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芳华》中女性的主体性建构

2018-08-13 16:11熊天玉
文学教育 2018年8期
关键词:父权制他者芳华

内容摘要: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浓墨重彩地描写了中国七八十年代文工团里少男少女的青春岁月,勾起了一代人对美好年华的追忆。本文通过再现小说中几位女性的人生经历和生命体验,分析女性由他者到虚构主体再到真正主体的主体性建构过程,以期启示广大女性要拨开父权话语之迷雾,从自身的真实经验出发,建构真正的女性主体性。

关键词:《芳华》 女性主体性 父权制 他者

《芳华》是严歌苓回忆她那代人的青春之作,于2017年出版,并且同年岁末电影《芳华》的上映使其进入大众视野。小说主要描写了中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部队文工团青年男女的生活,故事围绕男主人公“活雷锋”刘峰以及与其相关的女性人物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郝淑雯展开。纵观学术期刊,文学批评学者多从青春记忆、人性书写的角度解读该作品,而本文着重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探讨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主体性建构过程,以及女性成为真正主体的途径。

一.父权话语中的女性“他者”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千百年来都是父权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父权制,即以男人为中心,男人处于支配地位,优于女人的社会制度。男人为了维护其主导地位,更好地控制女人,创造了一套父权话语规训女人,使女人在身体和精神上积累積弱,永远处于“他者”地位。法国著名女权主义者西蒙娜·波伏娃在其享誉世界的作品《第二性》中说,在男权社会中,女人是“第二性”,是“他者”。何为“他者”?波伏娃对其论述如下:“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对立的次要者。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则是‘他者。”[1](p7)即,“他者”是附属,是次要,是相对于主体的客体。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是父权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它也形成了一套有自己特色的父权话语,以巩固女人的“他者”地位。“三从四德”是封建社会的中国为女人戴上的紧箍咒,它以从父、从夫、从子的金科玉律将女人永远地置于男人的权威之下,规定了女人服从男人、取悦男人的客体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力求割除旧时代毒瘤,倡导“男女平等”,但几千年来形成的女性客体地位及依附心理,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

严歌苓《芳华》中的少男少女正处于这样一个倡导“男女都一样”但女性依附心理残存的时代,换言之,这仍是个深受父权思想毒害的时代,女人只是父权意识形态下的“他者”。父权思想为了彰显男人的优越性同时为了达到控制女人的目的,刻意将女人塑造成弱者,大肆追捧女人的身体之弱进而褒奖其精神之弱。美国当代著名女性主义评论家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在其著作《阁楼上的疯女人》中对父权制下的“天使”女性做如下描述:“勒得紧紧的花边、束紧的衣裙、喝醋,还有大同小异的化妆品或者用来节食的玩意儿一起,共同构成了女性饮食起居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齐心协力,让女性要么变得娇滴滴、病歪歪的,要么真的生起病来。”[2](p33)同样,中国古代也颂扬女人的病态美,“东施效颦”即是对美女西施病态美的模仿,“弱不禁风”、“侍儿扶起娇无力”都是古诗词中屡见不鲜的女性形象。《芳华》中“触摸事件”的核心人物林丁丁可谓是大众女神,除了文工团中以蔡司机为代表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警卫营、车队、体工队的男兵们,摄影干事、内科医生同时孜孜不倦地追求她,全军学雷锋标兵——刘峰爱她豁出了半条命去,司令儿子兼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娶她做媳妇,即使后来离过婚的林丁丁又迅速嫁给了在澳洲开餐馆的华侨。备受男人青睐的林丁丁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她的“体弱多病”,“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儿后遗症,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身体不舒服。”[3](p26)林丁丁深谙“弱”的奥秘,并将其表现地淋漓尽致,当她那代表闺房秘密红了一半的卫生纸无意间被甩到刘峰脚下的时候,她寻死觅活地哭,当刘峰在慌乱中触碰了一下她脊梁的时候,她哭喊着叫“救命”,她以牺牲“活雷锋”刘峰为代价将自己的弱展示在众人面前,以自己的女性之弱向父权社会示好。林丁丁接受自己在父权社会中的附属地位,所以她 “陪首长喝酒”[3](p28)来讨好男性权威,她允许干事和医生同时追求她,在反复衡量谁更牢靠之际,最后嫁给了位高权重的司令之子,以确保自己有更可靠的保障。林丁丁在男市场上取得了成功,但这并不代表她是一个有思想、有话语权、有独立选择权的主体,父权文化按照男强女弱的标准塑造她,用男权思想侵蚀她的思想,规训她的身体,让她成为取悦男人、依附男人的他者。

