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_茹菲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国文教师
《傅雷家书》是中学生必读书目,其实这书,不太好读。又不是写给自己的信,大段大段陌生的时代印痕,不了解背景,往往不知所云,而且现在的孩子,恐怕是不会喜欢傅雷这样的父亲的。
他,似乎总是说教,不尊重孩子,老想控制孩子的人生,最要命的是,居然还打孩子。跟我们现在提倡的尊重教育、鼓励教育、快乐教育等南辕北辙。
过时了吧。
教育方法没有“过时”一说,我们提倡某一种教育,往往是为了纠正教育现存的某种弊端。
提倡尊重、鼓励、快乐的教育方式,不是因为这个方式是先进的,代表未来方向的,而是因为在当今的现实中,成年人、教育工作者,太不尊重、不鼓励孩子,孩子的学习过程,太不快乐。积弊之下,自然有奔走疾呼,救救孩子。
对任何一种教育方式赋予“这是时代发展方向”的优越感都是对教育无知的体现。教育本质上也是上层建筑,根本上,也是由这个社会的实际结构和运行状态来决定的,历史没有方向,教育也没有方向,它始终是回归到“人是什么”这一本质问题。
鼓励教育、快乐教育,其实有一个“人性本善”的哲学前提,孩子的天性是善的,我们只需要尊重这种天性,让他自由成长,他自然会成长为一个完整的、内心丰盈的人。可惜,这个前提,只是哲学前提,并不是经验科学检验的事实。
这些年的教育实践,教育界更尊重鼓励孩子了,让孩子快乐地渡过学生生涯。这类方式被单一片面地强调和执行之后,大家又发现,这些孩子,又出现了另外的问题,他们脆弱,受不得半点委屈,他们不接受批评,总觉得自己是最好的,他们用多元来混淆对错,用个性来掩盖自私,在生存竞争中手足无措,横冲直撞,一败涂地……于是,大家又在提,是不是,“虎妈”“狼爸”才是对的?你看人家的孩子多优秀,是不是棍棒教育才是对的,你看这些孩子不打,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都敢干!
不是的。
棍棒教育,本质是一种惩戒,惩戒当然是教育方式的一种,但惩戒不是唯一的方式。而且就单说惩戒,也不止一样棍棒,劝告、训斥、惩罚、棍棒,都是可以选择的方式。
鼓励、赞扬,也是教育的方式,也同样应该摆在货架上供大家选择。
教育的实施过程,是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多种教育方式综合使用。任何一种方式都不必然成为唯一正确的方式。尊崇一种,贬低另一种都不是中和平正的态度。
教育的本质,还是人对人,是人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教育方式来教育不同的孩子。在多种方式共同作用下,才能取得一个良好的效果。
《傅雷家书》
再回到我们最初的话题,现在应该提倡棍棒教育、惩戒教育吗?在家长被孩子气得发疯的时候,要不要抄起手中的扫帚揍过去?在孩子没有做好自己应该做好的事情的时候,要不要用戒尺逼迫他完成?严格要求与虐待孩子的界限又在哪里?
要不要打孩子,能不能打孩子,其实取决于两点:第一,你打得有没有道理,第二,打孩子的这个人,能不能让孩子感受到足够的爱。
先说第一条,棍棒教育有没有效果,要看家里是权力大于道理,还是道理大于权力。如果在家庭中,大家都共同商议出一个规则,这个规则大家都遵守,违反了就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从孩子的思维模式来讲,他认可:我犯了错误,就应该挨打。那如果这件事我确实做错了,我挨打了,这个逻辑是合理的,孩子其实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棍棒教育,往往能起到积极作用,让孩子悬崖勒马,避免孩子反复犯错。
而如果这件事情,错的未必是孩子,家长只是因为面子,或者掩盖自己的错误来打骂孩子,逼迫孩子顺从自己,那十有八九是会起到反作用,要么这个孩子更加反抗父母,要么他变得唯唯诺诺,在强权下不敢再拥有自我。
所以,对一个家庭、或者班级学校等其他教育场所来讲,关键是要树立大家都要遵守规则都要讲道理的意识。道理,大于权威。
再说第二条,棍棒之下,疼痛难免,哪个孩子会对打骂的行为欣然接受,能让孩子理解的,只能是“我这是为你好”的这个出发点。所以,惩戒的实施者,得与孩子有深厚的信任关系,孩子就算暂时想不明白,也相信是为自己好,才不会有强烈的对抗情绪。如果让孩子感觉到,你打我,仅仅是因为你有权力打我,并不是因为爱我。既然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那这样的棍棒教育,只能把孩子越打越远。
