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德意志地区农业改革与经济结构转型
——以普鲁士为研究视角

2018-08-15 00:47徐继承
安徽史学 2018年3期
关键词:普鲁士德意志工业化

徐继承

(山西师范大学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19世纪是德意志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其间在农业改革与工业化的共同推动下实现了以农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向工业主导型经济结构转型。20世纪70年代学术界对19世纪德意志农业史的研究已经展开。就德国农业史研究状况而言,实证性与原创性的学术著作当属恩斯特·克莱恩的《工业化时代德国农业史》、胡伯特·基斯温特的《1815—1914年德国工业革命》、沃特·豪森的《1815—1914年德国经济史》、以及亨宁的《1800—1914年间德国工业化》等著作。我国学者对19世纪德国农业史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研究成果主要有姜德昌:《农业改革与德国工业化》,《史学集刊》1990年第3期。,仅仅从技术变革的视角解读19世纪德国农业改革,这种解读显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实际上19世纪德意志的农业改革不仅是一场技术革新运动,而且也是一场废除农奴制为核心的制度变革。农奴制的废除不仅促进农民的自由流动,确立了土地自由买卖,也对19世纪德意志经济结构的转型,尤其是为19世纪大规模的工业化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本文将在对农奴制的废除以及农业技术革新运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宏观考察19世纪农业改革对于工业化发展所起的作用,以期加深对19世纪德意志经济结构转型的认识。

一、废除农奴制为核心的制度变革

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结束之后,德意志的许多邦国出现了“农奴制再版”现象。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意志的绝大数农民还处于农奴制的桎梏之下。从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来看,地主拥有对农民的法律支配权,农民处于完全从属地位,没有人身自由,不能自由迁徙,没有自己的财产,世代为奴;地主不仅拥有对农民独立管理权,还拥有对领地内农民的警察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地主在经济上也有对农民的统治权。农民须承担手工和使役牲畜的义务劳动;须根据地主的需要缴纳实物地租。由于农民对地主紧密依附关系的存在,整个社会尤其是农村地区犹如一潭死水,陷于一种毫无生气的非流动状态。农民不仅不能自由迁徙,也不能选择职业,甚至结婚也要经过主人的批准。

18世纪下半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农奴制在德意志的处境日益困难。一方面落后的农奴制庄园经济无法满足当时西欧地区蓬勃向上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对粮食与原料的需求。一些新农业技术,诸如休耕地利用、牲畜在夏天的圈养等等都无法在这种农奴制庄园经济下得到充分运用。更重要的是,农奴制束缚下的农民没有丝毫的生产积极性。面对生产的低效率与日益高涨的粮食价格的刺激,一些开明的庄园主不得不主动放弃旧的农奴制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采用新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雇佣自由的农业工人进行生产。实践证明,这种新的经营方式是基于科学之上,且能够充分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不仅利润较高,而且生产质量好。因此,农奴制开始走向衰落。另一方面,在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下,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推行所谓的“开明专制”,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废除农奴制”的改革。

早在18世纪后半叶,德意志的“解放农民”进程就已经开始了。1777年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宣布王室领地上农民人身自由。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也在1781年开始废除农奴制。巴伐利亚则在1783年宣布取消农奴制。然而真正从社会意义上对德意志农奴制进行改革则得益于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战争的推动。从整体上看德意志农奴制的改革是分两个地区着手进行的,中心地区在普鲁士。

在普鲁士以外的德意志地区,巴伐利亚早在1778年就颁布了有关农奴制改革的法令,规定庄园依附农民可以通过赎买的方式从宫廷取得其继承的财产。巴伐利亚宫廷出于觊觎教会财产的考虑,实行了激进的世俗化政策,没收了修道院土地,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邦国成为76%的农民的庄园主。尽管巴伐利亚在1808年颁布的宪法中已经明确宣布废除农奴制,但由于废除农奴制的政策会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巴伐利亚政府对废除农奴制改革步伐较为缓慢,直到1848年前夕,国家土地上的农民只有小部分取得了自主权。西南的邦国符腾堡与巴登的政府也出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考虑,不愿意废除农奴制,直到1817年与1820年后才开始实行解放农民的政策,允许农民用赎金赎买封建义务。

