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晓凤
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难,主要由“三农”问题所决定。农业以家庭为主体的生产方式,无法推动农村小农社会的转型,从而造成商业化的信用体系很难建立。由于承包土地的性质决定,农民包括宅基地与承包土地在内的家庭财富虚值化。这就使得现代商业化的金融制度所需要的信用基础条件缺失,现代金融难以发展。
回顾过去近20年的农村金融改革的结果不难看出,从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开始,到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只要这些银行走向企业化运营,都会一个个从“三农”业务为主的状况中脱离。纵使目前邮储等银行纷纷将业务往农村下沉,但它们从来都不是作为资金的提供者,而是恰恰相反,成为广大农村地区的“抽水机”,它们看中的是这一地区丰厚的社会闲置资金。
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往往强调三个“不低于”:一是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二是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三是涉农贷款占比不低于上年的目标。而事实上这三个“不低于”根本不可能保证,其统计数据不过是大家彼此心照不宣,监管部门掩耳蒙眼而已。
现在有一种观点,把“三农”金融发展问题归结为农村网点少,网点的帐户开立、维护成本高,因而认为创新帐户开立手段,是破解农村金融发展難题的关键。这种观点笔者以为无异于舍本求末。
“三农”的金融需求,从目前的状况看,很大程度上都还是对基本金融服务的需求。首先是储蓄。有余钱就存款,多一点就存定期。这正是目前许多银行愿意发展农村业务的主要原因,尤其是随着近些年国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农村的存款来源呈非常稳定的状态增长。其次是短期借贷。集中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建房、婚丧等急需时,常常需要短期借款解决。目前针对储蓄的金融服务已经完成了全覆盖。所谓“三农”金融发展问题,还是围绕融资难。
这就回到我们一开始对“三农”金融发展的背景分析上。要解决融资难,关键是要构筑现代金融得以生存的基础条件。在现有对农村、农业与农民的制度安排下,要很好地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需要抓住一个关键节点,即物权化农村土地使用权,让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农业生产要素以资本方式积累下来。
一直以来,由于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要素没有以资本方式积累,国家几十年对农业的投入,并没有能够形成任何有记录的财富,农民、农村集体组织以及其他所有形式对农业的投入都没有能够形成有记录的财富,这样一来,导致农业很难走向集约化规模化,另一方面,也始终没有形成金融发展赖以生存的财富与信用基础。
因此,真正解决“三农”金融发展难题的关键,是要物权化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让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农业生产要素以资本方式积累。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就是在会计准则里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物权方式进入资产负债表。
能够作为资产进入资产负债表的土地使用权,会随着土地上的不断投入而增值。“三农”有了这一价值增值的路径,当然也就有了借贷的条件了,融资也就不难了,“三农”金融自然就会健康地发展。
责任编辑:魏书传Email:wsc87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