尤其是对孩子有很高期望的家长,孩子不能达到自己的要求就怒气横生,孩子的天性是玩耍,能痛痛快快地玩,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地学呢?但是很少有人只是玩就成就一番事业,必然都经历过辛苦漫长的训练,在此期间,让孩子认识到你的期望来自对他的爱,是为了让他以后感受到满足、成就感和幸福,而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未完成的梦想,甚至是自己心理阴影的一次次投射。
我见过一些打孩子打得很凶的家长,面谈之后,感觉家长自己的心理问题都比较严重,而孩子也因为家庭暴力,心理产生严重的不安全感。我上作文课的时候,让大家写挨打的经历,十几岁的孩子,都有过几次挨打的经历,但写起前因后果,基本都承认是自己做了错事,并没有因此对父母有强烈的愤怒和排斥,甚至不少同学都认为父母是为了自己好而打自己,庆幸父母当年的严格要求,自己才有今天的好习惯和好成绩。
回过来说傅雷,不能看见傅雷打孩子,就去讨论傅雷的教育观念是否已经过时,也要看到这一段,傅雷的次子傅敏回忆:
“在小时候,父亲打我们,而且父亲有这样的特点,你越哭,他越打,我当时真的恨得咬牙切齿。但是,每一次挨打,我都明白原因,有时是调皮捣蛋,有时是做错事,比如撒谎。”
你看,傅敏每次挨打,都是明白原因的,傅雷的棍棒教育,是建立在清晰的规则之上的,而这个规则,傅聪和傅敏是认可的。
并且,他对孩子的要求是,这个打,不会因为你哭而减少,不能用哭来控制父母。
不过,我也不同意他越哭越打,该打多少打多少,哭或者不哭,都不影响惩罚的力度。这里我倒是提倡尊重孩子挨打的反应,哭是没有用的,但是你有哭的权利。
我以前教过一个俄罗斯的小姑娘,战斗民族家风彪悍,周末专门有一天是打孩子日,父亲抽出皮带,历数本周孩子犯的错误,算好了打多少下,一丝不苟地执行。孩子们惧怕父亲,但是并不记恨父亲。小姑娘每次都哭得稀里哗啦,悲痛欲绝,但是转脸就扔在脑后,喜笑颜开。小姑娘的哥哥却练就了一副铁面皮,无论什么样的打骂,都泰然处之,觉得自己是个硬汉。
在我看来,打不打孩子,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得看孩子的禀性,有些孩子性格温和,不妨多讲道理,有些孩子冲动顽劣,不妨打一打。这都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而在这之前,首先要关爱孩子,培养与孩子之间深厚的了解和信任。其次是对于什么是犯错误,你跟你的孩子,要能成一致,如果你觉得需要棍棒这种惩戒方式,最好事前告知孩子,在他犯什么错误的时候,将会受到这样的惩戒。
这才是能起到积极效果的教育。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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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罚教育”
“喜好棍棒式教育”的傅雷被认为观念落后、其书不可再读,《弟子规》一句“号泣随,挞无怨”,被认为是封建的、专制的、腐朽的。但是,体罚是否一定不可以呢?即使在西方,这仍是有争议的。
美国目前依然有15个州的法律支持和允许教师体罚,美国法院认为,其前提在于,“教师具有至高无上的家长地位”。
英国在上世纪90年代曾一度通过法律禁止教师、家长体罚学生,但在各方争论下,又重新赋予了教师体罚的权力。支持者认为:“禁止体罚使学校纪律下降,而且体罚是符合《圣经》要求的。”这样的话恐怕在中国不可想象。
事实上,法律这样说,当然不是鼓励教师和家长体罚,而实为“兵者乃凶器,不得已而用之”。美国法院判例认为,体罚的理由必须是与教育有关的问题:殴打教师、把下流作品和图片带到学校、骂人、争吵和打架以及侮辱教师(包括校内外)等。而且体罚也有不同限度,如佛罗里达州规定,对学生的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的木板打臀部,但不能超过5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英国是“年龄在8岁以下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3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6下等”。韩国则规定“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
回头看中国传统。被批判为“愚昧”的孝道也从未赞成“棍棒之下出孝子”,而是“小棒则受,大棒则走”。并且,对于何时何地责罚,古人也做了详细讨论。如流传的“七不责”:对众不责,愧悔不责,暮夜不责,正饮食不责,正欢庆不责,正悲忧不责,疾病不责。(参见明吕坤《呻吟语摘》)其中包涵了丰富的生理和心理学常识。
这样详细而慎重的规定,正是因为,教育本身是慎重的,教育有太多复杂、具体而微的因素。