“自愿建立”改为“自主建立”,显示逐渐走向强制的立法意向,但与职业年金的强制性相距甚远,主要原因在于多数企业无力举办年金计划。
二是企业年金委托受托人管理,将理事会后置,与企业弱化年金理事会的发展趋势相吻合。
三是明确规定企业年金缴费上限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其中企业缴费上限为8%(原来为5%),职工供款为个人工资总额的4%。看似提高了合格计划的供款额度,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的筹资规模取得一致。但在税前列支的延期征税政策未出台之前,尚难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可能还是部分国有企业会不惜成本的增加供款。
四是设立企业账户,用于向职工分配年金权益,规范其操作规程,限期不得超过8年,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零星权益归属企业年金计划。
五是规定企业供款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强化了合格计划的公平原则。
六是规定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强化了年金的养老金特征。此外,还有关于平等协商、计划中止、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综上所述,36号文件力争通过鼓励、强制、增资、规范等措施推动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但促进作用有待观察,可能十分有限,因为在职工个人参与投资决策、加大税前列支额度等方面没有重大突破。
笔者认为,要持续发展企业年金,更加重要的条件是国家制定通过企业年金培育老龄人口红利的战略,给企业和职工“输血”。一是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负担,增加企业年金发展空间。二是加大延期征税的力度和增加职工税前列支的额度,甚至鼓励在企业遇到困难时期,职工可以自愿缴费;在做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实实在在地通过企业年金增加职工养老资产的储备。
打通“二金”可扩大企业年金发展空间
对于当前企业年金覆盖面过窄问题,一是要对企业年金本身进行必要改革。二是要对现有的“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降费”留出空间。当前有企业连基本养老保险费都欠交、漏交,或者钻制度“漏洞”,和职工一起“合谋”短缴、少缴,而守法企业的缴费成本一直居高不下。三是甚至还要对整个社会保障(比如住房公积金等)进行重构。
中国经济已进入降速增质的发展期。在“五险一金”名义费率高达企业工资总额60%左右的情况下,改善福利制度要走存量改革之路。如果打通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推动“二金”互动发展,将扩大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一旦“二金”打通,职工先用“二金”购买首住房,再用于积累企业年金,可以降低单位费率,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于拥有首住房的人,在就业创业时可以直接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多存养老金。为此,需要在托管银行设立国民福利账户,支持企业和职工适时转移“二金”福利资金。
而要进行这项改革,不是人社部、住建部等部委根据分管业务进行相互协调就能解决的,需要中央作出顶层设计,推出协调一致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对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进行存量式的“帕累托改进”,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一举解千难”的改革效果。调整养老金结构是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国养老金制度框架日趋完善,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为养老金结构调整争取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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