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佃霞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中心卫生院,山东临沂 273406
高龄产妇,指的是年龄>35岁的产妇,或受孕时年龄>34岁的产妇[1-2];通常,高龄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且发生早产的可能性较大。临床研究报道称:高龄产妇未积极进行产前检查,或孕期保健工作落实不到位,容易在妊娠及分娩期间引发一系列并发症[3-4]。例如: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以及胎膜早破等;还容易导致新生儿出现一系列并发症,例如:低血糖、巨大儿以及新生儿窒息等;进一步导致妊娠结局受到消极影响。因此,便有必要针对高龄产妇加强产前检查及孕期保健等。该课题将该院在2016年1月—2017年12月收治的128例高龄产妇作为该次研究的对象,其目的是分析评价孕期保健对高龄产妇并发症及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该次纳入研究的128例高龄产妇,均知情同意纳入该次研究,并签署相关医护确认书,排除合并其他严重脏器疾病及严重精神障碍者。以孕前保健是否实施作为标准分为两组,观察组64例,年龄分布在35~43 岁,年龄均值为(39.5±3.1)岁;孕周为 28~42 周,平均孕周为(36.9±1.1)周;初产妇 38例、经产妇26例。对照组64例,年龄分布在36~43岁,年龄均值为(39.6±3.2)岁;孕周为 28~42 周,平均孕周为(36.7±1.3)周;初产妇39例、经产妇25例。在一般资料上,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价值。
该次对照组高龄产妇未实施孕期保健,即采取常规产前检查,按照常规指导流程开展各项产前检查工作。观察组高龄产妇实施孕期保健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①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在孕28周之前,每4周实行1次检查,涉及血常规检查、体质量检查、尿常规检查、胎心检查等;在孕28~36周以后,每2周实行1次检查;基于孕36周后,每周进行1次检查,直至分娩停止。②孕期健康宣教。设置高龄产妇孕期保健教育专栏,使孕妇及家属能够在宣传栏当中了解到孕期保健相关知识;并向孕妇发放孕期保健手册;孕妇来院检查,需组织参与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孕妇的认知水平;在知识讲座过程中,为孕妇讲解孕期会出现的生理改变和心理改变,以及胎儿的成长发育过程等,并普及妊娠及分娩期间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加强并发症的预防控制。此外,加强孕妇家属的沟通交流,尤其是孕妇的丈夫,可陪同参与知识讲座学习,让孕妇在丈夫的陪同下,感受到安全感等,从而提高在宣教期间的配合度。③孕后期指导。指导孕妇如何有效配合医生、护士相关工作的开展,可以组织有分娩经验的产妇分享经验,从而使孕妇做好分娩前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孕妇实行心理护理干预,确保孕妇的身心能够得到有效方式,避免引发焦虑、抑郁等消极心理。此外,还需要鼓励孕妇积极面对分娩,疏导孕妇的不良心理情绪,从而提高孕妇在分娩期间的配合度及依从性。
表1 两组高龄产妇妊娠及分娩期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n(%)]
比较两组孕妇妊娠及分娩期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同时比较新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此外,对两组孕妇妊娠结局相关指标情况进行分析、比较。
该次数据处理使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计数资料选用[n(%)]表示,2 组数据比较用 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在高龄产妇妊娠及分娩期各项并发症发生率方面,观察组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 1。
在新生儿各项并发症发生率方面,观察组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观察组各项妊娠结局指标水平均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根据临床研究发现,高龄产妇需加强产前检查,并在产前检查过程中侧重孕期保健方案的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能实施有效的孕期保健方案,则会影响高龄产妇的妊娠结局,比如增大难产率、死胎率等,从而对产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5-6]。该次提到的孕期保健方案包括: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孕期健康宣教以及孕后期指导等,结果显示实施孕期保健方案的观察组,在各项妊娠及分娩期间并发症发生率上均明显低于未实施孕期保健方案的对照组;同时,在各项新生儿并发症发生率,观察组均明显低于对照组;此外,观察组各项妊娠结局指标水平均明显由于对照组。
表2 两组新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n(%)]
表3 两组妊娠结局情况对比[n(%)]
综上所述,孕期保健方案的实施,能够降低高龄产妇妊娠及分娩期间并发症的发生,同时降低新生儿相关并发症的发生,进一步改善妊娠结局;因此,值得采纳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