普鲁士的农业改革发展道路在德意志各邦中最为典型,被列宁称之为“普鲁士道路”。1806年的耶拿之战,普鲁士战败,面临着割地赔款的窘境。在内忧外患之际,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任命施泰因为首相,进行废除农奴制改革。1807年,普鲁士政府颁布了《关于放宽土地占有条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人身关系的敕令》,在该敕令中指出,取消地主对农民的独立管理权、警察管理权和司法审判权,宣布自1810年11月11日废除一切庄园的农奴制。农民可以购买土地与封建义务的方式获得人身自由。市民与农民可以购买贵族的土地,贵族可以从事工商业。*Marion W.Gray,Prussia in Transition:Society and Politics under the Stein Reform Ministry of 1808.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86,p.103;pp.123—125.在1811年哈登贝格的改革中,又颁布了关于调整地主与农民关系的敕令,在继续敦促贵族解除农民封建义务的同时,规定世代雇农将其继承地产的1/3割让给地主,而非世代雇农则要将其地产的1/2割让给地主,以作为解除原先负担的地租、劳役义务等赔偿。后来由于反抗拿破仑战争的进行,这一敕令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于是1816年,普鲁士政府又出台了《调整敕令的申明》,规定财产在纳税册上登记的富裕农民才有权赎免有关的封建义务。*Marion W.Gray,Prussia in Transition:Society and Politics under the Stein Reform Ministry of 1808.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86,p.103;pp.123—125.从这条敕令的申明中可以看出,普鲁士政府调高了农民获得解放的前提条件。由于大部分农民没有达到规定条件而被排除出了改革的进程。据德国著名经济史学家库钦斯基的统计,到1848年革命前夕,在普鲁士的勃兰登堡、波莫瑞、西里西亚、普鲁士和波森等5个省份中仅有24万农民获得解放。*Jürgen Kuczynski,Die Bewegung der deuschen Wirschaft von 1800 bis 1949,Meisenheim am Glan:Hain 1948,S.41.结果,废除农奴制的问题直到1848年革命后才彻底解决。废除农奴制对德意志历史发展进程产生的影响是毋容置疑的。市民与农民可以购买贵族的土地,贵族可以从事工商业的规定,表明普鲁士政府取消了对财产流通的限制,是用财产来取代出生门第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与德意志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另外,农民获得人身自由,则为自由迁徙和社会流动创造了条件,为工业化的发展准备了充足的劳动力来源。

1848年革命以后,德意志地区加快了废除农奴制的步伐。1849年3月,在法兰克福召开的德意志联邦国民会议上,明确把取消贵族特权和废除农奴制写进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在该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应该享有基本权利,主要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财产自由以及自由选择居住地。*[美]科佩尔·平森著、范德一译:《德国近现代史——它的历史和文化》,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60页。1867年,普鲁士政府又先后颁布了《自由选择职业法》与《迁徙自由法》,进一步强化了公民自由选择职业与居住地的权利,在法律上农民解放问题得到了最终的解决。*相关成果可参见:Ernst Rudolf Huber,Dokumente zur deustchen Verfassungsgeschichte,Bd1,Stuttgart:Kohlhammer,1961;Preußische Gesetzesammlung 1868,Berlin 1868.

