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以浙江一所高校和一所中学421名学生为被试,采用情境故事法考察青少年法制价值观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情感体验等心理反应,结果发现:(1)青少年存在一定程度的网络违法认知及违法的行为倾向;(2)青少年的认知判断违法和行为倾向违法与性别、年级、专业存在显著相关;(3)青少年在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两种情况下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情感体验存在明显差异;(4)青少年在有法律提示的背景下,违法的行为倾向要更低。
关键词 青少年 网络 法制 价值观 心理学
作者简介:高海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301
对于青少年而言,网络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青少年可以利用网络培养自己的信息获取意识和信息整合能力,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网络空间中的失范性也提高了青少年“触网”的比例,大大增加了青少年网民主动实施违法犯罪可能,如传播色情内容、网络黑客和网络诈骗等。青少年在互联网环境下也常常会因为缺乏法制意识而成为受害者。如近几年,校园贷频繁霸占着社会舆论的热点。“校园贷”出现的种种危机,也从另一面说明在校大学生缺乏必要的理财知识和法制知识。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和网络法制价值观缺乏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是国家新一代的接班人,他们正处于法制价值观的形成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因此必须要做好青少年的法制价值观教育,特别是互联网环境下的法制价值观教育。
这里的“法制”一词,特指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文以及其它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条文。
国内法政领域、哲学领域学者对法律价值观的研究,主要是指人们对法律价值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心理学对价值观的认识有其学科的特性。从心理学角度认為,价值观具有知、情、意、行四方面的特征。所以,青少年互联网环境下的法制价值观,即指青少年能够认识到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互联网上具有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因自己的认识和行为会在内向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
一、研究过程及数据分析
在文献综述及预调查的基础上,本研究确定以大学生常见的网络违法行为——“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网络谣言”、“人肉搜索”、“网络黑客”为故事背景。青少年将体验到故事中的矛盾性。在情境故事投射中,青少年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情感体验等反应更能反映出他们的法制价值观。
在法制价值观上,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发展怎样,这也是本研究的调查内容之一。故事的投射情境一般分为两种,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一些价值观的研究显示,被试在这两种投射情境下的行为倾向、内心体验有差异。
那么,在青少年法制价值观的研究上,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是否存在着差异呢?
因此,本研究假设:
1.青少年的心理反应存在着年级差异、性别差异、专业差异。
2.青少年的道德发展水平存在着年级差异、性别差异、专业差异。
3.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两种投射情境下,青少年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和情感体验有差异。
4.有法律知识提示和无法律知识提示的两种问卷类型中,青少年的反应存在差异。
(一)研究过程
1.被试
从浙江一高校和一中学选取被试450人发放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21份,回收率为93.6%。高三、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分别为89人、96人、118人、118人。其中学生被试取自两个专业,经济类学生144人,管理类学生277人。男性被试185人,占总被试的43.9%,女性被试236人,占总被试的56.1%。
2.程序
使用情境故事问卷调查法。问卷包含两个版本,A版本没有法律法规的提示,B版本有法律法规的提示。A、B版本分别为196份、225份。问卷包括四个故事,每个故事包括两种情境投射: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一般投射情境下包括被试的认知判断、道德发展水平、行为倾向、情感体验四大问题设置,角色承担情境下包括被试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情感体验三大问题设置。
(二)数据分析
1.被试心理反应概况
为了从总体上了解被试的反应情况,对被试的数据进行分析,制成总体反应统计描述表。
由表1可以得出,网络违法认知和违法行为倾向的青少年的人数百分比是比较高的,特别是角色承担下的青少年违法比例甚至达到了53.9%。
表1: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下的心理反应总体描述表(百分比)
表2: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下的情感反应
由表2可以得出,青少年无论是违法的情感体验,还是合法的情感体验,都趋向于中性情感体验。
2.不同年级、性别、专业的被试心理反应的差异
为了了解被试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情感体验在年级、性别、专业上是否有差异,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见下表。
表3:被试在年级、性别、专业上的心理反应结果
由表3可以得出,青少年的行为倾向、角色认知、角色行为倾向在性别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由表1可以得出男性的违法行为倾向高于女性,男性违法的角色认知高于女性,但是男性违法的角色行为倾向却低于女性。青少年的角色认知和角色行为在专业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经济类专业学生违法的角色认知低于管理类专业学生,但是经济类专业学生违法的角色行为倾向却高于管理类专业学生。青少年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情感体验、角色认知、角色行为倾向、角色情感体验在年级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结果如下:
表4:被试年级间认知、行为、情感之间的比较
3.不同年级、性别、专业的被试道德发展水平是否有差异
由表5可以得出,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发展在年级和性别上无显著差异,在专业上存在显著差异。
表5:被试道德发展水平在年级、性别、专业上的差异
4.一般投射和角色承担下被试的心理反应结果
表6:被试两种情境投射上的心理反应
由表6可以得出,青少年在两种情境投射上的心理反应有明显的差异。
5.不同问卷类型下被试的反应结果
表7:A、B卷之间被试的心理反应比较