文工团里最嫉羡林丁丁的人是何小曼,为了得到关注和认可,何小曼拼命地想让自己的身体弱下来,她比任何时候都渴望生病,甚至不惜把自己泡在冷水中或玩偷换体温计的把戏,硬生生地把自己塑造成体弱多病的女性他者形象。还有养尊处优的首长女儿郝淑雯,郝淑雯肤白貌美、高挑丰满、家境优越,但集万千优势于一身的她仍躲不开他者的命运,她与世俗的其他女人一样早早地掉入男人为其编织的婚姻牢笼,过上了相夫教子的附庸生活,直到多年后因遭到丈夫背叛而被迫离婚,她才悲哀早年间甘做他者的愚蠢选择,“想到年轻时她自己那么一大把本钱,却做了败家子,输在二流子手里”[3](p188)。父权话语下,女性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活成附庸,成为男人的他者。

二.父权话语下虚构的女性主体

波伏娃认为,女性主体性一方面表现为主体间性,即主体与主体之间的联系,个体双方互为主体,而“每个个体都试图保持自我与他人之间的权利平衡。”[4](p138)即是说,男人与女人同为社会中的主体,双方平等,各自独立,并享有同等的权利。父权话语下,女性的特征、感受都是由男性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言说,而“男权中心文化下由男性来言说和界定的女性特征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女性经验和女性特征的歪曲、误解和贬低,在这种状况下所构建的女性主体性不利于真正改变女性的地位。”[5](p90)将男性言说内化为自身言说,趋向男性价值标准的女性,所建构的主体只是虚构,并非真实的主体。

因此,按男权标准塑造出的女性他者林丁丁,虽然被众多男人追逐,但她的主体性却是虚构的。在摄影干事和内科医生之间犹豫时,林丁丁似乎有了作为主体的选择权利,然而,林丁丁的这次选择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受物质条件的制约,她也不是为爱情而选,而是为了日后更为丰厚的生活保障,她的选择暴露出本质的依赖。林丁丁在被司令儿子嫌弃并被离婚后,按照自己的意愿,转而嫁给了海外华侨,看似她再一次拥有了选择权,但婚后的她再次陷入“出嫁从夫”的困境,开餐馆的丈夫“让她吃了三年的鸡翅尖(因为快餐的炸鸡翅不能连带翅尖),也让她包了三年馄饨和春卷(十个手指头都皲裂了)”[3](p176),因为依附丈夫生活,她无权对他说不。身为女人,出身豪门的郝淑雯似乎拥有主体的权利,她不顾父权制赋予女人被动、贞洁的内涵,主动钻进恋人少俊的蚊帐,但这种主动背后却隐藏着与同屋姐妹萧穗子竞争的心理,“郝淑雯分析,当时她冒那样的危险,还出于一种竞争心理。” [3](p186)女人们为男人争风吃醋正是父权制对女人的阴谋,“女人之间的联系在父权制下就显得异乎寻常地困难:女性几乎无可避免地会与其他女性发生对抗,”[2](p50)父权制通过让女人为男人争斗来体现自己的优越性并更好的控制女人。

一直竭力迎合父权希望得其肯定的何小曼的主体性也只能是虚构的。作为边缘人物的何小曼,为了继父的微笑不知疲倦地将胖乎乎的弟弟驮起;为了文工团战友的注意力歪打正着地将“装病”进行到底;为了享受主角的感觉将自己装扮成男权标准下的何小曼。但父权话语下何小曼的主体地位是虚构的、易碎的,男权不经意间将她捧至主体的圣坛,又趁其毫无防备时将其重重摔下。何小曼在继父家中最终没能得到温暖和承认,在文工团里也同样被践踏,直到那次慰问骑兵演出的到来,临时替补主演的何小曼,因发着“高烧”仍坚持演出被视为全军的英雄,但这种主体性是父权赋予的,在演出结束后何小曼虚构的主体顷刻坍塌,这短暂的主体性只是父权对她的一次利用,骑兵战士因被解散准备闹事,首长派遣文工团慰问演出,团长利用何小曼“高烧不下舞台”的事迹感动骑兵,平息了此次闹事,而被利用完的何小曼因装病玩弄父权权威,立刻被无情地下放到野战医院。何小曼再次成为主体是在越南战争期间,她因在危难中救助了一位伤员而被吹捧为“战地天使”,她的事迹被各大报纸争相报道,应接不暇的颂扬横幅,不绝于耳的热烈欢呼,从前线到后方再到加入战斗英雄报告团做巡回宣讲,何小曼再不是位于边缘的他者,她做了主体,享受主体的权利与荣耀。但此次何小曼的主体性仍具有虚假性,因为报道中的照片并不是何小曼,那是父权话语下的女性形象:“一个穿着护士白衣的女兵坐在树根上,背后的晾衣绳上飘着若干洁白的床单,夕阳照在她年轻的脸蛋上,她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3](p129)她救助受伤战友的真相也被虚构的血肉模糊了,就连宣讲的稿子都是政治部主任杜撰的。