以废除农奴制度为核心制度的变革对19世纪德意志地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方面,促进了国内人口流动。这一时期德意志地区之间人口流动明显加剧。易北河以东地区的人口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中部与西部地区迁入。据相关数据统计,1882年,在东、西普鲁士、波森和波美尼亚四个省出生的人口中大约有6.8%在柏林与勃兰登堡地区,有11.8%生活在威特法伦地区,到1907年则分别增加到19.3%和27.9%。同期在重工业发达的鲁尔地区,远距离移民所占人口的比重也持续上升,从1882年的7.3%到1907年增加到17.8%,其中远距离迁入者的29.1%来自东部地区,25.2%来自东北地区。*Wolfgang Köllmann,Bevölkerung in der industriellen Revolution-Studien zur Bevölkerungsgeschichte Deutschlands,Gö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1974,S.225—227.除此之外,还促进了农村过剩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据斯蒂芬·布勒克研究显示,1880—1910年间柏林新增人口76万,其中农村过剩劳动力移民为23万,其余为人口自然增长以及合并行政区带来人口增长,约占新增人口30.2%。同期,汉堡、布雷斯劳、法兰克福(美因河畔)、科隆、杜塞尔多夫、慕尼黑等城市农村过剩劳动力移民为10.6万、7.3万、3.8万、4.5万、5.3万、6.7万,约占新增人口33.8%、36.7%、27.6%、35.4%、32.8%、36.8%。*部分数据由笔者计算所得,可以参见Stephan Bleek,Mobilität und Seßhaftigkeit in deutschen Großstädten während der Urbanisierung,Geschichte und Gesellschaft,15.Jahrg.,H.1,Probleme der Urbanisierung (1989),S.5—33.在重工业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占新增人口比重更大。据科尔曼的研究,在鲁尔地区多特蒙德、波鸿、盖尔森基兴等工业城市的新增人口中,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占比重为70%。*Wolfgang Köllmann,Bevölkerungsgeschichte,Köln:Kiepenheuer & Witsch,1972,S.171.

农奴制的废除也使得土地交易更加频繁。废除农奴制不仅从法律上承认了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也认可了贵族可以自由从事工商业,客观上促使土地交易更加频繁。据相关数据显示, 1829年仅东普鲁士格尼斯堡行政专区873个庄园中就有365个换了主人,土地交易面积达16875公顷。到1856年,波莫瑞978个庄园被拍卖,土地交易面积达36875公顷。*Statistisches handbuch für den Preuβischen staat,BandⅣ,Berlin:Königschen Statistischen Bureaus 1903,S.183—194.甚至从前法律根本不允许购买土地的犹太人也加入到购买土地的行列,到1857年,易北河以东已经有75个犹太庄园主。这一时期土地交易的频繁不仅促进了农业商品化的发展,为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也为工业化的启动提供了过剩农村劳动力。

二、19世纪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

19世纪德意志农业改革不仅表现为废除农奴制,建立适应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新型制度,而且也体现在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上。19世纪中期以来,德意志工业化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对粮食、原料的需求日益增长,提高农业单位面积产量与经济效益提上日程,而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显得尤为重要。19世纪50年代以来,德意志在农业生产领域兴起生产技术革新的浪潮。

