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
崔永元曝光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影响深远,涉及众多明星和各种法律关系,华谊兄弟等与“阴阳合同”相关的股票跌停,导致这些上市公司损失惨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阴阳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出了问题。由于相关上市公司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未能充分防范法律风险,只能吞下股票大跌的苦果。
本刊作者结合自己參与多家上市公司合同签订履行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了合同签订履行中具有共性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范冰冰签订的“阴阳合同”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的?
毫无疑问,范冰冰签订的“阴阳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效力通常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了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须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阴阳合同”的无效会让范冰冰丧失哪些权利与义务呢?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其内容就为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是由合同条款确定的。因此,作为合同内容的合同权利义务与作为合同内容的合同条款是相互联系的,都是合同的不同含义中的合同内容。
合同权利,是合同债权人一方依合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合同权利为财产权。请求给付权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权能,也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效力。受领给付权,又称接受履行权,是权利人保持从义务人的给付取得利益的原因或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了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债权转让未经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无效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依附于合同约定而存在,先有合同约定,若违反此约定才能适用本条款向违约一方要求违约金的给付。现在合同约定“无效”了,则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也自始无效,根据该条款应给付违约金的行为失去了约定支撑,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范冰冰手中的“阴阳合同”等证据资料与事实真相一致吗?
证据资料不等于事实真相。如果范冰冰因“阴阳合同”的无效,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诉诸法律,胜败的关键是什么?法官判案依据究竟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规定带有误导性。法官接触案件时,纠纷事实已经结束,法官看到的只是事实留下的痕迹,即证据。法官认定的事实与证据证明的事实也有区别,比如证据因违法或超过举证期限被排除,或证据相互矛盾由法官依证据规则决定取舍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谓“以事实为依据”,其实最终落实为“以证据为依据”。
范冰冰可以变更和解除崔永元曝光的“阴阳合同”吗?
由于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是无效合同,所以不可以变更和解除。但是,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即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进行部分修改、补充或全部取消。合同一方因故需要修改、补充合同某些条款或解除合同关系时,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即以双方达成的新协议变更或解除原来的旧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范冰冰的“阴阳合同”有担保行为该如何处理?
尽管范冰冰“阴阳合同”无效,导致即使有担保行为也无效了,但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在合同有效情况下的担保行为。
担保行为是指合同义务人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担保的民事行为。由担保行为产生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特殊主体不能进行担保,以特定物进行担保要求必须履行向法定部门登记的手续,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务必注明“定金”字样。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范冰冰如果打官司还需注意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阴阳合同”各方主体都要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如果不愿意在3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至于因为时间流逝而丧失,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
合同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当事人因履行中产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释明后,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请求的,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应当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拒绝履行之日起算,即按有效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方式处理;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从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损失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支付价款时间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价款,若买受人未同时履行付款义务,出卖人应当知道权利已经受到侵害,应自此时起算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将丧失法律强制力保护。如买受人收货后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亦应从出具欠款条时起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卖人向买受人主张权利时,可给对方一定的履行期限,则诉讼时效中断,自履行期限届满后重新起算。
连续行为是指同一债权人与同一债务人之间,一段期间内基于同一个整体的意思表示而连续发生的多笔交易行为。由于多笔交易具有整体性,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交易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从保护债权的角度出发,只要对账单上能够反映存在争议的债务,债务人未表示否认,即应推定为其有承认债务并同意偿还的意思,便可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