无论是男权下的他者林丁丁还是竭力迎合男权的何小曼,都具有虚假的主体性,因为处于男性话语下的她们,内化了男性关于女性的言说,并不能从女性自身经验出发建构真正的女性主体。

三.父权话语外真正的女性主体

男性言说下的女性从外在形象到内心世界都在男人的控制之下,无法建立真正的主体性,女性只有超越父权话语,摆脱男人凝视下的女人身体标准,重新审视男人欣赏的女性气质,逃离依附于男人的婚姻枷锁,在自身经验基础上独立思考,才能通过自我言说建构主体身份。

林丁丁在嫁入豪门后,深切体会到作为客体的酸楚,依附丈夫生活的她受尽了家族成员的冷嘲热讽以及丈夫的嫌弃,最终被夫家抛弃。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使她看清父权标准下的“天使”形象难逃被男人摆弄的客体地位,“弱”不能为她带来主体的权利和美满的生活,于是她挣脱了“弱”和“无知”的标准,开始行使自己对身体的主权,以前天真无知、路都走不稳的林丁丁不见了,“丁丁的变化是什么,我突然发现了。她原先的稚气呢?她不知是真是假的憨态呢?过去她一动作起来,手脚就有些不协调,”[3](p145)如果说第一次婚姻失败后林丁丁的身体开始觉醒,那么第二次婚姻的失败使她彻底醒悟,两段婚姻中被左右、无权言说自我的处境使林丁丁认识到,依靠婚姻谋生活只能让她丧失自主的权利,成为被动的客体。于是她主动离婚,并开始外出工作,英国女性主义先锋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其著作《一间自己的房间》中认为,女性要成为主体有两个条件,一年五百英镑的收入和一间自己的房间,即经济和精神的独立。果然,在精神和经濟上独立了的林丁丁成为了主体,她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模样,她“比过去爽,几乎就是个泼辣女人,爱哈哈笑,嗓门又大又毛躁,过去珍珠般的圆润喉咙不知去了哪儿”[3](p175-176)。

当虚构的主体一次次破碎后,何小曼决定做她自己,“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3](p140)于是她撕碎讲稿,对世界宣布“我不是战斗英雄”,这一声呐喊宣告了与父权话语的彻底决裂,使她成为忠实于自我的真正主体,因此女人被动等待、依附婚姻的父权咒语对她不再奏效,痊愈出院后她独立工作,从宣传干事到老人看护,她一直经济独立,此外她开始主动追求自己的爱情,她随刘峰去越南边境的烈士陵园,她去海南找刘峰,后又追至北京,她在刘峰人生最后的一段日子里给予他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何小曼经济的独立以及对爱情主动执着的追求使她通过自身言说建构了真正的主体身份。

与林丁丁、何小曼相比,《芳华》中以作者本人为原型的萧穗子从始至终都是自我言说的主体,精神和经济的双重独立使她成为父权话语外的一个特立存在。萧穗子在感情上主动,年方十五的她在文工团里邂逅了爱情,年轻俊美的少俊成了她情书暗投的对象,年纪轻轻的她不顾世俗主动地追求爱情。她在生活中也不依靠男人,文工团解散后,当林丁丁、郝淑雯通过嫁人获得生活保障时,萧穗子凭借自己的写作能力成为副连级创作员,确保自己衣食无忧。女性主义者认为,写作对女人来说象征着反抗压迫和建构自我的过程,女性应通过写作,尤其是抒写亲身体验来表达自我,法国著名女性主义者西苏认为写作是女性生命的呐喊和创造力的体现,“写作恰恰正是改变的可能,正是可以用来作为反叛思想之跳板,正是变革社会和文化结构的先驱运动”[6](p200),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艾丽丝·沃克认为,女人通过写作可以解构男人为其塑造的客体身份、确立主体性意识。由此可见,具有独立精神的萧穗子必然会与写作结下不解之缘,而通过写作,她又夯实了自己作为主体的地基。

千百年来,女性在父权意识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一直是他者、是客体,如今,女性实现主体性有了现实土壤,广大女性应摆脱依附心理,挣脱“他者”牢笼,辨别虚假主体,力争在经济和精神上独立,从自身真实经验出发,建构真正的主体,如《芳华》中洗尽铅华后,各自完成女性主体性建构的女性人物萧穗子、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一样,遗世而独立。

参考文献

[1]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2]桑德拉·吉尔伯特,苏珊·古芭.阁楼上的疯女人:女性作家与19世纪文学想象[M].杨莉馨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3]严歌苓.芳华[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

[4]陈李萍.波伏娃之后——当代女性批评理论中的女性主体性批判[J].宁夏社会科学,2011,(1):137-140.

[5]张广利.重构女性主体性:一种后现代女权主义理论[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89-92.

[6]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作者介绍:熊天玉,信阳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助教,主要从事女性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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