首先,新的耕作技术的推广。19世纪以前,德意志各邦国主导的耕作技术是三圃轮作制,即第一年耕种小麦,第二年种豌豆,第三年休耕,以恢复土地肥力。在这种耕作制度下,每年有1/3的土地处于休耕状态。19世纪中期以来,大规模工业化全面展开,市场对粮食、原料的需求持续增长,四圃轮作制的推广提上日程。四圃轮作制指第一年种麦子,第二年种萝卜,第三年耕种大麦,第四年则种三叶草、甜菜。四圃轮作制代替三圃制,不仅使原有的休耕地得到较充分的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客观上也解决了饲养牲畜所需的饲料问题,改善了农作物种植结构。豆类、土豆、三叶草、甜菜等农作物的种植日益推广。据经济史学家亨宁研究表明,19世纪初,德意志地区2100万公顷的耕地中尚有700万公顷耕地处于休耕状态,到1850年时,这一数字已减少到大约300万公顷。在荷尔斯太因等地,由于饲料问题的解决,牛、马等的饲养量迅速增长。农民也因市场对黄油、奶酪等的旺盛需求而大得其利。此外,原先仅在冬天向地里施加肥料的做法已开始延伸到夏天,从而使土地肥力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其次,较早地使用化学肥料也是德意志农业生产技术进步的主要特点。19世纪早期,一些人出于增加土地收益与财富的需要,采用施加动物和人类粪肥的方法补充地力。德国著名化学家李比希在1840年出版了划时代经典著作《化学在农业与生理学中的运用》,他在该书中强调,为了恢复土壤的肥力,除施用农家肥外,还应施用植物易于吸收的无机物或者氮、磷、钾等矿物肥料。19世纪70年代以来,德意志相继成功生产了硝酸盐与合成氨,这标志着该地区的农业进入科学使用化肥的时代。通过大量使用人工合成肥料来增加作物产量成为德意志帝国时期农业生产中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据沃特·豪森的研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意志帝国在种植谷物中用于化学肥料成本约占总成本的40%。1890—1913年间德国农业增加了7000万公担合成化学肥料。同期,德意志农业所施的钾盐从210万公担增加到3010万公担,智利硝石由240万公担增至560万公担,过磷酸钙从500万公担上升到2000万公担,托马斯炉渣由400万公担飙升到2200万公担,硫酸氨由60万公担猛增到400万公担。仅 1913年使用的人工肥料的价值就高达5.73亿马克。*A.Sartorius von Waltershausen,Deutsche Wirtscha-ftsgeschichte 1815—1914,Jena:G.Fischer,1923,S.452;S.553—554.单位面积矿物肥料的使用量也是衡量德意志农业施肥量惊人增长不容忽视的指标。据相关研究显示,1878年德意志帝国农业每公顷土地所使用的合成肥料仅有1.7公担,到1913年化肥的使用量则增加到20.1公担。*Hubert,Kiesewetter,Industrielle Revolution in Deuts-chland 1815—1914,Frankfurt a.M.,1989,S.36.1910年以后,根据哈勃一博施工艺生产出的合成氨产量已经远远超过其他种类的大气氮肥。化肥的广泛使用不仅使休耕地面积占比由30%减为15%*Wolfgang Zorn,Handbuch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s-und Sozialgeschichte,Stuttgart:Klett,1976,S.529;S.523.,而且也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

再次,农业生产技术进步还表现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大量人口流向城市和工业领域,农业领域中出现劳动力短缺。1885—1900年间,易北河以东东普鲁士、西普鲁士以及波森从农业转入工业移民大约有60万。而1907年大约有27万来自波兰、奥匈帝国以及俄罗斯等国劳动力在德意志帝国从事农业生产。*Johannes Müller,Deutsche Wirtschafts-Statistik :ein Grundriss für Studium und Praxis,Jena:G.Fischer,1925,S.253.为弥补劳动力不足,德意志帝国农业领域的机械化呈现出强劲增长的趋势。据相关数据显示,1882年简易脱粒机的数量为268367台、蒸汽脱粒机为75690台、播种机为63842台、割草机为19634台,到1907年分别增加到947003台、488867台、290039台、301325台。⑤除了劳动力短缺外,易北河以东地区容克地主保存了大农场,也为农业机械化稳步发展提供了条件。1882年,50—100公顷农场平均使用农机87.6件,到1907年增加到239件;100—200公顷农场由152件增加到了288件;200—500公顷农场由207件增加到了323件;500—1000公顷农场由234件增加到了351件。当然,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农机产业快速发展。德意志帝国时期,农机制造业日趋繁荣。1895年,从事农机制造的企业数与职工人数分别为1266家、18604人,到1907年分别增加到了1862家和41514人。德意志成套农业机械的生产最初也是引进英、美的技术,到20世纪90年代,德意志形成了完整农机生产线,其产品开始与外国农机展开竞争。到1913年,德意志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次于英国的机器出口大国。