由表7可以得出,青少年在有法律提示和无法律提示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倾向存在显著差异,有法律提示的情况下,青少年违法的行为倾向更低。
二、青少年网络环境下法制价值观上存在的问题
(一)青少年网络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
本研究的数据显示(表2),青少年网络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倾向严重,违法的认知判断、行为倾向人数占比很大。这与詹明鹏的《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及其原因分析——基于对广州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抽样调查》 、马艳华的《大学生网络行为中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以兰州大学为例》 、刘亚娜 、李方裕 、杨练武 等人的研究结果一致。
(二)青少年对于自身的网络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对违法成本意识不足
青少年违法比例高,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缺乏相应的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他们认识到自己可能违反了网络的法律法规,但是他们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网络上的违法行为不会被追究,或者说很难追查到违法者。这与本研究的数据(表2)一致,即青少年即使在有法律法规提示的前提下,他们的违法认知和行为倾向比例依旧很高。
(三)青少年网络违法违规情感淡漠
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网络法制价值观,这是与其他学科的研究内容不一样的。青少年互联网环境下的法制价值观,即指青少年能够认识到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互聯网上具有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因自己的认识和行为会在内向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除了研究青少年的认知、行为,心理学还研究人的情感体验。从本研究的数据显示(表2),青少年在守法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愉悦情绪,在违法时也没有显示出明显的不愉悦情绪,情绪趋于中性化。
(四)学校相对重视《刑法》等基础法律的教育,对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重视不足
虽然学校在法制教育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说,学校可能更重视《刑法》中的内容,而不重视其它的法律法规。这会让学生误以为只要不偷不抢就不犯法,不犯罪就不违法,对《刑法》了解得较多,对其它法律知之甚少。比如问卷中故事三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故事四涉及的是《刑法》,青少年在故事三中的违法比例明显高于故事四。
三、青少年法制价值观干预措施
(一)加强网络监管,引导网络舆论氛围
网络环境良莠不齐,青少年又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很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因此,当青少年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时,政府、学校、家长有责任和义务要加强网络监管。对于学校来说,网络监管的方式方法很多,比方说逐步推行实名制,让学生约束自己的个人行为。当青少年遇到网络中的虚假信息时,学校也可以通过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引导学生的舆论氛围,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法制价值观。
(二)注重校园网络法律法规价值观教育,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主要包括:一是普及与青少年紧密相关的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安全法》等等,切不可只在学生群体中普及《刑法》等基础法律,也不可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而牺牲了学生的法制教育课程。网络法制教育可以通过通俗易懂的违法案例教育学生,比方说公开他人的隐秘信息,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等。二是要让学生克服网络违法的侥幸心理,了解违法成本。虽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复杂性,青少年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时不会及时被追查到。但随着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网络立法的不断完善,网络的违法行为必将暴露无遗,违法也必然会被追究。三是要完善法制教育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利用网络、课堂等多平台线上线下进行网络价值观教育。四是加强网络法制价值观的情感性教育,重视青少年的知行合一。现行的法制教育更多的是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灌输,但心理学的价值观教育包含的内容是认知教育、行为教育和情感教育。在法制教育的同时关注学生的情感发展,既提高了教学效果,也促进了他们的价值观的形成。五是加强青少年思政教师队伍建设。
(三)开展青少年网络伦理教育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法律法规的滞后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因此,要更加重视青少年的网络伦理教育。如果学生具备了更高的道德水平,那即使缺乏相应的网络立法,青少年也能降低网络违法的比例。科尔伯格认为青少年的道德发展有三个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和原则水平,原则水平特点是个体不仅自觉地遵守某些行为准则,还认识到法律的人为性,并在考虑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的基础上形成某些超越法律的普遍原则。因此,网络伦理教育是比法制教育更高水平的教育,也就是网络法制价值观的教育。青少年克服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网络和谐环境,最重要的是做到网络道德自律。
注释:
詹明鹏、钟晓玲、李娜.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及其原因分析——基于对广州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抽样调查.青年探索.2010(2).69-73.
马艳华.大学生网络行为中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兰州:兰州大学.2009.
刘亚娜.论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影响.教育研究.2013(4).82-83.
李方裕.网络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探析.新西部.2008(12).76-77.
杨练武、唐闻捷.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初探.兰州学刊.2003(2).1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