最后,新型农作物的大面积推广也是19世纪德意志农业生产技术革新的重要手段。19世纪中期以来,德意志在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甜菜与马铃薯的种植就是19世纪德意志农作物推广的重要内容。据经济史学家沃特·豪森的研究表明,19世纪50年代,德意志甜菜产量仅为200多吨,到20世纪初已经飙升至1000多万吨,与此同时,种植面积从3.6万公顷增加到40.2万公顷。甜菜种植业的推广促进了甜菜加工业的发展。据统计,1871年间德意志甜菜加工产量仅为276万吨,到1910年增加到1342.3万吨。*J.H.Clapham,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France and Germany1815—1914,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6,p.293;p.218.这一时期德意志从事甜菜加工产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也大幅度增长。1882年该产业从业人员为6.7万,到1895年增加到9.5万,1907年则上升至13万人。*J.H.Clapham,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France and Germany1815—1914,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6,p.293;p.218.到19世纪末,甜菜糖已成为德意志重要的出口产品,超过了煤、铁或机械在外贸中所占的比重。

三、德意志的农业改革与经济结构转型

19世纪初期兴起的农业改革不仅为19世纪后半叶德意志地区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也在德意志经济结构转型,即由以农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向以工业为主体经济地位的转变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19世纪的农业改革不仅推动了德意志粮食产量的大幅增加,客观上解决了日益增长人口的粮食供给问题,也为工业化过程中劳动力的生存提供了保障。

第二,农业改革带动了农产品的快速增长,为德意志地区工业发展提供了原料。

与英国的工业化相比,德意志地区工业化并不是直接从乡村工业化发展起来的,但19世纪后半叶乡村工业在德意志工业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小觑。19世纪60年代以来,德意志(普鲁士)农业通过向工业部门提供甜菜、马铃薯、羊毛等原料与工业建立较为密切联系。以制糖业为例,甜菜是制糖产业重要原料。据克拉藩的研究表明,1866—1870年间每年平均加工甜菜250万短吨,每年平均生产糖21.1万短吨;1886—1890年间二者则分别为872.2万短吨、111万短吨,到1906—1910年间则上升到了1342.3万短吨、211.6万短吨。*J.H.Clapham,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France and Germany 1815—1914,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6,p.293.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意志(普鲁士)甜菜种植面积已达到100多万英亩,生产制糖企业350个左右,大约有工人10万,成为德意志乡村工业发展典型产业。马铃薯制作工业酒精也是这一时期德意志地区工业发展的特色。19世纪90年代以来,德意志(普鲁士)大约有5000多个制作工业酒精的工厂,工人大约有13万,每年生产大约30万短吨左右酒精。东部地区亚麻纺织、皮革加工等工业原料也来自于农业部门,可以说,农业改革为轻工业发展提供了原料。

需要指出的是,农业改革带来农产品的快速增长,进而助推工业发展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这主要与德意志帝国在19世纪70年代以来的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有关。19世纪70年代,德国以煤炭、钢铁为主导产业,到90年代电力与化学逐渐发展成为主导产业。德意志帝国时期经济发展也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西部的莱茵、威斯特法伦地区主要产业以煤炭、钢铁为主,而易北河以东的东普鲁士、西普鲁士与波森则以亚麻纺织、皮革加工等轻工业为主。因而,在易北河以东的东普鲁士、西普鲁士与波森地区农业增长对工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更大一点。正如农业史学家皮克金所言:“就1914年以前的德国农业发展而言,易北河成为德国两种农业发展模式的天然分界线,易北河以东是由容克主导大地产农业,其他地区则是小规模农业发展。”*J.A.Perkins,Dualism in German Agrarian Historiography,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Vol.28,No.2 (Apr.,1986),pp.287—306.

第三,农业改革带来的农业资本快速扩张,为德意志地区工业化的启动提供了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使得农业总产值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这为向工业部门增加投资提供了可能。据普鲁士统计资料显示,1816年普鲁士农业总产值为15.79亿马克,1822年为18.93亿马克,1831年为25.74亿马克,1840年为31.15亿马克,1849年为35.86亿马克。*Statistisches handbuch für den Preuβischen staat,BandⅣ,Berlin:Königschen Statistischen Bureaus 1903,S.187—191.按照德国著名经济史学家霍夫曼的估计,1850—1859年德意志农业年均总产值为60.38亿马克,1860—1869年间为74.85亿马克,1870—1879年间为84.61亿马克,1880—1889年间为97.20亿马克,1890—1899年间为115.16亿马克,1900—1909年间为140.65亿马克,1910—1913年间为154.75亿马克。*相关数据由笔者计算所得,参见Walther G.Hoffmann,Das Wachstum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 seit der Mitte des 19.Jahrhundert,Berlin:Springer,1965,S.124—140中表50、表56和表6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德意志的农业产值在19世纪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如果从农业部门再投资占农业产出比重来看,19世纪则呈现下降趋势。据库青斯基的估算,1816年普鲁士农业部门再投资占农业产出比重为75%,1830年为69%,1849年为61%,1870年为53%。1871—1913年间,德意志农业部门再投资占农业产出比重在40%—50%的区间徘徊。*Jürgen Kuczynski,Geschichte des Alltags des deutschen Volkes,Köln:Pahl-Rugenstein,1981,S.178—214.在剔除农业生产者生活成本以外,19世纪中期以来在农业部门投资比重的减少,有利于德意志地区工业化的资本积累。

19世纪普鲁士的容克地主向工业领域的直接投资也逐渐成为农业部门向工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方式。随着工业化的蓬勃发展,一些富有远见的容克地主逐渐将投资的目光从传统的农业领域转向矿业、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工业领域。西里西亚的地主在这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19世纪中期,巴勒斯特莱姆已经在煤炭、钢铁与锌等产业上颇有建树,成为西里西亚最著名的工业企业家。据不完全统计,1850—1890年间西里西亚地主在采矿与冶金领域的投资累计高达1.5亿马克,成为企业家的人数高达132人。*Johannes Müller,Deutsche Wirtschafts-Statistik :ein Grundriss für Studium und Praxis,Jena:G.Fischer,1925,S.297—303.到19世纪70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在德意志帝国大规模的开展,化学与电气工业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新兴战略产业。这些新兴产业中也不乏容克地主的身影。出生于容克的爱德华·冯·施瓦茨科是柏林著名通用电气公司监事会成员。冯·格尔斯则是科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化学产业也是容克地主涉足较多产业之一,恩格尔霍恩在1863年创立了路德维希巴斯夫公司。在拜尔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则有冯·汉森和库尔德·冯·凯瑟尔。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普鲁士100名富豪中,投资工商业与金融业的约占2 /3,且大多为容克地主。需要指出的是,受工业领域投资回报率高驱使,容克地主更愿意涉足工业领域。西里西亚贵族冯·唐纳斯·马克就是在工业领域投资成功的典范。他不仅涉足银行和百货公司,更将投资的重心转向采矿业,他的采矿企业年煤炭开采量达195万吨,雇用的工人多达4500人,赢利超过500万马克。*Kurt Pritzkoleit,Wem gehört Deutschland:eine Chronik von Besitz und Macht,Wien,München,Bassel:Kurt Desch,1957,S.61—72.不容忽视的是,由于19世纪后半叶,德意志地区的产业结构以煤炭、钢铁与机器制造业为主导,更多的倚重银行投资。容克地主向工业领域的投资只是起辅助作用。

总之,19世纪德意志的农业改革为工业化的启动与初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19世纪德意志地区实行邦国体制,各邦国的工业化发展水平与发展模式也有所差异,因此,19世纪德意志的农业改革对各邦国工业化发展促进作用不尽相同。由于普鲁士是实行农业与工业双头发展的地区,19世纪德意志农业改革对普鲁士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当然19世纪德意志农业改革对经济转型也存在一定局限性。譬如19世纪农业改革对工业发展提供原料仅仅体现在农产品加工业与纺织业,而对于1870年以来兴起的电力与化学等新兴战略产业来说则更多依靠科技推动。农业改革对工业发展提供资金也仅仅体现在工业化启动之时,当德意志的工业化向重工业领域深入发展时,更多工业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工业自身的资金积累与银行贷款。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业化时期德国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40—1914)”(13CSS01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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